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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赡养功能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家庭的养老功能也逐渐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①一代户,包括新婚后还未生育的家庭户、未婚单身户、中老年没有生育和领养的家庭户以及已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家庭户。所以,家庭赡养职能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强调家庭赡养职能,并使之有效地发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确保了老有所养。
家庭的赡养功能_家庭社会

二、家庭的赡养功能

中国在短暂的时间内创造出了相对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同时也面对着老年人口剧增的压力。与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历程不同,中国的老龄化和经济增长并不同步,它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的情况下就出现了,即“未富先老”。并且,这种“先老”的速度还很快。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从1999年时的10%迅速上升到2025年的20%,2048年的30%,并从而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面对这样的老龄化进程,其中最直接的问题还是老年人如何养老的议题。这个议题曾被习以为常地给出“家庭养老”的答案,即“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养老模式。然而,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到来的现时代,随着社会经济现代化,“家庭”的作用似乎变得既关键又脆弱,面临着诸多挑战。

由此,家庭的养老功能也逐渐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总趋势似乎是在削弱家庭在照顾老年人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也即伴随持续的低生育率而来的家庭养老功能缺损现象的产生,出现“少子女老龄化”、家庭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的普遍现象。而社会养老在一段时期内还难以独自承载养老保障的重托。

1.城市:家庭赡养职能正在加速削弱

(1)城镇家庭平均人口规模逐年下降,核心家庭增多。根据1930年李景汉教授定县调查数据和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提供的有关家庭世代结构数据比较发现,一代户和二代户占总户数比例已由51%上升到82%。三代户和三代以上家庭户已由50%下降到18.79%。1982年全国市镇平均家庭结构为3.95人。

(2)以20世纪80年代为基点,假设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户的年龄结构。

①一代户,包括新婚后还未生育的家庭户、未婚单身户、中老年没有生育和领养的家庭户以及已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家庭户。

②二代户,大体划分为以户主年龄为准的已生育的年轻和中年家庭户。

③三代户,指有上代(祖)、中代(父母)和下代(子女)的家庭户,这种家庭户的年龄结构大体分为:上代55~65岁(有的可达70岁),中代25~54岁,下代0~24岁。

④三代以上家庭户,上代年龄>66岁,余同上。

(3)20世纪50年代较高的就业率,导致今天城镇老年人口中领取退休金的职工增多。把一代户、二代户、三代户及三代以上家庭户用A、B、C、D字母代表,很明显,一般A、B两类家庭不存在赡养关系。C、D两类家庭中按常规推算则存在赡养关系。但是,C类家庭中55~65岁这一代人,如果倒推回20世纪50年代,则都是20~30岁的年轻人,50年代初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相继走上工作岗位,使我国城镇就业人数由1949年的800多万人上升到1981年的10 940万人,增加约13倍。城镇就业人数1982年已占城镇总人口的50%以上。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包括就业者)已由1957年的3.29人下降为1983年的1.71人。我国城镇就业者负担人数大幅度下降的两个重要原因,除了就业率提高、近年来生育率下降以外,还在于就业者负担上辈家庭成员的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50年代初期相继就业的年轻人自70年代后期已开始陆续享受退休金待遇,1985年已达1440万人;1990年已达到1980万人。老年后物质生活获得了经济上的保证。考虑每年人口死亡因素,1990年左右退休职工的总数基本上与5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就业数相同。可见,今天我国城镇家庭中55~65岁的上代成员对中下代家庭成员的经济依赖性已经大大下降了。

2.农村:既有相同的特点又有不同之处

长期以来、农村家庭的赡养职能一直发挥着比较强的作用。由于商品生产不发达,自给自足式的自然经济占有统治地位。这种自给自足式的自然经济形式,决定了农村家庭生产的产品基本上是生产多少就消费多少。因此,绝大多数的农业劳动者其家庭经济积累很少,甚至完全没有。所以在一个家庭的生命周期中,伴随着角色地位的改变,家庭成员的经济地位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1)新中国成立前,处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农村家庭(包括同条件下的市民家庭),其老年成员对下一代的经济依赖性是很大的。这是因为,当他们作为生产劳动者时,他们所生产的产品,除上交皇粮国税和地租以外,所剩的仅够甚至不够自己消费及供赡养上下两代人,不可能有较多积累。因此,当他们进入老年以后,生活只能依靠下一代赡养。所以,家庭赡养职能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最重要的职能之一。

(2)家庭的代际关系是双向型的。即子女受父母抚养,父母最后又受子女赡养。如果我们承认家庭的抚养和赡养职能本质上都是一种经济职能的话,那么,这种双向型家庭代际关系(像有的社会学家所说的那样)就不仅是中国家庭最富特色的传统,而且本质上是自然经济条件下所特有的一种家庭形式。由此,我们作出如下推论:双向型家庭代际关系是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家庭供养关系的一种必然形式。因而,它并不是中国家庭才特有的形式,一切曾经处于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形态里都必然存在或存在过这种家庭代际关系。

强调家庭赡养职能,并使之有效地发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确保了老有所养。我们也应看到,在老年人依靠子女赡养的家庭里,维持老年人在家庭成员中角色地位的基石,更多的是靠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及其相应程度的亲缘关系,而不是靠老年家庭成员的经济地位和实力。因此,人们一旦脱离这种伦理道德规范或者当某种新的观念冲击旧的观念时,老年家庭成员那种角色地位基石就不会那么稳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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