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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和原则

时间:2022-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该主持人可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是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最高责任者,应是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着。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体现了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在参与建设工程投标、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任务时,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该主持人可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内向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是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大纲和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调整。

2.进一步收集建设工程监理有关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应收集建设工程监理有关资料,作为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

3.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监理工作需要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而编制的操作性文件。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依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规范化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的时序性。工作的时序性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展开,使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的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确定,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明确的限定,从而能通过书面资料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监理意见。

6.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类签证等文件资料。

(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调配合,既要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也不能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使这一职能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原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各自的行为也有差别,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独立是公平地开展监理活动的前提,诚信、科学是监理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

2.权责一致的原则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时受建设单位委托授权并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而进行的。这种权利的授予,除体现在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之中外,还应体现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承担监理责任,需要建设单位授予相应的权力。同样,由于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承担建设工程监理责任,因此,工程监理单位应给予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工作。其内涵包括以下几项:

(1)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总监理工程师是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最高责任者,应是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着。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和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体现了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其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编制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监督、评价等。

(3)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利益主体。总监理工程师对社会公众利益负责,对建设单位投资效益负责,同时,也对所监理项目的监理效益负责,并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利益的分配。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要求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法规、政策、标准和合同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严格把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建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建设单位提供热情服务,“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建设单位提供良好服务,维护建设单位的正当权益。但不顾施工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一味向施工单位转嫁风险,也非明智之举。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既要对建设单位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6.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尊重事实。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判断应以事实为依据,有证明、检验、试验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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