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王梵志詩校釋拾補

王梵志詩校釋拾補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張錫厚同志所撰《王梵志詩校輯》一書,對敦煌寫本王梵志詩作了全面的輯録、校勘和注釋,篳路藍縷,厥功甚著。但由於王梵志詩中使用了當時的許多俗字俗語,今天閲讀起來障礙甚大,需要學術界的集體努力方能陸續有所通解。在《校輯》之前,趙和平、鄧文寬以及項楚同志都有專文對王梵志詩的校注問題提出了很好的意見,〔8〕項文的很多見解尤爲精卓。但王梵志詩中的疑難之仍然遠未掃清。

王梵志詩校釋拾補

張錫厚同志所撰《王梵志詩校輯》一書(中華書局1983年版,以下簡稱《校輯》),對敦煌寫本王梵志詩作了全面的輯録、校勘和注釋,篳路藍縷,厥功甚著。但由於王梵志詩中使用了當時的許多俗字俗語,今天閲讀起來障礙甚大,需要學術界的集體努力方能陸續有所通解。在《校輯》之前,趙和平、鄧文寬以及項楚同志都有專文對王梵志詩的校注問題提出了很好的意見,〔8〕項文的很多見解尤爲精卓。在《校輯》之後,周一良先生、蔣紹愚、劉瑞明、吕朋林等同志又陸續發表文章,對《校輯》一書進行了匡補,〔9〕其中蔣文從校勘、釋義、音韻、標alt等四個方面,凡發正一百二十餘事,蔚爲大觀。但王梵志詩中的疑難之alt仍然遠未掃清。筆者近來取《校輯》一書反復尋味,又發現一些可以商酌之處,爰爲小文,以就教於上述各位專家及廣大讀者。

土角觸

又:這首詩的韻脚字是曲、續、福、alt、哭、速,除alt字屬入聲覺韻外,其餘均屬入聲屋、燭韻。據今人周大璞先生研究,敦煌變文中屋燭覺鐸可以通押,〔10〕王梵志詩以alt字與曲、續等字相押,當亦合於這條通例。

兀 雷

例 頭

同上詩:“道人頭兀雷,例頭肥特肚。”其中“例頭”一詞殊爲費解。《校輯》亦無注。今考本書第二七二首云:“到大耶没忽,直似飽糠牲。”(按:耶字當爲肥,《校輯》誤改。)注云:“到大,戊二本作‘例頭’。”這條材料很重要,它使我們知道“到大”、“例頭”可以構成異文。由此可以推測:“例頭肥特肚”的“例頭”也可以换成“到大”。到大亦作倒大,是習見於唐宋元明時代的俗語詞,有“絶大、十分、非常、多麽”之義(參看張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卷四“倒大”條,顧學頡、王學奇《元曲釋詞》第一册“倒大來”條)。然則“到大肥特肚”,猶言絶大肥特肚也。上句“頭兀雷”,是形容和尚光秃秃的頭,下句“到大肥特肚”是形容和尚大肚子,細味全詩,此義甚顯。

又:“例頭”何以會與“到大”構成異文?頗疑“例”乃“到(倒)”字之訛,頭、大乃一聲之轉,所以例頭實際上就是到大。

《校輯》第一八○首:“巡來莫多飲,性少自須監。勿使狼狽,教他諸客嫌。”注云:“聞狼狽:謂聞到嘔吐物的氣味出現的窘態。”按:這個注解先是望文生訓,但又講不通,於是乎又增文以成義(增加“嘔吐物的氣味”),犯了訓詁學的兩條大忌。今謂“聞”是唐代俗語詞,有“模樣”的意思(參《敦煌變文字義通釋》新版頁46)。“聞狼狽”猶言“樣子狼狽”或“一副狼狽相”,“勿使聞狼狽,教他諸客嫌”,意思是説不要鬧出一副狼狽相,以致惹得衆客人嫌憎討厭。

《校輯》第一○三首:“向命取人鬼,屠兒殺羊客。鬼識人難料,客辨羊肉厄。”注云:“難料,原作‘與料’,據文義改。”按:《校輯》於講不通處,往往“據文義改”,這是一種很危險的辦法。因爲我們講不通,不等於原文真的不通。由於俗字俗言在作怪,當時來説是很通的,我們今天却覺得不通了,此處“人與料”便是一例。蔣紹愚云:“‘鬼識人難料’義不可通。原作‘人與料’不誤。‘鬼識’與‘客辨’對文,兩句意謂鬼精明則人多與料,客精明則羊肉遭厄。”其説良是。但“人與料”又是什麽意思呢?則仍有待分説。今謂料即料理,乃唐代俗語詞,有虐侮、傷害之義(參看拙著《訓詁叢稿》頁78、198,錢鍾書《管錐編》册二,頁822)。“鬼識人與料”,意謂鬼精明則人多爲其虐侮和傷害(“與”字可訓爲表被動的“爲”,説見王引之《經傳釋詞》)。料和料理的虐侮、傷害之義,不難從唐詩中找到例證,如孟郊《看花》詩:“三年此村落,春色入心悲。得一孀婦,經時獨淚垂。”〔11〕詩中“料得”,猶言惹得或害得也。白居易《對鏡偶吟贈張道士抱元》:“眼昏久被書料理,肺渴多因酒損傷。”〔12〕“料理”與“損傷”對文,亦猶傷害之義也。〔13〕

又“料理”一詞,見於《校輯》第○七三首、二八七首,均應訓爲虐侮、傷害之意,《校輯》注爲“處置擺布”,雖於義可通,但未能探本。

較些子

《校輯》第三一五首:“他人騎大馬,我獨跨驢子,回顧擔柴漢,心下較些子。”注云:“較些子:猶謂較好些。”劉瑞明《王梵志詩校注辨正》云:“此注實錯,較爲差義,即不如、少。‘較些子’應是差一alt。……王梵志這首詩是説他還有驢騎,比起擔柴漢來,他的辛苦勞碌總要差一些,有自慚自責之意。講成較好些,就成詩人自安自負有驢騎了,這與詩意全背。”按:劉説未確。較(又寫作“校”)字固有差、少之義,但也有多、頗、更、甚之義,與差、少之義正好相反。如白居易《重到江州感舊遊題郡樓十一韻》:“青山滿眼在,白髮半頭生。又三年老,何曾一事成。”此“校”字有增多義,若訓爲差,便不可通。雍陶《送蜀客》:“劍南風景臘前春,山鳥江風得雨新。莫怪送君行遠,自緣身是憶歸人。”此較字有“頗”“甚”之義,此外例證尚多,參看拙作《唐詩中的反訓詞》一文(《訓詁叢稿》頁130,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由多、頗、甚之義引申之,“較”字又有超過、勝過之義,王梵志詩中的“較”字,正是這個意思。(較字原義爲比較,比較的結果有兩種可能:或爲不及,或爲超過。所以較字乃有差少與多頗兩種截然相反的意思)“他人騎大馬”四句是説:他人騎馬,我騎驢子。我當然比不上人家,但是我比起那些擔柴漢來,却又勝過了他們,因爲我總還有驢子騎哩!全詩旨趣在於表達一種知足常樂的思想(這種思想是王梵志詩的主調之一),而不是像劉同志所説的那樣“有自慚自責之意”。且劉文釋“心下較些子”爲“他的辛苦勞碌總要差一些”,暗中增添了“辛苦勞碌”幾個字,實屬增字爲釋,不足取。又:張錫厚同志訓“較些子”爲較好些,雖於文義無大礙,但在“較”後添一“好”字,實亦增文成義;同時把較字看作比較之義,亦屬誤解。

角 眼

《校輯》第○三九首:“兩家既不和,眼相蛆蛄。”注云:“角眼:唐代俗語,猶謂瞪眼、怒目。”又第○四四首:“養大長成人,角睛難共語。”注云:“睛:唐代俗語,義同‘角眼’,怒目而視。”按:訓角眼爲瞪眼、怒目、怒目而視,殆據文義而猜測,羌無證據。今謂角有斜義,張永言先生《詞義瑣記》論之已詳,〔14〕角眼就是斜視。而以目斜視,正可以表示有所紛争或鄙夷不屑之狀。

蛆 蛄

《校輯》第○三九首:“兩家既不和,角眼相蛆蛄。”注云:“蛆蛄:喻紛擾鬧亂,滋事生非。”又第二五五首:“總在糞尿中,不解相蛆蛄。”注同。按:“蛆蛄”二字,何以便能“喻紛擾鬧亂,滋事生非”,殊不可解。注者大概從一個蛆字上,聯想到“紛擾鬧亂”,但蛄字又當作何解?可見此注之不確。考《敦煌掇瑣》、《全唐詩外編》,“蛆”均作“蛆”,按作“姡”爲是。蛆姡就是嫉妒,拙作《唐代白話詩釋詞》論之已詳,〔15〕不復贅述。用嫉妒義解釋上引兩首詩,順適無礙。“角眼相蛆姡”,就是斜眼相嫉妒,“不解相蛆姡”就是不解相嫉妒。

蛆 儜

光常空

《校輯》第二九二首:“金玉不成寶,戒身實可惜。白髮隨年生,美貌别今夕。貧富光常空,恣意多着喫。活時吝不用,塞墓慎何益?”注云:“常空,原作‘常定’,據文義改。”按:不知何以要這樣改,這樣改了之後,愈發不可通(蔣紹愚云“光常空不知何意”,説的是)。今謂原作“定”字不誤,光則是无的形近之訛(无并不是現在纔有的簡化字,《説文》十二下亡部:“无,奇字無也。”《集韻》平聲虞韻:無,奇字作“无”)。這樣,“光常空”實際應是“无常定”。“無常”有死亡義(蔣紹愚文論證甚悉),“貧富無常定”以下四句詩意是説:無論是貧還是富,反正都注定了要死的,應該趁活着的時候好生享用,否則,死了後拿錢去填棺材又有啥意思?

又:“塞墓何益”的“慎”疑當讀爲“實”,王梵志詩中有多處實字可訓爲慎(説見蔣紹愚文),這裏則是慎字訓爲實。


(原載《中國語文》1987年第1期,後收入《郭在貽語言文學論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