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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具差异性的供给模式

时间:2022-03-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计划”、欧洲国家的“社会住宅”、日本的“公营住宅”及中国香港地区的“公共屋邨”等,并对住房政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综合而言,各国和地区政府在住房政策中的不同角色定位导致普惠式、特惠式和中间模式三种不同的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模式。各具差异性的公共住房供给模式的主要区别是为实现上述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途径不同。
各具差异性的供给模式_与城市化共生——可持续的保障性住房规划与设计策略

马克思根据收入分配的差异,将社会成员分为“绝对贫困阶层”和“相对贫困阶层”,并提出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处于绝对贫困阶层的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住房(卢卫,2000)。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市场分配不公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住房的二元属性矛盾越来越显化,为解决住房分配不公平问题,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均根据本地的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新加坡的“居者有其屋计划”、欧洲国家的“社会住宅”、日本的“公营住宅”及中国香港地区的“公共屋邨”等,并对住房政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以各种手段帮助居民购买住房或者租赁住房,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政府利用预算内住房资金、社会保障体系内的住房资金以及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等多种措施,对社会保障住房提供支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分别在1995年提出“安居工程”计划、1998年提出“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廉租房”政策,大量兴建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商品住房都是为了解决住房市场资源分配不均衡而采取的有效措施。

综合而言,各国和地区政府在住房政策中的不同角色定位导致普惠式、特惠式和中间模式三种不同的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模式。三者不同在于:“特惠式”住房保障模式面对的人群面较小,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采取的做法,其保障住宅的量占住宅总量的6%~10%。“普惠式”住房保障模式面对的人群面较大,例如新加坡的做法,其保障住宅的量占住宅总量的60%~80%;“中间模式”则介于前二者之间,其保障住宅的量占住宅总量的10%~60%,如中国香港,48%的居民居住在由政府提供的公屋里。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住房发展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住房政策的目标重点是帮助那些无力自行解决住房的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各具差异性的公共住房供给模式的主要区别是为实现上述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途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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