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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众健康权利意识

时间:2022-06-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笔者将借助美国学者对媒体功能对社会影响力的理论发展来为媒体监督产生社会影响力的研究,为研究医患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冲突与平衡打下基础。议题设定假设理论,研究者以1968年美国总统大选竞选活动议题为例。美国学者在研究新闻媒体与民意在水门事件中的关系后,认为媒体的作用不仅止于议题设定,还进一步具有议题建构的影响力。

第三章 媒体影响力与医患危机

一、媒体影响力理论分析[1]

传媒的功能即传媒在多大程度上能影响社会这一课题的研究,不仅关乎大众传播界,也关乎社会学界、法学界,研究结果表明传媒对于社会不但有正面也有负面的效果。有趣的是,传媒的正面效果所在,往往也正是传媒备受责难的负面影响所在。美国学者德弗勒(Melvin L.Defleur)和鲍尔-洛基奇(Sandra Ball-Rokeach)列举了传媒的积极功能是:“(1)揭露罪孽腐败;(2)担当宝贵的言论自由卫士;(3)给千百万人至少带来一些文化;(4)每日为疲惫的劳动群众提供无害的娱乐;(5)告诉我们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6)通过不懈地催促我们购买和消费各种产品来刺激我们的经济界,使我们的生活水准更加宽裕”。他们所列举的传媒的负面效果有:“(1)降低公众的文化情趣;(2)增加青少年犯罪率;(3)促使世风日下;(4)诱使民众陷入政治肤浅的境地;(5)压制创造力”。[2]这可为我们研究媒体监督司法活动提供一个研究的视角。同时,笔者将借助美国学者对媒体功能对社会影响力的理论发展来为媒体监督产生社会影响力的研究,为研究医患危机与媒体报道的冲突与平衡打下基础。

(一)有限效果论

在20世纪初,美国学者主张媒介只是社会化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本身不具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即有限效果理论模式。其代表人物Klapper认为媒体的影响是透过一连串的中介因素产生的,这些中介因素包含一连串的选择性过程,包括选择性暴露、选择性注意、选择性认知和选择性记忆,此外还有社会层面的影响包括团体过程、团体规范和领袖的影响等。[3]选择性暴露是指个人倾向于接触与他们现存态度相同的媒介,而避免接触与其态度不同的媒介;选择性注意指的是个人倾向注意与自己强烈持有的态度、信念或行为一致的讯息,并且避免与自己强烈持有的态度、信念或行为不一致的讯息;选择性认知是一种易受个人需求和价值观影响的认知倾向,因此不同的阅听人会对同样的讯息产生不同的认知;选择性记忆意指阅听人存取资讯会受到需求、态度和其他心理因素的影响。选择性的过程可以被视为是四个防御的环,选择性暴露在最外围,接着是选择性注意,再来是选择性认知,最后则是选择性记忆,人们往往可以将不认同或不想吸收的资讯在各个防御环中过滤掉。[4]换言之,大众传播的影响并非直接的,它只是加强现存状况的一个过程,而且因为阅听人主动的筛选媒体和选择性的理解讯息内容,再加上来自于人际传播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媒体扮演的角色其实是十分有限的。

1960年后,传播研究开始探讨传播影响的层次。研究发现之所以认为媒介效果微小是因为着眼于阅听人态度或行为的改变,然而媒体对阅听人真正产生的效果是对其认知的改变——他们对世界的看法,而未必是他们的态度或行为。[5]

(二)中度效果论

70年代之后陆续兴起的研究,如议题设定、涵化理论和第三人效果认知都显示大众传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些研究发现可被归纳为中度效果理论。

议题设定假设理论,研究者以1968年美国总统大选竞选活动议题为例。认为大众传播媒体对阅听人设定了议题,并影响了一般阅听人对政治议题的重要性认知。研究发现从1986年到1989年美国使用毒品的人口比例逐渐下降,而民意调查却显示社会大众愈来愈关心毒品问题,原来这一时期,布什总统向毒品宣战,新闻报道数量大量增加;此议题设定现象就因为媒体透过重复播放的新闻,大幅度提高大众心目中对于某个议题重要性的认知。

美国学者在研究新闻媒体与民意在水门事件中的关系后,认为媒体的作用不仅止于议题设定,还进一步具有议题建构的影响力。这项研究发现议题建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新闻媒体特别强调一些事件或是活动使这些话题被突显;二是不同的议题需要不同种类与数量的报道才能获得注意;三是设定的事件或活动必须被塑造过,或是被赋予特定意义,使阅听人能够了解;四是媒体使用的词可以影响人们对于该议题认知的重要性。如水门事件最初被称为耍弄手段,其后媒体改为丑闻相称,该议题的重要性顿时倍增;媒体将议题与次级符号联结,使这些次级符号容易被辨识,例如将水门事件联结到对政府的信心及真相的探索上来。议题建构会因知名或是有可信度的个人对于该议题发言而聚集。

除了新闻议题的设定和建构之外,新闻媒体还会倾向用不同的方法框架议题。框架的作用是指提供具有情境脉络的中心概念,并透过选择、强调、排除和详细说明来设定议题的内容。认为新闻故事的框架可能比新闻时事能产生更细微更强的影响,观众可能可以察觉新闻故事中对于某位政治人物的偏见,但是他们可能不易察觉新闻事件被包装成某些特定价值或观点的细微作用,因此更容易不自觉地被新闻内容影响。

涵化理论认为电视已成为美国社会文化的核心,指出80年代的美国一个观众平均每天收看电视四个小时,电视几乎囊括了收视者每天的资讯、想法和知觉的来源。暴露于这些同样讯息的效果产生了所谓的涵化,也就是媒体提供讯息以至于教育了阅听人,使他们认同并接受宣传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其后的研究包括调查研究及实验法相继发现,经常收看媒体暴力内容的儿童比较倾向认同暴力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方式,在行为上也比一般孩子具有攻击性。电视中经常出现暴力及犯罪画面会使常收看电视的观众认为周遭的环境是不安全的,也比较主张政府需要大力打击犯罪。

第三人效果认知是一种对于媒体对他人和对自己影响的落差的衡量。由于人们倾向高估媒体传播讯息对于他人态度和行为的影响而低估对自己的影响,因此倾向于认为特定的媒体讯息对于你我而言影响很小,但是一般阅听人却容易受到很大的影响。其间媒体内容对第三人的影响与对自己的影响所出现的认知差距,称为第三人效果认知。第三人效果认知中的人我界线也有可能来自于内团体与外团体之别。社会认同理论认为基于自尊,人们常会倾向于维护或美化所属团体的形象。另外,人性中的自我膨胀倾向会认为自己比较聪明不易受媒体负面讯息影响,以自我中心意识为思考判断的自我服务偏差也是第三人效果认知产生的原因。

(三)强大效果论

其后,主张媒体对于民意形成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沉默理论将媒体的影响规模重新带入强大效果模式的论辩中。主张在一个富争议的公共议题上,人们会对于民意的分布观其风向;他们会试着去判定自己是否站在主流意见的一方,并且判断民意在未来发展中可能与他们所持意见一致的可能性。如果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少数意见的这一边,便会尽可能在公开场合中对于该议题保持沉默;或者是如果他们觉得民意消长的方向正转离他们的立场,他们也可能会渐渐沉默。这群人越保持沉默,意见的消长就像一个螺旋一样,沉默一方的意见在公共领域中坠入旋涡渐渐式微。大众媒体在沉默螺旋中扮演的角色包括:它形塑了哪一种主流意见的印象;它形成了哪一种意见正在增加的印象。它形成了哪一种意见可以在公共场合说出不会被孤立的印象。最后,沉默螺旋造成的影响是,呈现在外的主流民意其实是较勇于表达的一方之意见,而多数人的民意也有可能在沉默螺旋中因为缄默而被低估。

从以上媒体社会影响力理论分析可以看出,大众传播对政治活动、医疗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并没有完全的主导权,对民意的形成即所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力来源于多种因素的合力

二、媒体报道医患关系影响力实证分析

当前,我国的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事件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已经成为干扰社会稳定团结的不和谐因素之一。早在2005年底的“影响小康进程的十大焦点问题”调查中,医疗改革以71.08%投票率名列首位,有43.57%和27.61%的网民对目前的医患关系表示“很不满意”和“不太满意”,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时,选择“一般”的人数最多。因医患纠纷事件而造成的群访、闹访甚至殴打医务人员、破坏正常的医疗秩序的情形时有发生,成为医疗机构甚至社会上的“常态”危机。正因为如此,医院随时都有可能面对危机事件,危机一旦发生将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以及媒体的追踪报道。医患纠纷事件作为医院最常见也是最关键的危机之一长期存在,媒体利用其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能,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对医患纠纷事件的关注和报道也愈来愈频繁。

概言之,医患危机事件对媒体具有极大的新闻价值,是极好的报道素材。医患纠纷是医患主体在利益上发生冲突,是一种社会常态并呈稳定的变动,而纠纷作为一种结果的存在,它总是以某种原因为前提,因此故事性和冲突性成为纠纷的两个重要特征,这与新闻价值之间有着天然的契合之处,媒体总是追逐并报道之。因此,当医患危机事件发生,不管外界的压力有多大,不管面临怎样封锁信息,媒体总会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介入危机之中,通过行使自己的职责对危机进行必要的舆论干预。

媒体担负着引导舆论和联系社会的重要职能,在面对医患危机时,通过大众传媒才能将权威声音传递给广大民众,以期引起政府领导和广大民众的重视,形成一种社会压力,寻求支持与理解,从而顺利地化解危机。另外,媒体纷纷追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维护个体权益。公众在自身利益受损后,也往往希望媒体能主持正义和公道,而多数媒体也希望通过成功地干预一些医患危机事件以扩大自身影响,由此达到“共赢”的目的。

但是媒体报道医患纠纷到底对医患双方及大众有多大的影响力?媒体在报道时所持的价值倾向如何?仅以议程设置与第三人效果理论为例来说明。

(一)议程设置理论问题[6]对医患关系的影响

媒体在引导大众对特定事物形成统一认知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效果。在当今医患信任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为维护社会稳定,媒体分散人们注意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与恐慌,它还可以通过将其他事件“框定”为头等大事,从而吸引广大公众的“眼球”,达到转移人们注意力的目的。同时,医院可以将有利于医患危机处置的信息设置成为公众舆论的主流,从而杜绝其他有害信息,如“流言”、“谣言”等的蔓延。并且通过媒体树立医生、医院的良好形象,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度,使医患危机能够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议程设置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920年美国传播学者李普曼发表的著名论文《自由与新闻》,文章认为新闻媒体为大众创造了一个“拟态环境”使大众超越自己的经验去认识世界。“现代社会越来越巨大化和复杂化,人们由于活动范围、精力和注意力的有限性不可能对与他们有关的整个外部环境和众多的事物都保持经验的接触,对超出自己亲身感知范围以外的事物人们只能通过各种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这样,人们的认识(关于外部世界的印象)和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已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变化的反映,而成了对大众传播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pseudo-enviroment)的反映”。[7]

李普曼的“拟态环境”概念强调了大众媒体对于人们所产生的巨大认识功能和行动影响。美国的两位传播学者麦克斯韦尔·麦库姆斯(Max-well E.McCombs)与唐纳德·肖(Donald L.Shaw)首先对议程设置理论进行了系统论述。他们在1972年发表的论文《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功能》阐述了1968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媒介报道对选民的影响,并且将“议程设置”作为一种理论假说提了出来,其基本思想是:媒介报道什么受众便注意什么;媒介越重视什么受众就越关心什么。换言之媒介的议程不仅与受众的议程吻合,而且受众的议程就来自媒介的议程。[8]

1976年,麦库姆斯与唐纳德·肖在春季号的《传播杂志》上发表《构造“看不见的环境”》一文,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们指出:“受众通过媒介不仅了解公众问题及其他事情,而且根据大众媒体对一个问题或论题的强调学会应该对它予以怎样的重视。例如在反映候选人在一次竞选中讲了些什么内容时,大众媒体显然决定了哪些是重要问题。换句话说大众媒体决定了竞选运动的议题,这种影响个人中间认知变化的能力是大众传播的效力最重要的方面之一。”[9]

在此基础上,议程设置理论一经提出便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成为传播学效果研究中最具生命力的理论之一,经久不衰。施拉姆认为:“议程安排的理论是基于两个观点:首先,各种媒介是报道世界上的新闻的必不可少的把关人(它们对极为大量的消息不作严格的选择是不可能做新闻报道的);其次,人们经常感到需要复杂的政治世界为他们指出方向。这就是说把关人帮助他们决定那些超出他们优先感受的哪些事件和哪些问题是值得关心和加以注意的。”德弗勒指出:“议程理论认为新闻媒介提供给公众的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而是新闻媒介的议程——是对世界上发生的事件有选择地报道。提出议程理论的人试图描述和解释:(1)消息是怎样选择、编辑和提供的——所谓的‘把关’过程;(2)产生议程;(3)这一议程对公众的影响(研究人们对新闻媒介报道的问题的重要性的看法)。”[10]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与语言学教授乔姆斯基(Nam Chomsky)曾经提出一个学术判断:我们看到的事实都是“媒介化事实”。由于受众的活动范围、精力和注意力有限加上现代社会越来越巨大化和复杂化,于是只能通过各种媒体去了解、认知超出自己亲身感知以外的事物。而媒体在展现事实的时候并不是像镜子一样再现事实的一切,而是通过象征性事件或对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之后的展示。人们依赖于大众媒介制造的媒介化事实来认识围绕在自己身边的“真实世界”,并以这样的认识来完成自己的判断得出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行动。[11]

媒体对医患活动的报道在客观现实和受众之间构成了一个“虚拟环境”,人们通过媒体所报道的现象了解社会,并在就医过程中作出受到媒体报道事件影响的反应;受众对于事件的认知和态度会受到媒体议程的影响,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医患活动的真实,而是通过框架来“选择”、“凸显”能获得公众关注的事件或事件的部分。如果受众受到媒体在医患活动报道中偏离真实与价值中立的报道,时间越长、媒体相关的议程设置报道越多,对受众的影响也会越大,有时受众甚至会将媒体报道的内容当作对真实医患的一种认知。媒体的这种“议程设置”的功能具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传统的设置功能,也就是媒体能将所报道的主体(subject)的显著性移植到公众的脑海中;第二个层次就是媒体将所报道的主体属性(attributes)的显著性移植到公众脑海中。每一个主体都有各自的许多属性,而这些属性又折射出这一主体的外在图形,当新闻媒体的角度和报道框架锁定这一主体的某一特定属性时,公众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这些属性上,而忽略其他的属性。媒体在医患危机发生时选择的报道切入点会直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如果医院不及时发布有关事态发生发展的真实信息,任由媒体去组织发现素材,就有可能把公众的注意力带向不利于医院形象塑造与医患危机解决的方向上去。

(二)第三人效果理论下的媒体报道医疗活动影响力

“第三人效果”的核心观点认为,“受众倾向于过高估计大众媒介信息对他人在态度、行为层面的影响”。“第三人效果”的研究指出了媒介效果的间接性,也揭示了媒介信息具有的显著影响:第一是广泛存在的“第三人认知”即媒介信息对受众认知层面产生了具体影响;第二是行为层面的高强度影响,如形成比较一致的社会共识或显性社会行为。

媒介报道在“认知层面”的作用,从本质上看“信息不对称”不仅表现为医方在医学技术与信息、医院规章、治疗程度等方面占优势,而且在药品定价、收费、治疗方案的确定等方面,也具有信息垄断或控制权。在此背景下媒介作用机制的基础及核心首先在于其对“认知层面”的影响。媒介能够直接为受众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并凭借议程设置、舆论监督等手段间接影响了受众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认知。然而媒介报道在减少调查与研究“信息不对称”的同时也可能导致受众认知的偏差。“第三人效果”的研究假设认为大量关于劝服性信息、负面媒介信息的研究显示负面信息、不符合社会期望的信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等最有可能导致“第三人效果”。

媒体报道对“行为层面”的影响也是其作用机制的显著特点。“第三人效果”研究将受众的后续行为分成两类:一是形成比较一致的社会共识如支持对媒体内容进行限制;二是形成比较一致的显性社会行为如公共卫生的负面信息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等。“社会共识”与“显性社会行为”已经在不同国家、不同语境下得到了实证研究的支持。

以2010年“肖氏反射弧”手术纠纷为例。2010年10月11日正义网发表文章《百余“肖氏术”患者欲再起诉肖传国》。10月14日郑州晚报整版报道了百余名患者起诉“肖氏术”虚假宣传事件。二文从方舟子与肖传国的手术造假之争转向医患纠纷,迅速被人民网等多家媒体转载进而引发媒体的大量后续报道。从内容要素看二文均涉及:(1)“方肖之争”及肖传国雇凶伤人的背景;(2)遍布全国20多个省区的百余名患者的诉讼情况;(3)手术失败案例;(4)部分媒体的调查结果。但文章内容仍停留在纠纷个案本身并强调了患者的单方举证。虽然郑州晚报采访了曾参与肖氏手术科研的原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院长但仍然没有阐明纠纷中的临床推广、事故鉴定等关键性内容。

可见“医疗纠纷”题材的报道不仅涉及医患信任的社会认知,也是社会矛盾、社会情绪的重要反映。由于媒介类型、受众定位、报道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医疗纠纷报道的总体质量参差不齐,对相关医疗制度和法制问题等深层次报道存在缺失。这种信息匮乏和价值导向并不能引导受众积极认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有调查表明,受众对医患危机的认知与“第三人效果理论”相符。有36.7%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会受医患危机影响而对医生产生不信任,有63.3%的调查对象表示受到医患纠纷事件的影响,其中甚至有11.2%的调查对象表示可能会对医生产生不信任。在行为的层面,没有人因为医患纠纷而不去医院就诊,无论医患纠纷是否发生,去医院就诊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刚性需求,他们的就诊行为也不会受到医患纠纷的影响。[12]

(三)网络媒体与医患危机

在当今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媒体在我国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资源的最重要渠道。面对网络的覆盖率越来越高以及网络用户越来越多的新形势,医患活动在网络上的传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必须关注网络媒体对医患危机的影响。

1.网络媒体对传播理论的突破

在网络传播时代,由于两个原因,导致网络传播中并没有类似传统传播意义上的“把关人”[13]。一是传播的双向性使得传播的权力泛化,任何人都拥有传播的权力,则传播者的权威性被削弱;二是信息传播的自由化使传播的范围具有了无限的广阔性,容易造成信息泛滥。

而在网络传播中,有一种最终的力量能够对信息进行筛选、过滤,将真正能够吸引受众的信息保留下来,而剔出没有传播价值的“垃圾信息”。这个过滤的力量,从传播者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沉默的螺旋”——被大多数传播者认同和发布的信息,最终将占据主流地位得以保留和流传,而只有少数传播者认同的信息,就会随着传播者为了避免被孤立而保持的沉默而消失。我们可以将这种力量看作是一种具有“把关人”作用的“类把关人”。

但是,医疗卫生机构主导的网络环境下的健康传播,可以充分发挥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优势,将科学可信的信息通过网络传递给广大公众。

2.网络媒体的新特点

2011年1月发布的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www.cnnic.net.cn)牵头组织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4.3%。我国网民数、国家域名数均居世界第一,互联网大国规模初显;互联网主流媒体地位凸显。

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改变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在不断推动各种社会组织在信息服务战略上的转变以及服务范围、内容和对象的扩大。相较传统媒体,在医患关系的传播中,网络媒体具有以下特点:

(1)传播的实时性

网络在健康信息传播过程中,没有电视传播的节目制作、特定播出时段问题,也没有报刊制版、印刷、装订、包装、运输、发行、投递等一系列纸媒介加工环节,可在信息产生的第一时间向公众展示,并可以动态性随时更新最新信息,传播时效性明显快于传统媒体。并且可以根据公众的需求快速制作并及时发布,其效率明显高于传统媒体,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上具有强大的优势。

(2)多媒体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不仅可以传播文字信息,也可以将视频、音频等内容通过网络传播,使受众能更生动地获取相关健康信息。网络传播包括各种传播形式和手段,充分提供各种方式展示相关知识和信息。

(3)系统性与大容量性

无论报纸、广播还是电视,公开发布的容量都是有限的。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不受电视播出时间长短等的限制,也不受报纸版面篇幅的限制。网页的无限链接和展开功能可以使受众有机会全面了解相关主题的背景知识,也可以发展成为资料库,有助于公众了解与某一主题相关的各种相关知识。

(4)双向性和交互性

交互性是网络媒体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特征。传统媒体健康传播的信息流基本是单向的,公众只能被动地接受内容。网络传播打破传播者决定的单向模式,实现了非线性传播。网民不再是被动接收信息,而是主动检索信息,甚至自主发送信息。网络环境下健康传播通过交互功能发展双向传播,实现信息流的双向互动,方便与公众的互动与沟通。

(5)便捷性

网络可以使公众在自己选定的时间,了解想知道的信息,公众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以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查看了解相关信息。信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

(6)有效性

在传统媒体开展健康传播,很难及时、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人接收到信息。而网络环境下的健康传播不同,可以详细地统计每个网页或链接被浏览的总次数,甚至可以详细、具体地统计出每个访问者的访问时间和IP地址。这些统计资料可帮助网站统计与分析信息受众,对健康传播效果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

(7)个性化

公众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性定制自己需要的信息,提高信息获取的准确性。网络的快速普及,网络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性优势,使网络在健康传播中的渠道优势明显远远超过任何传统媒体。

3.网络媒体与医患冲突的案例及分析

2011年9月5日,当事人陈某在其微博上发了一个《10万元手术最终吃8毛钱药搞定》的帖子。该帖称:出生才两天的宝宝便秘,在照了十几次X光、做了100多项检查后,深圳儿童医院作出诊断:要动大手术,花费约10万元。而孩子转到广州市儿童医院治疗时仅花8毛钱就“搞定”。随后深圳新闻网以标题为“婴儿被诊10万治病8毛钱药治好”进行报道,随后各社区论坛、贴吧、门户网站进行了转载。其后有6家地方级的报纸用7篇报道对此事件作出了报道。7篇报道中有3篇是倾向性报道,报道内容和深圳新闻网的最初报道基本一致;有2篇类似于短评内容,主要是质疑天价医药费,言辞激烈,其中还有1篇配讽刺漫画;有2篇报道内容无任何涉及医院方面的回应。7篇报道中有5篇报道文后附转自其他媒体。[14]但仅仅几天之后,媒体又爆料“患儿病情反复父亲坚持出院”、“8毛钱绝对没有治好病”,媒体出演了一场“闹剧”。

在这个案例中,先是由网络媒体发起报道攻势。当事人即患儿父亲最初用“10万元手术最终吃8毛钱药搞定”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激发了网民的不理智情绪。网络舆论由于其自身媒体的特性一边倒地支持病患方,而传统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宁愿选择一边倒地倾向民众也不愿选择客观真实的报道方式。

媒体报道中很少涉及对医院方面的采访,从而使医生作为医患关系的重要一方失去了其话语权,只会使民众对医生的误解在不对称信息当中加深加重。“媒体在报道上的不公正、不客观使一些原本轻微的纠纷被无限放大,而对患者方所受损害的过度渲染则无形中将过失完全转移到了医院方,使医院方受到公众的仇视与不信任”。[15]“八毛门”事件发生后8天内,深圳市儿童医院出现了3例患儿家长拒绝手术的情形。其中一例疑为巨结肠的新生儿因延迟手术造成肠穿孔不得不送入重症监护室救治。但是后继者“网民”仍然不依不饶、我行我素地让此事件的传播呈现低俗化趋势,完全失去了善意和底线;传统媒体却不坚守对客观事实进行真实报道,突破了媒体代表公众利益的立场底线。

在“八毛钱事件”中,媒体对事实报道片面、草率及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尤其是网络上的跟帖与声讨者,更是过于偏激。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公众对医生的形象认识发生错位形成了负面的刻板印象。这种刻板印象包括:对病人敷衍了事、收受红包、漫天要价、对工作不负责任、态度冰冷等等。显然,这些刻板印象一方面影响着媒体对医生形象的客观认知,导致医患关系中扮演的负面角色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在事件发展初期仅凭患儿家属的主观臆测,舆论一边倒地指责医院过度诊疗。尽管深圳市儿童医院和广州市儿童医院在事件中主动发声,表现可圈可点,医疗专业人士也通过微博等网络传媒进行了正面的努力,但却无法与更多的媒体抗衡。如果不是两个月后患儿病情反复辗转到武汉接受手术获得确诊,事态将永无峰回路转之日。[16]

三、媒体报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

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发展,我国法律对民众的知情权和信息公开都做了制度上的规定,使媒体的报道面拓宽,在报道民生问题时更倾向于弱势群体,给公众提供了一个公共话语平台。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事件特别关注,不断曝光重大案例,使医疗纠纷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医患报道对医患关系有很大影响,尤其是有关医方的负面报道,容易在公众心理上激起紧张、恐惧和危机感,对医患关系具有较大的杀伤力。

不过,媒体报道对医患关系到底有哪些实际的影响呢?笔者将在正向与负向影响力两个方面进行梳理,找到媒体负面影响力的原因并进行分析。

(一)正向影响力

人们对医疗服务、医疗活动信息的依赖,就决定了媒体报道医患关系的存在价值。在医患关系报道中,公众至少希望通过媒体满足以下三个层次的信息需求:(1)了解事实真相,满足知情权;(2)分析事实动态,明晰与自己的利害关系;(3)满足揭示医患阴暗面的愿望。

大众媒体在医患关系中的角色,从积极方面看,其全面、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有利于维护患者和公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监督和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从而推动卫生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公众维护健康权利的意识。同时,大众媒体报道医务人员的奉献精神,弘扬先进典型,对于提升医务界形象,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监督医疗机构与人员

我国正迈向民主化、法治化,社会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第四种力量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舆论监督不但公开透明而且影响广泛。在医疗领域,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媒体能把那些有悖于医德、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行为公之于众,不仅可以让公众了解并且可以形成一种社会力量,从而确保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人民的健康。具体来说,媒体在监督医疗机构与人员方面的作用有:

首先,能推动医风医德建设。新闻媒体对医生收取病人红包、开大处方、医药回扣等非法现象的大量报道与揭露,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客观上推动了卫生部门医风医德的建设。以胡万林非法行医草菅人命案为例,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仗义执言、长达近一年穷追不舍地跟踪采访,不仅使“神医”胡万林原形毕露,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而且使那些为胡万林非法行医大开方便之门,提供种种保护的相关部门受到了公众的谴责。媒体的监督有利于医疗行业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其次,能促使医院完善质量。批评性报道引起的反响大,效果明显。人民日报曾在“读者来信”版头条先后刊登两篇报道批评河北省某大医院5年内γ-GT项未做化验便在化验单上盖“结果正常”章,涉及患者数万人,而且千方百计阻挠上级单位对问题的调查处理。两篇批评报道在河北省产生了很大影响,第一篇报道见报后,省政府即责成河北医科大学、省卫生厅组成了调查组,进驻该医院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篇报道见报后,省委专门召开了书记办公会,对此事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人民日报的报道是对河北省的支持,应当抓住这个典型,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乃至全省其他部门的工作。[17]

再次,能增强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在与医患有关的事件的报道中,有些确实属于医务人员存在过失,如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设备故障等,有些纠纷案件是因医院的过失和管理不当造成了病人的不应有的损失。这些报道有利于引起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警觉,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责任心。如一个小孩意外被开水烫伤,因为父母身上带的钱不够,先后被4家医院拒收,最终孩子因延误治疗而死亡。这一事件,由媒体做了专题报道,不仅对医疗冷漠进行了无情的鞭挞,还引发了全国医疗卫生系统掀起了一场“如何将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落到实处”的大讨论。

2.实现公众医疗知情权

媒体对医疗纠纷的事实真相予以及时报道,是信息社会下媒体传播的自由与责任,是确保民众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医院进行医疗管理服务的改革和医疗技术的提升。[18]患者与公众往往对医疗信息占有量不足,需要通过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来了解医方的医疗服务技术与质量,为自身的择医行为进行判断和评价。

一位患者以医生的“天书病历”无法看懂为由将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重新书写”。经一审判决,患者的诉讼请求尽管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但是通过媒体报道,医生病历书写太潦草的不良习惯,引发了民众的思考。通过讨论,达成共识,医生病历书写太潦草影响了患者“欲知病情”的基本需求,现在许多医院都使用电子病历,对需要手写的病历也增强了对书写规范的要求。

3.增强公众健康权利意识

健康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权体系的基础。对公民健康权利的保护,既是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新闻媒体在发挥其舆论监督功能的同时,客观上也会唤醒和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患者认为经验性信息比证据性信息更加可靠,因此,他们会把媒体报道当作主要的信息来源,尤其是诊疗信息的来源。国外有研究成果表明,有82%的癌症患者会主动搜寻关于治疗的信息,62%的被访者会把他们自己找来的资料拿给医生。患者可以从媒体对医患的报道及健康传播信息中找到可靠的医疗信息,当他们站在医生面前时,会拥有更多的知识,既增强了公众的健康权利意识,也能促进医方提升职业技能,形成良性的互动。

4.预防医疗纠纷发生或蔓延

施拉姆认为大众传媒具有社会规范强制功能,大众传媒通过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世,能够唤起普遍的社会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起到强制其遵守社会规范的作用。同时,对社会规范的越轨者而言,它能起到威慑的作用,这种威慑的来源包括舆论制裁和其他社会控制机构的制裁,使其不敢再次越轨。

一般在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会主动搜寻相关医疗报道为危机处理提供参考,可以看出媒体报道的信息对患者有影响。据重庆市卫生局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有19家市级医院发生22起有不理智行为的医疗纠纷,甚至出现了职业“医闹”,专门怂恿患者家属找医院闹事,从中谋取钱财,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规定》,为相关部门打击“医闹”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大众传媒通过对医疗纠纷法律法规个案处理结果的传播,促进了医疗纠纷当事人对社会规范的信仰和认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或蔓延。[19]

(二)负向影响力

尽管媒体在监督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增进公众维护健康权利意识、促进解决医疗纠纷等方面有着不可埋没的功劳,但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一段时期媒体报道医疗纠纷事件缺乏客观公正性,甚至有蓄意炒作现象以吸引大众的眼球,甚至“妖魔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侵害了医务人员与医院的权益,激化了医患双方的对立。

从某种程度上讲,近年来全国医患纠纷案件增加,与媒体的参与和不当渲染有直接关系。中国医院协会在总结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时,提到了六条主要原因,其中重要的一条也涉及大众媒体——“有些新闻媒体对未经专家鉴定和司法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草率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为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而进行炒作,夸大了医疗机构的过失,忽视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每次出现媒体对卫生界的集中负面报道,都会引发新一轮上访、信访事件的大量增加。而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更具有杀伤力,社会负面影响更大。”[20]具体说来,媒体不当报道的负向影响力有:

1.侵犯医院与医生的权益

首先,不当报道侵犯了医院与医生的权益。部分媒体为了迎合普通百姓对“看病贵”和“看病难”的不满,将一些非主流医疗事件大肆渲染,如对极个别医生的渎职行为和医疗事故,甚至根本与医生无关的“游医”、“假医”事件进行报道,一方面破坏了医生的形象,同时也对没有与医生接触的人起到了误导作用,加剧了医患关系的恶化。

在很长一段时间,医方没有应对医患危机的传播意识,往往在医患事件中保持缄默,而媒体往往在听信患者及其亲属的一面之词后马上报道,医方将处于被动局面,甚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律上的合法权利被肆意侵犯,而媒体往往很少会为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造成医务工作者精神紧张。目前中国的医生似乎不再是令人向往的神圣、高尚、有成就感的职业,而是一个执业环境不良、压力过大的有高风险的行业,从业人员出现情绪低落、职业倦怠。卫生部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有23%的医务人员经常有消极情绪,有50%的医务人员有时会有消极情绪,只有4%的医务人员从来没有过消极情绪。中国医师协会“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指出:74.29%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分别达到47.35%和13.28%。另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对医生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调查显示,愿意子承父业的占10.4%,不愿意的则为63%。[21]秦红等人就临床医生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工作环境及心理状况作了专门研究,对487名临床医生采用问卷方式进行调查。结果得知61%的医生曾遭受病人辱骂,24%曾遭受病人行为攻击,56%的医生自认为心理压力增大,还有69%自认为工作自信心下降。[22]人们不再把医生当作神圣职业由许多社会因素造成,但媒体舆论的负面报道是其中一大因素。在另一份调查中有18.1%的人认为媒体舆论对医患关系的负面报道是造成医生紧张的原因,这种状况动摇了从医的执业信念,甚至将会导致整个医疗专业的危机。

再次,不当报道伤害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在影响医患关系其他因素的调研报告中,政府方、社会方、患方把媒体的夸大、不实炒作当作一个重要因素,占到21.8%,医方有33.1%的人把媒体的夸大、不实炒作放在第一位。[23]近年来,社会舆论热衷的是对医疗行业负面新闻的报道,尤其是那些不实的报道,不仅误导了群众,影响了医患关系,而且也伤害了医务人员的自尊心,使得医务人员产生了道德焦虑,丧失了职业荣誉感。从调查数据中发现,医方对“媒体报道医患矛盾或纠纷的总体评价”持反感、否定态度的人数达半数之多,49.5%的医方人员认为其加剧医患关系恶化,53.3%的人认为其进一步导致医患之间的不信任。[24]

2.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

媒体报道对医疗执业环境的影响很大。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和医院管理存在的问题过度、片面和非客观地报道,误导了读者和公众,把患者与医务人员对立起来,使患者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失去了原本的信任,在还未进入医疗机构就诊就已经对医方产生抵触心理,加重了全社会对医务工作者的误解和不信任感。

“茶水发炎”案就是典型的一例,虽然记者是出于考察“医德医风”和维护公共利益,但却不符合新闻操作规范,违背了职业道德,误导了广大公众,使很多患者对医院的检查结果产生怀疑,不利于和谐的医患关系的构建。这类策划新闻的炒作行为伤害了新闻的真实性,极易引起受众的反感和逆反心理。

媒体的片面报道,使患者对医方持怀疑与不信任的态度的同时,也会造成医生的职业成就感不强。因为医方工作者不能获得患者的信任,就会采用保守或过度治疗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既不利于患者的康复,也不利于医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最后影响的还是大众的健康。

3.纵容患者利用媒体获得利益

有调查结果表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医患纠纷”的应对措施,排名前三的依次是与院方沟通、联系媒体、到相关部门投诉。可见,媒体是患者在遭遇医患纠纷时的重要选择。[25]

在现实的医疗实践中,“一些患者在寻求医疗纠纷与冲突的解决过程中,有意识地把媒体的倾向性当成一种砝码,向有关医疗部门施压。这种倾向性甚至助长了极少数病人无事生非,谋求经济赔偿的不法行为”。[26]事实上,有些伤害与损失根本就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患者借助媒体报道的影响力,借媒体撑腰,有时会在与医方博弈中获得暴利,获得较大的索赔额,这种不正常的处理模式往往会形成示范效应,引起更多的患者借助媒体把事情闹大来获取利益。

一些患者蓄意通过媒体将不合理的诉求曝光,而媒体有意识地把患者及家属当作“弱势群体”进行报道以吸引社会公众的重视,唤起更多人的同情。医方不堪其扰,面对患方的无理要求,医疗机构往往只能采取破财消灾、花钱了事、速战速决的办法,患者无理要求因媒体的助力而大获全胜。有时,媒体一方也充当勒索医方、获得利益者。如温州市瓯海区某区级医院被不公正报道后,竟有某省级报社的记者主动说可以为医院挽回声誉,代价是要求该院出资5 000元,向其买一篇正面的报道。又如去年某卫生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某电视台在做不实报道的同时,竟然有记者向该卫生院院长索要钱财,如果不满足其要求就继续诋毁该院的声誉,后因其勒索电话被该院录了音,不实报道才随之终止。[27]

(三)媒体负向影响力原因分析

1.媒体偏离价值中立

首先,媒体在报道医疗活动时对医方与患者采用双重标准。从报道的倾向性看,媒体已完全失去其应有的独立、客观的中立立场,舆论导向完全倾向患者。据有关调查显示:在所收集到的89例医疗纠纷报道事件中,属倾向于指责医院、同情患者的62起,占69.7%;属倾向于指责患者的12起,占13.5%;属中立态度的15起,占16.8%。由此可见,目前社会媒体报道倾向于指责医院的占绝大多数。[28]大众可以很容易地获得有关患者受到伤害,媒体挺身而出,主持正义的报道。而当医生受到患者威胁甚至攻击的时候,当患者纠集人员聚众冲击医院,迫使医院停业关门的时候,当有人喊出“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的时候,媒体却缺少相应的关注与报道。

其次,媒体在选择医疗报道对象时,医方和患方也常常存在着不平衡的状况。尽管消息来源比较分散,可信度参差不齐,但无论是严肃媒体还是都市生活类的媒体都对医疗新闻给予关注。医患报道中,在反映事实时,对患者的报道在新闻报道中的篇幅比例多于医方。媒体把患者当作弱势群体,其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更容易获得怜悯与同情,报道的受众更广泛。因此,在医患纠纷的新闻报道中,患者及家属常常是报道的主角和消息来源。

再次,媒体在一些敏感医患事件中失语,也体现报道价值偏离中立。如有一些医患纠纷演变成为恶性伤害的刑事案件,但媒体因为一些原因并不能及时进行报道,造成报道的失衡。如2011年9 月15日,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在该院门诊楼被一名男子持菜刀追杀砍伤,凶手竟是她5年前的患者,因认为手术失败,不服法院判决而起报复之心。这是由医患纠纷引起的血案,但该事件只是在微博上引发了医生们的愤然抗议,但权威媒体并未对此事进行报道。一周后,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首次以“医患之伤”为题播出了一期专题节目关注此事件,方才成为媒体关注医患关系的一个小高潮。

最后,个别媒体在欺诈性医疗纠纷中,在没有医疗鉴定和法院判决的前提下,故意采取有倾向性的报道,对医疗机构形成很大的外在压力。

2.媒体过度解读医患危机

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复杂的医疗技术行为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为病人解除疾病痛苦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对病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即医疗活动的风险。[29]对于属于患者应该承担的风险,媒体就不应该都归结于医方。

在“博士硕士夫妻生下脑瘫儿”的医疗纠纷中,记者尽管了解到市级医疗鉴定已经判定医院不存在过失,而且院方和当事人正在联系省级鉴定的前提下,仍然鼓动并陪同当事人到医院讨说法。当事人自以为“有理走遍天下”,遂怀抱孩子,天天到医院讨说法,并有一些过激行为,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这家媒体的记者显然没有很好地把握医疗纠纷当事人的情绪尺度,只顾着挖“猛料”,非但对解决纠纷毫无帮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矛盾。

媒体在医患危机的报道中,报道的负面事件略多。通过记者文字叙述完成的报道较多,过半数的报道中没有医患双方出场,超过三分之二的报道缺少专业人员的意见,容易造成公众对医患危机的过度解读。有记者为了寻求新闻报道的视觉冲击,炒作与误导尚未定论的医疗事件,把医患之间的纠纷和冲突都归结是医生“医德下降”和“红包”惹的祸。有的记者借报道医患纠纷之机敲诈医院投放广告或订阅大量报纸,甚至借机敲诈医院,中饱私囊。不但过度解读医患危机,而且侵害医院与医生的权益。

媒体过分关注医疗纠纷,使医患矛盾加深,使事件恶化,处理难度增加。如某电视台新闻调查曝光的几起医疗案件,最后证明都存在失实的现象。如以“左肾未探及”为题,关于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某肾癌患者左肾“丢失”的报道,实际上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的原因,使肾脏萎缩吸收造成的,最后的结果证实医生并没有任何过失,在电视台披露后,全国震动。还有江西某患者,抗结核药物副作用引起了急性溶血,但通过新闻调查的方式在重要时段报道披露后,几乎震动全国。那些失实报道不但对解决问题、维护医院的声誉没有起到好的作用,而且还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对社会的稳定以及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3.媒体报道背离医疗活动的规律

首先,媒体不了解医疗的高技术与高风险性。医疗风险普遍存在,世界各个国家均不能幸免。2007年的一项调查中发现,过去2年经历过医疗失误和药物差错的比率英国为18%,加拿大为25%,澳大利亚为23%,新西兰为23%,美国为28%。[30]有资料显示我国的临床误诊率在30%左右,疑难病例误诊率在40%以上。中医院管理学会误诊误治研究会调查报告显示:个别单病种的误诊率更高达90%。我国每年约有近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我国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占住院病人的10%~30%,母婴感染8%左右。[31]世界卫生组织也曾指出,病人安全问题在世界各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中国家尤其严重。据统计,发展中国家至少有50%的医疗器械不安全,世界卫生组织收到的伪劣药品报告中,有77%的案例发生在发展中国家。[32]对疾病误诊的认识,媒体与大众都了解得不够,就会造成媒体报道与受众偏见趋于一致,从而背离中立与客观。

其次,媒体不了解医疗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对不能吸引眼球的就不关注。新闻媒体和记者不熟悉的医学专业知识会影响到其对医患纠纷事件的客观、深入和全面的调查。因为新闻寻求新奇独特的视角,记者对平淡的事实与专业化解释不感兴趣,会对报道的客观全面性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如安徽泗县疫苗事件,有些记者在专家的技术鉴定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马上下结论说疫苗是“毒疫苗”,致使很多地方暂停疫苗接种,对正常计划免疫工作造成了不小影响。而当最终鉴定结果表明这是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媒体对此不感兴趣,大多数媒体只是轻描淡写地作了简单报道,与之前的报道形成鲜明对比,在民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医患报道从业人员缺乏医学知识。《人民日报》评论说,医学是一门复杂的学科,一个医学院校的毕业生要成长为可以独立诊断的医师,大约需要8至10年的时间学习与实践。由于疾病的治疗本身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问题,产生纠纷。某些媒体很会取巧,他们会将患者的说法、医院的说法分别罗列,让读者通过阅读自己产生判断,似乎媒体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而实际上媒体很清楚读者并不是专家,很容易产生同情弱者的心态,他们关注的不是哪一方更有道理,而是关注患者受到了什么伤害,产生“一定是医院有责任”的判断。由于有些媒体报道不全面、不客观,给群众造成了医院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频繁发生、愈演愈烈的假象,使患者失去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患者对医务人员在潜意识里不自觉地产生对立情绪,以挑剔的眼光审视医疗护理工作。从医学本身来看,医疗过程与行为,有着非常复杂的客观因素基础,现代医学虽然有了发展,但对许多疾病还是束手无策。另外,个体差异性的存在,使得对这个人有效果的疗法,对另外一个人不一定有效,甚至还可能产生副作用。而由于媒体从业者大多是文科出身,对这些情况不一定了解。[33]

4.对“550万元天价医疗费”的媒体报道及分析

我国医疗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尚未达到规范、健全、完备的程度,严重的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往往规避正确的解决途径,寻求纠纷的非正常解决。如2005发生的哈尔滨某医院“天价医药费案件”中,患方就规避了正规的纠纷解决途径,而是选择了诉诸社会,通过媒体的炒作引起民众的愤慨和上级部门的关注与介入,以获得解决。

在该案例中,某些媒体在真相未明情况下对医方进行了犀利尖刻的拷问,但许多重要的事实被报道所忽略。事件一开始多数媒体把焦点放在“550万医药费”、“中国最昂贵的死亡”、“一天输血94次”这样的刺激点上,最初一周里民众很少理性地分析一下事件的真相,而只是多数把矛头直指医院。一周以后,媒体开始回归新闻本位,不满足于耸人听闻的感情宣泄,开始认真追踪采访医院、采访当事的主治医生、采访参与会诊的专家等等,努力逼近事实真相。事件的主角翁老先生在转入该院时已患晚期恶性淋巴瘤一年有余,同时还患有严重的肺心病,从医学角度而言已处于生命的终末期。但在家属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的强烈要求下,在67天的时间里,共有20多位来自北京和哈尔滨的专家为翁老先生进行了100多次会诊。其中,北京某医院外科ICU主任不仅常驻哈尔滨2个多月,还调去了其科里的其他医生和ICU护士长。同时,家属还自购了27种高价药。“550万中有400多万是自购进口药品和设备的费用”等信息逐渐见诸媒体。最终卫生部的调查证明医院在收费中的确有不当之处,医院违规收费的金额是20.7万余元,与当初媒体报道的550万元实为“天价”式差异。

发生此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有医院管理上的弊端,有患者依靠权势不当地占用优质医疗资源的问题,而媒体只是迎合受众指责医院“昧着良心赚钱”大炒新闻,把“一个管理混乱的无良医院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榨取患者血汗”的印象留在民众心中,客观上恶化了医患关系,加剧了矛盾的冲突,阻碍了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

医院是以挽救患者生命为最终目的的医疗场所,尽管目前有些医院和医生在有意无意间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或多或少地用不太正当的手段满足自己的私利。如果媒体在责任认定前模糊甚至歪曲事实真相,强加主观思维于大众,误导大众认知或给群众错误的认知,不仅会加深患者及家属对医务工作者的误会,损害医院的形象和声誉,而且会极大地削弱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必要的权威性。

【注释】

[1]彭文正,萧宪文:《犯罪新闻报导对于司法官“认知”、“追诉”及“判决”的影响》,《台大法学论丛》,第35卷第3期,第13~20页。

[2][美]柏尔文·德弗勒,等:《大众传播学绪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中文版,第30页。

[3]Klapper JT.The effects of mass communication.New York:Free Press,1960.

[4]Severin WJ,Tankard JW.Communication Theories:Origins,methods,and uses in the mass media,4th ed.White Plains,UL:Longman,1997.

[5]Severin WJ,Tankard JW.Communication Theories:Origins,methods,and uses in the mass media,4th ed.White Plains,UL:Longman,1997.

[6]吴立斌:《中国媒体的国际传播及影响力研究》,博士论文,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1。

[7]郭庆光:《大众传播、信息环境与社会控制——从“沉默的螺旋”假说谈起》,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5年第3期。

[8]李彬:《大众传播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0页。

[9]程曼丽:《国际传播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205页。麦库姆斯与唐纳德·肖给议程设置下了一个简要的定义“通过日复一日的新闻筛选与编排,编辑与新闻主管影响着我们对当前什么是最重要的事件的认识。这种影响各种话题在公众议程上的显要性的能力被称为新闻媒介的议程设置作用。”

[10]转引自李彬:《大众传播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253页。

[11]董关鹏,等:《医院院长媒体关系实用手册》,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20页。

[12]阳欣哲:《媒体传播对医患关系影响研究》,博士论文,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2,第64页。

[13]“把关人”理论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提出的,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

[14]叶红,赵东城,贾先果:《论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的责任担当——以“八毛钱事件”为例》,载《新闻世界》2012年第3期。

[15]洪雷:《媒体报道导致医疗纠纷突出?》,载《大众卫生报》2009年9月29日第2版。

[16]叶红,赵东城,贾先果:《论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中的责任担当——以“八毛钱事件”为例》,载《新闻世界》2012年第3期。

[17]宋咏堂,项红兵,张晋:《医疗纠纷媒体曝光的现状及对策》,载《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1年第4期。

[18]刘秀明:《事实与听证:对媒体报道医疗纠纷的思考》,载《新闻界》2012年第9期。

[19]游小留:《大众传媒对解决医疗纠纷的影响》,载《医学与社会》2008年第11期。

[20]刘远明:《理性地看待新闻媒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载《医学与哲学》2002年第3期。

[21]张桂芝,董兆举,等:《医患关系由“双输”到“双赢”》,载《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7年第10期。

[22]秦红,邹晓平,杨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487名临床医生心理状况的影响及对策》,载《中国全科医学》,2004年第7期。

[23]吕兆丰,王晓燕:《医患关系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全国十城市医患关系调查研究报告》,中国书店2010年版,第54~55页。

[24]吕兆丰,王晓燕:《医患关系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全国十城市医患关系调查研究报告》,中国书店2010年版,第147~148页。

[25]阳欣哲:《媒体传播对医患关系影响研究》,博士论文,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2,第66页。

[26]刘远明:《理性地看待新闻媒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载《医学与哲学》2002年第3期。

[27]内部文件:政协第九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尽快出台我市平安医院创建方案的提案》中的发言。

[28]陈力丹,杨击,王辰瑶:《传媒该如何对待穷人向富豪求助事件?》,载《新闻记者》2006年第3期。

[29]医疗活动的风险主要可分为:发展风险、合理风险和容许性风险。发展风险指不能预见的风险。可预见是人们对技术运用的结果有了提前的认识。但由于科研的局限性,即使遵循了特定的程序,也未能发现这一技术存在的危险,就构成不可预见。合理风险是指已经预见而不可避免的风险。不可避免指:运用技术本身不可避免和损害后果不可避免。医学技术本身在给患者解决痛苦的同时也会给其带来伤害,如药物的副作用。各种并发症就是采取了措施仍不能避免的后果。容许性危险是指完成某种有益于社会的行为中含有某种侵害合法权益的危险,若该危险与其有益目的相比被认为是正当的,该危险就属于容许性危险。

[30]杨克虎,刘雅莉,田金徽,等:《澳大利亚医疗风险监管现状及措施的循证评价》,载《中国医院管理》2007年第10期,第62~65页。

[31]谢瑜,刘长军,等:《构建新型医患关系,控制医院医疗风险》,载《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6年27卷9期第7~9页。

[32]毛静馥:《国内外病人安全问题现状及相关建议》,载《中国医院管理》2007年第9期第56~57页。

[33]刘海客,余志海:《医药卫生信息传播的伦理学原则》,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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