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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市场的新变化与强化监管之我见

时间:2022-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而管理部门的人力大多集中在农村乡镇驻地市场的管理上,一些“销售游击队”大多活跃在自然村驻地的最边缘消费市场中。他们的离开,对农民生活生产的消费、农村消费市场的购买力、农村商品市场的繁荣,必然产生较大的影响,加速了农村市场的变化,使农村消费市场逐渐“空壳化”。这一阶段农村市场的监管就成了一年中的重中之重。农村市场中的经营者流动性增强,监管难度增大。农村“销售游击队”的出现凸显了农村市场监管难。
农村市场的新变化与强化监管之我见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工商局 李景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的消费市场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新的问题已经开始挑战基层监管人员的管理理念和监管能力。在大力加强农村市场管理的工作中,笔者认为,要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实际状况制订思路,要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制订措施,要在新农村建设中体现实际绩效,要使农民在经营和消费中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打工经商,农村市场发生了新的变化

农村市场就其包涵的范围来讲它是个较大的概念,它有乡镇驻地消费市场和农民生产生活最集中的自然村这个最边缘的消费市场之分,这一市场中的农资销售和生活消费的空间越来越大。而管理部门的人力大多集中在农村乡镇驻地市场的管理上,一些“销售游击队”大多活跃在自然村驻地的最边缘消费市场中。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市场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先富起来的农民逐步离开故土进城安家,农村市场逐渐走向“空壳化”。县域经济加速城市化建设,特别是商品房开发、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为农村的部分“能人”离开故土,变为城里人创造了良机。这部分“能人”在县城或更高级别的城市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离开了农村,住进了城里打工经商。这一部分人员在农村生活时,可以说大部分是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是农村商品消费的主导者。他们的离开,对农民生活生产的消费、农村消费市场的购买力、农村商品市场的繁荣,必然产生较大的影响,加速了农村市场的变化,使农村消费市场逐渐“空壳化”。

季节性的外出打工经商,农村消费市场的淡旺季日趋明显。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忙季节的人工收种基本上被机械化所淘汰,所用劳动力相对减少,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基本上不需要返乡抢收抢种。再加上大部分农民进城打工,留下的妇女儿童无力再承包土地,农村的土地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这也造成了农村的消费者相对减少。如苏北有的乡镇9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留下的儿童老人的消费购买力也相对下降。这些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都集中在每年的春节前夕才返乡过节,近一年在外挣到的钱,大部分集中在这段时间用在消费上。这段时间,农村的消费市场可以说异常活跃,十分兴旺。近年来,一些经营者也就抓住了这一商机,在大赚一把的同时,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一阶段农村市场的监管就成了一年中的重中之重。

农村市场中的经营者流动性增强,监管难度增大。有些经营主体多为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这些人就业无门,打工怕累,种田受罪,便采取开着小车走四方,骑着三轮进村户,这种经营方式被称为“销售游击队”。这些人推销的商品进货渠道不固定,有利就图。经营的商品多为农村留守人员急用的小到油盐酱醋,大到农资种子。这种经营方式在方便了农民消费的同时,也使农村市场良莠混杂,真假难辨;流动性增强,监管难度加大,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城区假冒伪劣商品的倾销地,不法商贩制售假劣产品的隐藏点。

农村留守人员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和条件的受限,使他们消费的生产生活等商品质劣价高,客观上助长了农村市场中问题商品的频繁出现。留守的村民在购买消费品的时候,往往只求便宜,对质量的要求不高。平日的吃穿用等消费,不讲究,爱将就,有的甚至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都是捡最便宜的买。另一方面,这些人文化水平较低,科技知识有限,辨认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相对较低,对假货的危害性认识不够,造成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往往认为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也怪不得商家,就自己认了吧。这就给一些不法商贩大肆兜售假货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看城市里查得严,无藏身之地,就溜到偏远农村,坑害农民。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的另一原因是,农村虽然是一个广阔的消费市场,但分布零散,这使得农村打假比城市更加复杂和困难。事实上正因为很多农民缺乏维权意识,农村市场已成了各类假货的“好去处”。在农村集市,特别是在一些小杂货店,农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常常遭遇假货。如过期食品、劣质烟酒、劣质衣服等,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假货也不少。消费者素质不高也使得经营者的服务水平难以得到提高,更不利于农村市场的监督管理者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只有有了聪明的消费者才会有聪明的经营者,才能使农村市场秩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所以,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一月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指出:“部分地区农村市场存在诸多问题,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欺诈行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严重扰乱了农村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新变化带来了农村市场监管的新困难

监管任务面广量大,使一线监管人员陷入“有权监管,无力到位”的尴尬局面。近年来,由于乡镇合并,行政村和自然村相对增多,再加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线工商所撤并,监管人员相对集中到监管任务较重的城区,或乡镇驻地。一个基层分局或中心工商所要管辖二到四个乡镇,而监管人员只有10来个,且分局或工商所驻地都集中在较大的乡镇。大面积不设分局或工商所的乡镇驻地、行政村、自然村和小型集贸市场的监管力量受到了较大的削弱。特别是乡镇驻地以外的那些小型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和设在路边村头的小店铺,这些农民购买消费品的主要场所,其本身特点就很难监管,再加上农村一线监管人员自身条件的限制。所以,仅凭那10来个监管人员的力量是很难监管到位的。而这些地方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部分,这个领域的市场监管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销售游击队”的出现凸显了农村市场监管难。一是迎合需求控制送货难。农民种地需要化肥农药,流动送货车就开到需要者的家门,送货到田头;村头路边零售小店需要食品等生活用品,一个电话就给送到店里。而不少农村食品流动送货车销售的食品,是质次价低的食品,这比较适应农村消费层次低的需求。加之有的还采取赊销办法,先拿货后结账,送下一批货时结上一批货的账。有些农村食品零售户感到有利可图,便十分愿意购进这样的货。这些货都销售给乡邻乡亲,因熟人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买到假劣食品,碍于情面也就忍了。从批发到零售,再到消费者都心甘情愿,这对于监管者来说又如何去控制假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二是早晚送货、手续难辨监管难。一些销售游击队的流动送货车往往白天正常上班时间不出动,抢抓早晚,乘监管人员上班前和下班后时间外出送货。如果监管人员正常上下班,就很难发现他们的,更谈不上对其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管了。有些流动送货车的经营者,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从持有的手续来看,有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一照两证”齐全,有的则不齐,个别的甚至什么都没有;从向购货方提供的证件来看,有的能提供证、照复印件和购货发票等,有的则不能,还有的提供的是假证、照复印件。这给管理者对购货方区别合法与非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三是流动性性增强查处难。车辆东奔西跑流动性大,推销人员上下单线联系隐藏及时方便,给监管者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带来了很大难度。2008年6月中旬,湖北一化肥厂生产的鄂中牌复合肥被徐州一地假冒,已销售到邳州的八义集一带。原厂方举报到邳州工商局经检大队,且提供了合法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真正的鄂中牌复合肥标准养分总含量为大于或等于45%,而假冒的鄂中牌复合肥实际养分总含量仅为3.2%,经工商部门再次抽检后,其结果与原提供的检验报告结果一致。经邳州工商局执法人员初步查实,已有5个自然村的农民购买了这批复合肥,约20余吨。后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找到了一名直接送货者。据其交代,是另外一个人在徐州那边转给他的,而他的上线人听到风声后就无踪影了。这批肥料到底是哪里制售的,真正的幕后销售者是谁?现无法查出,工商部门只好通过当地政府,向农民通报这批肥料的假劣情况,停止使用。在调查期间,深受其害的农民,碍于当事人是当地人,都不愿提供任何线索,甘愿被坑害。这样明显的坑农害农的假劣农资,工商执法人员却无能为力,销售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如何管住这支“销售游击队”,已成为当前有效监管农村市场的又一新课题。

各种超市进驻大的行政村和乡镇驻地市场,在促进农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也给农村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困难。受外出打工人员的影响,无论是淡季还是旺季,农民消费逐渐走进超市,普遍认为超市里的商品买得放心,用得踏实。不可否认,随着超市纷纷从城里走进农村市场,对促进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控制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也不可忽视,少数超市经营者利用农民对超市商品信任度逐渐增强的心理,也夹杂着销售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其行为欺诈性更强,危害性更重。例如一些面点食品、小份额饮品等,不少是由个别小商小贩或小作坊生产者低价送配的,而价格却和同类商品一样,超市经营者就有了更大的利润可图。这些商品不仅消费者难辨别,监管者也难分清,查起来就更困难。这些超市都是城里的连锁店,大多数城乡超市属于一个经营者。连锁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复杂,即使查实,凭几个基层监管人员也难处罚到位。

三、适时监管,务实求效,把农村市场管理加强到位

近年来,随着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和完善,监管部门在加强农村市场管理中的措施不断创新,手段不断强化,效果不断明显,但是,在监管的方法、力度和效果等方面,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必须及时掌握实情,讲求实效,以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法把农村市场管理到位。

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对监管农村市场要认识到位。农村市场是当前市场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农村市场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村消费市场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目前基层监管人员仍然受到财政供给体制、上级局把规费征收作为一项硬性指标来考核等的影响,基层监管人员的主要精力不得不倾斜到这方面来。随着这些影响的逐步消除,基层监管人员的管理理念、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必须向监管好农村市场,服务好农民消费者等方面迅速转化。以认识到位保证监管到位。

多方联手,形成合力,促进农村市场监管全面到位。目前,在农村市场监管中,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站在不同利益角度争着“插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要多方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是要加强基层分局(所)与乡镇、村组的协作,完善基层维权网络的建设,切实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的作用。与村组、街道联合建立固定的维权点,有专人兼职负责,不能公布了电话号码就了事,要切实让老百姓投诉有门,举报有人。二是要与公安交巡警配合,管好“销售游击队”,查处坑农害农大要案。近年来,特别是农民投诉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方面的案件,大多数会因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而引起群访,甚至造成过激行为的出现。而对这方面案件的查处仅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几个对不法分子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权力的基层监管单位,是难以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基层工商部门因此而陷入尴尬局面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基层监管人员要经常与最底层的农民消费者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从一个个鲜活的维权实际效果中得到启发和教育,主动与基层监管人员配合,共同管好农村市场。

从规范入手,把农村“销售游击队”监管到位。农村销售“游击队”的出现,在某些方面也起到了服务“三农”的作用,特别是降低了农村经营者的进货成本,方便了农民。下大力气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防止他们把送货下乡变成送祸给农民,使他们真正成为“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便民队,对于促进农村市场的繁荣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首先,要深入调查,辨明“身份”。对辖区内流动送货车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将其中合法、合格的逐户备案建档,不合法、不合格的,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予以取缔。在此基础上,给合法、合格的流动送货车以名正的身份,便于监督管理时查验。同时将这些车的身份资料发至农村每一经营户,以便在进货时辨别。其次,要加强巡查,规范进货。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加强农村市场的巡查监管,既要教育农村经营户守法经营,规范进货,又要严查对其零售商品的进货渠道。凡从不正当渠道购进的有问题商品,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扣押的要扣押,该检测的要抽样送检,检测不合格的要依法严惩。第三,要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农资或生活用品时,要特别提高警惕,且不可轻信他们“为民服务”和“双倍赔偿、返款”等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抓住旺季,适时监管,在农村市场监管中重点突出到位。据有关数据显示,尽管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但农村消费市场的规模仍在持续增长。2007年,我国农村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际增长11.1%,创1997年以来最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近年来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取消了农业税,减免了学杂费,实行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降低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外务工,回家花钱。绝大多数农民虽然在城市打工经商,赚到的钱依然要定期回到农村消费,特别是春节和农忙季节,农村消费市场呈现消费旺季。农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更加说明农村市场监管越来越重要。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一线的监管人员要分清农村市场监管的淡旺季,在抓好长效管理的同时,要适时监管,善于抓住旺季,集中人力物力重点管好消费最集中的季节,突出农村市场的监管重点。

从农村实际出发,针对农民实际需要,把农民维权意识提升到位。加强监管是一方面,但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效果会更好。近年来,各基层监管部门在加强宣传,提高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笔者认为,目前,要特别注重在形式上更加贴近农民,在内容上更加适合农民的需要,在方法上更加接近农民的特点。虽然近年来随着城乡差别的逐渐缩小,农村的生活习惯、消费水平等逐渐接近城市,但是,农村的风俗人情、农民的思想观念、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等还是与城市有较大区别的。因此,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农民的特点采取措施,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网络已经延伸到村组街道,各种投诉站也遍布到农村消费者中间,现在关键是更好地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切切实实为农民做点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让农民从心里感觉到这些组织能为他们办事情,这是更好的宣传,因为农民更注重实际。在平时,要针对农村留守农民年龄的或大或小,文化水平较低等特点,采取一些图文并茂的更加通俗易懂的形式对这些人进行宣传教育。打工经商的农民知识水平、法律意识较强,可以利用他们回家时积极影响留守人员维权意识的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搜集这些消费者的投诉维权实例宣传引导农民提高自身维权素质,以实效促进农村市场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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