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摩尔根和他的《古代社会》

摩尔根和他的《古代社会》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摩尔根是对亲属制度进行科学研究的开创者。摩尔根起初倾向于物种不变的观点,在对原始社会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之后,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突出地强调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

案例八 摩尔根和他的《古代社会

【案例呈现】

摩尔根,美国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史学家,生于美国纽约州奥罗拉,卒于罗斯特,1840年毕业于罗切斯特联合学院,1844年起在罗切斯特开设律师事务所,终生以律师为职业。早年对研究印第安人社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与志同道合的青年们一起,组织了“大易洛魁社”,其宗旨是促进同印第安人的感情,获得有关印第安人的知识,协助他们解决自身的问题。在易洛魁人塞内卡部落为夺回被诱骗出卖的土地、争取生存权利而进行的斗争中,摩尔根和同伴们为他们多方奔走,动员舆论界为印第安人的利益呼吁,筹款给塞内卡部落的子弟上学。摩尔根与塞内卡部落的青年艾利·帕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个后来成为将军、被易洛魁人尊奉为英雄的印第安人,对摩尔根的科学研究给予了很大帮助。

1846年,摩尔根被塞内卡部落鹰氏族接纳为养子。他详细地调查了易洛魁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的结构、经济和社会生活。养子的身份使他得以了解那些从不向外人透露的秘密习俗和仪式。1851年,他发表了《易洛魁联盟》一书。该书以联盟的组织结构为主题,全面地描述了易洛魁人的氏族社会,包括历史、语言、经济生活、社会组织、家庭婚姻、习俗和宗教。这本书被誉为世界上关于印第安人的第一部科学著作。

摩尔根是对亲属制度进行科学研究的开创者。他发现易洛魁人的亲属制度同实际存在的家庭关系相矛盾,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其他印第安部落中。1859—1862年,每年夏季他都去美国中西部印第安人地区做实地调查,着重研究印第安人的亲属制度和社会结构,并广泛考察其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他日后许多卓越发现的事实依据。他还把精心设计的调查表格寄到世界各地,通过驻外使节、传教士等,调查当地的民族,这项活动历时10年之久。通过广泛调查,使他掌握了世界上许多数民族近200种亲属制度的资料。1871年他发表了《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他根据亲属制度和社会组织的研究,系统地提出了家庭进化的理论,概述了人类家庭的发展的历史。他认为,人类从杂交状态经过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父权家庭而达到一夫一妻制家庭。这就彻底推翻了先前的历史学家们认为一夫一妻制家庭自古就有并且始终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的理论。

进化生物学奠基人C.R.达尔文在1859年发表了《物种起源》之后,在科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试图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的发展。摩尔根起初倾向于物种不变的观点,在对原始社会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之后,改变了原来的看法。1871年他与达尔文会面后,彻底地接受了进化论,并进一步提出了人类社会进化的学说。为了研究社会进化,他在密歇根半岛的森林沼泽地带观察海狸怎样协力筑堰造巢,对其活动进行研究,于1868年撰写了《美洲海狸及其活动》一书。他在书中把海狸筑堰造巢的活动与人类最原始的发明相比,提出人类从动物分化出来,同动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类沿着上升的阶梯攀登进入文明社会的观点。1877年,摩尔根发表了他的主要著作《古代社会》,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地提出了社会进化的理论,阐述了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说明人类社会是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从原始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并将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而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他通过研究印第安人和世界其他地区的部落及希腊、罗马等古代民族史,揭示了氏族的本质和氏族制度存在的普遍性,证明了母系制先于父系制,说明了氏族制度发展的结果必然产生它本身的对立物——政治社会即国家。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案例讨论】

1.摩尔根是怎样提出他的著名的古代社会理论的?

2.为了研究古代社会的理论,摩尔根深入易洛魁部落生活了近40年,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哪些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案例点评】

摩尔根在研究古代社会时,为了获取第一手资料,他多次深入印第安人的住地,观察他们的生活方式,并与印第安人交友;为了直接取得对印第安部落的认识,1846年,他拜易洛魁部落酋长为养父,成为这个部落的一个成员,和他们一起生活。这样就使得他得以认识印第安人不向外人透露的习俗和仪式,在生活中了解他们的经济、社会组织、婚姻、家庭、习俗、艺术和宗教等,从而获得了大量的、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他最终揭开古代社会的秘密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从摩尔根写作《古代社会》的过程,可以看出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理: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突出地强调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于以下各点:(1)实践是认识的源泉。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没有实践,客观事物同认识主体就不能发生任何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即认识。坚持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就必然要反对形形色色的先验论和唯心论,世上绝无“生而知之”和“不学而能”的人。实践出真知,人的知识、才能归根结底来自实践。(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与实践是认识的源泉直接相关。由于认识来源于实践,因而随着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人的认识和知识必然也要跟着发展。具体情形是这样的:社会实践不断给认识提出新课题,即提出新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会成为一种巨大的力量,把认识推向前进。社会实践不仅提出新的课题和需要,而且给解决课题、满足需要积累了经验和提供了手段。凭借实践提供的经验和手段,使新的问题获得解决,认识和知识便得到了发展,即把认识引向了深入和产生了新的知识。实践还推动着主体思维能力的发展和提高,这是说,实践的发展和深化,推动着人的智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3)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这是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一种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终确定,此外再无别的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世界的目的,只是为了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重要的问题是不仅能够正确认识和解释世界,而且在于运用这种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所以,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坚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以上四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教学建议】

1.本案例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第一节的辅助教学。

2.本案例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三章第一节的辅助教学。

(作者:张本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