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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论社会学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化论社会学属于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一个别种。就19世纪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发展而言,进化论前后的社会学思想对此的贡献没有比进化论更大的了。进化论社会学创造的一大堆概念、假设与方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被认为专属进化论或哪个特定学派的,而是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学共同的财富。社会进化论与达尔文主义的关系是社会思想史的一个有趣话题。进化论社会学是与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联在一起的。

进化论社会学(evolutionist sociology)属于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一个别种。这并不等于说进化论者是孔德哲学的追随者,他们自己也不承认与任何哲学有什么关系。之所以仍称其为实证主义,乃是因为本章开头所列举的实证主义的五条原则亦全都是进化论者所信奉与恪守的基本原则。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甚至断言:“只要还存在认为社会秩序不顺从自然规律的信念,就不可能彻底承认社会学是一门科学。”[16]

然而,进化论社会学的确代表了实证主义在19世纪的最后发展。早期的实证主义首先是对建立一门社会科学之需要的反应,还不是对一门成熟学科在理论上与方法上的自我认识。致力于系统地提出社会学的概念、假设及研究程序,是进化论社会学贯穿于19世纪的抱负。就19世纪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发展而言,进化论前后的社会学思想对此的贡献没有比进化论更大的了。反进化论观点的思潮多少也是在进化论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进化论社会学创造的一大堆概念、假设与方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被认为专属进化论或哪个特定学派的,而是社会人类学与社会学共同的财富

社会进化论与达尔文主义的关系是社会思想史的一个有趣话题。达尔文对社会科学的影响无疑既深且广。许多独立于达尔文主义而发展起来的社会进化观点,将其最终的形式归功于达尔文,进而在公众眼里,这些观点是得到了这位伟大的生物学家的声望与权威的支持的。有些社会理论径直拿来达尔文的某些观点,如自然选择说,去解释社会进步。相当一批社会发展理论,特别是英国学者的,并不以达尔文主义为理论基础,却表现出与达尔文的科学概念与方法的明显的亲缘关系[17]。如此看来,斯宾塞与达尔文的关系确是紧密。

但过分强调社会学进化论与达尔文主义的渊源关系是有违事实的,尽管这是盛行不衰的看法。第一,达尔文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时,斯宾塞已经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论的基本内容。第二,进化与进步观念有其自身的来源,不仅可追溯到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达尔文也受了马尔萨斯观点的启发——而且还可追溯到佛格森、孔多塞等人阐述的社会发展理论,休谟的动物在自然中生存性的调适和演化的观点更是不可忽视的影响来源。人种学的材料的积累与考古学的进步亦是同样重要的,19世纪上半叶的这些进步已经能提供一幅关于石器、铜器与铁器时代前后相继的可信画面。第三,社会科学中的所有主要的进化论学说与达尔文学说很不相同,斯宾塞就倾向于接受拉马克主义。根据上述事实,就是以斯宾塞为其最大代表的英国的社会学进化论,也不可无保留的被视为是达尔文主义者。

进化论社会学是与赫伯特·斯宾塞的名字联在一起的。他的一生确实平淡无奇。他的父母生了九个孩子,除了最年长的他,其余的都在幼儿期夭折,斯宾塞从小体弱多病,他活下来尚不容易,竟还活到八十三岁的高寿;这是他平淡生涯的一件不平常的事。还有比这更让人可惊可敬的!他没有受过正规的系统教育(他的叔父做过他三年的教师,他的自学亦漫无系统,时断时续),被许多科学家视为不学无术;他一生受疾病折磨,在采取了各种措施后,才能保证每天工作几小时,每天下午不但必须放弃最简单的工作,甚至不能有丝毫的兴奋,否则夜间就不能入睡;他又没有财产。总之他处境十分不利,但却提出了要将他那时代的所有理论科学综合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体系的宏伟计划,这个计划需要他把全部生命无保留地贡献出来才能完成。这对于一个没有财产没有健康又缺少综合知识的人来说是何等艰难的事业!斯宾塞硬是创造了奇迹!他的综合体系共有十卷。第一卷《第一原理》于1862年出版,1864—1867年出版《生物学原理》,1870—1872年出版《心理学原理》,《伦理学原理》于1879—1893年写成,最后一卷即第十卷的《社会学原理》在1896年问世。有人说斯宾塞的胆大妄为部分是因为他的无知,这不无道理。他生前文名隆盛,可与达尔文媲美。在1870—1890年代期间走上社会学研究之路的学者们,几乎无不受斯宾塞著作的影响(库利语),但他在死后不多久就被人遗忘了。原因之一是他的体系过于庞大,而他又太喜欢在细节上炫博,因此,科学的日新月异很快就使其体系的大部分内容变得过时陈腐。美国科学史专家乔治·萨顿(George Sarton,1884—1956)赞美和感激斯宾塞,不说他给我们增加了知识,而只说“他给我们树立了道德勇气和忠于信念的榜样”[18],这是得体的评价。

然而,漠视斯宾塞对社会学发展的贡献是愚蠢的。他对涂尔干与早期的美国社会学有过不小的影响;而维多利亚时代的学者没有受惠于斯宾塞的更是不多;他代表了进化论的经典与先驱者;他也是功能主义的开山祖,尽管很少功能主义的信徒承认这个尴尬的身世。毫无疑问,是斯宾塞发明了许多社会学术语,介绍和传播了诸如“社会结构”、“组织”、“功能”及其他许多今天仍在使用的概念。所有这一切要求我们应给予斯宾塞足够的注意。

1.社会有机体

斯宾塞接受了世界的统一观,但统一不等于同质,世界被分成三大基本领域:无机界、有机界和超机界,这最后的领域就是社会世界。三个领域服从统一的进化规律。有了人才有了人类社会,人们结成社会才逐渐变成社会动物。社会并非人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而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斯宾塞从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中找到了解决社会起源问题的思路。社会形成过程中的主要因素是人口的增加,人口的压力迫使人们进入社会状态,并建立起社会组织,发展了社会感情,促进了人的智力、技能和创造力;否则就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就会导致灭亡。社会的产生是一个长期的自发的过程。

在他的《社会学原理》第二卷的第二部分,斯宾塞提出了“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著名的论证,其要点如下。

社会与有机体一样会成长发育,从各部分相似的未分化状态成长为各部分不同的分化状态。

当社会有机体在体积增大时,其结构也会增大,也就是说,结构会变得比较复杂和有所差别。结构上的分化同时伴随着功能上的分化。各种结构上的差别用来完成各种不同的功能。在简单社会中,没有分化意味着同一个人既是猎手又是战士;而一个结构复杂的有差异的社会意味着各种角色和功能的专业化。

一旦社会有机体的各部分变得不同,它们就相互依赖。随着分化的发展,各部分的相互依赖性也在增大,其结果产生了系统的整合,形成一个与单个有机体一样的集合体。

进化的发展使各部分的相互依赖更显重要,各种功能的配合协调更趋密切。在简单社会中,各部分基本相同,它们可以简单地相互替代。而在复杂社会中,一个丧失功能的部分不能由其他部分代替。因此,复杂社会在结构上比简单社会更脆弱,同时,整体总要受到其组成部分的功能运作过程的影响。

在复杂社会中,随着各部分之间相互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社会结构的整合要求也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控制并协调各部分行动的“管理系统”。像生物体一样,社会也发展出其最高的以及从属的管理中心,最高中心也会逐步扩大并复杂化。管理中心既有处理外部事物的职能又要担负起内部调节与社会控制的工作[19]

斯宾塞拿生物有机体与社会进行类比,但也提醒人们注意两者之间的差异;社会的组成部分比较分散,直接的、连续的、有形的联系相对比较少;在联系模式方面,社会比起有机体对符号有更大的依赖性;单个有机体只有一个意识中心,在社会有机体里,有多少个个体便有多少个意识中心,社会的个别成员会死亡,但整体继续存在;生物有机体的组成部分是为整体的利益而存在的,社会有机体的整体则是为其成员的利益而存在,等等。

较之孔德的有机体理论,斯宾塞有机体理论的值得注意的进展是:第一,他把结构分析与功能分析结合起来,社会结构与社会功能是相互联系的。第二,他把社会的历史—进化方法与结构—功能方法结合起来,把社会的进化主要理解为社会结构的分化、功能的分化及满足需求的机制的复杂化,即把社会视为一个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系统;而孔德把社会的进步主要理解为观念与精神的发展。第三,功能的需求分析在斯宾塞的理论中已有明确的阐发。他从结构追到功能,又从功能追到某些普遍的需要,有机体和超机体都体现着某些普遍的需要;这些需要必须得到满足,以使它们能够适应各自的环境,否则它们就不能维持其生命。第四,他明确地把社会制度的建立及其性质与满足普遍需求的功能结合起来考虑。他认为一个社会有机体必须满足下列需求方能维持正常的生存过程:保证和传输各种必需的资源;加工和生产有用的物品;通过权力与符号使系统内部活动协调有序并统一起来。为此社会就应相应有分配系统、支持系统和调节管理系统。任何一个功能系统里的重大原动力都趋向于满足这些普遍的需求,而一个社会机体对其环境的适应程度则主要取决于它满足这些功能需求的程度。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特纳(Jonathan H.Turner)正确地指出,在斯宾塞的阐述中已经包含了现代功能分析的基本要点[20]

总之,通过一个“结构功能”理论,斯宾塞把“结构”、“功能”、“分化”、“整合”等概念结合为一个有较高解释力的分析范式。斯宾塞最后总结说:“社会通过简单的体积增大和群体的结合与再结合形成一个整体(integration)。而从同质向异质(homogeneity to heterogeneity)的变化则为许多实例所证明:从其各部分完全相同的简单部落社会,发展为具有结构与功能差异性的文明国家。伴随着一体化与分化发展的是凝聚力(coherence)的增大。我们看到流浪汉们好像一盘散沙,没有能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的纽带;由其成员构成的部落通过服从于一位首领而较有内聚力;一些部落则通过一种政治结构联合起来,有一位领袖及其他一些次要的头领;及至于文明国家,其团结的纽带足以支持千年以上,与此同时确定性(definiteness)也随之增大。……进步是朝着更大的规模、凝聚力、多样性与确定性的方向发展。”[21]

2.社会类型:尚武社会与工业社会

斯宾塞的社会类型学基本上是以其进化论为根据的。他有时按社会的复杂程度,分为简单的、复合的、双重复合的与三重复合的;有时按政治组织的复杂性分类,分为无控制中心的、有一个这类中心的内核和有中心的等;有时则一律按定居的程度划分社会类型。这些分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按社会组织及管理的类型所作的社会分类,即所谓“尚武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对比。

这是两类社会组织:一个直接起源于对个人目标的追逐,仅仅间接地导致社会公利,无意识地且不靠强力发展起来的;另一个直接起源于对社会目标的追求,只是间接地带来个人福祉,是有意识地并且通过强力发展起来的[22]。各自追求的活动也是对立的,前者是“成长的活动”(growth actions),后者是“制造的活动”(manufacture actions)。

斯宾塞的类型学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与一个全力保证其成员能获得最大可能的幸福的社会相比,一个与其他社会完全处于敌对状态的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这种比较在斯宾塞看来是可能的。他借用了孔德的“共识”一词,认为社会是高度认同的。他声称在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间,特别是在社会成员优先追求的活动、社会组织、流行的价值体系、心理特征等方面存在着极其一致的同源性。斯宾塞相信,不同的社会类型取决于塑造社会的不同的条件。

如果我们忽视次一等重要的条件,如传统、人种特征、文化等,首要的条件是是否存在外部冲突。外部的威胁导致所有活动都服从于一个目标。每个男人都须携带武器战斗;其余人都服务于战斗的需要。其结果社会分成武士主人与苦役或依赖于武士的人。这种依附的经济基础是土地财产。创造这样一种集体生活的组织的主要原则是实施严密的管制,也就是说,把全社会变成一个军事组织。

因此,尚武社会只有一个中心,它负责控制社会的所有成员及其所有活动,不只禁止某些活动,而且决定应该做些什么。无论僧或俗、军人或老百姓、政治或经济,都无可逃遁于权力掌握之外。每个成员在地位、职业上有一个确定的安排,在社会等级秩序中有一个先赋的位置,这个位置与后天的努力无关。没有人可为自己的工作获致奖励,因其所为乃与身份相一致的社会职能。社会结构是确定不变的。社会对其成员的控制扩大到对其思想的控制,这导致观念的完全一致。任何自愿组织是被严禁成立与发展的,所能存在的组织,只能是与整体社会不可分的且是必要的,并须接受社会中心的严格监视。法律并不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建立的,而主要是使身份法规化、维持社会不平等并加强权威的力量。法律的源泉不是社会的成员的意志(契约),而是统治者的权力与意志,后者被描绘成具有超自然的神圣性[23]

尚武社会的成员有其特定的精神特征。斯宾塞格外强调这一点,因如果在个人的思想和情感中不存在一个基础的话,这个社会是不能存在下去的。这些心理的精神的特征是:一致、服从、忠诚、墨守成规、无创新精神、依赖权威以及关于现状既是自然的又是唯一可能的信念。由具有这种思想组成的社会必然是保守的和敌视创新的,是不灵活的及难以重新组织的。斯宾塞认为这些特点决定了尚武社会是极端低效的,因为为适应变化的条件,必须要不断地改变方案。斯宾塞将古代埃及、斯巴达、秘鲁及俄国视为尚武社会的典型。

工业社会正好是与尚武社会对立的。当然,历史的实例并不多,即便被认为是工业社会的代表,如雅典、汉撒同盟、尼德兰、北美社会及英国等,也要加上若干保留条件。工业社会首先被认为是作为进化之最高阶段的一个理想

这个理想社会的主要之点如下:用有助于社会过程的自我管理的各自为政取代中央控制;取消积极的法规,只保留消极的禁令;取消个人对国家的服从,把捍卫个人利益作为国家的最高职责;抛弃划一的信念;用自愿联合的多元化组织取代严格的管制组织;以自致角色取代先赋身份制;用国际合作代替自我孤立;用保护个人间契约的法律代替维持身份的法律;用多个中心取代对社会所有领域加以控制的单一中心,将对个人活动的社会控制减少到最低点;用独立意识与求新求变精神代替舆论一律;以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代替对权威的崇拜;以社会流动代替职业地位的固定不变;以创新精神代替保守主义;以个人的信念力量代替外部的强制力;以合作的伙伴关系代替役使关系。

斯宾塞的社会类型与其他学者的类似概念一样,首先是一种社会转型概念——从一个旧社会向新社会的转变,这场从19世纪初开始的社会转型令许多思想家为之着迷,吸引了诸如黑格尔、圣西门、基佐(Franois Guizot,1787—1874)、托克维尔等人的探究兴趣。斯宾塞理论的许多要点在那时是十分流行的,如新的工业文明正在取代旧的军事与征服文明的观点,再如新的社会组织取消了对个人的旧式的服从与限制等。作为一种历史发展观,斯宾塞的理论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其最有意思的思想是认为各种社会秩序模式是孤立发展的,但是这多少与他的进化论不相一致。事实上,这部分思想与其进化观点的联系最松散,但却是富有成果的,因为这一类型说有助于在一个更概括的水平上分析社会现象。比起他的包罗万象的进化论或描述社会学来,这一类型分析也更具思想性。

3.社会与个人

通过前两节的介绍,我们已经发现,实证主义的整体论有机体论倾向与原子论唯名论倾向在斯宾塞一人身上都有明确的表现。没有人怀疑他是一个有机体论者,但斯宾塞不知疲倦地重申,“社会只不过是一个称呼一群个人的集合名词”[24]。有机论与唯名论的调适问题是斯宾塞社会学的一个主要理论难题。从个人主义观点出发,他认为社会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成社会的个体的性质;但从社会学主义观点出发,他又强调,那些只有通过许多人的联合行动才能获致的结果,我们应视其为社会的产物。最初这些成果显然归功于个人的联合的努力,但当社会的规模日趋增大、组织性越来越高时,它们便日益脱离个人的努力,而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质。斯宾塞承认这正是社会学所以必要的理由。

斯宾塞试图解决这种对立,但他是否真打算调解,连他本人也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他在谈论他的唯名论观点时,概念界定远不是清晰判然的。他说“集合体的性质取决于其单位的性质”时,这个命题可有不同的意思。有时斯宾塞指“基本的”性质,有时他又声称单位的属性仅仅规定了整体性质的“限界”。他时而倒向边沁,因其功利主义只用个体人性解释一切社会活动;但又时而拒斥边沁的人类学,因功利主义的人性论与其理论是完全对立的,他的全部理论基于这样一个假定:人性乃是社会影响的产物。

斯宾塞最后求诸一种单位与整体的互动论:整体的性质源自于其构成的单位,同时,个体也被整体的影响所塑造。“集合体施于其组成单位的控制,旨在塑造他们的活动、情感及观念使之符合社会的要求。而这些活动,情感与观念也试图重新塑造社会使之符合其要求。除了个人的本性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的本性外,还应考虑这两者派生的性质。最终相互的调整与改变成为两者变形的强有力的原因。”[25]

斯宾塞这里的相互作用之说显然不得要领;他终不能突破穆勒的个人主义唯名论,因为他没有提出行动的个人如何干预或参与社会过程的机制。他对工业社会的论证与孔德的集权型社会观是对立的。以结构和功能不断分化、不同机构之间及部分与整体之间相互联系为基础的工业社会必然缺少单一的控制中心,这一见解无论如何是与他类比于生物机体的社会系统观无法调和的。然而,他的有机体论的实证主义恰恰成功地阐明了社会是结构和系统,与他论证的工业社会与分权型新社会组织的同一性的观点一样有价值。系统的决定论原本内在地包含在他的社会有机体的假设中,他却没有循着系统、结构、功能、普遍需求的思路去连接起社会的结构与行动的个人,他的原子主义阻止他将整体的决定论贯彻到底。二元论在斯宾塞那里终还是二元论。

斯宾塞进化论的另一个重要缺点是反历史的倾向。这不是悖论吗?斯宾塞的确通过社会有机体的增长、分化等概念沟通了社会学的结构分析与过程分析,这一点我们在本节一开始就予以充分肯定。但斯宾塞的进化理论只限于讨论结构(功能单位)分化与功能分化,他既未将历史的因素如阶级等纳入其社会有机体结构模式,又未说明进化既产生结构与功能分化,还产生利益分化。因分工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社会团体,各有彼此不同的利益。这些不同利益多半是冲突的。斯宾塞既未能提出作为集体现象的利益观,如集团利益、阶级利益,更遑论将之纳入社会变迁的动力学之中加以考虑。因此我们说他的有机体社会类比观实际上只剩下共时分析而没有或很少历时分析。丢弃具体的社会历史因素而谈论进步进化理论,最终是没有或很少不陷入反历史主义的困境之中的,18世纪的进步理论是如此,孔德及斯宾塞也是如此。

实证主义进化论的反历史倾向还表现在其直线式进化观上,根据这一思想,一切民族都经过同样的发展阶段,并且在同样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下,文化和政治实施等始终都是一样的。这种观点不理解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以过分简单的公式硬套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实证主义进化论惯用的比较即历史方法就变为不加批判地收集事实以加强先验的分析的手段。历史学派批评实证主义进化论的机械论,迷恋于任意概括、牵强附会和公式主义,的确都打到了痛处。

尽管仍可把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视为进化论者,但他的《古代社会》一书的确代表了超越斯宾塞主义的重大进展。恩格斯高度评价了这位伟大的人类学家的工作的意义:“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四十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26]新进化论者L·怀特(Leslie White)认为摩尔根对社会科学的贡献犹如达尔文对生物学的贡献。

摩尔根的主要贡献是:第一,认识到技术和经济发展是社会进化的基本变项之一;第二,他强调政治组织与私有财产的发展之间的联系,强调财富的进化及其社会后果;第三,他试图确定不同社会设制的各种变形的相互关系。

摩尔根声称,社会进化的首要之点是人们获取生存所需资料的方式的变化。人类进步的伟大时代多少直接与生存资源的增长是一致的。他把历史划分为蒙昧、野蛮与文明三时代,指出:“人类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出发,向高级阶段上升,这一重要事实,由顺序相承的各种人类生存技术上可以看得非常明显。”[27]而顺序相承的生存技术最终提供了历史分期的最令人满意的基础。

摩尔根的分析图式是马克思之外最具综合性的方案,旨在从一种非生物机体论的观点抛弃视社会进化为意识进化的流行概念。物质需求的压力促使技术的革新在他看来是社会进化的主线索。但他也谈到人类在远古时期所产生的一些观念对于一些社会设制的发展的持续影响。他认为有些观念与财产的发展及后来的社会分层与政治组织的发展有关系。摩尔根强调在社会制度的进化过程中财产形式的变化的重要性。例如,他认为社会进化是公共财产(原始共产主义)向私有财产、先前民族的平等合作向阶级分化与竞争的转变过程。财产制度的变化对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尤其是政治组织发生了深远的影响。摩尔根说,政府、制度与法律完全是为了制造与保护财产而发明的。

许多进化论者对原始文化的价值估计过低,他们带着文明的优越感,把它们只看作是为欧洲文明做准备的阶段;摩尔根也许是唯一的伟大的进化论者,其著作对原始社会及其成员间的平等与友爱的品德表示了敬意和怀旧,并对欧洲人的文明优越感怀有歉疚。摩尔根确信,进化尽管带来总体的福祉,但不可避免会破坏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他希望未来的发展能复兴为我们遥远的祖先所持有的那些价值,他们既不知私人财产为何物,也不知道追逐利润。在这点上,他对人类社会起源的见解很不同于斯宾塞,后者倾向于接受人对人的全面战争的观点为社会进化的出发点。

摩尔根也是个社会整体论者,他视社会是一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而进步则是从基于两性与亲属关系的社会系统向基于土地与财产的社会发展。但摩尔根的整体论不同于斯宾塞,后者从不关心研究具体的真实的社会。摩尔根的兴趣就在特定的社会而非一般社会,如易洛魁、阿兹特克、希腊、罗马等。

摩尔根开创和推动了社会人类学,使这门学科的主题明确具体,并提供了方法的示范,从而大大扩展了人类学的传统的兴趣。恩格斯说,摩尔根“给原始历史研究所建立的系统,在基本的要点上,迄今仍是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愈是有人力图隐瞒摩尔根是这一伟大进步的奠基者,他所建立的这个系统就愈将获得大家的公认”[28]

我们考察的这段时期是进化论的鼎盛时期。达尔文对社会科学的最大贡献,也许是他的理论把自然、人、社会通过连续的进化链条连接了起来,从而为把科学引入长期为神学世界观占据的社会世界铺平了道路。19世纪的社会学都利用生物学的方法、生物有机体的类比及进化论的思想,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进化论成为19世纪思想氛围的主要因素之一和社会思想界的主要方向。进化论把社会学与人类学及人种学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沟通了两者共同的问题:社会和文化的产生问题。进化论社会学在探索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性和建立客观科学方针上起了良好的作用,从而有助于扫除唯意志论观点以及社会学中的神学观念和唯灵论观念。19世纪自然主义的社会学几乎都以进化论为其理论基础,它们或是把社会发展的某些自然因素或动力提到首位,如力和能(机械论学派)、人的生物性、人种特征及遗传因素(人类人种学派)、地理环境与空间位置(地理学派)、有机体(生物有机派)等;或是把某一门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上的样式提到首位。当然,将社会“力量”与社会“因素”片面地加以自然化,不利于把历史、社会作为人类活动的过程来理解。这正是自然主义进化论社会学的弱点。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化论社会学遭到来自文化科学、历史主义、人文主义等多方面的批评。这时,一些新研究方案已经提出,自然主义社会学的弱点也显露无遗。研究兴趣与调查技术正在经历重大变化,进化论似乎日益变得不合时宜。一些社会学家甚至不想对它进行批评,认为是过时的社会哲学,弃之一边了事。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开篇第一句话是:“现在谁还在读斯宾塞?”但布东却怀疑:“他真的完全被埋葬了?”[29]近几十年对进化论社会学的态度大有缓和,在社会学中,至少学术的氛围已经对更公平地评价古典进化论变得有利。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进化论对于我们思索社会过程的思路及方式的影响如此巨大,以至于我们若不用进化论锻造的概念与术语,简直无法谈论这一问题。不少术语今天仍活跃在专业的文献和日常的生活中,如“发达国家”、“现代社会”等。如果谁想在其最后的分析里完全避而不用进化论的推理方式(如不用原始社会概念等),恐怕很难奏效。只要社会变迁问题仍然是理解社会生活的核心问题,某些类型的变化是否可被称为进化或用进化论概念来解释的问题就依然存在。

被人们广泛采纳的某些范畴是由进化论者创造的,这不仅有结构、功能范畴,还包括社会系统概念,拉德克利夫--布朗(Radcliffe-Brown,1881—1955)著作中的社会系统概念与有机论概念有着显而易见的联系。马林诺夫斯基(Malinovski,1884—1942)受进化论的影响转而研究社会人类学,他的需求概念整个来自进化论。似乎可以说,早期的功能主义只不过是没有进化概念的进化论,也就是说,它保留了进化论社会学,同时抛弃其历史哲学与有关的研究方法。

还应该注意的是,在进化论的旗帜下,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获得长足的进步,才具有如同所有其他学科的科学地位。当然,人们对此向来就有怀疑。但无论如何,是进化论最早传播了科学社会学的信念;其目的在于发现客观法则。社会学与社会人类学的制度化也是从进化论时期开始的。

【注释】

[1]孔德:《论实证精神》,第29—30页,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年。译文有改动。

[2]孔德:《论实证精神》,第1—9页。

[3]Comte:The Positive Philosophy,Vol.Ⅱ,BookⅥ,London,1896,from Talcott Parsons et al.(ed.):Theories of Societ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1,pp.1 31-132.

[4]Ibid.,p.1 33.

[5]转引自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潮流》,第109页。

[6]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第12页。

[7]参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第37页。

[8]罗尔:《经济思想史》,第346页。

[9]引自梯利:《西方哲学史》下册,第304页。

[10]S·穆勒的原文是“business part”,着重号为穆勒自己所加,其意指人类事务中一切涉及利益追求与计算的部分,译成“商务”有几分别扭,当联系边沁的功利主义,从广义上去理解。见J.S.Mill:Essays on Ethics,Religion and Society,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1969,p.99。

[11]Ibid.,p.1 39.

[12]J.S.Mill:Essays on Economics and Society,p.321.参罗尔:《经济思想史》,第354—355页。

[13]J.S.Mill:Essays on Economics and Society,p.320.

[14]J.S.Mill:A System of Logic,London,1976,p.464.

[15]J.S.Mill:A System of Logic,p.428.

[16]引自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第51页。

[17]所谓的“亲缘关系”,并非指英国的社会进化论来自英国的自然进化论,而是指这两者间的相互影响。若从进化论观点的起源上说,哈耶克的研究甚至认为休谟才是真正的鼻祖。休谟认为动物一直为在自然中的生存而调整着自己的活动方式,不间断地尝试新的秩序和机理,他坚信,人不能“谎称是所有动物中的例外,发生在所有生物之间的永恒的战争”也影响着他的进化。哈耶克说,又过了一百年,达尔文才把这称为“生存斗争”。哈氏相信,休谟思想影响达尔文的过程是可以详加追溯的。参《哈耶克思想精粹》,第567页。

[18]乔治·萨顿:《科学的生命》,第111页,商务印书馆,北京,1987年。

[19]Spencer:The Principles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s.212-217,223,270-271,from Talcott Parsons et al.(ed.):Theories of Society,pp.1 39-143.

[20]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271;乔纳森·特纳:《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第56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

[21]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271.

[22]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447.

[23]Ibid.,sec.535.

[24]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212.

[25]Spencer: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Vol.Ⅱ,BookⅡ,sec.1 0.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页。

[27]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第18页,商务印书馆,北京,1981年。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页。

[29]Raymond Boudon,Mohamed Cherkaoui,Jeffrey Alexander(ed.):The Classical Tradition in Sociology:The European Tradition,p.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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