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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构”这个术语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44〕对于“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两个思想家有专门论述。西斯蒙多在这篇名为Some Social Constructions的论文中指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非常不同的用法:由于建构的对象类型不同,因而建构的程序也就不同。这篇论文希望确定“社会建构”在科学的社会研究文化中的意义。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仅仅意味着“社会根源”。

要了解社会建构主义,必须把“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搞清楚。

最早在学术意义上使用“社会建构”并对当代依然具有思想影响的当首推伯杰(Peter L.Berger)和勒克曼(Thomas Luckmann),因为他们在1967年出版了《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143〕在这本书中,伯杰和勒克曼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社会学对实在与知识问题的考察往往受制于他们的社会关系。对于西藏喇嘛来说是真实的东西,但对于美国商人来说就未必是真实的。一个罪犯的知识也不同于犯罪学家的知识。因此,实在和知识问题属于特定的社会语境,它们的关系问题应该在这些语境中给予社会学分析。……知识社会学不仅必须处理人类社会中各种经验知识,而且还必须处理任何知识被社会地建构为‘实在’的过程。……知识社会学就是关于对实在的社会建构的分析。”〔144〕

对于“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两个思想家有专门论述。一个是西斯蒙多,他在1993年写了一篇名为Some Social Constructions的著名论文,发表在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Vol.23,Sage Publications,Ltd.),该文专门讨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另一个是哈金,他著有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一书,该著专门用一章(第五章)讨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

西斯蒙多在这篇名为Some Social Constructions的论文中指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非常不同的用法:由于建构的对象类型不同,因而建构的程序也就不同。近些年来,尽管社会建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已经被谈得很多了,但有时我们并不清楚地知道被建构的对象是什么,社会学和哲学如何研究这些被建构的对象。这篇论文希望确定“社会建构”在科学的社会研究文化中的意义。答案不可能是简单明了的,因为“社会建构”和“建构”在不同的作者中有不同的意义,甚至在同一部著述中也在关注不同类型的现象;也许建构主义者科学研究的多样性是与研究对象的多样性相关的。拉图尔和伍尔加讨论的是事实和事件的建构,平奇(Trevor Pinch)和比杰克(Wiebe Bijker)讨论的是知识(一致作为知识应用的技术)的建构,诺尔-塞蒂娜给我们的印象是,建构主义是一种非常不同的研究纲领,但平奇和比杰克将他们最近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称之为社会建构主义者。建构这个术语至少有四种不同的解释或用法。现在我们不需要澄清建构这个术语的唯一意义,而是试图理解或区分这个术语的多层含义。这篇论文就是研究这个问题。

西斯蒙多在这篇论文中讨论了“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四个用法:“(a)建构,通过角色、制度的相互作用,包括知识、方法论、研究领域、人类习惯和有规则的观念;(b)科学家的科学理论及科学解释的建构,这种建构意味着科学理论的结构取决于科学数据和观察;(c)在实验室中利用仪器和物质性材料对科学对象的建构;(d)在新康德主义意义上的建构,通过思想和表述对客体的建构。”〔145〕

1996年,西斯蒙多在Science without Myth—On Constructions,Real-ity,and Social Knowledge一书中又把这个术语从4个含义扩展为6个含义。〔146〕

1.建构,由于角色和制度的交叉作用,包括知识、方法论、研究领域、习惯和有规则思想的建构。这个意义上的“社会建构”源远流长,“社会建构背后的基本思想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至少自从马克思开始,社会建构的基本思想就有了,在马克思很久以前也有某些思想家具有这种思想”〔147〕。但是,伯杰和勒克曼(1966年)的“实在的社会建构”是“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最近的来源,同时也是这个术语强调社会建构过程这个含义的最近的来源。之所以我从伯杰和勒克曼的这部著作谈起,是因为这部著作说明了建构的一种形式,制度的建构。对于S&TS的修辞学而言,制度的建构不仅是主要部分,也是它的核心。在这部著作前两个重要部分中,伯杰和勒克曼讨论了两个重要的社会过程,制度化和合法性问题。现在看来,伯杰和勒克曼所讨论的问题也比较简单:其中心论点是制度具有实在性。

2.特别是社会建构这个术语,通常被用于关注科学知识建构的社会过程,其重点在“社会”而不是“建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仅仅意味着“社会根源”(social origin)。例如,建构主义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在性别(gender)研究之中。实际上,“一旦人们能够在最近的文本中理解性(sex)与性别(gender)的差别,人们就能够理解性别是社会建构的。性别角色具有历史性,被社会知识所制约(reinforced),并在与其他制度安排的联系中被规范,性别角色是不能被清除的,就像女性主义在150年的持续研究所表明的那样”〔148〕

3.“异质建构”(heterogeneous constructions)这个术语关注于科学家用不同的资源建构稳定结构的方式,导致对某种制度的建构过程的深层描述。自从拉图尔和伍尔加合作《实验室生活》后,他们的研究纲领就分道扬镳了。拉图尔的工作集中在把科学描述为建构网络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即把科学看作是各种资源的凝聚。“拉图尔的研究纲领不再是清晰的建构论者,因为他偏离了这个标签,宁愿把她的研究称之为‘角色—网络’理论。尽管如此,评论者依然认为,拉图尔及其相近的工作是一种‘异质的建构主义’,一种展现科学家利用各种资源建构网络以表述知识、技术和其他建制。”〔149〕

4.科学家们建构理论或解释的意义在于,在材料和观察之上必有结构。这种社会建构主要来源于弗拉森(Van Frassen)的建构的经验主义。他说:“我使用‘建构的’这个修饰词来表明我的经验论的特点。按照建构论的经验论,科学活动是建构的而非发现的,科学活动就是建构能够与经验相符合的理论模型,而不是关于不可见之存在的真理。”〔150〕对此,弗拉森认为:“科学的目的就是给我们的经验提供合适的理论,而理论的接受本身就包含着理论在经验上适当的信念。这就是我所倡导的反实在论观点的命题,我将把它称之为建构的经验主义。”〔151〕

5.通过物质中介,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构成人工物。诺尔-塞蒂娜的建构主义的经验主义根源于弗拉森反对实在论的证据。但与弗拉森不同的是,诺尔-塞蒂娜对理论的历史有更大的兴趣,希望表明科学理论的经验适当性是如何可能的。在诺尔-塞蒂娜著作中,一个重要的大前提是科学实验室被误解为检验科学思想,并时而创造科学思想的地方。相比较而言,诺尔塞蒂娜想把实验室看作科学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在科学的生产过程中,她强调效果的产生、技术的纯化和仪器的校准等。“对于诺尔-塞蒂娜而言,这种建构主义使她走向或把她同对科学家进行人种学和人类学研究联系起来。在她的讨论中,这种联系是不能分开的,因为她认为人类学研究是建构主义纲领的最好工作方式。这种人类学研究关系到‘对科学工作(通常为科学实验室)现实场景的直接观察,以便达到考察知识的客体是如何在科学中被建构出来的目的’(Knorr-Cetina 1983,117)。”〔152〕

6.最后,在新康德主义的意义上,科学家被说成是建构思想和表述的客体。这种观点属于激进的社会建构主义,这种建构主义认为,表述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若以科学为例,则有:

但是,“伍尔加不同意一般意义上的表述与实体之间的这种关系,主张通过调换上边的箭头以‘扩展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的激进的可能性’:

调换箭头意味着表述构成或建构了它的客体,其意义在于伍尔加想说的是,世界是建构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一个建构论者。”〔153〕

哈金也非常关注“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但与西斯蒙多不同的是,哈金更多地是从对象的角度来研究“社会建构”这个术语。哈金在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这部著作中就列举了十几种“社会建构”的不同对象。〔154〕

正是通过这些具体问题的社会建构分析,哈金认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其共性。“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曾经具有非常震撼性的价值,但现在这个术语已经疲软了。这个术语所具有的解放意义仍然在于,某些事物是被建构的,并不是由事物的本质、人的本质或人类社会的本质所决定的。”〔155〕

但是,这个术语在不同的语境和用法中也有其不同的思想功能。“‘建构’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意义就是它同激进的政治态度相联系,从意义含混的批驳和愤怒的揭露,直到改革、反抗和革命。对这个术语的使用往往预示着站在什么立场上。”〔156〕

我们以为,“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主要强调建构的社会性。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总是从个体心理学的或其他非社会过程的角度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逻辑—经验过程(如科学主义),或者是一个解释—重建过程(如人本主义),这个过程是心理学的或哲学思辨性的,与人的社会行为没有关系。社会建构主义从社会性的角度理解人、理解人的生活世界以及人与它的生活世界之间的相互创造关系。所谓建构的社会性至少有三种含义:其一,建构科学技术的主体是社会性的而非个人性的;其二,科学技术的建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心理过程,而且是一个社会过程,其中包括合作、沟通、协商、争论、妥协、折中、共识等;其三,被社会地建构起来的科学技术也不仅仅是一个具有逻辑贯通性的真理体系,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中包括不同建构者的不同角度的观察,不同利益的折射,不同目的的追求等,因此,社会建构物是一个充满“异质要素”甚至“逻辑悖论”的集合体。

综观之,“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核心语义乃在于“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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