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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肯定本质结构到否定本质结构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对哲学的性质和任务的看法上,从主张说明转向主张描述,这一点与他从前期主张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到后期转向否认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有关,也与他前期认为哲学应追求明晰性、确定性、普遍性,到后期转向主张哲学应满足于模糊性、不确定性、个别性有关。后来,维特根斯坦把这种看法斥之为幻觉,把这种秩序看做一种存在于所谓超概念之间的超秩序。

第二节 从肯定本质结构到否定本质结构

后期维特根斯坦在对哲学的性质和任务的看法上,从主张说明转向主张描述,这一点与他从前期主张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到后期转向否认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有关,也与他前期认为哲学应追求明晰性、确定性、普遍性,到后期转向主张哲学应满足于模糊性、不确定性、个别性有关。因为,如果语言和世界中没有什么隐蔽的本质结构,那就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加以发掘和说明,只需要对语言的实际用法进行描述就足够了。而如果没有本质结构,哲学就不应以明晰性、确定性为追求目标,语言和世界本来就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哲学也不应片面强调普遍性而轻视个别性。

在前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中,以及在弗雷格、罗素、维也纳学派等老一代分析哲学家的思想中,“本质结构”、“秩序”、“理想物”这些概念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详细陈述了他关于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的观点。在他看来,语言是一个由所有命题组成的、封闭而且完美的结构,所有的命题都可以还原为基本命题,而基本命题又可以还原为最简单的符号,即名称;与此相对应,世界也是一个由所有事实组成的封闭而且完美的体系,所有的命题都可以还原为基本事实,而基本事实又由对象组成。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对他在前期持有的这种关于语言和世界具有本质结构的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断定语言和世界都不具有任何本质结构,否认命题是事态或事实的逻辑图像,认为语言由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组成,而语言游戏根植于生活形式之中,因此哲学应从描述日常语言的实际用法着手,逐步澄清各种哲学混乱。

维特根斯坦对本质结构的批判是与他对逻辑的地位和逻辑分析的作用的批判结合在一起的。在他看来,人们之所以认为逻辑似乎具有一种特殊的深度和普遍的意义,是因为人们把探索一切事物的本性和穷尽一切事物的底蕴看做逻辑研究的目标。逻辑并非起源于对自然事实的兴趣,也不是来自把握因果关系的需要,而是起源于企图理解一切经验事物的本质或基础这样一种追求。人们之所以进行逻辑研究,并不是企图通过这种研究以获知任何新的事物,而只不过为了理解某些隐蔽的、仍未被我们理解的事物。因为,本质不是某种已经摆在面前,只要重新加以整理就会变得一目了然的事物,而是某种处于表层之下的事物,某种隐蔽在内部,需要透过表面现象通过分析才能发掘出来的东西。他说:“‘本质对我们隐蔽起来’。这就是我们的问题所采取的形式。”(v.8,p.62,§92)这就是说,我们通常的表达形式似乎基本上是未经分析的,似乎其中有某种隐藏着的东西需要加以阐明。如果做到这一点,这种表达就得到完全澄清,我们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他说:“通过使我们的表达更加精确,我们便能消除一些误解。我们现在好像在努力地奔向一种特殊的状态,一种完全精确的状态;而这似乎就是我们的研究的真正目标。”(v.8,p.61,§91)然而,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的任务只不过是把每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既不对它们作出说明,也不能对它们进行推论。既然每件事情都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那就没有加以说明的必要。至于那些隐蔽的东西,哲学家是不感兴趣的。他说:“哲学恰恰只把一切摆在我们面前,既不解释,也不推论——由于一切袒露在我们面前,没有什么需要解释。因为我们对隐蔽起来的东西毫无兴趣。也可以把‘哲学’这个名称赋予那种可能存在于一切新发现和新发明之前的事物。”(v.8,p.71,§126)他认为当哲学家使用“知识”、“存在”、“对象”、“我”、“命题”、“名称”这些词,并试图把握事物的本质时,人们必须经常问问自己,这些词在语言游戏中真是这样地使用吗?他主张要把词“从它们的形而上学用法带回到它们的日常用法上来”(v.8,p.68,§116)。

维特根斯坦在批判本质结构观念的同时,也批判了与之紧密相连的“秩序”这个概念。按照《逻辑哲学论》表述的那个传统观点,逻辑作为思想的本质呈现出一种秩序,而且是世界的先天秩序,也就是可能性的秩序,它对于世界和思想而言都一定是相同的。而且,这种秩序看来一定是极其简单的,它先于一切经验,同时又必定贯穿于一切经验之中。它一定是像纯洁的晶体那样,不容许任何经验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影响它的明晰性和确定性。不过,这种晶体并不是呈现为一种抽象,相反,它表现为某种具体的东西,而且是最为具体的东西,简直可以说是最为坚硬的东西。后来,维特根斯坦把这种看法斥之为幻觉,把这种秩序看做一种存在于所谓超概念之间的超秩序。他说:“我们对于这样一种幻觉,即以为在我们的研究中,那些独特的、深奥的、实质性的东西就在于它力图抓住语言的无与伦比的本质,即存在于‘命题’、‘词’、‘推论’、‘真理’、‘经验’等等概念之间的那种秩序。这种秩序是一种可以说存在于超概念之间的超秩序。”(v.8,p.63,§97)其实,当我们转向考察或描述日常语言的实际用法时,只要“语言”、“经验”、“世界”这些词有一种用法,那么它们的用法一定与“桌子”、“灯”、“门”这样一些词的用法一样平凡,毫无独特之处。

与此相关,维特根斯坦也批判“理想物”、“明晰性”、“精确性”等概念。按照前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逻辑所处理的命题和词应当是纯粹而又明确的东西,逻辑中不可能有任何模糊性、不确定性。他说:“我们说逻辑不可能有任何含混不清的成分。此时,我们持有这样一种想法:理想物一定能在现实中找到。”(v.8,p.64,§101)“在我们的思想中,理想物是不可动摇的。”(v.8,p.65,§101)当我们相信必定能在我们的实际语言中找到那种秩序、那种理想物时,我们便对通常称之为“命题”、“词”、“记号”的东西感到不满,因为它们都有不清晰、不精确之处。然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对所谓理想物在现实中的必然存在深表怀疑,他说:“我们仍看不出这个想法是如何产生出来的,而且我们也不理解这个‘一定’的本质。”(v.8,p.64,§107)我们越是仔细地考察实际的语言,就会发现实际的语言与关于这种“明晰性”、“精确性”、“理想物”的要求这两方面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尖锐,使得这种要求有变成空洞之物的危险。他呼吁放弃对这种理想物的追求,回过头来认真考察语言的实际用法。他作了一个形象生动的比喻:“我们站在光滑的冰面上,那里没有摩擦,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条件是理想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行走。我们想走,我们就需要摩擦。让我们回到粗糙的地面上去吧!”(v.8,p.66,§107)

维特根斯坦特别着重批驳对确定性、确切性的追求。有些人强调任何词或命题都必须具有确定的或确切的意思,一个不确定的意思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正如一条不确定的边界根本就不是一条边界。维特根斯坦则强调确定与不确定之间,或者确切与不确切之间并没有一条固定不变的、十分明确的分界线。他举出一些生动的事例:与实验室或天文台里用以确定时间的方式相比,是否在日常生活中说“你应当更准时地赴宴,你知道宴会在一点钟准时开始”这种说法就不准确呢?或者,如果我们给出的太阳与我们之间的距离没有准确到一米,或者我给细木工指出桌子宽度没有准确到一毫米,这是不是不准确呢?这里的关键是要根据测量时的背景条件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规定准确与不准确之间的大致分界线,不可能给准确性或确切性定一个绝对的、固定不变的标准。有人认为,如果在某种游戏的规则中有一些含糊不清的地方,那这就不是游戏了,至少不是一种完善的游戏。维特根斯坦对此反驳说:“我们误解了理想物在我们的表达方式中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也应当称它为游戏;我们只是被理想物弄得眼花缭乱,因此看不清‘游戏’一词的实际用法。”(v.8,p.64,§100)他又说:“我所反对的是那个理想的精确性概念,它仿佛是先验地给予我们的。我们在不同的时期里有不同的精确性理想,它们都不是绝对的。”(v.11,p.52)

维特根斯坦还批驳了传统哲学家对普遍性的追求,认为这种追求也是造成哲学混乱的根源之一。一般说来,对普遍性的追求表现在人们大多倾向于从异中求同,从差别中寻找统一,从杂多中寻找单一,从变化中寻找稳定。或者说,它主要表现在人们渴望找到某种为一切通常被我们概括在一个普遍词项之下的事物所共有的东西,例如,有人倾向于认为必定有某种为一切游戏所共有的东西,这种普遍的特性使我们有权把“游戏”这个普遍词项应用于各种各样的游戏。这就是说,普遍概念是它的单个事例所共有的特性,这种特性是所有那些具有这种特性的事物的组成部分。正如酒精是啤酒和白酒的组成部分那样,美是一切美的事物的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不与一切美的事物混杂在一起的、纯粹的美。一个人学会理解一个普遍词项,例如,“树叶”这个词项,他就通过这种学习而获得某种普遍的树叶形象,这种形象不同于个别的树叶形象。维特根斯坦否认这种纯粹的普遍性的存在,认为在任何一类事物中并没有某种为这一类事物所共有的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可以独立于这一类中的各个个别事物。例如,在各种各样的游戏之间没有某种为一切游戏所共有的特性,而只具有或多或少的相似之处。对于形形色色的语言有没有一种共同的东西?他说:“我没有指出所有被我们称为语言的那种共同点,我要说的是,这些现象没有一种共同点使我们能把同样的词使用于这一切现象,不过它们以许多种不同的方式相互联系着。正是由于这种联系或这些联系,我们才把它们都称为‘语言’。”(v.8,p.46,§65)可以说,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这个重要概念,充分表现出他不赞成对普遍性或“共同的东西”的盲目追求,而以“家族相似”取而代之。

维特根斯坦还认为,对普遍性的追求会导致对个别事例的轻视,仿佛个别事例缺乏普遍性,因而是没有价值的。例如,在数学中,有人认为基数算术是某种与普遍之物相对立的特殊之物,因而它是不完备的。维特根斯坦却认为基数算术中不具有任何不完备的标志,他说:“如果我想弄清楚什么是算术,那我会十分满足于对一种有限基数算术的事例所作的研究。因为:一,这个事例把我引导至一切复杂的事例;二,有限基数的算术并不是不完备的,它没有任何需要用其余的算术加以补充的漏洞。”(v.6,p.27)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普遍性的追求和对个别事例的轻视这种错误态度,对哲学研究起了阻碍作用,“因为,这个想法不仅得不出任何结果,而且会导致哲学家把具体事例当做无关的东西加以忽视;然而,只有这些事例才能帮助哲学家理解普遍词项的用法”(v.6,p.27)。他主张改变这种错误的思维方式,认为一旦人们改变了那种力求对现象作出更加普遍、更加统一的解释的做法,而扎扎实实地描述、研究与我们的问题密切相关的语言事实或语词用法,也就是说,“用对语言事实的冷静思考取代纷乱的猜想和解释”(v.11,p.223,§447),那么我们的哲学困惑便会自然而然地消失。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哲学家把哲学的任务归结为说明,把哲学研究归结为对本质结构、秩序、理想物、明晰性、精确性、普遍性等等的追求,这都是一些偏见,都是一种需要彻底加以改变的思维方式。然而,要排除这些偏见,那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它们已深深地扎根于传统哲学家的思想之中。有人反对进行这种排除,认为它仿佛“摧毁了一切有趣的东西,一切伟大和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摧毁了哲学这整幢建筑物,留下的只是一堆石块和瓦砾。维特根斯坦却坚持必须排除这些偏见,认为“我们所摧毁的只不过是空中楼阁,我们却清扫出语言赖以立足的基础”(v.8,p.69,§118)。他还把这些偏见看做“纯粹的胡说八道”,看做“理性在向语言界限冲撞时留下的肿块”。他说:“哲学研究的结果是发现一些纯粹的胡说八道以及理智在向语言界限冲撞时留下的肿块。正是这些肿块使我们认识到这种发现的价值。”(同上,§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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