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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规律的名实存在

时间:2022-09-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逻辑推理的规律的实质是存在的。认识联系和联系结果的规律存在,要认识规律的 “名”的存在和规律的 “实”的存在。“规律”二字虽然是规律的反映,规律的名字,但它具有反映实的作用和功能。规律,即道、理的存在,有永恒存在和暂时存在之分。规律的存在,高度概括有事的规律的存在、物的规律的存在两种规律的存在。哲学原有规律的存在,是特殊的一性物质和二性物质联系规律的存在。

辞海》认为:“规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这种认识是绝对迷信的。规律的客观性、物质性是有形的,因而是可感知的。感知是理性认识的前提,而感知是由物质条件引起的。把规律都说成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符合客观事实。规律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有的联系看不见摸不着,但有的联系物和联系结果物看得见摸得着。比如 “对称”的同一性规律,虽然看不见对称,对称得先靠哲学思维来认识,但对称物的两边物体看得见摸得着。你看不到摸不到,即感觉不到规律而讲规律,你不是在瞎讲吗?看和摸本身就是规律。规律包括心理的联想规律。联想规律也就是逻辑推理的规律。逻辑推理的规律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思维的逻辑规律就是凭事物的现象进行形象思维而形成的。所以,逻辑推理的规律的实质是存在的。逻辑推理的实质是理性。我们只要逻辑理性地思考问题,而不是非逻辑、非理性地思考问题,我们就能产生真理,得到真理。看不见摸不着规律,怎么对规律进行理性思维产生规律的理性认识?所以,不能因为有的规律看不到,就认为所有的规律都看不到。规律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事物有一性物质的事物、二性物质的事物。各种事物不同,联系和联系结果也不同。各种不同的物质联系只能用各种不同的感官去感触。所以,认识规律不能只靠一种感官,要靠各种感觉外部世界的感官和分析与综合的头脑思维。

认识规律的存在,就是要认识联系和联系结果的存在。认识联系和联系结果的规律存在,要认识规律的 “名”的存在和规律的 “实”的存在。从有些人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们认为规律要么不存在,要么只是名的存在,即反映方的存在。这种认识可以说对规律根本不认识。因为引起事物产生、灭亡、运动、变化,即产生结果的东西,根本不可能仅只是作为代表规律的符号、记号或仅只是思维创造出来的东西。“规律”二字虽然是规律的反映,规律的名字,但它具有反映实的作用和功能。“规律”二字是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的定义。“规律”的本质、对象、标准,即 “规律”所反映的东西,就是事物的联系和联系结果。

规律的 “名”的存在,是指人反映 “规律”的存在,比如:人们认识规律之后给规律取个名;1+1的数理规律 “1+1=2”就是名。这个名除了用语言喊它,还给它造了字,“1+1=2”就是字,“规律”两字就是规律的名字。规律的 “名”和 “字”,包括人的思维中的规律映象 (逻辑映象),都属于反映的范畴。也就是说,是对规律——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的反映。这种对规律反映的存在,也是一种存在,但它是 “虚”的规律的存在。如:“道、理、规律、逻辑、原理”和 “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等的存在。而规律的实的存在,就必须是这些 “道、理、规律、逻辑、原理”和 “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等反映对象的存在。如:1根木头加1根木头等于2根木头的实际存在。真正的实的规律的存在,必须是事物联系和联系结果的真实存在。居里夫人在20世纪50年代初对中国学者说:“请转告毛泽东同志,你们要反对核武器首先就要先拥有核武器。”反对核武器首先就要先拥有核武器,必定是个规律。这个规律,居里夫人说的是 “反映规律”。我们今天有反对核武器的核武器,已经实现了这个 “被反映规律”。

规律,即道、理的存在,有永恒存在和暂时存在之分。规律的永恒存在,必须是事物联系的永恒存在才存在。没有那种事物联系的存在,不能说那种事物的规律存在。因为规律是不脱离物质联系的存在。规律的存在,高度概括有事的规律的存在、物的规律的存在两种规律的存在。但最终只有物的规律的存在。细分规律的存在,就不仅仅是一个规律的存在。哲学原有规律的存在,是特殊的一性物质和二性物质联系规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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