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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价值取向与社会的价值导向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个体是社会的存在物。在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关系中,社会的价值导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从总体上规范个人的价值取向。这个基本特点,首先是表现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社会性内涵。所谓随机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与改变,完全可以脱离社会的各种条件的制约,只是个人的随机的选择与变更。

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关系,表现在社会的价值体系中,就构成社会的价值理想、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与个人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认同之间的矛盾,即社会的价值理想与个人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社会的价值规范与个人的价值认同之间的矛盾。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中都存在着的相互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

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在其最本质的意义上,就是“我们到底要什么”与“我到底要什么”的矛盾。作为复数的“我们”,是代表社会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即我们这个社会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作为单数的“我”,则是表明个体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即我这个个体所要求的到底是什么。因此,所谓的“价值导向”,就是以社会的名义所提出的价值要求,又以社会的名义引导每个个体认同这种价值要求;所谓的“价值取向”,则是基于个体的价值要求,对社会的价值要求的认同或拒斥的基本态度。

在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中,我们首先必须注意的是,不能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而与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的存在物。人的个体生活与整体的社会生活,是相互融合的,个体生活总是以某种方式表现了整体的社会生活,整体的社会生活也总是以某种方式蕴含于各不相同的个体生活。这表明,社会的价值导向,总是形成于具有普遍性的个体的价值取向,因而才有可能反过来去“引导”个体的价值认同;同样,个体的价值取向,也总是蕴含着某种社会的价值要求,因而也才有可能去“认同”社会的价值导向。

在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中,我们还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导向”与“取向”的矛盾关系是在动态的实践过程中构成的,而不是某种既定的、僵化的关系。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每一代人都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结果”。作为历史的“前提”,每一代人都首先必须是上一代人的“结果”;而每一代人作为上一代人的“结果”,又同时构成下一代人的“前提”。这种历史进程中的“前提”与“结果”的矛盾,在价值观的意义上,就构成了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动态的矛盾关系。现代哲学解释学认为,每个个人都存在一种“历史视野”与“个人视野”之间的“张力”,即:一方面,每个个人总是要在历史中接受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文化”,另一方面,每个个人又要在自己的生活境遇中更新理解的方式,从而在个人的理解中构成既源于历史、又超越历史的新的理解。具体地说,个人的价值认同,并不是现成地接受,而是创造性地接受,因而使价值导向的方向、内容与形式都呈现为历史过程中的存在。这就要求我们从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运动中去探讨价值观的内在矛盾。

在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关系中,社会的价值导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从总体上规范个人的价值取向。这个基本特点,首先是表现在个人价值取向的社会性内涵。理解这一点,对于坚持社会的价值导向是十分重要的。

从社会现象上看,社会中的每个个人的价值目标及其价值取向总是千差万别的,千变万化的,似乎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只是取决于个人的利益、欲望、兴趣、情绪甚至是嗜好等纯粹与个人相关的因素。因此,人们往往把个人价值取向的基本特性视为主观性、任意性和随机性。所谓主观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意愿,个人愿意选择哪种价值目标,就选择哪种价值目标。比如,我喜欢唱歌所以我学声乐,我喜欢绘画所以我学美术,我热爱自然所以我学生物,我喜欢无拘无束所以我游手好闲,如此等等。所谓任意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可以随意改变,今天选择这个价值目标,明天就可以选择那个价值目标。比如,我今天“跟着理性走”,认真钻研理论,明天我就“跟着感觉走”,听天由命,如此等等。所谓随机性,就是认为个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与改变,完全可以脱离社会的各种条件的制约,只是个人的随机的选择与变更。比如,我今天认同“理性”而明天认同“感性”,这只是个人的任意的选择,如此等等。透过每个个人的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价值选择,我们就会发现:个人的价值目标总是“取决”于社会的某种价值理想;个人的价值取向总是“取向”社会的某种价值导向;个人的价值认同总是“认同”社会的价值规范;个人的价值选择总是“依据”某种社会的价值标准。这表明,在社会的价值体系中,个人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认同和价值选择,总是具有社会性内涵。

个人价值取向的社会性内涵,主要表现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中的社会内容、社会性质和社会形式这样三个方面:(1)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内容上看,总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社会正义、政治制度、法律规范、道德伦理、人生意义等问题,而决不是没有社会内容的所谓纯粹的个人问题;(2)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性质上看,总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等问题,而决不是与社会无关的所谓纯粹的个人问题;(3)从个人价值取向的形式上看,总是要表现为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宗教、艺术、伦理、科学和哲学,而决不是与社会意识形式无关的所谓纯粹的个人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人的存在方式及其自我意识正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生深刻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形成相互冲突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思潮,从而也形成了各不相同的个人价值取向。然而,透过这些五花八门的个人价值取向,我们却可以发现蕴含在这些价值取向中的社会性内涵。比如,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种所谓“耻言理想、蔑视道德、拒斥传统、躲避崇高、不要规则、怎么都行”的社会思潮正在引起人们的困惑与忧虑。对于这种社会思潮,我们可以发现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中所包含的社会内容、社会性质和社会形式:首先,理想、道德、传统、崇高、规则,它们都具有显著的时代性的社会内容,人们对它们采取何种态度,或者说“取向”什么,正是对时代性的社会内容采取何种态度;其次,在理想、道德、传统、崇高、规则当中所蕴含的正是具有社会性质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理想主义与功利主义等问题,人们对理想、道德、传统、崇高和规则的态度,正是表现了人们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态度;最后,人们对理想等等的态度,总是表现在人们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之中,即总是表现在人们的宗教信仰、艺术情趣、科学精神和哲学意识之中。正是由于个人的价值取向具有不可逃避的社会性内涵,因此,社会的价值导向才能够对个人的价值取向具有“导向”的作用。

社会的价值导向,是以其时代性的社会内容、普遍性的社会性质和可操作性的社会形式去表达社会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规范,引导个体“认同”和“取向”社会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规范。社会生活表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总体趋向,总是取决于社会的基本的价值导向;而个人的价值取向的困惑,则总是根源于社会的价值坐标的震荡;因此,解决个人价值取向问题,最根本的是解决社会的价值导向问题。通俗地说,要解决“我到底要什么”的问题,关键是解决“我们到底要什么”的问题。如果“我们到底要什么”扑朔迷离,“我到底要什么”必然模糊不清。

“我们到底要什么?”这是当代中国面对的根本性问题,也是理论界应当予以理论回答的重大问题。这就是确认当代中国的价值理念,并从而确定相应的社会价值导向的问题。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愈来愈自觉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正在成为当代中国的基本的价值理念,并从而正在成为当代中国的基本的价值导向——引导全体人民把自己的价值追求定位在“发展”上。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又好又快”地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发展理念。这应当是我们在当代中国对“小我”与“大我”关系的现实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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