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天即是理”的天理论

“天即是理”的天理论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天即是理”的天理论二程哲学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最高实体是“理”,他们以“理”为核心,构建了博大精深的理学思想体系。因此,二程极为重视“天理”范畴。二程把“天理”视为宇宙万物的本体,一切事物都是由“天理”产生的。由此,二程进一步提出了“理一分殊”的学说。“理一分殊”的命题是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第一次提出来的。

第二节 “天即是理”的天理论

二程哲学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最高实体是“理”,他们以“理”为核心,构建了博大精深的理学思想体系。在他们的理学思想体系中,既论“理”,又论“气”,也论“理”与“气”及其与万物的关系等。

二程认为,宇宙的本原、本体是“理”,也叫“道”,也叫作“天理”。宇宙万物、人间万事都根源于“理”。因此,二程极为重视“天理”范畴。程颢说:

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6]

“天理”是真实存在的,是得于天而具于心的,所以是至尊、至高的。

二程把“天理”视为宇宙万物的本体,一切事物都是由“天理”产生的。所以说:

万事皆出于理。

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都自这里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之。虽能推之,几时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几时灭得一分?百理具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元来依旧。

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己何与焉?[7]

在二程看来,因为“理”或“天理”是万事万物的产生者和唯一本原,人和万物出自于理,“都自这里出去”,人是无法干预“理”的,而“理”作为真实存在的本体却主宰着人和万物。所以二程说:

理也者,实也,本也。

天者,理也;神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8]

理、天、神、帝在二程的思想观念中,是同义语。其实就是“天理”主宰万事万物。

“天理”是产生万物的本原,主宰万事的唯一者,又是真实存在的本体,所以是自满自足、完美无缺,无容、亦无需人们去加以增益、损减了。因为天理永远俱在,“平铺放着”,“元来依旧”。二程说: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佗元无少欠,百理俱备。[9]

“天理”不因为有尧那样的好人而存在、增加,亦不因为有桀那样的坏人而灭亡、减少,人的好坏,不影响理的变化。“天理”是永恒存在的,永远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地存在着。

“天理”既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也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据和法则,是物质世界的“所以然”者。二程说:

《诗》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10]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11]

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12]

“理”是事物存在的法则和所以然的根据,一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就因为有理的存在。

“天理”不仅是自然万物存在的根据和法则,也是社会的最高原则和人伦的最高法则。二程说:

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过此则无理。[13]

天地之间无适而非道也。即父子而父子在所亲,即君臣而君臣在所严。以至为夫妇、为长幼、为朋友,无所为而非道,此道所以不可须臾离也。[14]

二程把“理”作为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等政治伦理原则,并作为确定不移、不可变易的原则令人们遵守,这既把“天理”赋予了政治伦理道德属性,又为封建宗法政治伦理统治找到了理论根据。

二程从“天者,理也”,理为宇宙本体的观点出发,把“理”与“心”联系起来,认为“天理”就是“人心”。他们说:

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15]

心是理,理是心。[16]

这就是说,心与理是合而为一的。既然“心”是“理”,而“理”是万物之源,当然“心”亦是万物之源了,由此二程得出“心”“可以包天”的结论。

二程又进一步把“天理”和“天命”联系起来,既然“天者,理也”,那么“天理”和“天命”就是融为一体的一而二,二而一者。所以说:

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17]

言天之自然者,谓之天道。言天之付与万物者,谓之天命。[18]

在二程看来,理、性、命、心、天都是一回事,只是从不同角度、对不同事物的称谓不同,究其实质,是一个东西,都是万物的主宰者。在这里,二程把主观精神与客观世界看成是一个东西,并有以主观精神吞并客观世界之意。

二程指出,“道”和“理”作为宇宙万物的最高本体、最初根源和存在根据,是超越万物而存在的形而上者,而其所产生的物质世界则是形而下者。他们说: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为天道,则乃以器言而非道也。[19]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20]

二程把“理”、“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从宇宙本原来说,“道”是“无形”的形而上者,“器”是“道”的产物,是“有形”的形而下者。所以说“道”是“所以阴阳者”,“器”是“道”的产生者。这两者的界限是绝对不容混淆的。

二程认为,“理”作为宇宙的最高本体是“一”,万事万物都由“一理”派生。因为“天下只有一个理”,“万理出于一理”,据此,他们提出了“理一分殊”的观点。在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程颐第一次提出了“理一分殊”的命题。

二程断定“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这个“天理”,不仅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唯一者,因此,它是无所不包,推之皆准,永远不变的。二程说:

理则天下只是一个理,故推之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21]

万物由“一理”产生,这是说万物都同出于一个本原,而这个本原为“一个理”,故为“理一”。由这个唯一本原所产生的万物,则是千差万别、万殊不一的,这便是“分殊”。由此,二程进一步提出了“理一分殊”的学说。

“理一分殊”的命题是程颐在《答杨时论西铭书》中第一次提出来的。杨时认为,张载的《西铭》从“尊高年”到“无告者也”一段话所讲的“民胞物与”思想,是“言体而不及用,恐其流至于兼爱”,即有走向兼爱思想的危险。程颐对此进行了批评:

《西铭》之为书,推理之存义,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岂墨氏之比哉?《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之贼也。子比而同之,过矣。且谓言体而不及言用。彼欲使人推而行之,本为用也,反谓不及,不亦异乎?

程颐深知《西铭》是讲事亲事天、等级之差的道理,不是讲泛爱、兼爱的,这是张载思想的本意,故指出杨时之误。程颐认为,《西铭》是讲“理一而分殊”,墨子是主张“二本而无分”。墨家的爱无差等是“二本”,不分亲疏是“无分”。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理一”,人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则是“分殊”。《西铭》讲明“理一分殊”的道理,是要使人们在实际中推行仁,所以是用,并非只言体不及用。由此说明《西铭》是讲等级之差的,并与兼爱之论相异。

二程又把“理一分殊”提到哲学高度加以论证。程颢说:

《中庸》始言一理,中散而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22]

程颐说:

散之在理,则有万殊;统之在道,则无二致。[23]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逢也。[24]

“理一”是“天理”,它是天地万物的共同本质和最高本体。它所产生的天地万物,虽有千差万别,但最终都可以统归于一理,这就肯定了世界的统一性和万物的差别性。就这一点讲,“理一分殊”包含着辩证法的内容。

二程认为,理是一个理,理表现在各个方面、各个部分时,又有不同的作用。程颐在《河南程氏经说》卷八中,在解释《中庸》的“诚者自成也,故时措之宜也”时说:

实有是理,乃有是物。有所从来,有以致之,物之始也;有所从亡,有以丧之,物之终也。皆无是理,虽有物象接于耳目,耳目犹不可信,谓之非物可也。……失诚者,实而已矣。实有是理,故实有是物;实有是物,故实有是用;实有是用,故实有是心;实有是心,故实有是事。是皆原始要终而言也。

就是说,有了理才有物、有事、有用;没有理,即使是耳目所接之物,亦是不真实的,这种物叫作“非物”也是可以的。以此为基点,二程论述了“理”如何产生万物的问题。

二程认为,宇宙万物的化生过程是:由理产生气,气化而产生万物。由此,他们论述了自己的宇宙生成论——气化说。

在二程的哲学思想体系中,“理”是本原、第一性的、形而上者,“气”是由理派生的、第二性的、形而下者。因此,他们认为,理在气先,理为气本。二程说:

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25]

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26]

“理”为万物之本原、始基,当然“理”在“气”、“象”、“数”之先了。

二程认为,“道”、“理”是形而上的精神本体,由这个本体所产生的“气”——形而下的物质,再产生宇宙万物。气产生万物是经过气化到形化的演变过程。程颐说:

万物之始,皆气化;既形,然后以形相禅,有形化;形化长,则气化渐消。[27]

宇宙万物都由气化产生,又以形化相禅,由此而形成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无限多样的世界。

二程的“气化”理论传播后,引起人们的疑问,按照他们的“气化”、“形化”论,是说各种事物最初没有形成有形的种子,只是“种子气”,则为“气化”,由气化生之后,就再不用气化,而是形形相禅的“形化”。有形化,气化就渐渐消失了。就是说,各种事物最早产生者为气化,以后相禅者为形化,不需要气化,在这里便出现了气化和形化是否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也就是说,最初的人和物的产生是气化,以后的人和物的产生是否还是气化而生的?为了回答“古有气化,今无气化”的问题。程颐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据《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载:

或曰:“人初生时,还以气化否?”曰:“此必烛理,当徐论之。且如海上忽露出一沙岛,便有草木生。有土而生草木,不足怪。既有草木,自然禽兽生焉。”或曰:“先生《语录》中云:‘焉知海岛上无气化之人?’如何?”曰:“是。近人处固无,须是极速处有,亦不可知。”曰:“今天下无有父母之人。古有气化,今无气化,何也?曰:“有两般。有全是气化而生者,若腐草为萤是也。既是气化,到合化时自化。有气化生之后而种生者。且如人身上着新衣服,过几日,便有虮虱生其间,此气化也。气既化后,更不化,便以种生去。此理甚明。”

在这里肯定万物化生“有两般”,即两种产生形成方式:一种是完全气化而生,无种而生者,如“腐草为萤”的自然而生者。再一种是先气化然后有种生者。

二程认为,人也是由气化而来的。程颐说:

陨石无种,种于气。麟亦无种,亦气化。厥初生民亦如是。至如海滨露出沙滩,便有百虫禽兽草木无种而生,此犹是人所见。若海中岛屿稍大,人不及者,安知其无种之人不生于其间?若已有人类,则必无气化之人。[28]

人类初生之始,是由气化而生的,第一批人类出现之后,便不再以气化而生,而是以种生繁衍延续人类。这种理论虽不科学,但却是以物质气化来说明人类的来源,即用自然物质本身的发展来说明人和万物的产生,这就排除了神的目的性和主宰性。

二程又指出,人虽和万物都禀气而生,由气化而成,但由于气有清浊、昏明、厚薄等不同,而产生了人和物的不同。人是禀清、明、纯、厚之气而生,故为万物之灵。据《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载:

问:“太古之时,人还与物同生否?”曰:“同。”“莫是纯气为人,繁气为虫否?”一曰:“然。人乃五行之秀气,此是天地清明纯粹气所生也。”

人和物都禀“气”而生,只是由于所禀之气不同,而有人和万殊事物的差别。“气”作为人和万物的产生者,则是普遍存在的。由此二程论证了气的普遍性和物质世界的无限性问题。他们说:

日之形,人莫不见,似轮似饼。其形若有限,则其光亦须有限。若只在三万里中升降出没,则须有光所不到处,又安有此理?今天之苍苍,岂是天之形?视下也亦须如是。……气行满天地之中。……气充塞,无所不到。[29]

天本廓然无穷,但人以目力所及,见其寒暑之序、日月之行,立此规模,以窥测他。天地之化,不是天地之化其体有如城郭之类,都盛其气。假使言日升降于三万里,不可道三万里外更无物。又如言天地升降于八万里中,不可道八万里外天地尽。[30]

“天”是指“无形”的宇宙空间,“天无形”,这个无形的天是无所不到、无所不包的无限者,而“气”就是“天”,“凡有气莫非天”,所以气行满天地之中,充塞宇宙之中,无所不到,天之苍苍,气之茫茫,是永无尽头的无限者。这个宇宙无限性的思想是科学的。

二程认为,气化生万物的过程是:气聚则物生,气散则物死;物生则气聚,物死则气散尽。因此,气有生灭的特性。就是说,气散物死之后的气,就变成渣滓而没有用途了。他们反对张载的“聚亦吾体,散亦吾体”,“形聚为物,形溃反原”的物质不减学说。二程认为,气是从理中产生出来的,它随事物的产生而产生、随事物的消灭而消灭;理是永恒存在的,永不生灭的,只有永存之理,没有不灭之气。程颐在《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中,反复阐发了这个思想:

凡物之散,其气遂尽,无复归本原之理。天地间如洪炉,虽生物销铄亦尽,况既散之气,岂有复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气?其造化者,自是生气。至如海水潮,日出则水涸,是潮退也,其涸者已无也,月出则潮水生也,非却是将已涸之水为潮,此是气之终始。

若谓既返之气复将为方伸之气,必资于此,则殊与天地之化不相似。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穷,更何复资于既毙之形,既返之气,以为造化?近取诸身,其开阖往来,见之鼻息,然不必须假吸复入以为呼。气则自然生。人气之生,生于真元。天之气,亦自然生生不穷。至如海水,因阳盛而涸,及阴盛而生,亦不是将已涸之气却生水。自然能生,往来屈伸只是理也。盛则便有衰,昼则便有夜,往则便有来。天地中如洪炉,何物不销铄了。

在二程看来,由“理”所产生的“气”,伴随物的生灭而生灭,“气”随物死而散尽无余了,所以气是有生灭的。既然气在天地这个大洪炉中随着物之聚散而生灭,那么旧的物死,气散尽了,新的物又从何处得气而生呢?程颐说:天地之化之所以生生不穷,就在于“真元之气”,由于它的存在,而不断地产生气而形成万物。所以程颐在《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中说:

真元之气,气之所由生,不与外气相杂,但以外气涵养而已。若鱼在水,鱼之性命非是水为之,但必以水涵养,鱼乃得生尔。人居天地气中,与鱼在水无异。至于饮食之养,皆是外气涵养之道。出入之息者,阖闻之机而已。所出之息,非所入之气,但真元自能生气,所入之气,止当阖时,随之而入,非假此气以助真元也。

“真元之气”是什么?二程并没有说明。但这种“真元之气”与一般的“气”不同,“气”有“淳漓”、昏明、厚薄的不同性质,并且是有生灭、盛衰的,而“真元之气”则不同,它能“生气”,却“不与外气相杂”,是人和物所产生之气的本原者,“人生之气,生于真元”,“真元自能生气”,究其实质,二程所讲的“真元”,训为“理”为确。亦即是产生阴阳之气的“所以阴阳”者。

二程认为,“真元之气”是纯善之气,由此出发,他们又把“气”赋予善恶等道德属性。程颐说:

气有善不善,性则无不善也。人之所以不知善者,气昏而塞之耳。[31]

由于人禀气不同而有善恶之分,人之善恶之行,来源于气之善恶。据《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载:有人问程颐,人被雷击死是什么原因?他回答道:

人之作恶,有恶气,与天地之恶气相击搏,遂以震死。霹雳,天地之怒气也。如人之怒,固自有正,然怒时必为之作恶,是怒亦恶气也。怒气与恶气相感故尔。且如今人种荞麦,自有畦陇,霜降时杀麦,或隔一畦麦有不杀者,岂是此处无霜,盖气就相合处去也。

恶人有恶气,故与天地之怒气相感而被雷击死。在这里把物质的“气”,赋予了善恶、喜怒的道德属性,并蕴含了恶有恶报的思想。这种把“气”附加上人的意志性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二程以“理”为最高本体、最高范畴,所建立的天理论,就其整体、前提来说是错误的,但他们所阐发的“气化论”,也不乏合理的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