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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的内涵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有人说,20年前的分税制改革解决的是没钱花的问题;而今天的财税改革,解决的是花好钱的问题。在税制改革上,或许房产税有可能在中长期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之一。但是,随着这个税逐步稳定,对经济的影响就显现了,包括房产税。房产税是向个人和家庭征收,引起强烈的反对。最早人们提出房产税试点,我持反对意见。建立专业性的评估机构来评估房产税,这是不可行的。

有人说,20年前的分税制改革解决的是没钱花的问题;而今天的财税改革,解决的是花好钱的问题。

一份来自海通证券的研究报告,给出了财税改革的时间表,短期: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改革,增加为地方代发债券规模,控制地方债务;中期:上收社保、医疗等事权,开征环境税,一、二线城市推行房产税消费税改革试点,推动各地编制资产负债表;长期:全面推行房产税和消费税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

王雍君:20年过去,现在财税改革势在必行,我觉得改革方向可以高度概括为花好纳税人的钱。1996年后,中国进入财政的黄金时代,政府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GDP。但我们现在面临的是另一个问题,不是当年没有钱的痛苦,而是钱多的烦恼,多得根本花不出去。我国政府的银行账面上,每时每刻都有十五万亿的资金沉淀在那里,所以我们的问题是如何花钱。

在税制改革上,或许房产税有可能在中长期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之一。房产税具有税基的不流动性,这样就允许各个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来设计房产税的税基和税率。房产本身作为一种重要财产,它的税源还是比较广、比较深的,应该是有潜力的。其实,我们应该意识到,所有税收都代表一种痛苦和牺牲。所以任何税收制度的改革,随着政策变化,还会进一步导致利益关系的再调整。也许这个房产税可以设计得更好一点,更人性化一点,也许可以建立专业性的评估队伍来评估房产价值。

潘向东:现在的改革可以朝两个方向走,第一是促进社会公平,第二是经济转型。营改增,正慢慢地由一个生产环节征税过渡到消费环节征税,这是一个大思路。当然对消费者来说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对于生产者就不一样了,它增强了生产者的国际竞争力。我国现代企业跟海外企业相比税赋相对较重,因为我国在生产环节征税了,而海外很多都是在消费环节征税。这样就相当于削弱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市场上,是看未来的趋势。过去大家对增值税的预期也不是很高,包括现在对增值税,中央都是返给地方。但是,随着这个税逐步稳定,对经济的影响就显现了,包括房产税。房产税是向个人和家庭征收,引起强烈的反对。最近听到有人说,我们这一代人其实很辛苦,开始买房的时候,政府来个土地出让金,然后房子可以卖的时候,交易环节又要征税,现在又开始征收房产税,还有网上传的,未来还要征遗产税,一个房子就要交四种税。

就房产税这么个小税种,都能引起很大的分歧。可见分税制改革有不少难点和阻力。当然,还有更大的难点和阻力,比如涉及利益集团的问题。改革,肯定会让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受损。受损的那部分人,自然会给改革设置障碍。

许善达:就目前的财税改革,从税制改制角度讲,无论是学者、政府还是企业,都没有分歧的,就是营业税要改增值税。因为税基减了大家都受益。

在零售环节的消费税,这个税基很广阔,规模很大,是唯一可用作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1994年我国曾经设想,在零售环节要不要也标上“钢笔十块钱,税一块钱”。因为美国这些国家都是标的。但是我想,在1994年那时候,如果标上税,可能居民的接受程度会弱一点。当然,很多人都在讨论,房产税是不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我认为是不行的。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比如说营业税有一万多亿,如果房地产作为地方主体税种,谁能设计出一万多亿的房产税?任何人都做不到。所以我认为这个方案根本无法实施。

最早人们提出房产税试点,我持反对意见。我认为征收房产税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关于这点,想提一个现象,现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诸如南京、深圳、武汉、杭州、湖南等,都曾经在网上传言说要开征房产税。但是不出三天,就会有当地政府或者是当地政府委托税务局出面辟谣,说他们并没有试点房产税的安排。

建立专业性的评估机构来评估房产税,这是不可行的。找谁来评估房产价值?谁承认评估?凭什么判定这个评估就公平?评估这种事是非常复杂的,因为评估就是利益。比如,你的房子我给你评一平方米10万,你按10万交钱吧。可是房主会说凭什么你给评10万?我认为只值2万。所以评估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在中国,不要说住宅,连商业房产都没法完全用评估来征税。

既然是改革,一定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1994年改革也不容易。当年税权上收的时候,很多地方也不愿意。可能在具体方案上有争议,但原则都必须按中央决议来执行,这是我们中国推进改革的最大力量。这次改革我认为也是这样。

结束语:

就像1994年分税制改革一样,现今的财税体制改革必定是困难重重、一波三折。但是,改革也是历史和人民的共同选择,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了我们这样的历史机遇。同时,我们也要抓住现在发展的战略机遇,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我们的任务已经非常紧迫。

【锋汇词典】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地方主题税种:指某一个或几个长期稳定地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较大份额,构成地方税收收入的主体,同时也对地方的经济具有相当的调节作用的地方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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