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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女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2009年10月12日美国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1933年8月7日—),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行政学家和政策分析学家,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创始人之一。1965年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博士学位,1991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1997年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2001年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她曾在众多美国学术协会顾问委员会担任职务。2009年10月12日美国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

学术创新及主要贡献

1.自主治理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囚徒困境”博弈、“公地悲剧”和“集体行动困难”等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为了解决集体行动的这个难题,学者提出了两种方案:彻底私有化(市场手段)和通过外部强权的监督与控制。如果说20世纪70年代人们对国家的作用不再抱有幻想的话,那么在90年代,人们对市场的作用也不再抱有幻想(俞可平,2000)。当代公共选择学派和公共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

奥斯特罗姆在《公共服务的制度建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等著作中通过实证方法的研究和隐含的博弈结构的分析,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主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一是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四个内部变量。

产生传统的集体选择困境的模型假设主要有两个,一是个体之间沟通困难或者无沟通,二是个人无改变规则的能力。而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奥斯特罗姆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将复杂不确定环境下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确定为四个,即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

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在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如果这一规范成为与他人共享的规范,那么采取被其他人认为是错误的行动所要受到的社会非议便会对他形成制约。贴现率受到个人所处的自然和经济保障程度的影响,“那些对过了当年是否还有足够的食物抱有怀疑的占用者,在对生存可能性的增长进行权衡时,会给予未来收益很高的贴现率。同样,如果无论当地占用者采取什么行动,公共池塘资源都会被其他人的行动所毁坏,那么即使那些多年来一直对自己获取公共池塘资源的量加以限制的人,也会开始给予未来收益很高的贴现率”。

二是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

对于制度供给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要评价一套制度的总收益,需要确定9个环境变量:占用者人数;公共资源规模;资源单位在时空上的冲突性;公共资源的现有条件;资源单位的市场条件;冲突的数量和类型;这些变量资料的可获得性;所使用的现行规则;所提出的规则。奥斯特罗姆认为,要了解一套规则制度可能产生的收益是非常复杂的,取决于当前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并对人们公开的信息的类型以及替代方案所提出的制度规则。

对于自主治理中面临的可信承诺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复杂的和不确定的环境下的个人通常会采取权变策略,即根据全部现实条件灵活变化的行动方案。“我会遵守承诺,只要大多数人也都这么做”是权变策略的基本写照。在一个自治组织的初始阶段,在大多数人同意遵循所提出的规则的情况下,一个人对他(她)的未来预期收益流量做了计算后,可能会同意遵守这套规则。但是在以后,当违反这条或那条规则得到的利益高于遵守规则所得到的利益时,他也有可能违反规则,除非这种行为被人察觉并受到制裁。因此,遵守规则的权变承诺只有存在监督的情况下才是可信的,作为一个自治组织的群体,必须有适当的监督和制裁。他们必须在没有外部强制的情况下激励自己(或他们的代理人)去监督人们的活动、实施制裁,以保持对规则的遵守。

相互监督问题。奥斯特罗姆认为基于对自主治理成功案例的研究表明,许多自治组织自主设计的治理规则本身既增强了组织成员进行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使监督成本变得很低。“监督一组规则实施情况的成本和收益,并不独立于所采用的这组特定的规则本身”。监督成了人们实施规则、进行自主治理的副产品,因为不必付出太多其他额外成本。所有这些都使自主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得到加强,而相互监督的加强又增加了人们采取权变承诺的可能,提高了人们对规则承诺的可信度,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加强。

三是自主治理的具体原则。

通过分析分布在世界各国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包括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等,奥斯特罗姆总结和界定了其中8项原则。①清晰界定边界。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②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或(和)资源单位数量的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或(和)资金的供应规则保持一致。③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④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责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⑤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⑥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⑦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自己设计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权威的挑战。⑧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2.多中心理论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丈夫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共同创立了多中心理论。这一理论以严谨的理论关怀、实践关怀精神展示了其颇具现实解释力的理论风采,以严密的制度分析、理性选择的逻辑论证展示了其制度理性选择学派的独特魅力。

二人建立的多中心研究网络已经遍及世界各国。他们建立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在国际政治学界、行政学界以及经济学界都有重要的影响。制度分析与发展(lAD)框架、多中心治理、复合共和制政治理论、民主制行政理论以及公池类资源的自主治理理论,都是其重要的学术贡献。在公共选择领域里,已经成为布卢明顿学派。

奥斯特罗姆的创新之处是把整个体制看成是互动的公共机构构成的体制,而不是由一个人控制的单一的体制。把公共当局看作是一个多元的体制,而不是单一的。当然,各种各样的地方政府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但是人们容易认为它们是较大的国家的创造物。在奥斯特罗姆的体制中并不这样认为。它们是自发创造的秩序,实际上它们必须与其他公共控制机构在同一层次或者不同层次上综合在一起。

这使得奥斯特罗姆教授得出了更为广泛的公共当局之间相互调适的观点。就如市场中的企业那样,公共当局也是竞争者和合作者。诸如规模经济那样的经济上的考虑,与责任的配置高度相关。在两个多世纪里,美国的联邦体制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什么变化。但实际上,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责任的配置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并且由于条件变化,也由于理想的变化而在发生变化。地方政府的结构更具有可变性,即使在法律形式上也是如此,正是在这一领域,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及其合作者已经完成了如此具有创造性的工作。

重要论著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化》(1990);

《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1993);

《规则、游戏与公共资源》(1994);

《理解制度多样性》;

《制度的语法》;

《美国政治学评论》;

《集体行动理性选择理论的行为分析:1997年总统演说与美国政治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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