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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的业务处理

时间:2022-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总结和体会六、教师评价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业务处理一、实训目的通过实训,学习巩固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认识、熟悉行政单位常见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业务,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这些经济业务,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包

第七章 行政单位收入(模块七)

第一节 拨入经费的业务处理

一、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了解行政单位拨入经费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认识、熟悉实际工作中常见的拨入经费业务,掌握行政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拨入经费的账务处理方法。

二、知识链接

(1)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行政单位应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按经费领报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3)拨入经费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拨入经费包括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按照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要求管理使用。

(4)拨入经费的管理改革:2001年开始,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财政部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财政部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小额现金账户(简称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三、实训资料

滨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3月2日,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授权支付额度125000元,该支付额度在“基本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账户中反映。

表7-1

(2)3月6日,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授权支付额度48000元,该支付额度在“项目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商业流通事务——肉类储备”账户中反映。

表7-2

(3)3月10日,收到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其相关的原始凭证,财政部门为行政单位支付了职工工资155000元,该经费应当在“基本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账户中反映。

表7-3

(4)3月14日,收到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部门为行政单位支付了为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经费30000元,该经费应当在“项目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商业流通事务——棉花专项补贴”账户中反映。

表7-4

(5)6月30日,向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支付专项活动经费15000元,该经费应当在“项目支出——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商业流通事务——民贸网点贷款贴息”账户中反映。

表7-5

(6)年终,结转“拨入经费”账户余额。

四、实训操作

根据以上资料,为该单位开设总分类账户,编制记账凭证,同时登记“拨入经费”明细账。

五、总结和体会

六、教师评价

第二节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业务处理

一、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学习巩固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认识、熟悉行政单位常见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业务,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这些经济业务,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二、知识链接

(1)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从财政专户取得的预算外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由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单位取得的按规定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直接列入单位预算外收入,待从财政专户核拨后,列入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

(2)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来源包括:①由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为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对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费的行政单位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应作为“应缴财政专户款”入账,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时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予以核拨,行政单位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入账。②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行政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的。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预算外资金时,因单位特殊需要,需报财政部门批准和确认,方可留用。不再上缴财政专户,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入账,由单位安排使用,但不能挪用。

(3)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财政部门设立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取消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性账户;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健全票据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

三、实训资料

汉江市有关单位201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2日,汉江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财政部门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27000元,该项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规定列入“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城乡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账户中反映。款项已存入银行。

表7-6

表7-7

(2)3月1日,汉江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财政部门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67000元,该项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规定列入“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城乡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药品评价”账户中反映。款项已存入银行。

表7-8

(3)3月24日,汉江市司法局收到嘉豪公司支付的规费55000元,按规定60%上缴财政专户,40%留用,留用部分应列入“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城乡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账户中反映。

表7-9

表7-10

(4)4月1日,市交通局收到通达公司罚款45000元,该项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规定列入“基本支出——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账户中反映。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单位实现余额上缴财政专户的管理办法。

表7-11

表7-12

(5)6月30日,汉江市交通局将该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结余12000元,上缴财政专户。

表7-13

(6)年终结转上述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

四、实训操作

根据以上资料,为各单位开设总分类账户,编制记账凭证,同时登记“预算外资金收入”明细账。

五、总结和体会

六、教师评价

第三节 其他收入的业务处理

一、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学习巩固其他收入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认识、熟悉行政单位常见的其他收入业务,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这些经济业务,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二、知识链接

(1)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获得的,除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行政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出租出借收入、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利息收入、服务性收入等。

(2)行政单位依法组织收入时要严格实行票据管理。行政性收费要使用省级以上(含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3)其他收入大多是行政单位自行筹集起来的非正常公务活动所取得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合理使用。贯彻“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而且不得和拨入经费和拨入专款混用,以免影响正常的公务活动。

三、实训资料

湘南市统计局2010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3月21日,收到银行利息收入通知,本期利息收入1300元。

表7-14

(2)4月1日,出租会议室,收取租金。

表7-15

表7-16

(3)7月1日,国库券到期收回本息,本金30000元,利息4608元,存入银行存款户。

表7-17

表7-18

(4)7月20日,出售废旧报纸杂志,收到现金358元。

表7-19

(5)年终结转其他收入。

四、实训操作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开设其他收入的总分类账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

五、总结和体会

六、教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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