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

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

时间:2022-06-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G—W—G′这个公式,反映了所有资本的最一般的运动形式。这样一来,资本在流通中产生价值增值显然同价值规律的要求不相符,资本总公式与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相矛盾。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根本条件。

二、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

G—W—G′这个公式,反映了所有资本的最一般的运动形式。首先,它直接反映了商业资本的运动形式。其次,它反映了产业资本的运动形式。产业资本也是从货币开始,由货币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生产和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虽然中间还包括一个生产过程,但这不过是对G—W—G′这个公式的补充而已。再次,生息资本的运动形式是G—G′,只不过是把G—W—G′表现为一种简化的形式。由于G—W—G′综合地反映了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和生息资本的运动形式,所以,马克思称其为资本的总公式。

资本的总公式表明,资本在运动中、流通中发生了价值的增值。但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交换按照等价的原则进行,流通只会引起商品价值的形态变化,并不会改变商品的价值量。这样一来,资本在流通中产生价值增值显然同价值规律的要求不相符,资本总公式与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相矛盾。

那么,增值的价值或剩余价值(△G)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2]这就是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条件。

价值增值不能在流通中产生,因为,在流通领域,不管是等价交换还是不等价交换,都不能产生价值增值。等价交换自然不会发生价值增值。不等价交换,无论是贱买贵卖,还是相互欺诈,也都不产生价值增值。不等价交换可能有两种情况,但都不产生增值:第一种情况,每个资本家既是买者,同时也是卖者,作为贵卖者有所得,而作为贵买者又有所失,结果盈亏相抵,没有增值。第二种情况,有些资本家特别善于经营之道,投机取巧,始终贱买贵卖,但这种交换的结果,只是原有价值的一种重新分配,一个人得到的,正是他人所失去的,整个流通中的价值总量并没有增大。所以,这也不能证明价值在流通中可以增值。

价值增值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流通是商品所有者全部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生产者只同他自己的物品发生关系,因为生产者能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但不能使其价值得以实现,所以价值要通过交换才能得以实现。进一步说,资本家如果不把货币投入流通,不买也不卖,而是把货币贮藏起来,货币就不会增值。可见,商品生产者在流通领域以外,不同其他商品所有者接触,也不能使价值增值。

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马克思说:“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3]按照解决资本总公式的条件,首先,价值增值不会发生在流通的G—W阶段的货币上,因为这里的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商品的价值,其价值量是没有增值的;其次,价值增值也不可能发生在流通的W—G阶段上,这里的商品内在价值已定,不会因为商品的出卖而发生价值增值。最后,价值增值必然是发生在G—W阶段的商品上,但不会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等价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于是价值增值只能发生在所购买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货币所有者必须购买到一种特殊商品,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更大价值的源泉的特殊属性,即能创造价值,并且能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特殊商品就是劳动力。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解决资本总公式矛盾的根本条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