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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风险演化方向的影响机制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关系风险演化方向的影响机制(一)影响关系风险演化因素的分析前文中对影响联盟关系风险的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及深入的分析,Das的分析框架中将这些因素分为经济类、关系类以及时间类三个方面。企业结成联盟是为了增大利益或实现自身价值的增值,在实际

四、关系风险演化方向的影响机制

(一)影响关系风险演化因素的分析

前文中对影响联盟关系风险的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及深入的分析,Das的分析框架中将这些因素分为经济类、关系类以及时间类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本书提出了资源类的、组织类的、利益类的和其他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下面主要从联盟关系风险演化的角度考察各个因素。对此将上文提及的各影响因素进行整合和提炼,将影响因素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括联盟所采取的战略;客观方面则包括合作双方差异度、合作任务复杂度以及合作分配公平度。以下是对这几个方面的详细介绍。

1.联盟采取的战略

联盟所采取的战略依其正常发展路径可以分为适应战略、改造战略以及稳定战略。在适应战略中,联盟在有限的深度和可靠性内给企业信息和资源,以增强其资源禀赋和提高其战略灵活性。联盟初期战略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合作的双方相互不够了解,对联盟未来的发展也没有明确的计划,对外部环境也不够熟悉,同时这一阶段联盟具备的资源禀赋较少,因此联盟更多地选择去适应环境,采取适应战略。

改造战略的意图是开发新的资源和能力以及勘探新的发展机会。经过前期的积累,联盟的资源禀赋增强,具有强的技术和商业竞争力和丰富的社会资本,同时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深入。这会促使联盟采取改造战略,根据公司的战略利益主动地改变环境。

在稳定化战略中联盟的目标是优化和利用现有的资源以及稳定环境。经过前面长期的积累和磨合,联盟就会进入维持阶段。这一阶段,联盟的资源禀赋进一步增强,战略不确定性下降。当环境不确定性和动态性都比较低时,公司偏好稳定战略以有效地深入开发前期积累的资源。

联盟采取的战略与前文分析的外部因素高度相关,正是在不同的环境下才催生了不同的联盟战略,同时战略的转换也意味着联盟的演化,不同战略带来的关系风险与联盟不同阶段关系风险的生成机制本质上是相同的。

2.合作任务的复杂度

合作任务的复杂程度是对资源类和组织类因素的一个提炼,特别是资源类的因素。合作任务复杂程度是关系分类的一个普遍的基础(Bensaou and Venkatraman,1995;Garrette and Dussauge,1995),而且是伙伴间交流范围和深度的函数。范围指的是伙伴间任务交叉的领域。当联合工作覆盖更多的企业价值链时,范围会增加(Child and Faulkner,1998)。当联合工作的地域、层次和市场或技术范围增加的时候它也会增加。深度指的是伙伴间交流的密度而且可以衡量,比如,用各方贡献于共同工作的人工时间来衡量。与任务相关的交流范围和深度的增加也会期望合作的需要和整个合作的成本都增加。两种类型的联盟,一个是品牌合作,另一个是联合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勾勒了联合工作复杂程度和合作成本的不同。在品牌合作协议中,交流的范围和深度及与之相关的合作成本都非常低。联盟的任务被局限在合作伙伴价值链中非常小的部分,相应地有很少的人来自每个企业为这个任务工作。而另一方面,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的联盟意味着企业必须更加密切地和在更广泛的价值链活动中合作,包括R&D、工程以及物资技术供应、生产和营销。相似的,也期望两家跨国公司参与特定任务的联盟在合作中比起有限领域的联盟成本会更大(前者的地域范围大,比如航空公司,后者仅仅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合作)。

一些学者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将任务复杂程度与控制相联系(Reuer et al.,2002)。在复杂度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成功的合作需要协调、信息交流和其他联系的活动、整合机制和支持的行政结构(Gulati and Singh,1998;for other examPles,see the review by SPekman et al.,1998)。当范围和密度增加时,处理信息需要更多的能力(Bensaou and Venkatraman,1995;Daft and Lengel,1986)。信息处理和问题解决的文献显示两个伙伴交流的复杂度与协调成本是直接相关的,结果与效率是呈反比例关系的。这与早期机构间相互依赖性的研究是一致的,这些研究指出不同的工作需要不同类型的协调模式(Lawrence and Lorsch,1967;ThomPson,1967;Van de Ven et al.,1976)。具有更高水平相互依赖性的更复杂的任务需要更大的协调(Bensaou,1997;Gulati and Singh,1998)进而导致更高的成本(Gulati and Singh,1998)。根据这个逻辑,限制参与工作的两个或更多机构的交流将会是更有效率的。实际上,这是对活动和复杂系统部分分工和模块化文献的延伸。这些文献将分工和模块化作为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的一种方法。但是,这样一个关于效率的讨论是以机构内交流是独立的以及利润是固定为前提的。正如前面已经谈到的,这种假设可能不合适,原因有两个:第一,合伙人可能受限制于它们调节交流能力的大小。联盟形成的动机在于有一项任务,一家企业单独不能完成,而双方合作可能会完成。联盟的任务或一系列任务就需要它们有一定水平的交流和协调。第二,强调总的联盟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利益的性质和程度随着交流程度的变化而变化。(Madhock,2000;Madhock and Tallman,1998;White and Lui,2005;Zajac and Olsen,1993)。相应的,更复杂的交流带来的成本可能会大于收益。

3.合作伙伴的差异度

合作伙伴的差异度是对前文组织类因素的一个提炼,它一方面是利益的来源,另一方面也使得联盟更难管理。它包括战略侧重点的差异、机构或国别文化的差异以及决策制定模式的差异。缺乏战略上的利益关系会导致伙伴之间有害的冲突(Doz,1996;Mohr and SPekman,1994)以及联盟的失败(Ariño and de la Torre,1998)。合作伙伴之间除了能力上的差异外,还存在目标差异和利益冲突。企业结成联盟是为了增大利益或实现自身价值的增值,在实际的联盟中,联盟企业之间在利益目标和利润分配管理控制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的存在必然会影响联盟的协同作用。联盟合作关系是用利益去驱动和维持的,它是企业在充分考虑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企业认为在合作中不能产生足够多的利润,它就有可能选择退出。每个企业都希望自身的利益最大,都希望能从联盟产生的利益中分得最大的一块。一旦企业感觉到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合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一旦有其他机会,它们可能就会另做选择。当伙伴一方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时,就会发生冲突。知识联盟中引起利益冲突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因为加入联盟的各方是有所差异的:(1)目的的差异。不同的企业加入知识联盟时,各自的目的是不同的,有的是为了避免单个企业研究开发的风险,有的是为了学习联盟企业组织管理的经验,有的是为了获取别人的先进技术等。(2)所投入到联盟中的资源类型不同。投入财力资源的联盟伙伴更关心投资回报;投入技术资源,比如专利的联盟伙伴则更关心技术的保密性问题。(3)战略意图和目标也不同。战略意图是指联盟伙伴在联盟组建过程中出于自身利益而优先考虑并欲实现的战略目标。比如,一个联盟伙伴可能倾向于控制联盟,而其他联盟伙伴可能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技术资源不被泄漏或复制。联盟伙伴的战略意图反映了联盟伙伴的努力方向,联盟伙伴会根据自己的战略意图制定更详细的可操作性目标。理解竞争对手、联盟伙伴和自己的战略意图对企业的成功非常重要。(4)加入联盟动机不同。知识联盟的主要目标是知识和利益分享,但在加入联盟动机上,企业进入联盟并不是仅仅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在企业知识联盟中,一方面成员企业为了追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结成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它们又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利己化行为。(5)行为策略不同。不同的加入联盟动机导致联盟成员行为的差异。竞争性联盟的成员更主要的是为了学习和吸收对方的内隐知识,获取联盟伙伴的技术或核心能力;非竞争性联盟的成员是为了彼此利用对方的技术和知识。因此,有些防御性较强的企业为了防止联盟伙伴窃取自身的核心技术,过分封闭自己,合作性不高。

4.合作双方的公平度

合作双方的公平度是对前文利益类因素的提炼,它可以影响联盟总体成本的演化(Ariño and de la Torre,1998;Doz,1996;Madhock and Tallman,1998;Ring and Van de Ven,1994)。公平理论关注行为者与他投入的成本相对比的收益的感觉。联盟使每个合伙人都产生成本和获得收益,行为者会从绝对值或内部的标准评估收益—成本的比值(B/C)。在联盟中,合伙人是一个重要的对照物。Kumar和Nti(1998)已经指出在一个合伙关系中某个合伙人对感知到的不公平的评估和反应对联盟的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当不公平感增加的时候,企业都会更加不愿意参加联盟或继续以相同的方式待在一个特定的联盟中。Ring和Van de Ven指出,跨国联盟中参与企业在评估伙伴间的关系时也许更依重于公平而非效率。公平的需要或被公平对待的需要对伙伴关系具有重大影响。公平指的是一个参与方与联盟收入相称的赢利,即联盟收入越多参与方的赢利就多。依据公平的动机理论,如果伙伴一方或双方感知到其付出与收益不对称、不公平,就会产生不平等的感觉,并通过改变它们的付出或收益去恢复平等的意识。因此,当联盟中的一方预期到付出不公平时,就会改变其行为策略,给合作伙伴关系带来危机。利益是联盟的动机和基础,联盟企业间的利益分配直接影响伙伴关系。联盟所取得的收益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共同的收益;另一部分必须在伙伴间加以分配。如果联盟的伙伴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预见到在将来会有不公平的待遇,那么他们合作的信心就可能被破坏,从而导致联盟伙伴关系的瓦解。在跨国联盟中,除了联盟建立后的贡献与利益分配问题会引起伙伴之间的不公平感之外,还有其他许多因素能够导致参与方对不公平的感知,如合作者的不配合、合作的一方缺乏选择、不利的法律环境等。在联盟中参与方感到的不平等越强,所感知的关系风险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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