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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方面的具体政策主张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方面的具体政策主张甘肃省扶贫办、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对我省的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提出了扶持政策建议:个方面实行倾斜,加大支持力度:1.给予扶贫开发在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1)甘肃贫困人口数量问题根据国家1196元扶贫新标准,国家统计局监测我省贫困人口为442.4万(其实即2007年低收入人口490

(十一)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方面的具体政策主张

甘肃省扶贫办、省民委、省发展改革委对我省的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提出了扶持政策建议:

个方面实行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1.给予扶贫开发在政策支持方面的建议

(1)甘肃贫困人口数量问题

根据国家1196元扶贫新标准,国家统计局监测我省贫困人口为442.4万(其实即2007年低收入人口490万,减2008年脱贫人口约50万所得),比我省扶贫和统计部门监测的2008年1169元收入标准以下建档立卡数680.5万少238.1万人。我省农村自然条件恶劣,环境、气候差异大,群众生产生活成本高、支出大,人均1196元标准,本身就已经是生产、生活最低水平(根据对古浪和甘南等典型调查,我省农村年人均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实际需用支出为1300—1400元之间,民族地区年人均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实际需用支出为1950元左右,因此,一般农村年人均收入1300元左右、民族地区人均收入1950元左右应为我省扶贫标准),加之2008年地震灾区返贫人口、农村面上返贫人口等238.1万人尚未被纳入,将意味着这部分贫困人口享受不到扶贫政策而使贫困程度更加剧,难以体现对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全面落实扶贫政策的要求。因此,建议根据甘肃省实际,实事求是认可甘肃扶贫标准和工作对象,将人均收入1300元、民族地区1950元以下人口纳入扶贫工作对象,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县(市、区)统一一次性纳入扶贫工作重点县,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现在的43个,扩大到60个县。确定副省级以上城市和国家部委,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把甘肃作为除西藏之外的全国扶贫工作重点省,实行各项投入重大倾斜,加大全方位的扶持力度。

(2)比照中央对有关省的政策加大对我省庆阳等革命老区支持力度

我省庆阳革命老区辖8县区中,国定重点县占5个,省内比照县1个,重点乡68个,重点村490个,贫困人口89.98万人,贫困面达40.8%。由于老区普遍自然环境严酷,基础建设欠帐大,群众增收基础不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长期缓慢。为使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议:

参照中央对陕西省延安市石油资源开发利用中地方受益的有关政策,给我省庆阳等相关地区在石油资源开发利用中给地方以一定受益权;

我省老区建设长期无专门投入渠道,建议设立老区建设促进发展专项基金;

一次性列专项,限期解决老区贫困户危窖(危房)问题。老区40%农民至今居住在土窑洞中。受“5·12”地震波及,20093间(孔)窑洞(房屋)已倒塌,46696间(孔)成为危窑(危房)。我们已制定《规划》,拟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改选。

(3)借鉴藏区政策加大力度对临夏州等回族居聚地区的扶持

临夏州是国内最大回族自治州,总人口198.67万人,人均耕地只有1.1亩,且62%耕地是山、旱、阴湿地,贫困问题十分严重。但至今还尚未出台针对这些特殊地区的专门性政策,回族群众呼声高。临夏州8县市中7个县是国扶县,124个乡镇中有104个重点乡,1.149个行政村中有753个重点村,贫困人口87.78万人,贫困面52.52%。2008年临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847元,东乡县最低仅为1419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总人口32万,回族占69%,是全国回族比例较高的自治县,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1894元。为此,建议参照中央对宁夏、新疆以及藏区的有关政策,对我省以临夏州为代表的回族聚居区实行专门倾斜政策。

2.加大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1)提高整村推进项目与“连片开发"试点补助的标准

目前,我省还有近5000个贫困村尚待实施整村推进,占规划数的56.7%。已完成整村推进任务的村情况也很不稳定。今后整村推进项目村其环境条件、工作基础以及群众参与力等远比以前差,一个项目村仍按50~70万左右的投入标准,远不能解决问题。因此,根据现在的项目条件、物价水平、工作成本、质量要求等,建议我省整村推进项目补助标准根据不同村情,按100—120万元左右投入,使得在产业扶持的同时,对贫困村的基础条件建设等方面有一定投入。“县为单位、连片开发”扶贫模式试点,整体效果好,应成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建议增加项目县数量(年安排10个项目县左右),试点资金由现在一个项目县1000万,提高到5000万。同时,整村推进和“连片开发”中扶贫贴息标准贫困农户小额贷款按100%贴息,扶贫龙头企业按5%贴息,贷款规模扩大到20亿以上。并为应对金融危机,将贷款贴息范围扩大到包括广泛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贫困地区餐饮业、旅游业等。

(2)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以工代赈的扶持力度

以工代赈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地区实施反贫困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多年以来,以工代赈以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建设,解决了一大批贫困地区群众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也为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的农村六小工程及新农村建设探索了经验,特别是近年采取的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政策,为贫困地区和灾区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切实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政策,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建议国家随着财力的增长同步增加我省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投资规模,2009年增加到3亿元,2010年至少增加到4.4亿元(占全国的11%),并对民族地区以工代赈项目实行“零配套”。

(3)提高“三西”与“两州”的资金标准

国家财政对我省有关地区实施的“三西”资金、“两州”(临夏、甘南)资金等,在项目区的扶贫开发、生产发展、解决温饱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项目建设条件变化、物价上涨等原因,现有资金规模已难以满足项目任务需要。“三西"建设项目在甘肃涉及我省河西5市和以定西为代表的19个中部干旱县(区)及南部10个高寒阴湿贫困县及移民安置地,覆盖1000万人,工作任务和人口的80%以上均在我省;“两州"资金从1995年实施,覆盖人口260多万。因此,建议“三西”资金补助我省的标准由现年的两亿元提高到3亿元;“两州”扶贫发展资金由现在中央两个州(临夏、甘南)每年各1000万元的基础上,再各增加3000—5000万元。

(4)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扶持力度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将脱贫致富、生态恢复、社会发展等多项目标协调一致的惠民政策,是新时期稳定解决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最有效途径。据统计,目前在全省还有70万贫困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特别严酷的石山区、深山区、高寒阴湿地区、林缘区和极端干旱山区等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议国家从2009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扶持力度,连续五年每年安排建设补助资金5亿元,确保扶贫搬迁目标和抗震安居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实现。

(5)高度关注甘肃特殊地方病(大骨节病)蔓延及防治问题

我省贫困地区同时也是地方病等多发、高发地区。其中因高氟、高砷、苦咸水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造成的地方病不少。据不完全调查,我省仅临夏、甘南、天水、平凉、庆阳、陇南、定西等7个市州的37个县市、412个乡(镇)范围都发现大骨节病等流行。地方病威胁人口按县计约为1211万人,按乡镇计约为700万人;这些地区的平均患病率为8.85%。发病县中21个为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个为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返贫人口中,因病返贫率高达18%以上。专家认为,不少地方病采取水质改造、环境治理等方式难以解决问题,必须需要异地整村搬迁或异地育人等方式。国务院扶贫办对此高度重视,由领导带队,组成专家组,开展现场调研,部署了相关工作。因其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目前又尚无这方面的资金投入,这种地方病其实还在蔓延中。因此,建议设立专项,以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这些特殊困难、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

(6)免除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期间学费

教育事关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的未来,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后,减轻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是功在当代,德惠千秋的民心工程。但是,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期间的学费,使我省多年的扶贫成果付之东流。据不完全统计,甘肃的返贫人口中,因学致贫的占24%,大大超过因病致贫的18%。从全国看,2008年普通高校在校生2021万,贫困大学生约占25%(西部地区在30%以上),为500多万(甘肃约为15万)。以每年的学费为5000元计算,大学四年的学费至少达20000元,对广大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考不上大学愁,考上了为学费愁。据媒体报道,重庆今年有一万多名高考生拒绝参加高考,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建议国家免除甘肃及全国农村广大贫困地区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

(7)专项支持河西移民的发展

我省的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等河西五市(祁连山浅山区、移民点)有贫困人口69.4万人,特别是疏勒河移民由于受国家批复的补助标准低、搬迁时间短、生产条件差、未及时移交地方政府致使移民不能享受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等因素影响,移民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相当滞后,移民生产成本高、居住条件简陋、生态环境恶劣,贫困问题很突出,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634.1元,只占到国家最新确定的1196元贫困标准线的53%,直接关系着我省新农村建设和河西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建议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对河西移民贫困片带进行扶持。

(8)对甘肃省贫困村贫困户灾后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实行特殊倾斜政策

为了如期完成我省灾后重建任务,对于我省恢复重建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在自身想方设法努力克服的同时,请求国家能够给予支持和解决。

甘肃是“5·12”地震灾区之一,且震灾区全为我省扶贫工作“主战区”,地震重灾区与扶贫重点地区高度重合,使多年扶贫成效受到巨大损失,发展元气大伤。而《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建设专项规划》只将我省武都、舟曲等8个县列为重灾县,8个重灾县中贫困村1811个,户均得到国家补助2万元。但除此之外,这些贫困户个人自筹能力不具备,规定的贷款难以贷出,造成目前灾后重建房屋资金缺口大,同村进度反差大,贫困户对此心理不平衡,多次要求对贫困户在“普惠”政策之外,实行再补助。同时,我省被国家评定为一般受灾的32个县中共有3659个受灾贫困村,目前虽已按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对倒塌和受损房屋、村基础设施恢复等完成了重建、维修等规划编制,但由于未列入国家《规划》,其补助资金至今无着落。32个一般灾区县中,24个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占全省的60%以上。此外,我省农村包括民族地区、边偏远山区、林缘区等约有200万户危旧房、茅草房等安全隐患严重,急待改造。同时,仅陇南、甘南等53个县、873个乡镇的11968个行政村范围内,不少山区还存在人畜靠简易索桥和溜索等过往的“过河难"问题,人、畜安全事故时常发生,而其中472座已成危桥,急待改造。上述几个方面已成各级“两会”期间意见、建议和提案的重点。因此,建议对甘肃贫困户灾后恢复重建和对甘肃农村200万户抗震安居工程,边远山区溜索桥改造等设立专项,加大专项投入力度,限期改变面貌。

(9)专项支持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省内跨市(州)县(市、区)与外省区移民安置

汶川地震发生后,经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实地评估,受地震影响,陇南、甘南2市(州)除跨省区安置1万户外,还有2.3万户9.9万受灾群众需要跨市(州)、县(市、区)采取工程措施安置。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我省成立了跨市(州)移民安置调研组,在实地调研并座谈的基础上,计划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在河西部分县区及景电灌区、引大灌区、省农垦集团公司下属农场安置受灾群众。按户均5万元标准补助,需国家安排专项资金11.5亿元,请求国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恳请国家尽快批复我省灾区群众向新疆移民安置方案。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我省向新疆安置受灾群众,2009年年2月底,甘新两省及新疆建设兵团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汶川地震甘肃受灾群众跨省安置方案的请示》,计划向新疆移民1万户,需国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62亿元。请求国家尽快批复该安置方案,并明确补助资金和扶持政策。

(10)请求国家批准我省受灾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我省地震破坏烈度在6度以上的8个市州的44个县市区,在近十年国家政策支持下,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751.3万亩,占全省总任务的69%。目前,受灾区25度以上适宜退耕还林的陡坡耕地面积还有1080.55万亩。恳请国家能够安排退耕还林计划任务,落实中央补助资金,以加快灾区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

请求国家在现有中央重建基金包干基数的基础上,增加安排我省中央财政资金。根据国家批准的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10个专项规划,我省8个重灾县重建投资需求约734亿元。从中央重建基金分省包干数和初步落实资金来看,8个重灾县尚有资金缺口约330亿元,同时其他一般灾区重建资金缺乏,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难度很大。我省经济发展滞后,各级财政自给率低,群众自救能力弱,请求国家增加对我省灾区的中央投资支持力度。

(11)请求将我省陇南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列入国家规划,尽快批准实施

我省陇南市地处边远,山大沟深,交通不畅,又是地震重灾区。成县至武都高速公路长90多公里,是连霍国道主干线、兰州至海口、天水至十堰三条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是进入陕西、四川的重要通道,更是我省南部贫困地区的生命线。随着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深入,建设这条高速公路势在必行,意义重大。总投资估算70亿元,请求国家列入计划,尽快批准实施。

(12)请求国家对我省农居抗震安居工程给予资金支持

我省地处南北地震带和河西走廊祁连山地震带交汇部位,是我国大陆地震活动最强烈的地区之一,地震活动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震害重。全省约有358万户、1790.4万乡村人口基本都居住在应抗震设防区。据抽样分析,我省农村约有80%以上的农民居住的是土木结构等不具备抗御中强以上地震的住房,在一些国家扶贫县和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还存在着大量无任何抗震性能的土坯结构农房,农村地震安全问题十分突出,每发生5级以上地震,就会造成大量的农村房屋倒塌和严重的人员伤亡。汶川地震中,我省境内从距震中200公里左右的9度区到距震中660多公里的6度区,农村房屋倒塌、受损严重。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精神,近年来,我省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累计完成了14万户的农居抗震安居示范工程。我省陇南市所属的文县和武都区在2006年6月发生5.0级地震后新建的近千户抗震安居房,虽然距汶川地震震中仅260公里,但在此次地震中均完好无损,突出体现了抗震安居工程的显著效果。

鉴于抗震安居住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又是地震多发区,因此,我省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居抗震安居工程,计划在5年内,解决200万户农村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每年实施40万户。主要对象是不具备抗震能力的危旧房和土木结构的住房,以及处于滑坡、泥石流、暴洪等地质灾害多发地段的农房。规划设计每户改建或新建5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按照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防灾安全性能要求。

资金来源上,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我省地方财力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计划对实施农居抗震安居工程的农卢,每户补助资金5000元,5年实施200万户,共需政府补助资金100亿元,每年20亿元。由于我省地方各级财力非常有限,而农民住房安全问题又十分突出,亟需改善,建议国家将我省农居抗震安居工程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范围,并连续5年每年给予10亿元的资金补助支持,用于农村抗震安居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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