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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教育国际化的实践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现代大学教育国际化的实践(一)部分世界著名大学的教育国际化发展理念1992年秋,麻省理工学院院长和斯坦福大学荣誉校长等学者在“美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国际挑战”的专题研讨会上一致明确指出,国际化已是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了全球性大学的构想。

二、现代大学教育国际化的实践

(一)部分世界著名大学的教育国际化发展理念

1992年秋,麻省理工学院院长和斯坦福大学荣誉校长等学者在“美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国际挑战”的专题研讨会上一致明确指出,国际化已是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性问题,并提出了全球性大学(Global University)的构想。

成立于1950年中国台湾淡江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就逐步确立了“三化”发展目标——国际化、资讯化和未来化[12]

1995年,早稻田大学提出Global University构想,一方面努力“培养能综观世界、有高瞻远瞩(Globe)的眼光和愿意服务于地区性(Local)工作的精神及行动能力的青年”,另一方面大力开展以亚太地区为中心的研究和教育。

1996年11月,中国香港浸会大学林思齐东西方学术交流研究所主办“大学推行高等教育国际化之策略”国际研讨会,专门探讨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与策略。

1998年5月,中国北京大学百年校庆,陈佳洱校长在题为“信息社会的使命与作用”主题发言中说:“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是一个各国高等教育资源共享、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互动过程。”

1999年10月,由7个国家16所大学组成的“21世纪大学”(U21)组织机构宣告成立并在英国申请组建公司开展相关活动,它们是: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和昆士兰大学、伯明翰大学、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和诺丁汉大学、多伦多大学、麦吉尔大学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奥克兰大学(新西兰)、新加坡国立大学、密歇根大学。

2000年,英国大学副校长与院长委员会(CVCP)和英格兰高等教育资助委员会(HEFCE)在一份研究报告《无边界的教育业:英国的观点》中首次使用了“无边界的高等教育”(Borderless Higher Education)[13]

中国复旦大学“十五”发展纲要(2001—2005年)明确提出“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需要和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趋势,积极主动推进对外交流合作”。

2004年3月底,“北京大学—牛津大学日”在北京大学举行,按照校长许宏智的说法:“我们还要继续将大学日的活动办下去,通过活动与世界其他著名学府相互了解,发现共同有兴趣的领域,拓展合作的范围。”

2004年4月,世界上教育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哈佛大学在课程设置调查报告[14]中又提出了课程改革两大目标,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哈佛学生出国学习,感受异国语言,体验异国文化,了解他国经济政治状况。同年6月哈佛商学院“全球领袖论坛”首次在中国上海开讲,以“巩固并加强同中国高校的合作,更多地向中国介绍哈佛商学院的教学资源和模式”[15]为论坛的主题。

2005年3月,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莱温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办学理念——“最重要的就是把耶鲁建成一所国际化大学;这对耶鲁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16]

(二)大学教育国际化的内涵

在知识本无国界、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当今时代,大学教育不仅具有本土性(即民族性),而且更具有国际性。本节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大学教育国际化的内涵:

1.大学教育目标的国际化

大学教育目标即通常所说的培养目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现代大学已经逐步从培养精英化、专门化人才转向培养既面向本国又面向世界的通用型、复合型人才。在这方面,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的做法具有代表性。

美国1961年修订《富布赖特法》后改称的《双边教育和文化交流法》(也称富布赖特—汉斯法)和《国际教育法》,既主张美国学校开展外语教学及外国、地区研究(如各国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民族乃至风土人情的研究),以大力培养通晓国际问题的各类专家,还支持国外的美国问题研究。日本政府在培养“世界通用的日本人”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澳大利亚在积极发展教育出口产业的同时也认为“国际化本身就是在培养新一代领导者、商业人才、科学家和艺术家”。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外向型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以来,我国正在加快培养大批熟悉中国国情,拥有深厚专业知识,精通外语和WTO规则以及国际经济法律的高级人才。

2.大学教育内容的国际化

大学教育内容的国际化主要是指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的国际化,也就是说通过增设国际通用的新专业或在原有的课程中增加相应的新内容,以实现上述培养目标。为适应高等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发展要求,许多国家的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和调整。在这方面,欧美国家、日本和中国的做法具有代表性。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机构1993年在巴黎召开的联合讨论会把国际化教育课程分为9部分:增设具有国际内容的课程(如国际法和欧洲法等),以比较法扩大原有课程的国际内容(如比较教育、国际与比较教育等),以培养国际专家为目标的课程(如国际企业、国际管理、国际会计等),以适应跨国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之需设置的课程(如信息技术、国际通讯、比较文化研究等),为推进国际研究和教育开设的课程(欧洲研究、亚洲研究和斯堪的纳维亚研究等),为扩大学科知识开展的双学位课程教育,为扩大视野鼓励学生到国外研修的课程,为外国留学生开设的课程,以及为获得国际专门职业资格设定的有关课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高等院校的普通教育课程(四年制和两年制高校均开设)和专业领域研究科目中(研究型大学普遍开设),基本上都增设有关第三世界研究、国际关系、国际—全球教育(研究)、西方文化等方面的国际化教育课程。日本许多大学为推进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的大学国际化进程,或积极开展外语(特别是英语)教学,或创设国际关系、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等新系科,或增设信息科学、比较文化学、西洋文学、西洋人、亚洲史等有国际内容的课程;与此同时,不少高校还积极开展国际(或区域)研究,提倡并推行国际理解教育。中国高校自70年代末以来大力开设国际通用学科和专业更是一个有力佐证,而社会上持续升温的“外语热”、“外贸热”、“计算机热”、“MBA热”、“EMPA热”、“MPA热”和“IT热”也颇能说明问题。

3.大学教育手段的国际化

大学教育手段的国际化主要涉及学生流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办学、学位等值、学术会议、信息共享等国际化活动,有利于本土人才的国际化和国际人才的本土化。以下主要从学生流动、联合办学、合作研究、学位等值等方面略加说明。

学生流动。学生流动是评判高等教育国际化最重要的的指标,世界范围内的留学生教育源远流长,至少已有800年历史。但产业意义上留学生市场的形成,则是20世纪中后期的事。现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大力拓展留学生教育。因此,世界留学生市场日趋扩大。

联合办学。通过国际联合办学,共同培养人才,也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相继成立了一批国际性大学,比如:世界银行经济发展学院(1955年创办于华盛顿,旨在为第三世界国家培养经济类人才),联合国大学(由联合国倡议1972年创办于日本东京,自1975年开始运行,尽管不按通常形式招收学生和授予学位,而是组织各国学者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重大问题进行跨学科研究,但却是一所“真正国际性的和致力于实现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和平与进步目标的”大学——联合国时任秘书长吴丹1969年提议成立这所大学时所定目标),拉丁美洲信息学院(1986年成立于布宜诺斯艾利斯,旨在为南美洲国家培养信息科学的教学、研究人员),阿拉伯海湾大学(由海湾国家19所大学联合发起创办,学校设在巴林),世界海洋大学(由国际海事组织倡议创办,该校建在瑞典,专门为发展中国家培养海洋经济领域的高级技术人才),国际伊斯兰大学(1983年成立,主要开设法学和经济学方面的课程;既面向整个伊斯兰世界国家招生,也吸收希望了解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人士入学)以及日本的东京国际大学。自1993年全球网络学院宣告成立(由全球270多所院校参与,可提供万门以上课程)以来,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的虚拟大学又为国际联合办学提供了新途径。

合作研究。合作研究是经济全球化和大学教育国际化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现象。当今世界面临着许多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问题,如意大利“罗马俱乐部”知识精英20世纪60—70年代提出的能源、资源、粮食、环境、人口等五大问题,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伦理道德问题所涉及的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电脑与网络、环境和生态中提出的问题,如试管婴儿、克隆人胚胎干细胞研究;黑客袭击、信息垃圾和欺骗、电脑算命和盗窃;空气和水污染、森林保护和荒漠化、生物多样性等当今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17]。事实已经证明,这些国际性命题都有赖于各国大学的通力合作,共同研究和集体攻关。

学位等值。学历、文凭和学位等值是高等教育市场开放的结果,也是教育手段国际化的重要一环。事实证明,现已签署的有关学位等值的国际协议、公约,对大学教育的国际化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自欧洲委员会在20世纪50年代组织20多个欧洲国家先后签订“中学毕业证书等值问题的欧洲公约”、“大学学历等值问题的欧洲协议”、“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承认问题的欧洲协议”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世纪70—80年代起先后主持通过6个地区承认学位公约:《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公约》(1974年)、《关于地中海沿岸阿拉伯国家和欧洲国家互相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的国际公约》(1976年)、《阿拉伯国家公约》(1978年)、《欧洲地区公约》(1979年)、《非洲国家公约》(1981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公约》(1983年)。1997年4月,包括所有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在内的50多个国家在里斯本签署了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协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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