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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课后练习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诉讼课后练习一、关于庭前准备阶段的练习(一)诉讼策略案情简介:张某,女,1948年出生,湖北嘉鱼人。胡某向民政、妇联等组织反映周某重婚和遗弃的行为,均无结果。胡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02年8月3日,胡某提出再审申诉,2003年6月,申诉被驳回。一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予以驳回。

第六节 诉讼课后练习

一、关于庭前准备阶段的练习

(一)诉讼策略

案情简介:

张某,女,1948年出生,湖北嘉鱼人。张某在2002年1月16日与青龙山林场签订合同,其中约定:由青龙山林场前期出地五十亩、二期出地三百亩,张某出资三百万元,合作开发中华古文化游览园,门票二八分成,张某得八成,合作期五十年。而到了2005年3月10日,青龙山林场将张某诉至江夏区人民法院,理由是张某的资金没有注入;而张某则认为,真实原因是由于青龙山林场和江夏区人民政府密谋,要把林场卖给深圳宝安集团。后来,此案以原告撤诉结案,但张某已被赶出林场公园。(见会见的技能中的案例一)

现有证据:

1.《合作创办秦俑及古文化游览公园合同书》,其中12条的约定,乙方如投资不能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这在张某所提供的资料中没有反映。但由于此案进入了诉讼程序,在法庭质证和辩论过程中应该有所涉及,甚至可能已有定论,所以查阅江夏区人民法院当时的庭审笔录和案卷,应该是比较简便而且比较有力的取证手段。但如果不能查阅,则只有在当事人手中取证了。

2.关于张某提出的威胁:张某多次提出林场和政府对其进行的人身迫害,而由于缺乏证据,而且很可能也没有实际的情节,只是恐吓而已,故此,难以作为法庭上主张的事实。

3.张某提供的证据:张某提出了一个《长江日报》上的证据,此证据有伪造拼凑之嫌疑。

试回答下列问题:

(1)是否制定了清晰的办案策略?

(2)是否熟识案件所有资料?

(3)是否决定了证人出庭以及证据资料展示的次序?(4)运用何种形式展示各类证据?

(5)对对方证据展示的预测及应对准备是否充分?

(二)证据准备

【案例】

胡某,湖北随州人,1997年1月28日与周某登记结婚,洪湖区新兴乡发放“新字第026号”结婚证。1997年底,胡某生育一女。1999年2月,胡某又生下一子。同年5月,周某从左某所在单位开出证明与左某又领取了一张结婚证,11月,此事被胡某无意中发现。胡某向民政、妇联等组织反映周某重婚和遗弃的行为,均无结果。同年12月4日,有人将一份《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给她,上面写着:“因领取结婚证时弄虚作假”,决定“撤销胡某与周某的结婚证,并宣布周、胡的婚姻关系无效”。胡某很诧异,该决定作出时间为1998年1月10日,迟到了差不多2年。

2000年初,法院受理了胡某状告周某重婚案。庭审中,周某出示了另外两份“撤销”文书:一份是新兴乡政府《撤销婚姻登记通知》,另一份是针对周某所在公司的《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两份文书均宣告周、胡婚姻无效。2000年7月,周某反诉胡某侵犯名誉权,并申请做儿子的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儿子是周某的。11月,法院依照上述三份决定,认定胡、周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周某不构成重婚罪。胡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周某移居美国。

2002年8月3日,胡某提出再审申诉,2003年6月,申诉被驳回。

胡某又状告新兴乡政府,认为三份决定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摧毁了自己的婚姻,并索赔对子女的抚养费、对胡某的扶养费、精神损害费以及为打官司借贷费用共计550万元。一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予以驳回。胡某上诉,二审法院于2006年3月维持原判。

思考:

1.分析此案中涉及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相关问题?

2.如果你是胡某律师,列出本案需要收集的证据。

二、关于诉讼的技巧及职业道德的讨论

看电影《无罪的罪人》(奥斯卡金像奖,哈里森福特主演),并讨论:

1.关于情节:

(1)怎样看待释放男主角的这一结局?

(2)是谁促成了这个公正或不公正的结局?

(3)形成这一结局的原因是什么?

2.分析法官、律师、检察官(男主人公及搭档)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以及两者对庭审和结局的影响。

3.讨论律师代理技巧:

(1)律师的庭前预测(如何将最坏的预测告知当事人)。

(2)律师的信息收集(扭转案件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怎样获得的?)。

(3)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信任?沟通方式有哪些?单独谈话的作用、与当事人保持距离的利弊、对当事人是否犯罪的态度等)。

(4)律师的庭审技巧:发问时间、发问方式及律师询问双方证人时的站位。

(5)讨论做一名好律师的代价。

提示:律师在询问男主角的搭档时,没有离开自己的位置。显示出对检察官的信任,显示出律师对证人有绝对的把握,不给证人增添任何压力;律师在询问男主角的上司——对方证人时,不停地走动,时而站在证人面前,眼睛直逼证人,时而站在检察官背后,提出关键性的质疑,使检察官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律师在询问医生时,站在医生与检察官之间,挡住检察官的视线,对医生的询问步步紧逼,使医生无法与检察官的视线交流,陷入慌乱被动的局面中,彻底摧毁了证据的可信度。

三、关于出庭技巧练习

(一)法庭调查阶段

【案例】

在一起租赁纠纷中,原告认为被告拖欠房租,按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认为其已经支付租金,并且原告私自扣押被告的物品,已够成侵权,提起反诉。

原告方的证据:1.租赁合同;2.被告交房租的凭证;3.报案材料;

被告方的证据:1.租赁合同:2.原告的房租收据;3.证人证言;4.物品清单

如果法官认为被告的主张事实成立,你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该如何操作?由同学分组进行,通过模拟此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是否能尽快了解和适应法官的审判风格?

2.示证与质证是否按计划进行?

3.是否提出过“反对”?理由是什么?效果如何?

4.对证据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善?还有哪些不足?

5.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二)法庭辩论阶段的练习

见第四章第四节实验项目三。

要求同学模拟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回答下列问题

1.法庭辩论的重点是否与准备的辩论重点一致?

2.是否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原因是什么?与准备工作有何关系?

3.法庭辩论中与搭档是否有效地配合?

4.对自己临场发挥的水平是否满意?

5.是否需要完善代理意见以及证据清单?

6.是否运用了“首要和新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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