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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民社会”理念的兴起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可能的影响日益受到关注。它是全球的而不是国内的公民社会,“不仅是因为那些联系穿越了国界并在全球的、非领土的区域运作”,更因为它是全球公民社会成员据以行动的“全球意识”日益增长的结果。显然,全球治理观念的发展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息息相关。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是起源于欧洲政治哲学传统的概念,不同时代的思想家赋予它的含义也有所不同,当代学者对它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大致的共识还是存在的,比如,公民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性关系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等等。”(47)俞可平给它下了一个更简洁的定义,“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和民间关系的总和”,(48)更具体一点讲,它是指“个人、团体按照非强制原则和契约观念进行的自主活动,以实现物质和社会交往的相对独立于国家的非政治生活领域”。(49)所谓非政治生活领域,主要是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公民社会既包括正式的非政府组织,也包括其他各种自愿性的社团、利益团体、公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公民运动、临时性组织,等等。从基本特征来看,公民社会总是以民间的形式出现,不能完全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在政治上、管理上、财务上都相对独立于政府;此外,参加公民社会都是自愿的,没有强迫的因素在里面。

在公民社会中,人们首先进行的是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以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在此基础上,人还有内在的交往需要,这种交往可以通过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来实现,也可以在自愿性结社中获得。现代传播科技把媒体与这种自愿性结社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比如,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信息的控制权从总体上看已经更加分散了。如果说传统的广播、电视、报纸是由编辑们来控制的,那么,互联网就开启了人类沟通的无限可能,在这里,人们可以跨越国界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如电子邮件),也可以进行一对多(如个人主页)、多对一(如电子广播)以及多对多(如聊天室)的交流。互联网上的讯息流动的更快、更远,也更少中间环节。各国政府当然希望对网上的信息流通进行一定的监视和控制,但要进行全面的控制几乎是不可能的。(50)

在新媒体环境下,得益于新的传播科技所提供的便利,传统的政府机构对信息的垄断越来越被打破,而个人和民间团体在跨国传播过程中将起到更加直接的作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可能的影响日益受到关注。(51)所谓全球公民社会,简单讲就是“跨国边界空间的知识和行动网络”,其中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运动是它的重要内容。它是全球的而不是国内的公民社会,“不仅是因为那些联系穿越了国界并在全球的、非领土的区域运作”,更因为它是全球公民社会成员据以行动的“全球意识”日益增长的结果。(52)也就是说,全球公民社会的核心,不仅是那些有形或无形的跨国民间组织,更重要的是其成员对世界现实(reality)及自身认同(identity)的重新认定。

与全球公民社会相伴的“全球治理”的观念也正在逐步被人们所接受。1994年,以美国学者詹姆斯·罗森纳(James N. Rosenau)为代表的一批世界各地知名人士组成了一个独立团体——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他们给“治理”下的定义是:“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公共的或个人的—处理共同事物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种相互冲突和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53)“全球治理”观与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的最大不同,是它不仅重视国家之间的合作,更重视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间的合作。它不是提倡成立一个世界政府来一劳永逸地解决全球事务,而是一种多主体(国家与非国家)、多层次(地区与全球)的解决共同问题的方式。显然,全球治理观念的发展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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