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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安机关在调解对象上, 应着重调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因利益格局的多元化而引发的多样化矛盾纠纷。同时要通过建立健全调处功能, 进一步促进法制建设, 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 有效预防是从根本上防止纠纷激化的关键。公安机关在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 要始终把外来人口、 “两劳” 人员、 下岗无业人员作为重点预防对象。
采取有效措施,_公安机关视野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一) 改变思维观念和工作方式, 切实提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必须认真负责、 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区别不同情况, 正确运用行政、 经济、 法律等手段加以解决, 防止矛盾激化。 这既是党和人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肯定和重视, 也是对做好调解工作的要求和期望。 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调处工作是我国富有创造性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力帮手, 是各级各部门了解掌握社会矛盾、社会热点、 社会难点的主要渠道, 是改善和正确处理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因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公安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责任、 意义重大, 特别是在我国参与国际竞争, 与世界接轨的今天, 更应重视这项工作, 要通过做好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来解决法律难以解决的新问题、 新矛盾、 新纠纷, 积极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 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调解网络, 努力适应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我国历来都坚持司法部门、 行政部门和群众组织相结合, 综合调处矛盾纠纷的政策。 新时期, 对公安机关来讲, 应尽快健全和规范矛盾纠纷调查调解网络和机制。 形成市(地)、 县(区)、 乡(镇)、 村(居) 四级调解网络。 尤其是要在企业密集部位、 行政区划结合部位、 商品贸易部位和流动人口聚集部位, 构建和完善公安机关的调解能力。 要从强化排查调处功能来转换疲于破案、 防不胜防、 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 公安机关在调解对象上, 应着重调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因利益格局的多元化而引发的多样化矛盾纠纷。 如农村中的争电、 争水、 争田等生产性矛盾; 宗族、 农户、承包户之间的宅基地、 山林划分田等纠纷; 换届选举、 农民负担引起的纠纷和矛盾。 在调解方法上, 要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出发点,区分运用法律的、 经济的、 行政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 及时排查和调处新形势下产生的诸多矛盾。 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影响党委、 政府正常工作秩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在调解机制上要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 公安机关要在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积极与法院、 民政、 工商、 妇联、 信访等部门配合, 坚持“调防结合、 以防为主” 的路子, 发挥“多种手段、 协同作战” 的整体优势, 及时化解和调处一些新纠纷和新矛盾。 同时要通过建立健全调处功能, 进一步促进法制建设, 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 要做好预防工作, 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预防工作做好了, 就能防患于未然, 从而减少和避免由于纠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因此, 有效预防是从根本上防止纠纷激化的关键。 要做好预防, 排查工作必须先行, 要将定期排查与随时排查结合起来, 坚持每月一小查, 半年一大查的制度, 对易发生、 易激化的重点区域、 重点住户、 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纠纷分门别类造册登记。 在正确有效化解和调处的同时, 还要做好防范工作。 对重大疑难纠纷, 要注意研究其酝酿、 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注意寻找规律, 实行重点预防。 公安机关在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 要始终把外来人口、 “两劳” 人员、 下岗无业人员作为重点预防对象。 要在工作中注意发现新问题, 解决新矛盾,达到化解和调处纠纷, 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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