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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整体推进情况及成效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永久居留方面,截至2016年6月底,上海共受理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申请永久居留503人,较新政实施前同比增加8倍,申请量占全国50%以上。2015年4月,上海市科委出台《关于试点开展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团队和科技企业进行补贴,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上海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整体推进情况及成效_上海科技人才发展研究报告.2017

(一)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

1.出入境政策助力海外人才引进数量

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12项出入境政策积极推动了海外人才的引进。一是永久居留方面,截至2016年6月底,上海共受理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申请永久居留503人,较新政实施前同比增加8倍,申请量占全国50%以上。二是居留许可方面,上海共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5213证次,为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办理5年期居留许可证1700余份,同比增长9倍。其中为96名外籍人才办理了5年期工作类居留许可证并加注“人才”,为21名外籍人才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证并加注“创业”,有效地支撑了海外人才引进。在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方面,上海将有效期延长至10年,目前共办理1343人。另外,对于五大人才业绩和贡献,分别给出了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的政策优惠。三是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启动试点,截至2016年6月底,已办理39人。

2.便利化服务助长海外人才引进加速度

一是实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签发R字人才签证,扩大了R字签证的申请范围、简化了申请手续,截至2016年6月底,已办理5人。二是实施为来沪就业的外国人签发Z工作签证,大幅度降低在境外获取Z签证的时间和办理费用,已办理352人。三是为来沪创新创业的外籍人员办理S2私人事务签证,已办理76证次。四是延长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有效期,最高至10年。五是设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突破申办外国专家证的年龄限制,为72位65岁以上的外国专家办理了外国专家证。

3.“双通道”助推国内人才集聚

“双通道”是指基于人才的市场化评价导向与人才主管部门认定,针对国内人才,将其划分为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创业投资管理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5类人才,根据市场的认可程度及其成果,分别给予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政策优惠。

2015年11月,上海市人社局、科委、发改委及经信委等发布实施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在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及办理便捷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进一步确立了人才引进的市场主体评价权。截至2016年6月底,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并审核通过的人才新增4044人,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至5年并审核通过的人才新增244人,直接落户并审核通过的人才新增60人(见表1- 14)。2015年,上海共办理应届大学生落户19034人,留学人员落户7459人,居转户7083人,直接落户5829人。

表1-14 2016年上半年上海国内人才引进政策优惠实施情况

(二)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

1.改革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优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土壤

2015年,上海市发改委、人社局联合出台《上海市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并制定《上海市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这两个政策明确了上海高校人才的培养规模、层次和结构类型,同时将创新创业人才的教育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另外,依托“高峰”学科建设引进了一批高水平人才。截至2016年6月底,纳入I类高峰学科建设计划的21个学科点已引进72名人员,经第三方评估,已引进的44名人才中有13人具有“国际水平”,8人具有“国内顶尖水平”。

2.制定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政策,打通双向流动渠道

一是制定了科研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意见,支持科研人员双向兼职,并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二是鼓励行业人员在高校兼职,推动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探索政府与高校“旋转门”机制。通过高校教师在政府挂职,推动高校智库与政府决策需求的对接。2015年12月,上海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鼓励和促进博士后工作与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融合发展的意见》,鼓励博士后“两站”“一基地”与企业“四平台”的对接融合。

3.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加快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

2015年,上海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国内特殊人才进行新的职称评定方式。该年度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通过“直通车”方式评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5人,而国内特殊人才通过“绿色通道”方式评上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有7人。

4.“双自”联动优势显现,人才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2015年,上海市多部门共同制定出台的《关于“双自”联动建设国际人才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人才自由港”和“大众创业策源地”的建设目标。依托“双自联动”优势,上海推动了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接轨国际用人模式,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依托重大项目平台,面向全球集聚高端人才已达470余名。

(三)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

1.创新创业环境上,资金和低成本双重供给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主要表现在拓宽投资融资渠道以及提供低成本便利开放的众创空间。2015年8月,上海市科委、工商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进一步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等管制及市场主体的转入条件,为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创造条件。截至2015年底,上海现有各类众创空间孵化机构超过450家,较2014年末增加约50%。上海众创空间成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已达到16.75亿元,近700家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引导的基金投入。

2.人才服务环境上,便利化措施多政策齐发

优化人才服务环境主要表现在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大力发展众创空间。通过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科技服务业集群的建设;通过集中登记、一址多照等商事制度改革以及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三证合一等便利措施培育发展众创空间。

2015年4月,上海市科委出台《关于试点开展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通知》,对创业团队和科技企业进行补贴,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同年7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全过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截至2016年6月底,上海共审核通过1789家企业及14家创业团队的科技创新券申请,发放额度为9380万元,另有72家单位发放额度达10万元。市人社局设立了“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市公安局及自贸试验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增加了外国人永久居留受理、签证、居留许可受理窗口并提供自助服务设施,在居住证管理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自动延长居住期限。市公安局、人社局和外专局在外高桥保税区设立了“举一窗口”,将原来需要分别到以上3个部门办理的12类20余种业务,通过“一口办理,一并发证”,简化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可减少3~5天。

3.人才生活环境上,“住医教”政策日臻完善

上海通过解决各类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现实问题,对人才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和优化。2015年,为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等,市规土局等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办法(试行)》。为解决海外人才的就医需求问题,市卫计委发布了海外人才在沪就医指南,并探索完善了涉外医疗服务模式与流程。为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就读问题,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需求蓝皮书》,根据外籍人员工作区域分布和子女数量来确定学校建设的安排,另增加上海惠灵顿国际学校和上海法德学校2所外籍人才子女教育学校,进一步扩大了国际教育资源供给。此外,在住房方面,上海继续推进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对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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