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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发展

时间:2022-03-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根据上述改革原则,结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以及不同地区农技推广服务需求特点,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进展。考察世界各国发展态势,改革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效率是一个普遍性趋势。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日本、丹麦、荷兰等国对农技推广人员的严格考试录用制度,逐步建立农技推广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以形成一支高素质、精干的农技推广队伍。
推进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发展_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研究

农技推广作为一项具有较强公益性的事业,世界各国或地区普遍将其纳入政府的职责范围,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农技推广部门或机构是许多国家或地区农技推广服务的主要力量。在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方向日益明确,就是遵循“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近年来,根据上述改革原则,结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以及不同地区农技推广服务需求特点,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进展。各级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过分化、整合和转型,角色定位日渐清晰。中央、省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发挥宏观指导和跨区域协调的作用;市、县级机构,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逐步将工作重点聚焦于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并积极寻求与各类新兴基层农技推广组织的差异化服务定位。如有些市县的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将工作重点逐步转到为各类基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乡(镇)、村级机构和人员则成为各类新兴农技服务组织的技术、人才、信息、产品服务的重要源头,其溢出效应(spin-off)在各类新生组织的创办、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如许多乡镇农业开发中心牵头创办各类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或在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的运行中发挥骨干和推动作用。

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阶段的来临,加快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重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明确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设置方式

在强调突出公益性职能的大原则下,进一步细化明确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机构的职责定位。具体机构设置,既可以在原有机构基础上进行改革重组充实,也可以考虑依托或联合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科研、教育和推广服务一体化的农技推广机构。机构的定位和设置应结合属地的农业生产特点和以往基础,而不是简单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考察世界各国发展态势,改革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效率是一个普遍性趋势。如日本2005年4月颁布实施的新《农业改良助长法》,取消了各地必须设置农业推广中心的规定,但同时规定各地必须设置“普及指导员”,且要为其提供“活动场所”。这项规定为各地依据当地实际,灵活设置相关机构,探索提高农技推广效率的方式方法,促进农业科研、教育与推广有机结合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空间。以色列也在积极探索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半私有化,通过引导社会力量介入,增加服务供给,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和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各地农业和农村发展实际需求,探索构建区域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公益性推广服务网络。

2.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在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通过实施项目管理、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业绩评价等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通过改善和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鼓励和吸引农业院校的毕业生投身农技推广队伍,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技推广队伍中的比例。在农技推广机构中,要考虑不同专业背景人员的合理搭配,除了农业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外,还要适当配置部分经营、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以满足农户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从而形成人才合理配置、有序流动的局面。可以考虑借鉴美国、日本、丹麦、荷兰等国对农技推广人员的严格考试录用制度,逐步建立农技推广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度,以形成一支高素质、精干的农技推广队伍。同时,逐步建立农技推广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农业科研人员、农业院校学生、各类乡土人才及其他有志于农技推广服务的人士,参与到推广服务事业之中,形成专业推广人员和志愿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机制。同时,要加强培训(包括海外培训、实习、合作)体系和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变化。

3.保障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的投入

深化改革、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应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经费给予充分保证。建议大幅度增加中央、省级财政的投入,并通过中央、省级财政的增量投入调控和引导市、县、乡镇相应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对农技推广机构稳定支持与项目支持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在稳定农技推广队伍的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技推广机构的活力。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将技术推广经费的使用置于有效的评估之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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