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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重建及对策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面、准确地认识和评估地震对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是科学制定生态环境重建方案的首要任务,也是实施产业重建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地震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对林木、林地破坏严重,局部地区森林覆盖率下降,森林生态功能衰弱。
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重建及对策_生态文明:利用与厚生

邓 玲 李晓燕

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位于岷山-横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非常敏感的地区,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地震灾区在我国生态系统中担负着重要的生态功能,其生态安全不仅对长江上游地区至关重要,而且对全流域、全国乃至全球环境、气候变化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恢复和改善受灾地区生态系统,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既是灾后产业重建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又是有效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的关键环节和必然途径。因此,评估汶川大地震对灾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探讨恢复灾区生态系统功能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灾区生态重建的措施,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有效实施以及灾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震对灾区生态环境建设影响的评估

汶川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对灾区生态环境建设影响的评估是灾后生态环境重建的基础工作,相对而言,地震发生时对生态环境建设造成的直接影响容易准确评估,如地震造成森林、植被、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破坏等。但从灾区调研情况来看,地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以灾害链的形态产生,比如地震发生后地质环境稳定性变差,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增多,水土流失更加严重,部分重要生态功能退化等,这种继发性、持续性的链式作用对灾后重建工作有很强的制约性和破坏性,且容易被忽视也很难有准确的评估,这使得灾后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全面、准确地认识和评估地震对灾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是科学制定生态环境重建方案的首要任务,也是实施产业重建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林业系统损失严重

地震灾区为岷江、沱江、嘉陵江、涪江的发源地,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水土保持区,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震区邛崃、岷山和秦岭山系,是我国森林资源的主要分布区之一。此次地震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对林木、林地破坏严重,局部地区森林覆盖率下降,森林生态功能衰弱。据统计,汶川地震造成四川省林业系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30亿元人民币,造成四川省林地损失493万亩,导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30.7%下降为30.2%,下降了0.5个百分点。其中45个林业重灾县(市、区)森林覆盖率由震前44.51%下降为42.64%,下降了1.87个百分点。[1]该区域林业系统的严重受损给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和整个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隐患。

(二)生态建设“两大工程”受重创

1998年和1999年,国家在四川率先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两大工程”近十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7年,全省45个林业重灾县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1164.50万亩,完成退耕地还林757.91万亩,中央投入资金累计超过70亿元。据四川省林业厅统计数据显示,全省森林面积由工程实施初期的2.88亿亩上升到2007年底的3.35亿亩,活立木蓄积上升为16.73亿立方米。此次汶川地震所处的龙门山断裂带是全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实施区。

地震使灾区林业“两大工程”遭受重大损失,据统计,地震使45个林业重灾县公益林受灾24.78万亩,按照国家公益林建设投资标准,直接经济损失2111.2万元;退耕还林地损失23.92万亩,根据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投资标准和实施年度计算,直接经济损失20412万元;森林活立木蓄积损失2 098.63万立方米,占区域森林活立木蓄积总量的3.6%,林木储备价值损失83.95亿元。

(三)生态旅游景区损失惨重

汶川地震的主震区,是四川省生态旅游资源异常丰富的地区,是全省重要的生态景观区,特别是阿坝州,拥有九寨沟、黄龙、卧龙等一批享誉世界的生态旅游景区。截至2007年底,该区域共建立省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36个,森林公园29个。该区域还是四川省林区依托林业生态资源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较快的地区。

地震发生后,全省的生态旅游景区景点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景观受损严重,卧龙、青川唐家河等房屋大面积受损,由于山体塌方,景区道路损毁严重,通往这些景区的道路断裂受阻;彭州白水河、都江堰龙溪—虹口、绵竹云湖、北川小寨子沟及猿王洞、安县千佛山等生态旅游景区几乎遭到毁灭性破坏。

(四)动植物栖息地破坏严重

地震灾区地处我国岷山—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生物物种丰富,既是我国大熊猫、小熊猫、牛羚、川金丝猴、白腰雨燕等珍稀濒危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又是珙桐、水杉、银杏等植物活化石的主要生长地。区内建有65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1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6个。仅四川灾区就有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6种,重点保护植物50种。[2]地震发生后,大量林地、植被被破坏,部分动植物生存环境丧失,一些珍稀动植物面临生存、生长的威胁。

据四川省林业厅统计,此次地震造成全省31个自然保护区(其中以大熊猫为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区19个,损毁大熊猫栖息地180万亩,占栖息地面积的3.8%)、29个森林公园(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14个)受灾,受灾数量分别占全省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数的26.5%与33.0%。

(五)区域生态功能下降

受灾区域内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地震重灾区涉及6个生态亚区,这一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农、林产品提供,人居保障功能。地震灾区植被类型主要为常绿阔叶林、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和亚高山常绿针叶林,覆盖率一般达50%,有的高达70%以上,是长江上游水源林涵养区。据估计,该地区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占8成,经济价值仅2成,其生态保护的意义及其重要。该地区每损失1公顷林地就要减少115立方米的水源涵养能力。[3]

(六)次生地质灾害不断

地震灾区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上、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之间、沿横断山脉东缘、由东北向西南延伸长约500公里宽约70公里的地震断裂带,区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结构不稳,坡陡,沟深,多峡谷。本次地震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摧毁民居、道路,堵塞河道,造成了严重的次生地质灾害。据典型区初步调查,在四川盆地北部山区造成了大范围的崩塌滑坡,在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公里的地震中心区,地表崩塌滑坡产生的剥离面积高达15%以上,并在各级河流中形成了多达34个不同规模的滑坡堰塞坝。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震后土壤表土被埋,土壤肥力下降,土质疏松使得水土流失更加严重,加剧了该区域的生态脆弱性。地震造成什邡市的化工厂倒塌,大量液氨泄漏,这也是典型的地震次生环境灾害。

(七)水环境安全隐患严重

灾后防疫工作大量使用消毒剂、灭菌剂、杀虫剂,以及居民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腐烂动物尸体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这部分有害物质将污染灾区的饮用水源,并可能使一些河流水生特有物种的种群数量大量减少,从而威胁灾民的饮用水安全和河流水生态系统的安全。同时,由于灾区城镇污水、垃圾填埋场、废物处理场等设施严重受损,大大降低了当地的治污能力,一旦土壤和地下水被严重污染在短期内将很难治理。

二、灾后生态环境重建的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灾区生态环境重建,是以改善灾区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严格保护、积极培育、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为核心,通过实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社会措施和技术措施,形成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最佳组合,实现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总体思路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生态文明理念进行灾后生态环境重建;积极转变观念,将地震危机化解为生态治理、经济发展的机遇,完成生态移民、产业结构调整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发展的眼光制定灾后生态环境重建规划,在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中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坚持从地震灾区区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区域(汶—理—茂生态脆弱区和成—德—绵经济开发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资源利用的高效性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性,使灾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分区域重建原则。汶川地震灾区既有成—德—绵经济开发区,又有汶—理—茂生态脆弱区,既有城市又有农村,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等截然不同,生态环境建设也应因地制宜,统筹发展。

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原则。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为指导,把系统总体最优放在规划工作的首位,同时全面分析灾区生态建设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制约因素和发展的规模、布局以及生态建设的保障体系,增强规划的宏观指导和实施的可能性。生态环境建设不仅面临大面积退耕还林和全区域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系建设等艰巨任务,还涉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转化等内容,必须走山、水、川、林、路综合治理的道路。

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相结合原则。灾区的山顶台地大片现有森林和大面积退耕还林坡地必须采取封山育林、植树造林、恢复植被等生物措施;对农川水利基本建设、水系建设、部分保留的缓坡耕地,应采取拦蓄工程措施;为保障农民在耕地数量大量减少后能稳粮增收,应采取农艺措施,一方面通过集约化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另一方面,利用山顶台地旅游资源,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

全民参与原则。灾区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项目繁多,资金缺口大,单凭一方之力很难实现重建目标。为达到更好的生态效益,应遵循“政府资助,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生态项目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建设方式,动员全民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灾区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投劳量较大,纯公益性项目应政府直接投入,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兴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项目,可采取公助民办、公办民营方式兴建;纯经营性项目,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由社会投资商独立兴建。

三效统一原则。灾区生态环境建设要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的广泛参与,必须营建一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良性运行机制,在追求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投资商和当地农户的利益,以调动各方积极性。因此,灾后生态环境重建应满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镇面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要求,统筹规划,综合布置,取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灾后生态环境重建的重点与难点

灾后生态环境重建是一项全新的、艰巨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地加以分析和研究。

(一)转变传统观念

生态环境建设和长久维护的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包括领导和群众的观念转变,要由传统的工业文明发展观向现代生态文明发展观转变,这也是灾后生态重建的难点。纠正“人是自然界的主人”,单向地显示人类征服自然,获得经济利润的片面观点,转变为“人是自然的一员”,在获取人类经济利益同时,要注意自然资本的亏损以及对自然自身发展规律的维护。如果坚持反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式,就只能被动地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而不可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实施系统重建

灾后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个环境问题,本质上更是个自然—经济—社会的复合大系统。因此,就环境论环境、就生态论生态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只有采取综合的措施才能有所收获。但是,地震对灾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很多地方面临产业重构、人口迁移及安置、村镇重建等一系列灾后重建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应环环相扣,紧密配合。生态重建这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放在整个灾后重建大系统中,与其他重建工作相互协调发展,才能见实效。然而,要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如何协调,生态建设与产业调整、村镇重建等工作如何衔接等现实问题,就目前的重建阶段来看仍然相当棘手。

(三)防止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使大量泥沙淤积在江河湖库,使土壤中的有机质、氮、磷、钾减少,土地生产力下降,人口资源矛盾加剧,影响农业生产,约束经济发展,破坏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是邻近岷江流域的受灾地区最大的安全隐患,也是影响整个灾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防止水土流失和拦阻入江泥沙是灾区生态重建的重点和难点。在生态重建过程中,要运用生态学及系统工程学原理[4],以增加和保护林草植被为主,通过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加以整治。目前,重点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草)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恢复生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减少输入江河的泥沙量。

(四)控制水体污染

成—德—绵经济开发区是人口聚集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区域,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工业生产规模和交通运输的不断扩大,城市污水、垃圾、汽车尾气和工业三废绝大部分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从而给当地的水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同时,灾后防疫大量使用了消毒剂、杀虫剂、灭菌剂,加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腐蚀动物尸体物质,严重影响灾区饮用水源的安全。控制灾区的水体污染要防治结合、点面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城市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力度,提高科学处理城市垃圾的能力,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农村要运用造林、合理利用土地、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等措施,减少农村生活和生产带来的面源污染。

四、灾后生态环境重建的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建设及管理状况是人类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汶川特大地震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削弱了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将对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长期、广泛的影响。灾后生态恢复与重建是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新家园的重要任务,改善灾区生态状况,在发展中要以生态经济建设为途径,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推动。

(一)结合重建分区与主体功能区划分类指导生态重建

《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将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国土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区、适度重建区、生态重建区三种类型。根据正在进行的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划,灾区又同时存在三种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分别是以成德绵为代表的重点开发区、以龙门山断裂带为代表的限制开发区、以卧龙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禁止开发区。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已对三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做出明确的界定。因此,灾区生态环境重建应充分结合重建分区与主体功能区划,明确分区的功能定位,实现有机衔接,相互支撑。

适宜重建区主要包括成德绵经济带等重点开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生态恢复重建的关键是高度重视人地矛盾和水资源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并以规划环评为手段,确定合理的重建规模、重建方式和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适度重建区主要是位于龙门山南北向断裂带的限制开发区,这里是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重要土壤保持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生态恢复重建的关键在于实施空间管制,控制开发强度,逐步提高生态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结合当地资源发展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特征的生态产业。生态重建区主要指位于都江堰—江油断裂带、映秀—北川断裂带和藏汶断裂带的禁止开发区,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恢复生态功能极为重要,因此,重建应尽量将人口向外迁移,或集中于有充足地表水、地下水保障的山区平坝以及山前丘陵缓坡地区。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的产业和行业发展,禁止新建和恢复高污染企业,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以生态系统自然恢复为主,适当人工生态建设为辅,恢复区域自然生态系统。

(二)创建“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

汶川地震灾区是特殊类型区域,人地关系系统受到了重创。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要求,灾后重建应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科学重建,是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人地关系系统的重建。灾后的灾区人民有着比任何地区的人们都强烈的尊重和维护自然的自觉与自律,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共处共融的愿望和要求,从而使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灾区重建更有可能率先实现生态文明,而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示范区域。在汶川地震灾区这一特定的区域,通过创建“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将生态文明理念区域化、明确化、显现化,使之具有权威性、规定性和指导性。

“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在空间上包括全部的极重灾区。先行探索和实验的内容包括: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灾区可持续发展模式、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模式、限制开发区的建设模式、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在灾区的继承和应用、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文明、极重灾区国际合作和生态文明实践模式、高效的组织载体和工作机制、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评价体系。

(三)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产业

生态工业是“在不破坏基本生态进程的前提下,促进工业在长期内给社会和经济利益做出贡献的工业化模式”。对地震灾区来说,发展生态工业一方面要依据现有工业基础,建立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工业体系。可以通过生态设计实现源头减量,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过程节约,通过废渣、废气资源化,废水再利用实现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减少废物产生和排放。另一方面,此次地震受灾面积最大的是广大农村地区,这部分地区生态工业主要是发展“农本工业”,即发展与农业关联度高的工业门类,如食品加工、竹木材加工、中药材加工,以及棉纺、烟草、酿酒、生物能源和肥料等行业。

生态农业把人类的农业生产活动纳入生态循环链内,参与生态系统的生物共生、轮流交换和物质循环,以求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灾后发展生态农业,要发挥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建设生态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形成合理布局和共生互补的循环型产业结构。统一建设分散式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设施,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四)确立自然资源价值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地震灾区生态环境脆弱、生态服务功能重要,在灾区生态重建过程中,要根本转变自然资源无价值、低价值的思维定式。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生态环境的价值,促进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发挥灾区生态功能,应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是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的长效机制。大部分灾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原则上要通过国家或地方转移支付来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从而保证其他区域经济发展有安全的生态保障,因此,要完善重点开发区与限制、禁止开发区之间的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污染治理制度,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补偿方式。

依据“开发者付费、保护者获益”的原则,通过价格杠杆,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水、生物等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收费制度,要求生态建设地区的企业、经济单元、个人在资源利用中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耗做出经济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污染补偿、资源补偿、产业园区补偿、流域补偿、区域补偿和国际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对生态效益产出主体的生态建设和维持成本进行补偿。将灾区地区的绿色产业、绿色能源项目列为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重点,并将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的发展列为重点支持范围。

(五)建立多元化的生态建设投融资体制

一是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发展和建设市场主体,配合金融体制和金融管理的改革,制定适合灾区区情的金融、投资政策,引导和培育多元化的灾区生态建设投资主体。对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财政企业、NGO等海内外投资者,若投资于灾区的生态经济建设、生态产业开发、生态工程建设等,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就应当鼓励。二是多渠道解决灾区生态重建所需的资金,例如提高原燃料和以木材为原料加工产业的税收,增收生态补偿费,以增加财政力量,促进灾区生态建设;发行灾区生态建设彩票;发行生态建设的国债或者地方债券;建立灾区生态建设基金,吸纳国内外捐款和生态彩票收入。三是加大对灾区生态建设财政投入的同时,增加对其的信贷投入。国家专业银行应配合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并加大对灾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特色经济、经济林、苗圃等项目的信贷投入。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3期]

【注释】

[1]数据来源:四川省林业厅编《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林业损失专项评估报告》,2008年6月。

[2]崔书红:《汶川地震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载《环境保护》2008年第7期,第37~38页。

[3]崔书红:《汶川地震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载《环境保护》2008年第7期,第37~38页。

[4]郑霖:《四川生态环境建设难点与重点分析》,载《国土经济》2002年第6期,第16~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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