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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密尔与印度

时间:2022-04-04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约翰·密尔与印度约翰密尔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作家,19世纪变革时代杰出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政治评论家。由此可见,密尔由于他父亲的缘故,从小就与那个遥远的印度次大陆产生了某种联系。正是在老密尔的引荐下,1823年5月,刚满十七岁的约翰密尔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印度通讯检查官办公室谋到一个职位。父亲的这一举动,使得密尔不得不在从英国东印度公司退休之后才有机会进入英国议会。

约翰·密尔与印度

约翰•密尔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作家,19世纪变革时代杰出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政治评论家。作为一位逻辑学家和伦理学理论家,他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1]

密尔与印度的关系,在其《自传》的开篇就有明确说明,他是《英属印度史》作者詹姆斯•密尔的长子。[2]正如迈克尔•莱文(Michael Levin)所说:“一个作家可以有很多种选择,来向他的读者做自我介绍。比如可以按照信仰、民族、种族、职业或社会阶层的标准。”[3]而在密尔《自传》的第二段,在作自我简介时,密尔就提到了父亲的《英属印度史》,这绝非密尔的无心之言,而是有着内在必然的。因为密尔完全可以告诉他的读者,他是他母亲哈丽特•密尔女士(Mrs Harriet Mill)或者詹姆斯•密尔夫人(Mrs James Mill)的长子。毕竟,众所周知,密尔是19世纪英国女权主义运动中最杰出的代表,一向主张男女平等,但是在如此重要的作品《自传》的开篇,竟然对其母亲只字未提,不能不令人感到惊奇。[4]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密尔看来,他所想要描述的智力发展(intellectual development)显然与他母亲没有任何关系。密尔刻意选择把自己归类为他父亲的附属物(appendage),这当然也是老密尔所希望看到的。由此可见,密尔由于他父亲的缘故,从小就与那个遥远的印度次大陆产生了某种联系。

詹姆斯•密尔开始写《英属印度史》是在密尔出生的那一年,所以,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密尔是与父亲的这部书一同成长,当然是从《英属印度史》中,密尔形成了对印度文化的早期印象或者说第一印象。《英属印度史》出版的时候,刚好是密尔十二岁生日的那一年。密尔读过这部书的手稿,并且经常在父亲校对校样时,把手稿念给父亲听。多年以后,密尔仍然热情不减地回忆这部书对他所形成的影响:

从这本优秀的作品中我汲取了许多新的思想;它对印度的社会与文明以及对英国的制度与管理条例的评判和专题论述,赋予我的思想以指导、推动和鼓励的作用,使我很早就熟悉这些道理,对我以后的进步大有裨益。[5]

密尔成长于独特的家庭教育环境中,父亲的职业选择路径及其思想对密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父亲不仅监护密尔的私人生活,而且在职业选择的问题上也具有决定作用。(www.guayunfan.com)正是在老密尔的引荐下,1823年5月,刚满十七岁的约翰•密尔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印度通讯检查官办公室谋到一个职位。父亲的安排应当说打乱了密尔的未来人生设想。因为,密尔原计划从事律师职业,因为他已经和邻居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一位律师,后来由于出版《法学范围的界定》而成为伦敦大学的法学教授)学习了两年罗马法。密尔的理想是做律师、竞选议员、做个政治家,把哲学家抽象的理论付诸社会实践。父亲的这一举动,使得密尔不得不在从英国东印度公司退休之后才有机会进入英国议会。更为重要的是,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就职意味着密尔一直会处于父亲的羽翼庇护之下,这恐怕是密尔极不乐意的。[6]其实,在此之前,老密尔尽管憎恨英国法律的杂乱无章,但还是考虑让儿子当律师,总的来说,这个职业比其他的职业更适合密尔。至于后来老密尔为什么改变了主意,或许是出于以下考虑。首先,老密尔认为这份工作可以使密尔有时间思考,有时间写作。其次,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就职可以比其他职业得到更丰厚的薪水,密尔可以继续有时间学习法律,如果可能,他以后也可以选择律师职业。密尔生活的时代,到殖民地经商或到英国东印度公司任职几乎成了生财之道的同义语。“如果一个来自富裕家庭的年轻人想赚钱,他可以经营海外贸易,或成为一个律师。如果他想冒险,则有东印度公司。”[7]因此,老密尔给儿子选择的职业就不难理解了。

密尔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前三年,每年可以得到三十英镑的收入,此后每年可以有一百英镑的收入,而且每年提升十英镑。更为重要的是,密尔有机会获得通讯检查官次官职位。可以想见,老密尔早年的家境贫寒及自己在伦敦捉襟见肘的生活经历,在儿子职业选择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密尔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是一位有自己政治见解的人,他的追求是做一位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和社会改革家。而在19世纪的英国,实现这一抱负的职业选择只有两个:进入议会或者从事新闻业。密尔的宗教信仰使前者成为不可能,而后者极有可能由于经济原因而失去自己的独立性。因此,到英国东印度公司当职员可能是一个较好的选择。[8]老密尔满怀希望地期待着他的儿子将不仅仅在英国成名,而且要在全世界成名。

或许年轻的密尔当时并不能理解父亲的苦衷,不久,密尔就开始意识到仅仅靠写那些他所想写的书来谋生是不可能的;但其他他喜欢的工作,比如竞选议员等会使他没有时间去思考和写作。若干年后,密尔在其《自传》中颇有感触地回忆父亲为他谋职一事。他写道:“对于任何有资格取得文学或思想较高成就的人来说,为报刊撰稿绝不是长久的生计来源,不仅因为这种生计手段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如果作家有良知,他只会为自己的见解而不会为他人的见解而写作;而且因为以写作为生的作家的作品本身就不值得存在,也绝不是作家倾注心血的作品。作为塑造未来思想家的作品,必须花费很多的时间来完成,即使作品写完了,一般来说也要花很长的时间才会引人注意而出名,因而不能指望此为生存手段。那些以写作为生的人不得不依赖单调乏味的写作,或最好的也是依赖于写些通俗的作品;当要做自己中意的事情时,他们只能从必要的时间中节省出一点时间,但通常这点时间都少于公职的闲暇时间,而又使我们身心疲惫不堪。”[9]

密尔的这段回忆是极其耐人寻味的。一般而论,衣食无忧方可做出大学问。中西方历史上不乏做大学问的旷世奇才,但他们为了生计或趋炎附势,成为御用文人,或干脆做起了刀笔小吏。那些敢于直抒己见的学者大多穷困潦倒一生,直到过世多年后他们的思想遗产才逐渐被世人所认识。可以想见,如果没有父亲当年的抉择,我们可能不会见到后来敢于毫无保留阐述己见的密尔。密尔在一系列社会问题上的见解甚至远远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10]密尔虽未能成为律师,但他并不因此感到遗憾,却对于不能够从政一直耿耿于怀。因为不能直接参与政治活动,他只能通过著作间接发挥影响,还好这一心愿晚年得以实现。1866年,他作为自由党候选人身份竞选获胜,成为国会下议院议员,直至1868年离任。议员任期内,密尔为改革法案与劳动阶级的利益做出过贡献,并且极力参与政治与社会改革工作。

刚进英国东印度公司工作时,密尔是一名在他父亲直接领导下的职员。从最底层职员做起,经过短暂实习后,1828年升任助理检查官,这是他父亲最初被任命的职务。严格说来,他起草正式的印度函件也始于这一年。在他晋升为第四助理检查官(Fourth Assistant to the Examiner)之前,他只负责准备官方函件。起初一段时间,密尔起草的公文草稿需要经过上司的许多修改,但密尔很快就精通此项业务,加上父亲老密尔的指导,密尔的能力提高很快。从他1836年调动到政治部门到1856年的二十年间,密尔几乎亲自负责起草有关英国东印度公司与印度各个土邦关系的数量繁多的通讯信件。

1856年,检查官办公室中只有托马斯•皮考克(Thomas Peacock)和希尔(Hill)的职务在他之上,因为这两人都比密尔大二十多岁,随着他们两人的退休,密尔顺理成章地被晋升为检查官,因此他的职位更加稳定。这是年薪两千英镑(当时是一笔巨款)的高级职位,在头衔上仅次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最高等级——秘书,负责监督除陆军、海军和财政之外的所有与印度政府的通讯事宜。[11]当然,密尔的工作量大大地加重了,很少有时间参加社交活动和会晤朋友,他的非常有限的业余时间多用于《论自由》的写作。

后来密尔发现自己的工作“也有足够的知识型,还不是令人讨厌的苦差,不会使习惯抽象思考或细致文学写作的人过度劳累”[12]。如果工作是枯燥的,密尔的上司尽他们最大的努力以减少他的不适;1836年当密尔表现出劳累过度的迹象,他得到了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假期并返回而无损他的前途。工作时间表很适合他;某些草案必须迅速处理,以便董事会能够做出迫切需要的决定,但其中大多数草案的设计不需要修改和审慎反应论述普通的事情管理。而有时则需要做出特别努力,处理“积压的工作”(arrears of work),这个词组经常出现在密尔的信件中,直到19世纪40年代,处理大量积压的信件都是英国东印度公司业务体制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直到托马斯•皮考克通过努力提供了定期通信的轮船。通常,圣诞节往往急于处理积压的工作。[13]

除了这些加班的情况之外,通常,密尔的工作并不太繁重,而且还比较有规律:上午十点钟到办公室,早餐为煎鸡蛋、黄油面包和茶。公司业务最迟到下午一两点钟就能处理完,下午四点钟回家,每周工作六天,每年一个月的假期。与他的同事不同,密尔和他父亲一样做事严谨,上班准时,不喜欢迟到早退[14],这给周围的人做出了很好的榜样,逐渐为同事所效仿。密尔从没说过他非常努力地为印度事务(Indian affairs)工作。密尔可以把大量的办公室时间投入他的《逻辑体系》与《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写作中去。较为丰厚的薪水使密尔不仅根本无须担心生计问题,而且英国东印度公司还经常给密尔提供到欧洲大陆公费休假的机会。这对于后来患上肺结核病的密尔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当时一般的家庭条件是无力承担这种昂贵旅行费用的。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工作也为密尔观察社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在《自传》中,密尔写道:“使我通过自身的观察学会处理实际公务的必要条件,这个机会对于我作为那时见解和制度的理论改革者有相当大的价值。的确,并不是在纸上处理并要对地球另一边起作用的公共事务本身能给我许多生活的实际知识,而是这份职业使我惯于耳闻目睹执行每项方针的各种困难和为了执行这项方针而仔细地提出和讨论解决困难的办法;它使我有机会洞察到公共措施和其他的政治措施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15]

此外,通过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工作,密尔增强了社会交际能力。1826年密尔著名的心理危机(mental crisis)过后,印度所发生的一切强化了他自己日益浪漫主义的倾向,这使得密尔更容易融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文化。密尔对于自己在公司中的角色,曾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它使我在这一部分的工作中成为机器的一个轮子,而机器的各个部件必须配合起来才能运转。作为一位纯理论作家,我本应自己思考而不用向他人请教,我本不会在思考中碰到那种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才会发生的障碍。但是作为一个负责政治通讯的秘书,我所发出的命令或表达的观点一定要使许多与我完全不同的人们满意,一定要使此事适合于实施。我因而处于有利的位置,通过实践找到最容易把思想灌输到那些在习惯上未做好准备的内心的方法。”[16]英国东印度公司还给密尔提供了广泛的人际圈子,从他们那里他可以寻求建议。老密尔同时代的人、公司职员托马斯•皮考克,曾经讽刺老密尔的傲慢和僵化,但他觉得没有必要用这些词汇谈论约翰•密尔。[17]

无疑密尔比他父亲更容易妥协,因此密尔与东印度公司的文化有许多共通之处。正如他承认的:“我真正了解到使人们感到的困难、妥协的必要性和牺牲次要以求保全必要的艺术。我学会了在不能得到一切时,如何得到我所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在我的主张不能完全实现时,我既不愤怒也不气馁,而当能实现最小的一部分时,我就会欢呼雀跃;在连最小的部分也不能实现时,对于我的主张被完全否决,我仍能处之泰然。我从生活中发现的这些价值的认识对个人的幸福至关重要,这些认识也是使任何一个人——不论是理论家还是实践家——实现与他的机遇一致的最大善行的十分必要的条件。”[18]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缺点,密尔也感觉到了这些不足。对他而言,工作被限制在伦敦,每年只有一个月的假期。因为,1821年在法国的旅居生活使得密尔养成了爱好乡间生活和旅行的习惯。[19]

密尔在英国东印度通讯检查官这个职位上只做了两年,或许他希望在这个职位多待几年后晋升为公司秘书。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当人们要求英国东印度公司必须向英国政府移交权力的问题提出后,英国议会决定解散这家公司,密尔坚决反对这个决定。密尔认为,如果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印度,那么将会产生不可预测的灾难,因为届时印度将成为英国二流政客们为了安抚他们国内各自的选民互相争夺的利益冲突场所。作为部门的负责人,为英国东印度公司主持下的印度政府写辩护书的任务便落到了密尔头上。他反对将权力移交出去,他为公司行政管理所做的辩护状是文笔辛辣而文体庄严的申诉文章的典范。英国东印度公司解散之后,其权力被移交给维多利亚女王。密尔被邀请参加新成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拒绝就任。[20]密尔在印度大厦工作了三十五年,除了1865年至1868年间作为国会议员外,这是他唯一的全职工作。[21]然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关闭对密尔个人而言,结果证明是有益的,因为他会有更多的时间用来写作,而且得到了一大笔可观的退休金,每年一千五百英镑[22],这使他可以安享晚年。

此外,密尔的弟弟乔治•格罗特•密尔(George Grote Mill),1844年进入印度大厦,但是在1858年因健康原因离开。另一个兄弟詹姆斯•边沁•密尔(James Bentham Mill)曾在印度作为一名公务员服务了三十年,应当说他比任何其他家庭成员更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国家(印度),但是乔治•格罗特•密尔和詹姆斯•边沁•密尔都没有达到他们父亲和兄长所拥有的重要职位。[23]由此可见密尔家族与印度的渊源之深,非同一般。

注释

[1]《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11卷),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

[2]CW ,Vol. I,p.5.

[3]Michael Levin. J.S.Mill on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 Routledge:Routledge & Francis Group,2004,p.33.

[4]CW ,Vol. I,pp.xvii-xviii.

[5][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6]孔凡保:《折衷主义大师——约翰•穆勒》,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7]Dorothy Thompson. The British People 1760—1902. London:Heinemann Educational Publishers,1981,p.7.

[8]孔凡保:《折衷主义大师——约翰•穆勒》,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9][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62页。

[10]孔凡保:《折衷主义大师——约翰•穆勒》,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11][英]约翰•穆勒: 《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83页。

[12]同上,第62页。

[13]CW ,Vol. XII,p.399.

[14]CW ,Vol. XIII,p.424.

[15][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63—64页。

[16]同上,第64页。

[17]R. F. Felton. Thomas Love Peacock.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1973,pp.183-185.

[18][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19][美]苏珊•李•安德森:《密尔》,崔庆杰、陈会颖译,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7页。

[20]《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11卷),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0页。

[21]Michael Levin. J.S.Mill on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 Routledge:Routledge & Francis Group,2004,p.34.

[22][美]苏珊•李•安德森:《密尔》,崔庆杰、陈会颖译,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30页。

[23]Trevor Lloyd.John Stuart Mill and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1,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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