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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蔡琰简介资料_蔡琰泪血凝成《悲愤诗》

时间:2022-06-17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东汉蔡琰简介资料_蔡琰泪血凝成《悲愤诗》东汉建安十二年[1]冬天,丞相曹操与朝廷高官及远方来宾济济一堂正在议事,守门官员报告称,死刑犯董祀之妻请求进见丞相。蔡琰虽然幸免被杀,身心却受到严重摧残。面对国破家亡,蔡琰无比悲愤。谁知好景不长,当年董祀犯法被判处死刑,再次把蔡琰拖入痛苦的深渊。董祀获释后,蔡琰在精神上获得极大的安慰。在追忆其父遭遇的同时,蔡琰感伤自己历尽沧桑,写下了浸透血泪的《悲愤诗》。

东汉蔡琰简介资料_蔡琰泪血凝成《悲愤诗》

东汉(都许,位于今河南省许昌市东)建安十二年(207年)[1]冬天,丞相曹操与朝廷高官及远方来宾济济一堂正在议事,守门官员报告称,死刑犯董祀之妻请求进见丞相。曹操知道来人是蔡琰(字文姬),和身边的要员打了声招呼,传令让她进来。不一会,蔡琰披头散发赤着双脚走进会厅,众人为之一惊。蔡琰此来,是为其因犯罪已被判处死刑的丈夫屯田都尉(主管军队开荒屯田的将领)董祀求赦的。她走到曹操面前,叩头向他谢恩,接着放声向他哀求道:“丞相拥有战马数万、武将成群,何尝不能宽释您的一名骑兵,让他从死亡线上起死回生?”蔡琰音调清越,情状凄哀,唤起在场官员同情。曹操深为感动,当即“赐以关巾履袜”,下令停止对董祀治罪。

当初,曹操和蔡琰之父蔡邕一起在朝廷共事,同为议郎(侍从皇帝、参与议政)。两人都爱好写诗作文,情趣相投,关系要好。熹平六年(177年),蔡邕受人诬告,汉灵帝将他流放朔方(位于今内蒙古磴口县北)。获赦后,蔡邕为了避祸又潜往吴地(位于今江苏省南部)隐居十多年。这样,蔡琰一直由其母亲抚养长大。她博览群书,口齿伶俐,又通晓音乐。蔡琰最先嫁给河东(位于今山西省夏县)人卫仲道。卫仲道病故后,蔡琰回到自己的故乡陈留郡圉(位于今河南省杞县西南)。

中平六年(189年)秋天,屯兵河东的前将军董卓领兵进入京都洛阳(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废黜汉少帝刘辩(汉灵帝何皇后生),改立年仅九岁的陈留王刘协(汉少帝异母弟),是为汉献帝,自称相国,控制朝政。曹操时任典军校尉(警卫部队将领),逃至陈留(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县东南)。董卓久闻蔡邕有才学,派人以杀头灭族相威胁,要挟蔡邕从吴地返回洛阳,委任他为署祭酒(代理侍从顾问官)。(www.guayunfan.com)

初平元年(190年),曹操和原司隶校尉(负责纠察京都百官兼领军缉捕)袁绍等人分别在己吾(治所位于今河南省宁陵县西南)、渤海(治所位于今河北省南皮县东北)等地起兵讨伐董卓乱政。董卓极为恐惧,令人焚毁洛阳宫殿,劫持汉献帝及朝廷百官去长安(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蔡邕时任左中郎将(警卫部队将领),随汉献帝西迁。蔡琰随父去长安。

初平三年(192年),司徒(丞相)王允等人杀死董卓,蔡邕为之惊叹亦被王允处死。蔡琰虽然幸免被杀,身心却受到严重摧残。此后,董卓部将李傕等人领兵攻杀王允,控制朝政。蔡琰被李傕收入其军营。

面对国破家亡,蔡琰无比悲愤。她知道造成这一灾难的罪魁祸首是董卓。历经磨难后,她以痛切的语言追述道:“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志欲图篡弑,先害诸贤良。”“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掌拒。马边县男头,马后载妇女。”“或便加棰杖,毒痛参并下。”“彼苍者何辜,乃遭此厄祸。”(《悲愤诗》之一)

兴平二年(195年)十一月,南匈奴[2]左贤王去卑应汉正义将军杨奉约请,率兵参与击败李傕部众。蔡琰在战乱中被匈奴骑兵掳至北方,匈奴左贤王将她纳为王妃。

蔡琰入居匈奴后,如同进入另一个世界。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她在情感上陷入离国怀乡的忧愁之中。后来,她追忆这段经历,在诗中写道:“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肃肃入我耳。感时念父母,哀叹无穷已。有客从外来,闻之常欢喜。迎问其消息,辄复非乡里。”(《悲愤诗》之一)她常常茶饭无思,长夜不眠,以泪洗面,以致面容憔悴:“冥当寝兮不能安,饥当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眦不干,薄志节兮念死难,虽苟活兮无形颜。”(《悲愤诗》之二)蔡琰同左贤王生下两个儿子,在南匈奴度过漫漫十二年岁月。

在此期间,曹操的势力得到壮大。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摆脱李傕等人控制返回洛阳,处境十分困难。曹操领兵将汉献帝及随行官员接入许(位于今河南省许昌县东),曹操受任司空(丞相)、行车骑将军,掌揽朝廷军政。

建安十二年(207年)春天,曹操念及蔡邕早逝,没有儿子,派使官用金璧将蔡琰从南匈奴赎回。临离开南匈奴时,蔡琰悲喜交集,喜的是即将要回到她魂牵梦绕的故土,悲的是难以割舍同两个儿子的骨肉之情。后来,她在诗中追忆当时母子之间难舍难分的情景,写道:“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悲愤诗》之一)“儿呼母兮号失声,我掩耳兮不忍听。追持我兮走茕茕,顿复起兮毁颜形。”(《悲愤诗》之二)

返回中原,蔡琰没有找回昔日的欢乐,展现在她眼前的是一派凄凉的情景:“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从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茕茕对孤景,怛咤糜肝肺。登高远眺望,魂神忽飞逝。”(《悲愤诗》之一)

蔡琰返抵许都后,嫁给屯田都尉董祀。谁知好景不长,当年董祀犯法被判处死刑,再次把蔡琰拖入痛苦的深渊。

董祀获释后,蔡琰在精神上获得极大的安慰。然而,铭刻在她心灵上的累累伤痕,不可名状的自卑感、对未来命运的忧愁,使她不得不继续承受精神折磨。她在诗中写道:“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勗厉。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悲愤诗》之一)

后来,曹操要蔡琰整理其父蔡邕的诗文。蔡琰家藏书稿已经荡然无存,她只好凭着记忆,追记其父所作诗文四百余篇。在追忆其父遭遇的同时,蔡琰感伤自己历尽沧桑,写下了浸透血泪的《悲愤诗》。

《后汉书》卷八十四《董祀妻传》

卷六十下《蔡邕传》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

《通鉴纪事本末》卷八《宦官亡汉》

【简评】

唐代著名历史学者刘知幾认为:“董祀妻蔡氏,载诞胡子,受辱虏庭,文词有余,节概不足,此则言行相乖者也。”(《史通·人物》)

【注释】

[1]蔡琰求赦董祀,史书记时不详。现据陆侃如著《中古文学系年》(人民文学出版社),记作“建安十二年”。

[2]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汉北方游牧国家)上层发生分化,南部右奥鞬日逐王比向南依附东汉,史称南匈奴。南匈奴单于庭设在西河郡美稷县(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由东汉朝廷派驻军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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