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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苏轼简介资料_苏轼豪唱悲歌

时间:2022-06-15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北宋苏轼简介资料_苏轼豪唱悲歌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人。宋神宗没有采纳苏轼的意见。王安石对苏轼这封奏书大为恼火,指使御史谢景温搜罗苏轼的罪状。苏轼到任后,抵制新法,惩治侵害民众利益的酷吏,吏治为之一新。此间,宋神宗一度宣布废止新法。苏轼率领军民共同在城墙上筑堤抗洪。杭州民众将湖中长堤称之为“苏公堤”。不阿权贵,受谗被关遭贬当时,苏轼不仅诗文誉满天下,其书法亦被誉为天下第一。

北宋苏轼简介资料_苏轼豪唱悲歌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位于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其父苏洵游学在外,他年少时由其母程氏辅导读书。苏轼刻苦学习,能诗善文,工于书法字画。他博览经史古籍,知晓历代兴衰成败的典故。一次,他的母亲阅读《后汉书·范滂[1]传》,慨然为之叹息。苏轼向母亲试探道:“我如果像范滂那样为人做官,母亲赞许还是不赞许?”其母回答说:“你如能像范滂那样为人做官,我这个做母亲的何尝不能像范滂母亲那样鼓励你奉行忠义!”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苏轼以优异成绩考中进士,其应试文章《刑赏忠厚论》,受到主考官翰林学士(皇帝学术顾问、拟草并发布诏书)欧阳修的赞赏。后来,苏轼经欧阳修推荐,由福昌(治所位于今河南省洛宁县东北)主簿(主管文秘)调任大理评事(最高审判机关官员)。治平二年(1065年),苏轼受任直史馆(拟作重用的文史官员)。

为民请命,反对推行新法

宋神宗即位后,任命翰林学士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推行变法。苏轼对新法提出不同意见,引起王安石的憎恶。王安石担任宰相后,没有重用苏轼,将他改为判官告院(文职闲官)。(www.guayunfan.com)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欲改变科举选人的制度,试行教学改革。宋神宗令众臣讨论。苏轼上书认为:“今之法,臣以为有余。”“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宋神宗看了苏轼奏书后,召见他征询治政意见。苏轼针对王安石变法,建议宋神宗不可“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王安石听说后很不高兴,将苏轼调任权开封府推官(临时主管京都案件审判)。

接着,苏轼上书宋神宗,全面论述青苗、免役等新法[2]的弊端,指出“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论说百端,喧传万口”,而又掩饰其与民争利;“单丁、女户,盖天民之穷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他建议宋神宗“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撤销为制定和推行新法而专设的制置三司条例司,停止施行新法。宋神宗没有采纳苏轼的意见。王安石对苏轼这封奏书大为恼火,指使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官员)谢景温搜罗苏轼的罪状。谢景温挖空心思而没有搜罗到苏轼的过失。苏轼被迫上书,请求离开京都开封(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市)去外地任职。宋神宗改任苏轼为杭州(治所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通判(州府事务长官)。

苏轼赴任路过镇江(位于今江苏省镇江市)时,写了《游金山寺》一诗,流露出退官还乡的思想:“我家江水初发源,宦游直送江入海。”“试登绝顶望乡国”,“羁愁畏晚寻归楫”。

就任杭州通判后,苏轼回想自己一片忠心却受到排斥,想到朝廷许多反对新法的正直大臣受到贬谪,深感治政之争残酷无情。为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他可以受些委屈,但决不向权势屈服。他在给其弟苏辙(字子由)的赠诗中写道:“门前万事不挂眼,头虽长低气不屈。”(《戏子由》)

苏轼看到上书建言这条路行不通,改以写诗反映社情,替民众大声疾呼,希望当政者能体察民意,有所省悟,改施善政。

熙宁五年(1072年),他在《吴中田妇叹》一诗中写道:“卖牛纳税拆屋炊,虑浅不及明年饥。官今要钱不要米,西北万里招羌儿[3]。龚黄[4]满朝人更苦,不如却作河伯妇[5]。”

熙宁六年(1073年),苏轼在《山村五绝》的组诗中写道:“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6]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7]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宋神宗罢免王安石宰相职务。当年九月,苏轼调任知(行政长官)密州(治所位于今山东省诸城市)。苏轼到任后,抵制新法,惩治侵害民众利益的酷吏,吏治为之一新。而他自己“仕宦十有九年,家日益贫。移守胶西,而斋厨索然”(宋·王宗稷编《东坡先生年谱》,见中国书店《苏东坡全集》)。

此间,宋神宗一度宣布废止新法。不久,因参知政事吕惠卿等人哭求,宋神宗作了让步,又下令恢复新法。对于朝政的反复,苏轼感到“有笔头千字,胸中万卷,致君尧舜,此事何难!”(《沁园春·赴密州》)。

心系民众,为官造福一方

熙宁九年(1076年),苏轼仍知密州。中秋月夜,他畅饮美酒,抚今追昔,怀念因反对新法亦被贬出京都的苏辙(时任签书南京[8]判官),想到他兄弟俩都因忠正直言而不得志,心中不免有些惆怅。他仰望青天明月,转而想到天上人间,神仙尚且不是事事如意,人生的波折亦就不足为奇了。当夜,他以达观的心态写下《水调歌头·中秋》一词,与其弟共勉: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熙宁十年(1077年),朝廷调任苏轼为知徐州(治所位于今江苏省徐州市)。当年秋天,澶州曹村(位于今河南省濮阳市南)黄河大堤决口,洪水淹及徐州城外深达二丈八尺九寸。苏轼率领军民共同在城墙上筑堤抗洪。他吃住都在城墙上,路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众人努力最终保住了徐州城。

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出任知杭州不久,恰逢大旱。他请求朝廷批准,减免赋税以救灾,又拿出自己积蓄的五十两黄金兴办病坊(医院),为百姓治病。此后,苏轼组织杭州军民兴修水利,建筑坝闸,使钱塘江潮不再涌入城内。他又组织军民挖去西湖中的淤泥,种植菱荷,并在湖中筑起一道长堤,两边栽植杨柳。经过改造,西湖风景如画。杭州民众将湖中长堤称之为“苏公堤”。由于苏轼“有德于民”,杭州民众家中自发挂起他的画像,吃饭前望着他的画像,为他祝福。

元祐六年(1091年),苏轼出知颍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阜阳市)。他听说当地大盗尹遇聚众抢劫杀人,为害一方,朝廷派人缉捕而没有抓获,心中颇为不安,随即召见汝阴县(治所位于今安徽省阜阳市)尉(主管治安)李直方,与其交谈如何为民除害。李直方誓死受命,与老母诀别,终于带人将尹遇等人擒获。

不阿权贵,受谗被关遭贬

当时,苏轼不仅诗文誉满天下,其书法亦被誉为天下第一。他在徐州任知州期间,权御史中丞(最高监察机关代理长官)李定的儿子曾去向他索字。苏轼没有给他写字,反而戏弄他一通。为此,李定对苏轼怀恨在心。

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苏轼调任知湖州(治所位于今浙江省湖州市)。到任后,他上书宋神宗致谢,称“蒙陛下之过听,付以两州”,“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字里行间埋怨朝廷用人不当。

当年七月,李定上书弹劾苏轼谢书“衔怨怀怒,恣行丑诋”。御史里行(最高监察机关试用官员)舒亶摘引苏轼的诗句,弹劾他“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榞慢骂,而无复人臣之节”。于是,宋神宗下令罢免苏轼湖州知州职务,将其押至御史台(又称乌台)监禁,接受审查。时人称之为“乌台诗案”。

李定等人罗织许多罪名,想把苏轼置于死地。身患重病的太皇太后曹氏(宋仁宗皇后)听说苏轼被关在御史台监狱,将要被处死,召见宋神宗说:“当年先帝以科考得到苏轼兄弟,曾高兴地说:‘吾为子孙得两宰相。’最近听说苏轼因为写诗被关进监狱,想必是被仇人中伤所致。写几首不适当的诗,只是小的过失。我的病情已经很重了,你不可以听信不实之词滥施冤狱,要认真考虑这件事。”太皇太后曹氏的话,说得宋神宗痛哭流涕,苏轼由此得以获释。不久,苏轼被贬为黄州(治所位于今湖北省黄冈市)团练副使(军事副官)。

经过这次打击,苏轼进一步领悟了官场的险恶。到了黄州后,他常常和乡间父老结伴,漫游山水,消磨时光。他在城的东面坡地盖起几间房舍,自号“东坡居士”,过起半官半隐的闲逸生活。在此期间,苏轼写了《前赤壁赋》、《后赤壁赋》和《石钟山记》等散文,发思古之幽情,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借酒放歌,着意浇泼心中的块垒,提笔写下《念奴娇·赤壁怀古》一词: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宋神宗本想起用苏轼编修国史,被宰相王珪、蔡确等人阻止。元丰七年(1084年)三月,宋神宗改任苏轼为汝州(治所位于今河南省汝州市)团练副使,仍想以此起用他。苏轼没有赴任,上书称其在常州(位于今江苏省常州市)有田地,请求并获准任常州副使。路过金陵(位于今江苏省南京市)时,苏轼不计前隙,特意去拜访罢相闲居的王安石。他建议王安石以其资望上书朝廷整治时弊。王安石避而不答,反劝苏轼重修《三国志》。

坦诚直言,仕途再历坎坷

元丰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十岁的皇子赵煦即位,是为宋哲宗,由太皇太后高氏(宋神宗之母)临朝听政。不久,苏轼由知登州(治所位于今山东省蓬莱市)被召入朝廷任命为中书舍人(负责草拟诏书)。宰相司马光欲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9]。苏轼坚持认为二法各有利弊,建议选取二法中适用条款颁布实施。司马光大为恼火,随即将苏轼改任翰林学士兼侍读(辅导皇帝读书)。此间,苏轼每与太皇太后高氏谈及国家治乱兴衰,用人正邪得失,总是坦诚直言,反复论证。太皇太后高氏常常受到启示。

元祐四年(1089年)二月,监察御史王彭年上书弹劾苏轼“密藏意旨以进奸说”,称其“所进汉、唐事迹,多以人君杀戮臣下及大臣不禀诏令”。太皇太后高氏将王彭年的这份奏书搁下不议。苏轼担心在朝廷不为权势所容,请求去地方任职。朝廷任命苏轼为龙图阁学士(可享受特殊升迁的名誉官衔)知杭州。

元祐六年(1091年)五月,苏轼被调回朝廷任翰林承旨(皇帝侍从顾问,拟草并传达诏令)。此前,苏轼与崇政殿学书(为皇帝讲解经书史传兼学术顾问)程颐因学术礼仪观点不同而结怨。不久,程颐的门生侍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内设机构长官)贾易弹劾苏轼在元丰八年(1085年)五月(宋神宗于当年三月去世)在扬州(位于今江苏省扬州市)题诗悖慢先帝。太皇太后高氏对贾易奏书大为恼火,随即将他贬出朝廷。宰相吕大防奏请让苏轼出知颍州。元祐七年(1092年),苏轼转知扬州。当年,他被朝廷召任为兵部尚书(朝廷主管军事的部门长官)兼侍读,接着又改任礼部尚书(朝廷主管礼仪、教育的部门长官)。

朝政逆转,长年流放南方

元祐八年(1093年),太皇太后高氏病逝,宋哲宗亲掌朝政。苏轼看到宋哲宗将要改变太皇太后高氏的治政法规,恢复其父宋神宗在位时推行的新法,请求去地方任职。宋哲宗任命他知定州(治所位于今河北省定州市)。临行时,苏轼未能入见宋哲宗辞行,便上书与之告别。苏轼在这份奏书中建议宋哲宗对现行各项治政措施的利与弊、对在职群臣忠与奸,先“默观”三年,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对策,以使“天下无恨,陛下亦无悔”。他特意提醒宋哲宗说:“臣恐急进好利之臣,辄劝陛下轻有改变,故进此说。”

宋哲宗没有听取苏轼的建议,起任原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机关长官)章惇为宰相。章惇等人重新当权后,全面恢复被废止的新法,将太皇太后高氏重用的大臣逐一排贬流放。他们以“讥斥先朝”的罪名,将苏轼调任知英州(治所位于今广东省英德市)。未等苏轼到任,他们又将他贬为宁远军(治所位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节度副使(挂名副长官),让他在惠州(位于今广东省惠州市)闲居。此时,苏轼对宦海浮沉已经不以为意。他淡然处之,不再评论时政、褒贬是非,在思想感情上和当地官民融合在一起。他在诗中写道:“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支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食荔支》之二)

绍圣四年(1097年)闰二月,苏轼被再贬为琼州(治所位于今海南省琼山市)别驾(州府属官),限令在昌化(位于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居住。昌化临近海岸,地处偏僻。缺医少药,很不适宜苏轼这位年老多病的北方老人居住。苏轼带着儿子苏过住到那里,以读书写书度日,潜心撰写《书传》。他入乡随俗,时常和当地父老在一起。他以酒自娱,旷然笑对晚景:“寂寂东坡一病翁,白须萧散满霜风。小儿误喜朱颜在,一笑哪知是酒红。”(《纵笔》之一)他割舍对故乡故人的怀念,随遇而安,准备在昌化终其余生。

获准内迁,含笑溘然长逝

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去世,其弟赵佶继位,是为宋徽宗,章惇被免去宰相职务。不久,朝廷将苏轼移居廉州(位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苏轼饱经风霜,对官场人生早已看得很淡,接到北调的通知,他没有流露出惊喜感叹。上路后,苏轼写道:“余生欲老海南村,帝遣巫阳招我魂。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澄迈驿通潮阁》之二)接着,朝廷又改任苏轼为舒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潜山县)团练副使,令他在永州(位于今湖南省永州市)居住。当年十一月,朝廷授予苏轼朝奉郎(正七品虚职文官)、提举成都府玉局观(名誉官衔),允许他在京城以外任选地方居住。苏轼选择去常州定居。

途中,苏轼患病。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六月,苏轼到达常州,奏请并获准退休。当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病危,沐浴换衣,在谈笑中“湛然而逝”,终年六十六岁。常、杭等地民众闻讯,无不为之悲伤流泪。

《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

卷二百四十三《后妃上·慈圣光献曹皇后传》

《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五《洛蜀党议》

【简评】

苏轼擅长写诗、填词、作文、书法、绘画,综合其杰出的文学艺术成就,将他的名次摆在历代文豪之首该当之无愧。他的作品流传千古,为千千万万人所赞赏,其官品或许鲜为人知。其实,他为官忠正,襟怀坦白,为民兴利除害而自甘清贫。他饱受摧残,历尽磨难,始终坚守节义。他淡泊名利,豪唱人生之歌,把美好长留人间。苏轼的人品官品同样是千古楷模。

【注释】

[1]范滂(137年—169年)为东汉名士,官至光禄勋主事(主管宫门警卫机构的官员),为官正直,因憎恶权臣腐败弃官而去。后来,宦官在朝廷专权,范滂被诬告结党。他与母亲诀别,离家投案,其母以大义为他送行。不久,范滂被害死在狱中。

[2]青苗法规定,春天官府将府库陈粮以二分利息贷给民户,秋后民户连本带息偿还官府。其免役法规定,将每户出人服兵役差役,改为出钱由公家雇人服役,为免役钱。原来规定免役的官员家属、单身男子、寡妇、僧尼等人须交纳半费,为助役钱。

[3]指羌族人居住区,时为西夏国。熙宁四年(1071年),西夏军队进攻啰兀城(位于今陕西省米脂县西北),宋军失败。

[4]指西汉人龚遂、黄霸。《汉书·循吏传》载,二人都是爱护老百姓的好官。

[5]被投入河中祭神的妇女。事见《史记》卷一百二十六《西门豹传》。

[6]韶为舜时乐曲名。《论语·述而》载:孔子在齐国闻《韶》,三月不知肉味。

[7]指按《青苗法》春天贷给民户的青苗钱,秋后须连本加二分利息一齐偿还。

[8]南京,位于今河南省商丘市。签书判官相当于行政长官助理。

[9]北宋初期役法之一,该法依照纳税额及财力多寡将民户划为五等,民户按其等级派户主分别到县、乡、里承办某些公差,称差役。差役法规定:官员之家、寡妇、单身男子、未成年男子、和尚尼姑等六类户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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