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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简介资料_宋神宗身后的党派之争

时间:2022-06-08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宋神宗简介资料_宋神宗身后的党派之争北宋熙宁年间,宋神宗赵顼任用王安石为宰相,实行旨在为朝廷敛财的变法。王安石新法受到朝廷内外一批官员的抵制。不久,宋神宗病逝,太子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尊其祖母高氏为太皇太后,尊神宗向皇后为皇太后,尊生母朱德妃为皇太妃,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司马光上书奏称应广开言路。太皇太后高氏下令停止施行保甲法。吕大防主张给蔡确治罪,范纯仁持有异议,双方争执不下。

宋神宗简介资料_宋神宗身后的党派之争

北宋(都开封,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市)熙宁年间(1068年—1077年),宋神宗赵顼任用王安石为宰相,实行旨在为朝廷敛财的变法。王安石新法受到朝廷内外一批官员的抵制。人们把支持变法的一派官员称为新党,把维护旧法的一派官员称为旧党。王安石将反对新法的官员一一贬斥,强行推行新法。旧党没有被压服。

元丰年间(1078年—1085年),王安石虽不再担任宰相,新党仍然得势。新旧党争表面趋于缓和,但社会矛盾却进一步加深。

元丰八年(1085年)春天,宋神宗病危,将时年十岁的皇子赵傭(后改名赵煦)立为太子,让母太后高氏临朝听政。不久,宋神宗病逝,太子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尊其祖母高氏为太皇太后,尊神宗向皇后为皇太后,尊生母朱德妃为皇太妃,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

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

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上台排斥新党

太皇太后高氏对王安石推行新法一直心怀不满。临朝听政后,她公开宣称:“以复祖宗法度为先务。”旧党为之欢畅,新党为之不安。宰相蔡确早年由王安石推荐任三班主簿(主管武臣任免赏罚机构的文秘官)。他的职位屡有升迁,“皆以起狱夺人位而居之”,心中尤为不安。

当年三月甲寅日,蔡确为稳固其相位,向太皇太后高氏谄媚,上书请求恢复高遵裕(太皇太后高氏伯父)的官位[1]。太皇太后高氏答复说:“高遵裕打了败仗,损失惨重,先帝(宋神宗)深夜接到报告,从睡床惊起,彻夜未眠,从此得病。没有将他处死,对他已经够宽大了。如今先帝尸骨未冷,我怎敢以私人亲情而违背天下人心?”蔡确愧然退出。

太皇太后高氏派人去洛阳(位于今河南省洛阳市)慰问在家闲居的原翰林学士(皇帝顾问)司马光,并向他征询当前治政应当先抓什么。司马光上书奏称应广开言路。太皇太后高氏采纳司马光的意见,下令文武百官议论朝政得失,可以把意见写出来贴在朝会大堂内。

五月,太皇太后高氏改任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机关长官)韩缜为宰相,提任门下侍郎(副宰相)章惇为知枢密院事,起任司马光为门下侍郎,接着起任侍读(侍奉皇帝读书)吕公著为尚书左丞(副宰相)。

当初,司马光和御史中丞(最高监察机关长官)吕公著都因反对变法受到贬斥。司马光、吕公著被重新起用后,主张全面废止新法,恢复旧制。他们的意见受到太皇太后高氏的支持。

七月,司马光奏称保甲法[2]“公私劳扰,有害无益”。太皇太后高氏下令停止施行保甲法。此后,太皇太后高氏又下令废除以田亩肥瘠确定税额的方田均税法和由国库出钱控制市场行情的市易法及由民户给国家养马减少其赋税的保马法。

元祐元年(1086年)闰二月,右司谏(谏议官员)王觌上书弹劾蔡确、章惇、韩缜等人“朋邪害正”。右谏议大夫(主管议论朝政)孙觉、侍御史(最高监察机关内设机构长官)刘挚等人弹劾蔡确在熙宁、元丰年间滥用职权,制造冤案。于是,太皇太后高氏将蔡确贬为知(行政长官)陈州(治所位于今河南省淮阳县),提任司马光为宰相。

章惇等人极力反对司马光等人废除新法、恢复旧法。一次,司马光与章惇在太皇太后高氏帘前就恢复旧法还是维护新法展开激烈争论,章惇出言不逊。太皇太后高氏大为恼火,随即将章惇贬为知汝州(治所位于今河南省汝州市)。

三月,司马光意欲废除免役法[3],恢复差役法[4]。中书舍人(负责草拟诏令)苏轼和给事中(侍从皇帝、负责收纳奏章、协理监察事务)范纯仁认为免役法和差役法各有利弊,建议司马光选取两法中的适用条款加以施行。司马光听不进苏轼和范纯仁等人的意见,执意奏请太皇太后高氏批准执行。

司马光下令全国在五日之内恢复差役法,朝廷和地方官员都认为这个时间规定太急迫,唯有知开封府(京都地区行政长官)蔡京在五日内将其所管辖的州县全部恢复差役法。蔡京将此事报告司马光,司马光高兴地说:“如果人人都能像你这样坚决执法,天下还有什么法规推广不开呢?”

夏季,太皇太后高氏提任刘挚为御史中丞、吕公著为宰相、将韩维由侍读提为门下侍郎,同时将韩缜贬为知颍昌府(治所位于今河南省许昌市)、知太原(治所位于今山西省太原市)吕惠卿(当年新法主要拟草人)贬为建宁军节度副使(虚职)遣送建州(位于今福建省建瓯市)居住。

卫尉丞(协掌宫门警卫的副官)毕仲游见司马光抱病日夜操劳,将王安石新法几乎全部废除,写信提醒他说:“当今在朝廷的官员,十有七八都是王安石的信徒。新法虽然废除,将来也可能会恢复。宰相虽然纠正了前朝的弊端,可是其病根依然存在啊。”司马光看信后不以为虑。九月,司马光病故,由宰相吕公著辅政。

元祐三年(1088年)四月,吕公著以年老请求辞职。太皇太后高氏提任中书侍郎(主管拟草并发布诏令副官)吕大防、同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机关副长官)范纯仁二人为宰相。

八月,起居舍人(负责记录皇帝言行)邢恕以高公绘(太皇太后高氏之侄)名义上书,请求奉太皇太后高氏至尊之礼。太皇太后高氏问明情况后对邢恕非常反感,随即下令将他贬为知随州(治所位于今湖北省随州市)。之后,太皇太后高氏下诏称:“苟有利于社稷,吾无爱于发肤。”

元祐四年(1089年),蔡确游车盖亭(位于今湖北省安陆县境内),赋诗吐怨被人告发。吕大防主张给蔡确治罪,范纯仁持有异议,双方争执不下。太皇太后高氏下令将蔡确流放新州(位于今广东省新兴县)。之后,正言(谏议官)刘安世弹劾范纯仁与蔡确结党,由此,范纯仁被贬为知颍昌府。

元祐五年(1090年),一些被贬出朝廷的新党骨干纷纷制造舆论,以动摇执政宰相的地位。吕大防等人为之惶恐不安,想引用一批新党成员到朝廷任职,以平息其怨愤,称之为“调停”。对此,太皇太后高氏疑而未决。御史中丞苏辙当面斥责吕大防这一动议,并上书指出:“亲君子,远小人,则主尊国安;疏君子,任小人,则主忧国殆。此理之必然。夫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於内,以自遗患也。”“此辈若返,岂肯但已哉!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太皇太后高氏认为苏辙“言极有理”。于是,吕大防“调停”之说被否定。

宋哲宗亲掌朝政,

以章惇为代表的新党复出尽逐旧党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危,流着眼泪对吕大防、范纯仁(时已复相)说:“先帝(神宗)曾对任用王安石变法痛悔莫及,声泪俱下,此事应让官家(哲宗)牢牢记取。”戊寅日,太皇太后高氏病故,宋哲宗亲掌朝政。朝廷内外人心惶惶,人们翘首观望哲宗是维护太皇太后所定的旧制还是恢复神宗新法。

翰林学士范祖禹担心有人乘机祸乱朝政,向宋哲宗上书说:“太皇太后高氏有大功于国家、大德于民众,怨恨她的人也不算少。这些人很可能以太皇太后改变先帝之政、驱逐先帝之臣为口实,加以挑拨离间,皇上不可不注意察防。”给事中吕陶亦上书说:“太皇太后保佑皇上九年。当初,陛下以崇敬之心报答,唯恐不能尽到心意。如今太皇太后不在了,我担心万一有奸臣劝说陛下,说某人应起用、某事应恢复,将会导致时局动乱,陛下不可不加以防备。”宋哲宗对范祖禹、吕陶的奏书没有答复。

接着,范祖禹又上书说:“被太皇太后驱逐的那些人,眼下正在观察形势。如果把他们召回朝廷,重新委以重任,我担心他们会祸乱朝政,国家从此再也不能振兴了!”宰相范纯仁、端明殿侍读学士(皇帝学术顾问)苏轼等人与范祖禹持同样的观点,先后也都对宋哲宗进行劝谏。

可是,宋哲宗“有复熙宁、元丰之意”(《宋史》卷四百七十一《章惇传》),对范祖禹等人的劝谏听不进去。

十二月,苏轼看到朝政将会有变化,请求去地方任职,调任知定州(治所位于今河北省定州市)。范纯仁、吕大防等人亦相继请求辞职。宋哲宗贬吕大防为山陵使(主管皇帝陵墓)、将范纯仁留任。

礼部侍郎(朝廷主管礼仪教育的部门副长官)杨畏原来依附吕大防,鼓吹废新法、排新党。吕大防罢相后,他当即转变立场,上书称:“神宗更法立制以垂万世,乞赐讲求,以成继述之道。”宋哲宗随即召见杨畏,向他询问先朝故臣哪些人可以任用。杨畏举荐章惇、吕惠卿、邓润甫、李清臣等人,并请求召任章惇为宰相。宋哲宗接受杨畏意见,随即起任章惇为资政殿学士(皇帝侍从顾问)、吕惠卿为中大夫(虚职文官),将知真定府(治所位于今河北省正定县)李清臣提为中书侍郎(副宰相)、知亳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亳州市)邓润甫提为尚书右丞(副宰相)、知江宁府(治所位于今江苏省南京市)曾布提为翰林学士承旨(负责草拟诏书、侍从皇帝)。接着,宋哲宗复任章惇为宰相,起任知开封府蔡京为户部尚书(朝廷主管户籍财税的部门长官)。

绍圣元年(1094年)二月,邓润甫声称周武王(西周开国之王,周文王之子)能发扬周文王的声威,周成王(周武王之子)能继承周文王、周武王的治国之道,提出“绍述”(继承)神宗在位期间推行的新政。之后,李清臣借为进士廷试出题,与杨畏极力鼓吹“绍述”。于是“绍述之论大兴,国是遂变”。章惇对于是否马上恢复新法尚在犹豫,要有关部门进行讨论。蔡京对章惇说:“下令施行熙宁新法就是,何须讨论!”于是,章惇等人打着“绍述”的旗号,全面恢复太皇太后高氏听政时期废止的新法,大肆排斥和迫害受到太皇太后高氏信任的朝中大臣。范纯仁被贬知颍昌府,苏辙被贬知汝州、范祖禹被贬知陕州(治所位于今河南省陕县),刘挚由知青州(治所位于今山东省青州市)被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虚职),遣送蕲州(位于今湖北省蕲春县境内)居住。

七月,章惇等人奏请宋哲宗,获准追夺司马光、吕公著等人死后所追授的官爵谥号,下令推倒为司马光等人建立的石碑。他们还要掘开司马光、吕公著的坟墓,破棺暴尸,被宋哲宗制止。之后,宋哲宗下令将已经去世的蔡确追认为观文殿大学士。

绍圣二年(1095年)十月,监察御史常安民上书,称“今大臣为绍述之说,皆借此名以报复私怨”。他又上书弹劾蔡京颠倒是非乱政、章惇“颛国植党”。章惇则指使其党羽弹劾常安民与苏轼、苏辙兄弟结党,将他贬为监滁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滁州市)酒税(负责征收酒税)。

绍圣四年(1097年),章惇、蔡京等人对旧党进一步加以迫害。吕大防被贬为舒州(治所位于今安徽省潜山县)团练副使,流放循州(位于今广东省惠州市),行至虔州(位于今江西省赣州市境内)去世;刘挚被流放新州(位于今广东省新兴县),当年去世;苏轼被流放昌化(位于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直到宋徽宗即位(1100年)后罢免章惇宰相职务才获赦,不久便病逝于常州(位于今江苏省常州市);苏辙被流放雷州(位于今广东省雷州市),章惇罢相后获释;范祖禹被贬为昭州(治所位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别驾(州府属官),后来死于流放地化州(位于今广东省化州市);时年七十岁双目失明的范纯仁被流放永州(位于今湖南省永州市),章惇罢相后才得以召还。章惇等人还任意编织罪名,株连旧党成员的亲友学生。据统计,因“绍述”受到治罪贬谪的官员共涉及八百三十家。章惇甚至提出派吕升卿、董必(二人职不详)等人去南方将流放的旧党人全部杀死,被哲宗制止。翰林学士蔡卞(蔡京之弟、王安石之婿)党羽薛昂等人竟然请求毁掉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书版。太学博士(朝廷主办的最高学府教官)陈瓘以神宗亲自给《资治通鉴》命名写序,将薛昂等人的意见驳回。

元符元年(1098年),章惇、蔡京等人把攻击矛头指向太皇太后高氏,诬称司马光、刘挚等人与太皇太后高氏内侍宦官陈衍、张士良曾共同谋废宋哲宗。蔡京令人将张士良抓捕入狱,将鼎、镬、刀、锯等刑具摆在他面前,威胁他说:“承认有这回事,马上恢复你官职,如说没有这件事,立即要你就刑。”张士良仰天号哭说:“太皇太后不可以诬蔑,天地神灵不可以欺骗,请将我处死吧!”与此同时,章惇、蔡卞等人又擅自草拟诏书,准备将太皇太后高氏追废为庶人(平民)。一时间,章惇、蔡京等人信口雌黄,甚嚣尘上,宋哲宗被其谗言所迷惑。

向太后听说章惇等人诬陷太皇太后极为愤怒。她召见宋哲宗,质问道:“这是谁的主意?这样做将要把我置于何地?”经向太后提醒,宋哲宗才有所省悟,随即将章惇、蔡卞等人的奏书烧毁。第二天,当章、蔡二人请求追废太皇太后高氏(宋英宗皇后)为庶人时,宋哲宗怒斥道:“你们难道不想让我入拜英宗神庙吗?”他当场将他们递来的奏书掷到地上,此事才算罢休。

章惇追废太皇太后高氏的图谋未成,把忌恨转移到宋哲宗皇后孟氏身上。他知道孟皇后是太皇太后高氏册立的,也很受向太后喜爱,担心孟皇后日后会动摇他的地位,便暗中依附受宋哲宗宠爱的刘贤妃,图谋废黜孟皇后。章惇指使宦官郝随等人趁孟皇后请人为其女儿福庆公主看病之机,诬称有人为孟皇后“祷祠”,致使宋哲宗将孟皇后废黜。后来,宋哲宗得知孟皇后蒙冤,后悔不已,对人说:“章惇欺骗了我。”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宋哲宗去世,向太后立宋哲宗之弟赵佶,是为宋徽宗。宋徽宗即位之初请向太后参与决策军政。向太后随即下令将章惇贬出朝廷。章惇几经辗转,流放睦州(位于今浙江省建德市),后来死在流放地。接着,蔡京等人亦被罢官。

蔡京被罢官后闲居杭州(位于今浙江省杭州市)。他通过贿赂前往杭州搜集古玩字画的供奉官(皇帝侍从官)宦人童贯,很快被宋徽宗召回朝廷,并于崇宁元年(1102年)升任宰相。

蔡京当权后以恢复新法为名,极力培植亲信,排斥异己。他奏请获准立“元祐奸党碑”,将司马光等三百零九名官员列为“奸党”。宋徽宗担心这样会加剧朝廷内外矛盾,于崇宁五年(1106年)下令将元祐党人碑销毁。

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金(都会宁府,位于今黑龙江省阿城市南)军大举南侵,宋徽宗被迫让位于太子赵桓,退称太上皇。蔡京被指控为祸乱朝政的“六贼”之首。宋钦宗赵桓令臣民上书议论朝政得失,彻底解除对元祐党人的禁锢,对蔡京等六贼严惩不贷。可是为时已晚,宋徽宗信用蔡京等人祸国殃民把国家推向崩溃的边缘,宋钦宗已无力回天。

靖康元年(1126年)闰十一月,金军攻入宋都城开封(位于今河南省开封市)。第二年四月,金军将宋徽宗、宋钦宗等人掳至北方。北宋灭亡。

《宋史》卷二百四十二《英宗高皇后传》

卷二百四十三《神宗向皇后传》

《哲宗孟皇后传》

卷四百七十一《蔡确传》

卷四百七十二《蔡京传》

《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元祐更化》

卷四十四《宣仁之诬》

卷四十六《绍述》

卷四十七《孟后废复》

【简评】

《宋史》作者脱脱认为:“哲宗以冲幼践阼,宣仁同政。初年召用马、吕诸贤,罢青苗,复常平,登俊良,辟言路,天下人心,翕然向治。而元祐之政,庶几仁宗。奈何熙、丰旧奸枿去未尽,已而媒蘖复用,卒假绍述之言,务反前政,报复善良,驯致党籍祸兴,君子尽斥,而宋政益敝矣。”(《宋史》卷十八《哲宗本纪二》)

清代学者王夫之认为:“靖康之祸,则王安石变法以进小人,实为其本。”(《宋论》卷九《钦宗》)“哲宗亲政以还凡六年,绍圣改元而后,其进小人、复苛政,为天下病者,勿论矣。”(《宋论》卷七《哲宗》)

【注释】

[1]元丰四年(1081年)十一月,高遵裕时任环庆(治所位于今甘肃省庆阳市)行营经略使(军事长官),率部与夏国(都兴庆府,位于今宁夏区银川市)军队交战,被夏军击败。高遵裕因此被贬为郢州(治所位于今湖北省钟祥市)团练副使(军事副长官)。

[2]王安石新法之一,该法规定:以五户为一保,每户抽二分之一男子作为保丁、集中军事训练和治安巡逻;保内一户犯法,他户连坐。

[3]王安石新法之一,该法规定:官府出钱雇人服兵役劳役,民众按户出钱,称“免役钱”;官员之家、寡妇、单身男子、未成年男子、和尚尼姑等六类户须减半出钱,称“助役钱”;为防水旱灾害,各户须多交其应出钱的十分之二,称“免役宽剩钱”。

[4]北宋初期役法之一,该法依照纳税额及财力多寡将民户划为五等,民户按其等级派户主分别到县、乡、里承办某些公差,称差役。差役法规定:官员之家、寡妇、单身男子、未成年男子、和尚尼姑等六类户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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