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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

时间:2022-02-18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第一个回民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

马和福(1893~1937年),回族,经名尕西姆,原籍甘肃省临夏县东乡人,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民国16年(1927年),马和福流浪至金积堡给人扛长工。民国24年(1935年)马和福一家迁回到豫旺堡南塬刘家岗村居住,除租种土地外,还给商户赶脚驴。他手脚勤快,乐于帮助别人,在穷苦人中很有威信。

1936年6月,西征红军进占豫旺堡,马和福发现红军纪律严明,尊重回民风俗习惯,从未见到有这样好的军队,便东奔西走,向听信谣言外逃躲避的回民作宣传。在他的宣传带动下,回民群众陆续回家,纷纷给红军送“欢迎粮”、赠“抗日款”,帮助红军解决吃水问题。在红军和政府领导干部的帮助下,马和福进步得很快,不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豫旺县委根据“回民自决,回族的事情由回族自己解决”的指示精神,决定在豫旺堡区设立两个政府,即豫旺堡区苏维埃政府和豫旺堡区回民自治政府。马和福带领20多名回民青壮年组成一支回民游击队,协助红军侦察敌情,打击不法豪绅,筹备粮款,支援前线;动员回民妇女给红军捻羊毛线、织毛袜,是豫旺地区优秀的回族干部。在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建立时,马和福当选为回民自治政府主席,兼任县回民游击队队长。

为了广泛深入地发动回民群众,壮大革命力量,迎接红二、四方面军北上,他不顾劳苦日夜奔波。红军东撤以后,国民党大搞“清党”“清红”,协助红军做过工作及在地方政府任过职的人大都外逃,回民自治政府被迫转入地下斗争。1937年1月下旬,马和福不幸在锁家岔被捕,被解押到宁夏省城,敌人软硬兼施,严刑拷打,他坚贞不屈。马鸿逵未能制服这位回族英雄,于是又把他押回同心责令枪杀。1937年4月3日,马和福英勇就义,时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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