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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权政治下的知识分子众生态_梁寅的传奇人生

时间:2022-08-12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极权政治下的知识分子众生态_梁寅的传奇人生明朝初期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这种特殊性在政治、思想、文学、文化等多个方面皆有体现。监察制度的实行加剧了恐怖高压的气氛,主要包括都察院、锦衣卫等机构的设立和改制。政治上,明太祖以重典治国,并且发动文祸、党祸迫害打击功臣与文人,紧张恐怖的气氛令人窒息。

极权政治下的知识分子众生态_梁寅的传奇人生

明朝初期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这种特殊性在政治、思想、文学、文化等多个方面皆有体现。明太祖朱元璋结束了元代之混乱,开创了政治思想文化迅速走向统一的新局面,其过渡之快、力度之猛、领域之广无不叫人惊叹。在表面的恢复和兴盛之下,伴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整个社会的政治和思想文化达到了空前的高压和专制状态。文人生存在这样的狭小夹缝中,思想和行为都受到严格限制,形成了他们特定时期的特殊心态,在多重压力之下,文人的生存和思考方式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一、黑暗的洪武时代——明初的高压政治环境

在乱世初平、明王朝刚刚建立的特定时代,据《明史纪事本末》载,朱元璋以“建国之初,当先正纪纲”,“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等思想作为指导,实行空前严峻的重典之治。在《大明律》《明大诰》以及律诰之外的榜文、峻令中,规定名目繁多,其内容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对罪犯的惩治程度也空前严厉。《廿二史札记校证》中有这样的记载:“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出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刑部者,无枉直之判。”且“稍有触犯,刀锯随之”。清末律学家沈家本曾道:“《大诰》所列诸峻令,族诛、凌迟、袅令、以寻常过犯与叛逆、贼盗同科;刖足、斩趾、去膝、阉割,既用久废之肉刑,而断手,剁指、挑筋,更非古肉刑之所有。又或一身而兼数刑,或一事而株连数百人,皆出于常律之外。”当时刑罚的打击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都给当时人们带来巨大的威慑,造成恐怖之感。

监察制度的实行加剧了恐怖高压的气氛,主要包括都察院、锦衣卫等机构的设立和改制。洪武十五年改御史台为都察院,《明史》记载:“都御使职专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鞠于外朝,偕刑部、大理寺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他们所管制的领域非常广,权力也大,锦衣卫就掌握着侍卫、缉捕、刑狱三大领域的权力,由明初的拱卫司发展而来,至洪武十五年改置为锦衣卫,是一个组织完备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指挥且只对皇帝负责,以用刑惨酷著称。另外还有作为职务而非正式机构的检校,这是朱元璋特设的特务人员,据说他们专事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并毫无遗漏地上奏朝廷。朱元璋曾把这群人誉为家养的恶犬,让人望而生畏,从而不敢轻易造次。刘基、徐达、李善长、周德兴等人或被猜忌或被诽谤,都是因为检校。负责监察的职官因为不明所以或是邀功请赏,平时执行任务时难免断章取义甚至捕风捉影,朱元璋性格多疑,又常偏听其一面之词,因此,明初的文人们十分容易受到猜忌,百口莫辩,甚至引来杀身之祸,直接影响了明初文学与社会思想文化的异变。(www.guayunfan.com)

随着中央集权的膨胀和重典治国的高压政治的加剧,文字狱、党祸等一系列大案不间断地持续上演。洪武大案牵连最广者当数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党案、洪武十五年空印案、洪武十八年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这几案性质不一,其罪因或曰谋反,或曰恃功骄纵,或曰贪墨、作弊,但牵连人数之多无法不叫人惊叹。自古云“刑不上大夫”,然而明初的文人却一方面受到严格的监视控制,另一方面受到极刑的折磨与威慑。《明史·刑法志》中载:“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监察、特务机构与残酷的刑法结合起来,在摧残性命的同时,更加剧了高压恐怖之氛围,令朝野文人闻之变色,心怀忐忑,倍加小心。

二、明初统治者对文化传播的强力干预

明初的政治环境和思想文化在实质上都给文人营造了高压紧张的氛围。政治上,明太祖以重典治国,并且发动文祸、党祸迫害打击功臣与文人,紧张恐怖的气氛令人窒息。思想文化方面,尊崇儒家思想并合理发展佛、道,兴建学校发展儒学,表面的文化繁盛之下掩盖的是儒、释、道思想的政治化,以达到在精神上根本地控制臣民的目的。儒、释、道三家思想在中央集权鼎盛的明代初期,虽然有了极大的传播,但已被注入政治色彩。皇帝在以传统伦理道德阐明观点时,往往选取最能体现统治阶级利益的言论。其中《孟子节文》一书便是儒家思想政治色彩强化,并成为君主政治统治工具的有力说明。

《孟子节文》是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命翰林学士刘三吾等人删节《孟子》而成的。据现有的考证结论,删节事件官方正史中不见记载,“《明太祖实录》《明史·刘三吾传》并无朱元璋命刘三吾等人修《节文》之事。《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也均未著录。私家书目着录的仅见于清人钱曾《读书敏求记》。今所见洪武二十七年内府原刊本《孟子节文》卷首冠刘三吾《题辞》。”而据所删的内容而言,包括“君位可以禅让,对暴君可易位、诛伐,国君要尊贤,文人有出仕自由,国君要省刑罚、不嗜杀人,取于民有制等”八十余章,占《孟子》足本(二百六十章)的三分之一。当《孟子节文》代替《孟子》广为传播的时候,便发挥了其作为统治阶级政治手段的功用。对佛、道思想的政治干预,在朱元璋有关佛、道的诸多文章中大多有所涉及,其间包括太祖对佛、道二教从教义到日常规范的理解、意见和规定。例如在《诵经论》中他说:“所以僧多愚而不善,民广顽而不良,以其悟机错矣。且佛之有经者,犹国著令。佛有戒,如国有律。此皆导人以未犯之先,化人不萌其恶。所以古云:‘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名虽异理则一。’”此语至少体现出两点,第一是以佛经作例类比律令的作用,为的是利用佛理为法制的施行制造有利舆论,提高臣民的认可度。第二,指出佛家与儒家的内在统一性。而此处的统一主要是从有利于封建统治的政治层面来讲的。《三教论》把此观点讲得更为明确:“尝闻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之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三教在教化愚民的作用上,内在一致且缺一不可。这些说法绝大多数都是从有利于封建统治的角度加以强调和宣扬,由此将佛道思想也拉入政治序列,成为一种管理制度的存在,进而对佛道的控制更为严格有序。政治化的倾向令儒、释、道的自由发展受到限制。过分的干预使改造后的思想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它本质的意义,成为道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元璋对文学有他自己的理解。在中央集权膨胀的时代,皇帝对文学的喜好与干预直接影响着当时文人的价值取向和具体文学活动。

首先,朱元璋十分重视文学的功用,他的《翰林侍讲学士李种救文》中曾提到:“治天下之美,非贤何以治民?非文何以昌化?所以文助志士,志士行文之理。文所以备载万物,阐演幽微,无所不至。”正是由于他对“文”之重视,才有明代文化之兴盛。在为文的内容及文章的价值判断上,朱元璋也有明确的要求,他倾向于蕴含儒家思想的文章,例如他赞赏儒僧之文:“朕观此僧之文,文华灿烂,若有光之照耀,无玄虚弄假之讹,语句真诚,贴体孔门之学。安得不为用哉?”在文章的表达形式上,朱元璋不喜繁言,崇尚简约明白的文字,他在位期间曾多次对建言格式、表笺格式以及科举文字格式加以规定。洪武九年(1376)明太祖颁布建言格式,《明会典》中载,“使言者直陈得失,无事繁文”,并在《建言格式序》中讲明原委,重申“若官民有言者,许陈实事,不许繁文”。洪武四年(1371)始定科举之文字格式,洪武二十四年(1591)进一步细化规定,要求答题者“明白对答”,“务在典实,不许敷衍繁文”。而这种要求通畅,不许浮华牵缀的答题规范也被明太祖以后的历位皇帝加以强调,作为传统得以延续。明太祖对文学的具体干预,与文以载道的文学思想的重新确立相互呼应,推动了整个社会思想文化氛围中儒学之风的兴盛。另外一个方面,后世的文人对不用繁文这一风尚的继承在相当程度上也加快了文字逐渐向通俗易懂的趋势发展的脚步。

经过此番对思想文化的改造和重构,元末自由活跃的思想文化之风黯淡下来,以理学为宗的思想开始重新确立。然而思想文化之改造非一朝可就,之后经过永乐朝的继续强化,这种以儒学为主流的思想文化氛围才得以全面兴盛由此观之,洪武一朝对文化思想的重构无疑是成功的,更是关键性的。明王朝更是在稳定政治、重构思想文化等方面展开了大手笔,这些措施无疑为明太祖加强统治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相对于元代松弛的政治秩序,明初重典酷刑之下的高压恐怖极速地加强了政治统治的力度,保证了政治社会的法制化,同时对思想文化与学校科举事业的重构和恢复开展,也使百废待兴的教育文化事业重现活力。在这个文明重建的过程中,教育、文化、人才、行政等各种制度相互融合促进,造就了明初特有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的总体特征便是残酷的政治法制化与极速的文化重构的碰撞与矛盾。历史的、现实的政治、思想和文化都被统一在国家机器的运转轨迹中,一切与之相悖或是超越轨道的文化现象,皆为这个强大的机器所不容。这样的局面对于有着知识分子尊严并且已经习惯了元代闲散生活的易代文人来讲,无疑是不适宜的,是悲剧性的,文人生存危机产生的根源即在于此。在政治与文化的角逐中,洪武专制政治促成了明初文学向黯淡单一的方向逐渐过渡。

在明初的高压政治环境中,大批文人功臣受迫害,迫害主要借助文字狱与党案来实施。但是文人的具体受害情况,正史多数未载,只散现于各类人物传记及其他野史中,分布杂乱繁复,不易查究。洪武年间对文人迫害打击从未中断过,而打击手段也不仅仅是单纯的文祸或党祸的方式。文人之死各有其因,甚至匪夷所思:有的以微罪致死,有的表面因官殉职,实为太祖有意安排,还有一些史料记载亦未交代清楚。但是经过多次多方面的打击,明初重要文人多在入明后逐渐离世。以年岁为线索略作规整,更见其命运之漂浮惨烈。仅以部分死于非命的著名文人为例:洪武六年,袁华坐累卒于京师,唐肃滴佃濠梁,后卒;洪武七年,高启、魏观、王彝以上梁文案被诛;洪武八年,刘基猝死;洪武九年,殷奎下狱死;洪武十一年,张孟兼弃市,叶子奇株连而死;洪武十三年,卢熊、王蒙、宋璲、宋慎等坐党祸卒;洪武十四年,宋濂病死于贬谪途中;洪武十五年,袁凯以疯疾放归,郭浚受诬死;洪武十六年,戴良忤旨待罪死于寓所;洪武十八年,张羽投龙江死;洪武十九年,谢肃坐事死;二十一年,凌云翰谪南荒以卒;二十二年,赵介坐累逮赴京,卒于南昌舟次;二十五年,苏伯衡因卒于文祸;二十六年,徐贲下狱死;二十八年,孙蕡(一说卒于洪武二十二年)、王行卒于蓝玉案;三十年,张信被处死,刘三吾戍边……可见洪武一朝对文人的打击未曾中断,而当时遇害的文人又何止这些。文人的惨淡下场,对他们的心态变化和文学创作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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