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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_“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_古代宰相故事

时间:2022-04-08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王安石_“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_古代宰相故事北宋中期,大地主兼并土地,大商人垄断商业,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宋神宗表示同意,遂于次年任命王安石为宰相兼礼部侍郎,监修国史,主持变法。这样,一贯支持王安石的宋神宗,不禁动摇起来。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散文、诗歌创作卓有成就,水平很高。事过将近千年,革命导师列宁在一篇文章中,热情地称赞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

王安石_“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_古代宰相故事

北宋中期,大地主兼并土地,大商人垄断商业,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同时,朝廷养官养兵和输给辽国、西夏岁币的开支十分浩大,仅一百二十多万军队的费用,就占去赋税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财政濒于破产,社会危机加剧,各种矛盾激化。为了挽救颓势,宋神宗赵顼不得不任用王安石为宰相,实行变法,以巩固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出身于小官吏家庭,父亲王益都仅官员外郎。王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生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文章成,人称“精妙”。大文学家欧阳修发现其才华,积极推荐,使之得中进士,步入官场,知鄞县(今浙江鄞县;鄞,读作银)。期间,他初步显示出改革的意愿,注意整顿吏制,督修水利,在青黄不接之时,将官仓里的存粮贷给农民,做到“新陈相易”。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提点江东刑狱,改任三司度支判官。次年到了京城汴京,上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号称“万言书”。他在书中指出,法度必须改变,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官吏应当从基层选拔。他认为国家财政困难的症结,不在于官吏之多和俸禄之厚,而在于“理财未得其道”;理财应当从增加社会财富入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他把国家财政同社会生产紧密联系起来,以发展社会生产作为充裕国家财政的前提条件,比单纯强调缩减开支的议论,前进了一步。

当时,朝廷守旧官僚势力强大,宋仁宗不可能采纳王安石的意见。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宋仁宗病死,宋英宗赵曙继位。宋英宗试图改革,却是力不从心。王安石任知制诰,纠察刑狱,诸多判决有违上司意志,所以以守母丧为由,干脆辞官而去。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二十岁的宋神宗登基,面对财力日困、国势日衰的局面,很想振作一番,有所作为。他早闻王安石大名,先命其知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旋即召回朝廷,授官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不顾群臣的阻挠,先任命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再为参知政事。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王安石回答说:“经术正可以经营世务,时下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才说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宋神宗说:“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说:“变风俗,立法度,当今之急也。”宋神宗表示同意,遂于次年任命王安石为宰相兼礼部侍郎,监修国史,主持变法。

王安石变法,首先从理财入手,设置个官署“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国家财政,制订和颁行新法。新法内容重要的有下列几项:一是新苗法,由政府在新陈不接之际贷青苗钱给农民,以对付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二是免役法,以免役钱代替服徭役,无丁壮户也要出助役钱,以减轻丁壮农民过多过重的徭役负担;三是市易法、均输法,调节物价,以防止大商人囤积居奇扰乱市场;四是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按地征税,以防止大地主偷税漏税;五是保甲法、置将法等,按保甲制度编制农村民户,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将官就地训练,改变原先“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涣散局面。此外,还对《诗》《书》《周礼》三部经典重新加以注释,通称《三经新义》,剥夺守旧派对儒家学说的垄断权,以此为变法制造理论根据。(www.guayunfan.com)王安石变法,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显著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国家积贫积弱的局势。但是,它触动了大地主、大商人以及高利贷者的现实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他们说,新法破坏了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扰乱了天下,弄得人心惶惶。就连华山山崩、彗星出现,以及天旱不雨,也被说成是新法的罪过。有个叫做郑侠的人,甚至用头颅打赌,说只要罢去新法,十天之内,老天肯定下雨,若不灵验,自请斩首。许多有名望的大臣,如司马光、韩琦、吕诲、苏轼等,均是新法的反对派。宋神宗感到迷茫。王安石正气凛然,坚定不移,针锋相对地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对反对派进行回击。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反对新法的潮水,一浪高过一浪。太皇太后高氏痛哭流涕,非要孙子皇帝赶走王安石不可。宋神宗无奈,只得将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可是,宋神宗仍有变法图强的雄心,不甘新法半途而废,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二月,又恢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继续推行新法。

王安石复相,撇开死抱着祖宗制度不放的“旧党”,起用一批年轻官吏,即所谓“新党”,帮助实施新法。然而,“新党”中的人如吕惠卿等,也是些官僚,习惯于投机钻营,心思并不在乎新法的成败,而是想借新法之机,攫取权力。后来,“新党”之间也意见不一,互相排斥。那个吕惠卿甚至反转来揭发王安石的隐衷,并拿出证据,说他有欺君之罪。“新党”分裂,新法推行不力,“旧党”的反对愈加激烈。这样,一贯支持王安石的宋神宗,不禁动摇起来。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再次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身份知江宁府,封荆国公。

王安石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散文、诗歌创作卓有成就,水平很高。散文风格雄健峭拔,结构严谨,文字优美,简洁洗练,因此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风格遒劲清新,精美工丽,绘景抒情,很有感染力。

宋神宗在位期间,新法得以继续推行。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宋神宗因进攻西夏的战争失败,忧愤而死,年方十岁的儿子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太皇太后高氏听政。高太后一贯反对新法,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旧党”得势,把持朝廷。司马光执政,立刻把新法全部废止,“新党”在朝官员几乎全遭罢斥。这事发生在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史称“元祐更化”。是年四月,王安石在江宁得知新法夭折,万分惊愕,含恨而死,死后被追赠为太傅,谥曰“文”。事过将近千年,革命导师列宁在一篇文章中,热情地称赞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这,无疑是对他最好最恰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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