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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示范中形成

时间:2022-04-1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示范中形成1953年下半年,区委副书记辛嘉功在传达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农村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精神时,提出要让农民逐步认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适时将互助组过渡到初级社、高级社。年底,全区共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6个,入社农户4547户,占农户总数的52%。年底,新建和调整合并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80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8%。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示范中形成

1953年下半年,区委副书记辛嘉功在传达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农村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精神时,提出要让农民逐步认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适时将互助组过渡到初级社、高级社。根据农村互助合作开展的实际,区委决定将吴水清互助组(12户)和熊银清互助组(5户)联合起来,按照自愿入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集体生产的原则试办合作社,分配上以劳力报酬为主,兼顾土地报酬。这是全区第一个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年底,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审批了新农村和小石村两个农业合作社试行章程,以健全合作社的管理工作。

在1954年4月召开的中共重庆市第五区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上,区委提出了积极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会后,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宣传,并举办农村党员干部和建社干部训练班。全区以扩组为重点,用“老社带新社”的办法,恢复和整顿222个互助组,成立了四公里乡新农村农业社、新兴乡小石坝农业社、大兴乡大石村农业社、文峰乡中梁山村农业社和南坪乡爱国村农业社。这5个社当年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0%,蔬菜增长92%,平均每个劳动日实际收入增长44%。为了发挥示范作用,区委还举办农业合作社干部训练班,由这5个社介绍办社经验,全区掀起办社高潮。

1954年下半年,由于全区超额完成建社扩社任务,一些干部产生了松劲情绪,部分新社的管理出现问题,这些问题在全市具有普遍性。为此,市委批转区委《关于大力巩固秋前新建与扩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要求农村党组织暂停合作社的发展,将工作重心迅速转到已建合作社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上,以保证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年底,全区共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06个,入社农户4547户,占农户总数的52%。

1955年2月,区委下发《关于巩固农业社与整顿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草稿)》,决定建立政治工作制度,对全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村党组织进行整顿。经过整顿和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指示,全区再次掀起办社高潮。年底,新建和调整合并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80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8%。(www.guayunf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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