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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保举制

时间:2022-04-06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被逼出来的郡县制没有公室贵族,只不过是秦实行郡县制的前提,但绝对不是秦采取郡县制的理由。郡县就是这种战争的产物,尽管后来广泛意义上的郡县制的作用并不仅仅用来应付战争。一旦有敌人来犯,军区里的士兵就要承担起保卫县城、驱除鞑虏的任务。无论是耕田还是打仗,秦国进行的都是军事化管理。但庶长却不同,他是国君任命的公务员,吃国家的皇粮。在春秋末年,实行郡县管理的不仅秦国一家,还有楚国和晋国。

被逼出来的郡县制

没有公室贵族,只不过是秦实行郡县制的前提,但绝对不是秦采取郡县制的理由。秦建国之初就实行了郡县制,除了“秦无大夫”这一潜在的前提以外,还有他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考虑。

秦的成长是伴随着和西戎的长期斗争一路走来的。秦要得到周平王许诺的土地,必须要将西戎赶走;要扩大地盘,还要到他们的手里去夺。夺回来后还要时刻看着,防止他们来搞破坏。西戎等少数民族,以游牧为生,是职业的强盗,是农耕作业的天敌。你生产出来的粮食,一不小心,就是为他们准备的。所以,秦以耕战立国,耕是耕耘,耕耘了想有收获,就要战,就要在城郭中安插布置军事力量,时时刻刻提防来犯之敌。

郡县就是这种战争的产物,尽管后来广泛意义上的郡县制的作用并不仅仅用来应付战争。郡县,郡县,郡和县其实是不一样的。县指的是城郭,而郡则是县城四周的军事重镇,也就是今天的军区。所谓“百里之县,县有四郡”,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在城市的四周布置四个军区,用来保护县城。一旦有敌人来犯,军区里的士兵就要承担起保卫县城、驱除鞑虏的任务。而风平浪静的时候,这些士兵就把军服一脱,和老百姓一样去种地。反过来说也是一样,老百姓平时是农民,在国家分配的土地上耕地种田,按照所分配土地的份额交纳实物税。这个时候,我们叫他们“庶人”。当城郭受到侵略的时候,“庶人”就按照军队方式编排起来,打仗服兵役。这个时候,“庶人”就不叫“庶人”了,而叫“更卒”。

无论是耕田还是打仗,秦国进行的都是军事化管理。战争就不必说了,我们来看看秦国的农业。秦国自从开始农耕生活后,采取的是“爰田”制。国家定期把土地按上中下三等分配给庶人去耕种,劳动者要向国家缴纳“彻”这种土地税。这种“彻”法也称为“赋”,这种“赋”根据土地征收,也就是向耕种这块土地的人按土地数量征收一定实物。秦国建立之后不断扩张,每占一片土地后,就把当地百姓和奴隶按军队方式编制起来,分配给每人一定土地耕种,并且规定每三年就重新分配一次土地和房屋(7)。(www.guayunfan.com)无论是庶人,还是更卒,接受的都是军事化的编制。只要是秦国的子民,你对国家就有两个义务:一是种地耕田,并向国家交税;二是服军役,一年中必须抽出一定的时间去当兵。有紧急任务时,更要随时集合。秦国,这样一个从战争中杀出一条血路的国家,对军事化管理有着变态的信赖,战争好像能解决一切问题,军事化管理好像是天底下最有效的管理模式。战争思维的渗透,必然形成了高度的中央集权,上行下效,令行禁止,统一组织,整体出击。这里没有个人,只有集体;没有个人的意志,只有整体的行动。

打仗的时候进行军事化管理是没有错,但是,种地也要进行军事化管理,就是秦国的特色了。秦国就是这样,打仗像种地,种地像打仗。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也只能采取郡县制了。地方必须隶属于中央,郡县的郡守或者县令,必须要由国君任命,由国君垂直管理,以政绩决定任免进退,否则,军事化的管理就无法推进,首长的权力和意志就不能彻底贯彻、高效运转。正因为这样,秦国的官制和其他国家也都不一样。其他国家都是卿大夫当官,而秦国则有庶长。卿大夫靠封地吃饭,既是统治者,又是地主。但庶长却不同,他是国君任命的公务员,吃国家的皇粮。大夫可以世袭,庶长却不能,而要靠君主的任命。干得好,就可以待在这个位置上或者升迁。干得不好,很有可能就会被炒鱿鱼,甚者受到惩戒处罚。庶长所在的郡县,土地和土地上的子民,都不属于他,而是属于国家。每年的收成,缴纳上来的实物(那个时候秦还没有货币),统统要上缴国库,庶长没有资格享有。总之,庶长没有统治权,他们仅仅在国君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庶长是秦国在春秋时期最早设立,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官职。《续汉书・百官志》中刘昭注释说:庶长原是行军打仗的军事长官,所以叫将军,只不过后来秦开始了耕稼生活,又在新占领的土地上设“县”管理,庶长于是兼任了县的行政长官和军事将领双重身份。(8)庶长,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庶人”的头,而“庶人”又是行军打仗的“更卒”,所以,所谓的“庶长”既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还兼着农业部长。后来秦国的官制又发展出了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等官职,都是因为庶长统帅庶人、更卒作战和生产而得名的,只是因为职权大小有别才区分出不同的名称。

军事化的集权制度,郡县制的政体结构,还有我们后面将要谈到的国有计划经济,都是军事化作业的产物,它的核心是权力的集中运作。权力始终保持在中央领导手里,畅行无阻,上下贯通,在当时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下,在战争几乎是国家的全部事务的大背景下,这种体制显得威力惊人。战争自然需要统一调配,而农业自然也需要高度集权。秦统一六国以后,虽然封建制时有复辟,但最终还是走向了持续两千多年的集权制度。

在春秋末年,实行郡县管理的不仅秦国一家,还有楚国和晋国。在钱穆先生看来,郡县管理的出现,有两大动力推动:一是土地兼并,二是内减公族。土地兼并越来越多,国家越来越大,又没有那么多宗室公族可以分封,国君只好自己派人进行垂直管理。再者,在国君看来,和自己争权夺利的往往是那些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贵族,因为只有他们有这个实力,有这样的野心。那些原来最可靠的人,现在却成了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人,不把他们都杀了就连觉都睡不好。于是,那些靠篡权上位的大夫,当了国君以后,就不顾念什么亲情了,而是斩草除根,把那些能够对自己形成威胁的公室宗亲统统杀光。这就是内减公族。亲人被杀光了,封建制存在的基础也就消失了,因此自然而然地转向了郡县式管理。

但这种说法,可以用来说明晋国,但却不能用来说明秦国和楚国。因为这两个国家出身蛮夷,没有中原的宗法传统,也没有礼乐文化,所以根本没有形成所谓公室。没有公室也就谈不上什么“减公室”。至于“土地兼并”,对于秦、楚更不合适。因为秦、楚两国根本就不是在土地增加以后才改用郡县制的,而是一开始就采取郡县制。

最能够解释秦、楚郡县制的,还是那两点:一是出身蛮夷,没有封建根基;二是战争立国,除了采用郡县制别无他法。正因为此,秦、楚到了战国时代都成了强国。而东方的各诸侯国,都面临着如何从封建制向郡县制过渡和转变的问题。转变快的,就能变得强大;转变慢的,就早早地亡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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