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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全面推行新经济体制

时间:2022-03-2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12]1965年9月29日苏共中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推行新经济体制。这三条,既是实行新经济体制的原则,也是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同时也是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克服经济增长率下降的主要措施。它需要充分考虑推行新经济体制的要求。

第二阶段:全面推行新经济体制

勃列日涅夫在对赫鲁晓夫后期已酝酿的经济改革继续进行试验以及对农业改革的基础上,决定在工业部门推行新经济体制。

(一)改革的原则与目标。

1965年苏共召开中央九月全会,时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的柯西金在会上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报告。[12]1965年9月29日苏共中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决定推行新经济体制。决议提出,苏联工业管理体制之所以需要进行改革,是因为“工业中现行的管理组织结构、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的方法,不适合现代条件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在工业领导中也有严重缺点,那就是喜欢用行政方法,而厌弃经济方法。企业经济核算大多徒具形式,企业在经济活动方面的权利受到限制”;“给企业工作规定条件,但同时却妨碍了部门专业化和不同经济区企业之间合理的生产联系的发展,使科学远离生产,导致工业各部门领导的分散和层次繁多,使工作失去效能”。[13]

为了消除工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并达到工业改革的目的,柯西金在报告中指出:“这一切只有在集中的计划领导同企业和全体职工的经营主动性相结合、同加强发展生产的经济杠杆和物质刺激相结合、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达到。这样,经营管理体制才足以适应提高生产效率的任务。”(www.guayunfan.com)1965年9—10月,苏共中央与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关于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等一系列决议。可以认为,这些经济改革决议是勃列日涅夫时期所进行的各种改革的基础,以后的各种改革措施,都是这次改革的继续和修补。

勃列日涅夫时期一直强调,改革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进行:一是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以利于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管理经济由行政方法与经济方法相结合,逐步转向以经济方法为主,加强经济杠杆作用;三是贯彻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结合的原则。这三条,既是实行新经济体制的原则,也是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同时也是达到提高经济效率、克服经济增长率下降的主要措施。

(二)围绕改革目标采取的主要政策与措施。

首先,重新建立部门管理体制。柯西金在1965年苏共中央九月全会的报告中说,从1957年工业和建筑业大改组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管理开始出现巨大的缺点。工业部门在生产技术方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对它的领导,却分散在许多经济区,因而完全遭到破坏”。“实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机关能够通盘地审查和解决部门的发展问题。”[14]1965年苏共中央九月全会通过的决议中也明确指出:为了克服按地区性原则管理工业原则所产生的弊端,“必须按部门原则组织工业管理,按工业部门成立联盟兼共和国部、全联盟部”[15]。9月30日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的决议,就是集中解决重建工业部门管理体制问题。决议重申:“必须按部门原则组织工业管理,把领导有关工业部门的企业、科学研究组织、设计组织和支配拨给它们的物质资源和财政资源的工作,集中在统一的联盟兼共和国机关或全联盟机关进行。”决议认为,这样组织工业管理有利于:“加强工业部门,使其成为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综合体;保证该工业部的生产领导、发展科学技术的领导和经济领导的统一,改进物质资源和财政资源的使用;提高经济因素在工业企业工作中的作用;消灭现有的管理机关层次繁多的现象和它们工作中的重复现象,提高工业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们所担负的工作的责任感。”[16]

在重建工业部的同时,决议决定:撤销苏联部长会议所属的苏联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苏联国民经济委员会、共和国国民经济委员会和经济区国民经济委员会。同时,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建设委员会改为苏联部长会议直接领导,并设立国家物资供应委员会。

经过上述改组,苏联工业管理体制大体上又恢复到1957年赫鲁晓夫大改组以前的状况。当然,区别还是有的。最重要的是,1965年恢复部门管理是在推行新经济体制的大前提下进行的,这一改革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而绝不是像赫鲁晓夫1957年大改组时那样只在“条条”和“块块”上兜圈子。它需要充分考虑推行新经济体制的要求。例如,新条件下恢复和发展部门集中管理,不应妨碍调整国家与企业关系和扩大企业自主权。1965年苏联在恢复部门管理原则时,还是十分注意发挥共和国和地方积极性的,力图“把集中的部门管理同共和国和地方的广泛的经营主动性结合起来”[17]。1965年改组后到1970年,加盟共和国(包括地方)所属工业产值与联盟所属工业产值一般各占50%左右。

其次,在加强经营独立性与经济刺激方面实行的改革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是改革计划体制。这主要涉及两项内容:

(1)扩大工业企业的经营自主性,减少上级组织为企业规定的计划指标的数目。国家给企业下达的指标,由赫鲁晓夫时期的八类二十多项减为六类九项。

(2)考核指标的变革。1965年前,考核工业企业工作的指标主要为总产值和成本两项。1965年实行新体制后考核指标改为产品销售额、利润与盈利三项。

二是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改革。1965年改行新经济体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目的,是调整或者说理顺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而要做到这一点,一个重要内容是如何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企业创造的利润。这必然涉及经济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关系——利益关系。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18]

1965年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改革,主要涉及国家财政与企业的关系,即利润上缴财政制度与财政对企业拨款制度的改革;企业基金的建立和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企业向预算缴款制度的改革。1965年之前,苏联企业一直以周转税和利润提成两个渠道向预算缴款。由于周转税是商品价格中硬性规定的一部分,它不取决于企业降低产品成本和积累计划的完成情况,因此,它可以保证预算收入的稳定性。企业把创造的纯收入通过周转税渠道上缴预算后,把纯收入的另一部分以利润提成渠道上缴预算,提成率最高可达81%。由于提成率过高,使得企业的全部利润(除了少量用作鼓励基金外)都缴入了预算,这自然会影响企业及职工的积极性。这种企业利润缴纳制度在1965年前,没有发生重大变革。

1965年实行的经济改革,把解决国家与企业利益相结合的问题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调整国家与企业关系方面下了更多的工夫。

这一改革力图体现以下四个原则:

第一,要做到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又要保证企业在上缴财政后仍保留有相当数量的利润;

第二,在改革企业上缴利润的制度和方法时,既要考虑到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要考虑到能刺激企业关心改善经营管理;

第三,在分配和使用留归企业支配的利润时,既要考虑到企业发展生产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提高职工物质福利的需要;

第四,在用留归企业支配的利润来提高职工物质福利时,要把集体福利与个人奖励两者结合起来,并要把个人奖励放在首位。

为了体现以上四个原则,对企业原有的两个渠道上缴财政制度做了重大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把实行新经济体制的企业由原来上缴的利润提成改为三种缴款,即生产基金付费、固定(地租)缴款和闲置利润余额缴款。

基金付费。规定企业使用固定基金及定额流动资金的付费制度。具体提取办法是:根据企业生产固定基金(不扣除磨损)的原始价值和定额流动资金的年平均定额价值的一定比例即付费率(基金付费率一般规定为生产基金总额的6%),把一部分利润上缴预算。

实行基金付费制度,主要目的是促使企业改进生产基金的使用。过去企业无偿使用国家拨给的固定基金和流动资金,造成企业争投资、争资金,而争来以后又不能合理而有效地使用,形成积压和浪费。实行基金付费,还有利于使企业的权利和责任统一,企业一方面有权使用拨给的生产基金;另一方面又要对使用基金的效果负责。另外,还可以拉平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条件,生产设备好、基金占用多的企业势必多付费;反之,设备差、占用基金少的企业则少付费,这有助于按实际经营成果来考核企业。

基金付费就其实质而言,是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利润的一种形式。它同过去上缴利润的提成形式不同。利润提成完全取决于企业获得利润多寡,而基金付费不管企业利润多少,都要首先缴纳。企业只有从总利润额中扣除上缴的基金付费及其他缴款之后,才能提取企业经济刺激基金。这就使企业关心有效地使用基金,以最少的基金来完成生产计划。

固定(地租)缴款。这项缴款,主要是采掘和加工工业部门,因所处自然、地理、运输和其他条件的优越而获得的收入的一种缴款形式。采取这种缴款制度,可以把不是由于企业的努力而获得的那部分利润征入国家预算,同时可以消除赢利率悬殊,避免因赢利率过高而不关心改善经营管理的情况,也为客观地评价企业经济活动创造条件。

闲置利润余额缴款。这是最终使企业经营条件均等的一种利润缴款制度,其目的是把超出企业资金需要量的那部分利润征入国家预算。

三是国家财政对企业拨款制度的改革。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利润基本全部上缴,因此,基本建设投资主要靠国家财政的无偿拨款。勃列日涅夫时期进行经济改革时,强调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与企业经营活动结果之间要挂钩,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利润留归企业,这样,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拨款外,还有一部分是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长期贷款。但是,财政拨款一直是企业增加固定基金的一项重要来源。

四是企业内部的利润分配和使用制度改革。

1965年之前的企业基金或经理基金,在刺激企业集体和职工个人的生产积极性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首先,由于基金数额太小,加上有半数的企业没有能力靠自身的利润来建立这项基金,所以,就很难发挥这项基金的刺激作用;其次,在基金形成制度方面又有严重缺点,即超计划利润的基金提成定额大大高于计划利润的基金提成定额,这就导致企业有意压低计划任务,为超额完成计划提供方便,以便更多地提取基金。

通过经济改革,一方面要着重解决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刺激,调整留归企业支配的那部分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制度。勃列日涅夫力图通过改革建立各种经济刺激基金来调整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企业经济刺激基金包括:物质鼓励基金、社会文化措施和住宅建设基金及发展生产基金。

物质鼓励基金主要用于对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进行奖励;支付给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全年工作总成果奖金;对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经济改革后,奖金在职工工资中的比重从1965年的8.7%,后来逐步提高到16%。

社会文化措施和住宅建设基金就其经济内容而言,属于社会消费基金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一般社会消费基金是通过国家预算对国民收入再分配来形成的,它为全国居民服务;而企业设立的社会文化措施和住宅建设基金,是在一个企业范围内使用和分配的,是改善该企业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的主要资金来源,它是靠该企业的利润提成建立的。

发展生产基金是专门用于改善和发展生产的基金。当时苏联认为,要加强企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如果国家不给企业以足够的资金用于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用于设备现代化,那么,就不能实现企业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和主动性。另外还考虑到,随着科技进步,生产条件变化也很快,很多问题需由企业独立自主地解决,不能都依靠国家预算拨款,这也需要在企业设立专门的基金解决这一问题。

发展生产基金在经济刺激基金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后来占首要地位,1982年工业企业的发展生产基金占当年经济刺激基金总额的42.9%,它在刺激企业改进生产和经营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另外,为了适应扩大企业自主权与刺激其积极性的要求,在推行新经济体制时,苏联对物资技术供应体制与工业品批发价格制度也做了一些改革。

应该说,对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处在改革起步阶段的苏联来说,勃列日涅夫推行改革的三项原则与目标,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勃列日涅夫一上台,为了调整经济结构,改变落后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尽快抑制赫鲁晓夫执政后期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趋势,他对改革还是持积极态度的。由于这些因素,在勃列日涅夫推行新经济体制的“八五”计划时期,从总体来看,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一些综合性经济指标(除工业产值外)年均增长率要高于上一个五年计划,从“八五”计划时期的经济增幅来看,一些重要指标也高于上个五年计划,如社会总产值增加了43%(上一个五年为37%);国民收入增长分别为45%与37%;农业产值增长分别为23%与12%。[19]俄罗斯学者菲利波夫对第八个五年计划的评价是,它“是作为斯大林时代以来最成功的一个五年计划载入苏联历史的”。他在分析上述成效的原因时指出:“尽管犹豫不决和保守主义不允许改革者的计划得以彻底地实施”,但“新办法开始在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实行,并波及运输业和其他一些国民经济部门”,因此,“到1960年代末期,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就”。[20]阿尔巴托夫谈到这个时期时说,在勃列日涅夫执政“早期”,他懂得改革的必要:“他与柯西金一起进行了在农业与工业方面的某些改革,使得第八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成为我国历史上最好的一个五年计划。”[21]但俄罗斯学者都同时看到,这个时期的改革并没有使传统的体制发生根本的变化,后来,改革实际上停了下来。

【注释】

[1]1966年4月8日起改称为总书记

[2]《勃列日涅夫言论》第一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页。

[3][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165页。

[4]《勃列日涅夫言论》第一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页。

[5]《勃列日涅夫言论》第一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23页。

[6]参见《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第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31页。

[7][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页。

[8]当时任《共产党人》杂志主编。

[9][西德]米夏埃尔·莫罗佐夫著,张玉书等译:《勃列日涅夫传》,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5年版,第346页。

[10]《苏共中央三月全会速记记录》(1965年3月24—26日),世界知识出版社1966年版,第10页。

[11]陆南泉等主编:《苏联兴亡史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第633页。

[12]由于全面推行新经济体制是由柯西金直接主持的,因此往往亦称之为柯西金改革。

[13]《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第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67—668页。

[14][苏]《真理报》,1965年9月28日。

[15]《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第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68页。

[16]《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第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74页。

[17]同上书,第66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

[19]根据苏联有关年份公布的统计资料。

[20][俄]亚·维·菲利波夫著,吴恩远等译:《俄罗斯现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页。

[21][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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