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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红山文化的族属问题_红山文化黄帝说

时间:2022-03-1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试论红山文化的族属问题_红山文化黄帝说常春林据闻,在中国考古学年会上有些专家学者提出了红山文化的族属问题。我们在红山文化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红山文化的陶器与仰韶文化的陶器有密切的关系。所以,黄帝族文化不应该在陕、晋、豫地区的仰韶文化所在地,而应该是在红山文化的分布区域间。红山文化与仰韶文化相比较,就目前的发现来说,红山文化不低于仰韶文化。最后到达了现在红山文化分布的北界,与有熊氏族产生了接触。

试论红山文化的族属问题_红山文化黄帝

常春林

据闻,在中国考古学年会上有些专家学者提出了红山文化的族属问题。对于这一问题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都很关心。我愿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管见,敬请专家批评指教。

范文澜先生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黄帝族原先居住在西北方”。中国通史中推断“仰韶文化是传说时代的黄帝族文化”。《史记·集解》载“少典氏娶有娇氏女生炎帝、黄帝”,少典氏及有娇氏女应为氏族名称,其两氏族是相互通婚的。由此可以推断出该氏族当时已进入了族外婚阶段。据《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记载“黄帝氏族所住偏北,顺着北洛水、渭水及黄河北岸,随着中条山山根,一直到北京附近,或有顺着永定河岸到达今河北北部宣化附近的”。从以上文献记载可以看出:黄帝族是西北氏族中的分支,向北发展到达了现在的河北省的北部。由于氏族中人群的移动,必然将陕、晋、豫地区仰韶文化的制陶技术、农业种植技术等带到北方来。后来由于氏族部落的扩大以及人群活动范围的扩大,两种不同的人群,两种不同的文化,必然相遇接触和相互吸收。我们在红山文化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红山文化的陶器与仰韶文化的陶器有密切的关系。泥质陶为中原特有的陶系,夹砂陶为北方特有的陶器。器形多平底器,大都为彩陶,陶器底部的底纹及几何形彩陶纹饰极为相似,就说明了这一点。这就提出一个疑问,红山文化中的仰韶文化因素是何时由哪一拨人带去的呢?能否与黄帝族的北迁有关呢?

《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号曰轩辕”。《史记·索引》载“黄帝生于寿丘,长于姬水,因以为姓。居轩辕之丘,因以为名,又以为号。是本姓公孙,长居姬水因改姓姬”。《史记·五帝本纪》又载“黄帝为有熊”。《史记·集解》载“黄帝有熊国君”。从以上文献记载可以看出,黄帝是少典氏族所生,住在轩辕之处。是有熊氏族的酋长。“熊”当为这个氏族的图腾。那么在有熊氏北迁的时候,应称为“有熊氏”,而不称黄帝。

相传黄帝族与炎帝族发生过激烈的武装冲突。这种冲突应该是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武装冲突。冲突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地域上或财产上的原因。在战争中是黄帝族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并使各部落服从于他。并被拥戴为部落联盟的领袖(共主、首领、盟主可能是当时的称法)。这些大事件,因为正处在无文字记载的时代。所以被人民用口头传说的方式,遗传给后世。并被后人载入史册中。(www.guayunfan.com)黄帝族能够在战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打败炎帝族和蚩尤族,必有其强大的武力及物质文化的基础。《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载“黄帝之时,以玉为兵。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这段记载说明了黄帝族在当时是使用弓箭等类为武器的。我们知道石镞是北方游牧民族的一种特有的石器。在仰韶文化的半坡、庙底沟类型的遗存中,这种细石镞是少见或不见的。文献记载中,证实了当时黄帝族是靠弓箭这种先进武器的,也说明在黄帝族这种物质文化应该有大量的石镞存在。而这种大量的石镞又存在于红山文化的遗存中,这不应是一件偶然的事情。所以,黄帝族文化不应该在陕、晋、豫地区的仰韶文化所在地,而应该是在红山文化的分布区域间。其地理位置,就是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文献中的记载与考古文化遗存相吻合,就已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红山文化中的农业种植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如发现的石墨盘、石磨棒、石铲、石刀、石锄、石耜等磨制及打制的生产工具,都证明了红山文化中农业的发达程度。近年来,红山文化的新发现。如喀左的东山嘴遗址,凌源的山官甸子遗址及建平的牛河梁遗址出土的精美玉器、陶塑像等。又进一步证明了红山文化不仅有强大的物质文化基础及先进的武器装备,而且,手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也非常发达。红山文化与仰韶文化相比较,就目前的发现来说,红山文化不低于仰韶文化。或者说,在武力及手工业生产上还要高于仰韶文化。其原因,就是南北两种不同文化性质的文化相结合,各取其所长,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带有南北两种文化性质的、较先进的考古文化——红山文化。就是南北两种不同文化性质的文化相结合的原因,在于有熊氏族的北迁与北方土著民族的自然结合。当时由于血缘通婚上的进步,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物产之不足,以及土地财产上的要求,满足不了人民生活需要时,迫使他们必须开辟新的获得生产资料的来源。为了维持生息,繁衍后代及对占有土地、财产上的需求,这就促使氏族中的一部分获得迁移。迁移在当时来说就是经济文化发展的标志。

有熊氏族最先发展到东北平原、华北平原及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红山文化的分布范围内。尹达《新石器时代》一书中载“赤峰红山后遗址的下层可以代表另一类型。这里细石器很少。陶器形状较多,其中夹砂的褐色的陶器,大都是素面,部分着有彩绘,有弧线纹、涡纹和平行条线。这部分着彩陶器的质地、制法及个别的形状、花纹,大体和仰韶文化相似”,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彩陶的质地、制法上与仰韶文化的制法相似。从这一点又可证明了有熊氏族北迁之后,沿途又吸收了其他氏族先进文化的因素,最先到达现在的赤峰地区。并带去了仰韶文化的制陶技术及农业种植技术。并在这一地带过着定居生活。

北方游牧民族(荤粥族其文化应为富河文化)生活在蒙古高原上,随自然气候、水草而过着往来不定的游牧生活。又由于自然气候现象所迫,逐渐向南发展。最后到达了现在红山文化分布的北界,与有熊氏族产生了接触。据《中国通史》记载,“荤粥族为北方强族,相传与黄帝族发生过冲突”。由于两种不同性质文化的发展和地域上的不断扩大,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接触。在接触过程中有冲突,也有和睦,进而进行通婚,产生了血缘亲属关系。而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逐步得到推广和扩大。由于远缘的通婚,可以使后一代更加聪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引用摩尔根的话说:“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两个正在进步的部落混合在一起了,新生一代的颅骨和脑髓便自然地扩大到了综合了两个部落混合在一起的程度。”同时,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在文化上的相互影响。然而,一种先进的文化必然被其他氏族或部落所吸收,而形成我们今天所发现并存在的红山文化。

现在,我们在许多两个民族相互接触的地区,仍然可以看到不同民族的通婚,形成血缘亲属关系。关于这一点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民族大融合中得到了证实。红山文化分布区,其文化特征,就是南北两种文化的混合体。因此,黄帝族的主体,可能就是以有熊氏族为主体,辅之以荤粥族的一部分而组成的:两种语言,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成为一种语言。两种文化特征融合为一体。在同一地域上过着定居的生活。其经济生活是以农业为主、渔猎畜牧为辅的生活。在精神生活中有着共同的信仰及风俗习惯。

以上论证了红山文化的人群,是仰韶文化人群中一支与荤粥族人群的一部相结合,进而形成一个新的部落集团。他们同属于一个蒙古人种。布达生在研究仰韶村和砂锅屯发现的18具骨骸中说:“假若吾人将两系人骨(辽宁与河南)加以比较,在18具中除了9具较有变异外,其余多数都可以显示出砂锅屯与仰韶村的人骨皆具有相同的性质。”这种在人骨上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说明了红山文化的人群是两个以上的不同氏族集团的人群组成的。

部落是民族形成的先决条件。部落是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人们稳定的共同体。其特征是:使用共同的语言,居住在一定的地域上,有着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红山文化具备了上述部落形成的条件,所以推论红山文化已进入了部落联盟时期。这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已经完成,这是父权制社会的基础。相传黄帝有4妃,看出当时一夫多妻制已经存在。一夫多妻制的出现,意味着父权制社会已经形成。从文献记载中分析,黄帝时期已进入父权制社会。但是在凌源山官甸子等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女陶塑像,有人认为是母权制社会的象征。我认为出土的女陶塑像不足以代表是母权制社会。因为在父权制社会中也存在对女性的崇拜。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中说:“当时灭亡的母权制社会还有一个残余,这就是在罗马人看来几乎是不可理解的,德意志人对女性的崇敬。”在母权制让位给父权制后,对于女性的崇拜和母权制的残余不可能马上消失,所以红山文化中还存在母权制社会的残余,是可以理解的。综上所述,我认为红山文化是黄帝族的物质文化遗存。

黄帝族不仅武器精良,而且生产技术在当时同样高度发达。只有兵精粮足,才有条件发动兼并战争。就目前的发现来说,红山文化的发展水平,绝不低于仰韶文化,甚至还“领先一步”!由蒙古高原南下的荤粥族与地处内蒙古、辽西的黄帝族通婚,产生了血缘亲属关系,进而形成了红山文化,这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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