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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

时间:2022-07-0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西夏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一、畜牧业和狩猎业畜牧业和狩猎业均为西夏的主要生产部门。西夏的畜牧地区主要在银、夏、盐等州及其以北的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和额尔济纳一带。西夏盐州盛产青白盐,质量很高,是与邻近的蕃、汉人民交换粮食的主要物品之一,在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西夏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

一、畜牧业和狩猎业

畜牧业和狩猎业均为西夏的主要生产部门。党项人向北迁居到今鄂尔多斯和阿拉善地区以后,就主要从事游牧业。李继迁时,虽然提倡垦殖,发展农业,但逐水草牧畜仍是主要生产形式。西夏建国后,农业生产逐渐发展起来,但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汉族人,大多数党项、吐蕃、回鹘人仍以畜牧业为主。

西夏的畜牧地区主要在银、夏、盐等州及其以北的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和额尔济纳一带。饲养的牲畜主要有羊、马、牛、骆驼,其次为驴、骡、猪等。肉、乳、皮、毛是党项人的主要生活资料,也是与中原进行交换的主要商品来源。由于疆土的扩大,一部分人改为种植农作物,也为牧民提供了粮食和冬储饲料,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

狩猎既是生产部门,又是军事训练的重要手段。党项人崇尚武功,喜爱狩猎。李继迁之所以能够成为诸部首领,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善骑射,技术高超。元昊每次出征,都要先率领诸部豪酋一起狩猎,操练兵马,议定作战方案。直到崇宗在位时,朝廷上下仍视狩猎为立国之本。(www.guayunfan.com)二、农 业

西夏的主要农耕地区,除东部的横山,西部的天都、马衔山一带外,还有兴庆府、西平府、甘、凉诸州之地。这些地区有较为优越的自然条件,水利灌溉事业也较为发达。据《西夏书》说,有六十八条大小渠道灌溉着九顷土地。兴州有汉、唐二渠,汉源渠长达二百五十里,唐梁渠长达三百二十里。各有支渠几十条,可用黄河水灌溉。在灵州附近,有秦家、汉伯、艾山、七级、特进等五渠,同兴州汉源、唐梁两渠相连。李元昊在位时,兴修了从今青铜峡至平罗的水利工程,世称“昊王渠”或“李王渠”,这条渠的修筑使这一地区成为主要粮食产区。甘、凉二州还利用融化的祁连山雪水灌溉农田。为了管理好各种水利设施,西夏严格规定了使用办法。

随着西夏对疆土的开拓,宋朝的不少州县为西夏占领,从事农业生产的汉族人被俘虏,勇壮者被强征入伍,大部分被徙至河外从事农业生产。汉族人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使一些党项人逐渐熟悉了农耕,从牧业转向农业;西夏的农业生产在不长的时间内,就逐渐赶上了中原的水平。

农产品中,粮食作物有麦、大麦、荞麦、青稞、糜粟、稻、豌豆、黑豆、荜豆、青麻子等。蔬菜有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胡萝卜、葱、蒜、韭菜等,还有水果与药材的栽培。农具有铧犁、镰、锄、锹、碡碌、子耧、耙、坎、刻叉、车、碾、碓、等。牛耕已普遍采用,耕作方法是“二牛抬杠”。西夏使用宋朝颁布的农历,并根据当地的气候确定农时,依照节令安排相应的农活。

为了防备战乱与灾荒,西夏在许多地区设置“御仓”。御仓内有许多窖藏的谷米,派戍卒守卫。在与宋朝相邻的沿边地区,窖、仓比比皆是,德靖镇(今志丹县西)七里平山上,有谷窖大小百余所,贮粟约十万石。鸣沙川的御仓,窖藏米多至百万石,粟、豆万斛,草万束。在葭芦、米脂地区,有良田一二万顷,因盛产禾黍,被称为“珍珠山”“七宝山”。贺兰山西北还有“摊粮城”,是西夏后方重要的储粮地。毅宗在西市城(今甘肃定西县西南)建造行衙,置仓积谷。大量的御仓、窖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

三、手工业

手工业生产主要为官府所控制。政府设有文思院、工艺院、金工司、绢织院、铁工院、木工院、造纸院、砖瓦院、出车院等机构,掌握着各种工艺技术水平较高的工匠,管理各种手工业生产,为皇室、贵族、官吏效劳。

由于畜牧业在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手工业是以畜产品加工为其显著特色。产品有氆氇、毛褐、毡、毯等,用毛织品制作的帐幕、衣服、被单、帽、鞋、袜之类,质地优良,毡、毯等毛织物是对外交易的重要物资,经商人采购运到中原及世界许多地区销售。由此可推知,西夏的毛织业已具有较高水平,行销范围相当广泛。

景宗在位时,于夏州东境设置冶铁务,管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今存安西榆林窟的西夏壁画中就有锻铁图可以明证。从1976年在夏王陵出土的鎏金铜牛看,形体硕大,重一百八十八公斤,形态逼真,显示了当时冶铸的高超工艺水平。元昊很重视兵器的制造,曾在宫廷东厢后设有锻造工场。兵器的种类有弓箭、枪、剑、锹、斤、斧、刀等,工艺精巧,质地优良。用冷锻工艺打造的铠甲片,坚滑光莹,非一般箭弩所能射透。当地铸造的剑,被赞誉为“天下第一”。弓、马鞍、护身的毡盾、攻城用的木鹅栉冲均颇有名气。

1963年和1965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出土了一批西夏的瓷器,有白瓷碗、白瓷盘、酱色瓷碟、玉壶春瓶、瓷砚、瓷人头像等,为西夏初期的产品,质地较为粗厚。与此同时,在灵武县崇兴出土的西夏窖藏瓷器百余件,器壁较薄,胎质稍粗,虽不能与宋朝瓷器相比,但反映出西夏已有一定规模和一定技术水平的陶瓷手工业。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发现的酱褐色釉剔花瓶两件,瓶身刻有牡丹花纹,形制凝重大方,是西夏陶瓷工艺中的精品。

雕版印刷是西夏手工业的重要部门。西夏除从宋朝输入大量汉文典籍外,也用夏、汉两种文字雕印书籍,其中以佛经为多。仅乾二十年(1189年),仁宗就在大度民寺作大法会,念佛诵咒,一次就散施刻印的夏、汉文《观弥勒上升兜率天经》十万卷,汉《金刚普贤行愿经》《观音经》等五万卷。佛经之外,还刻行诗、文、小说、谚语、文字、音韵、法律、医术、日历、卜筮、咒文等书籍,以及大量用西夏文翻译的儒家经典、诸子、史传、兵书以及版画等。西夏设有“刻字司”,作为官方管理刻字、印刷、出版的机构。现存的印本书籍有崇宗正德六年(1132年)刻行的《音同》,仁宗乾二十一年(1190年)刊行的《番汉合时掌中珠》,桓宗天庆七年(1200年)雕印的《密咒圆内往生集》等。

西夏盐州盛产青白盐,质量很高,是与邻近的蕃、汉人民交换粮食的主要物品之一,在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

四、商业贸易

西夏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源,大部分依赖于宋朝,其次是辽、金以及回鹘等民族。

夏与宋的贸易有多种形式,其中一种是通过贡使进行贸易活动。西夏向宋称臣,每年按规定须遣使朝贡,宋则给西夏各种赏赐,并准许使臣在京城自由贸易,这种贸易往往规模较大,获利甚丰。景德二年(1005年),宋朝一次赏给李德明金、帛、缗钱各四万,茶叶二万斤。第二年,又赐给李德明袭衣、金带、金鞍勒马、银万两、绢万匹、钱二万贯、茶二万斤。宋庆历四年(1044年),元昊臣服宋朝,宋仁宗岁赐银二万两、绢二万匹、茶三万斤。在宋、夏关系友好时,宋朝还专门设置馆舍招待西夏使臣,由官方主持贸易。另一种贸易形式是在双方边境设立榷场,进行大宗货物交换。咸平五年(1002年),李继迁在灵、夏二州党项诸族屯聚的赤沙川、骆驼口等地,设置榷场与宋民贸易。为此,宋朝制定了有关条规,管理边界市易往来,景德四年(1007年),宋正式在保安军设置榷场,规定“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入贡至京者纵其为市”[16]。天授礼法延祚八年(1045年),夏、宋议和,应元昊要求,宋朝重新开放保安军和镇戎军安平寨的榷场。两年后,迁保安军榷场于顺宁寨。嘉五年(1060年),宋在秦州古渭、永宁寨、原州、德顺军设置榷马场,由京师每年支银四万两、绸绢七万五千匹充马价,每年买良马达八千匹,仅古渭寨一地每年就用钱十余万缗。榷场的开放与封闭,常常同宋与西夏的政治斗争紧密相关。

“和市”是夏、宋间官方贸易的又一种形式。和市也是榷场,但规模较小,主要用于满足双方边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宋在河东路、陕西路沿边一带的久良津、吴堡、银星、金汤、白豹、虾麻、折姜等地都设有“和市”。

除此,边民之间还通过“私市”进行贸易往来。西夏商人一般是驱牛、马到边境博籴米谷,如宋禁令严格时,他们就用牛、羊肉、青盐包裹私下进行交换。麟、府诸州的汉人也有带轻细货物直接到西夏境内的榷场从事贸易活动的。

夏与辽的商业贸易活动在规模上次于宋朝,但经济联系却密切得多。辽上京的临潢泽、中京的来宾馆,都设有接待西夏使臣的馆驿。在云中西北过腰带、上石楞坡、天德、云内、银瓮口等地均设有榷场,与西夏从事贸易往来。金除在以上地区设市外,还在关陇地区,新开设了环州、保安军、兰州、绥德等榷场。

西夏地处中原与中亚交通往来的要道,中亚、回鹘的珠玉、棉织物、药材、香料、镔铁刀、乌金银器等,主要是通过西夏贩往宋、辽和金境内。西夏从过境的商品中抽取百分之十的税。税通常用实物代替,西夏又将这些货物运往中原,从中获利。为了发展交通贸易,西夏修筑驿道,贯通全境,东西二十五驿、南北十驿,从兴庆府东北行十二驿可至辽。驿道的兴修促进了商业的兴盛。

西夏输出的商品主要有羊、马、牛、骆驼、毡毯、毛褐、青盐、硇砂,柴胡、苁蓉、大黄、红花、翎毛、麝香、甘草枸杞、鄕羚角、蜜、蜡、玉等,其中以牲畜、毛织品、毛皮制品为大宗。西夏盛产的青盐源源不断地涌入宋境,实际贸易数额相当巨大。枸杞、大黄等药材,闻名遐迩,被西夏商入贩运到各地。输入品主要是宋朝的茶叶,还有宋、金生产的缯、帛、罗、绮、香药、瓷器、漆器、姜、桂等。

西夏是以自然经济为主,以物易物盛行,开始使用的货币是宋朝所制。至今见到的西夏最早货币是元昊在位时的“天授通宝”,以后为毅宗时的“福圣宝钱”“天宝钱”,惠宗时的“大安宝钱”,崇宗时的“元德通宝”,仁宗时的“天盛元宝”“乾元宝”,桓宗时的“天庆元宝”,襄宗时的“皇建元宝”,神宗时的“光定元宝”等。据文献记载,西夏在仁孝天盛十年(1158年)才正式设立通济监铸钱。自铸的钱约一二十种,分铜质和铁质两种,钱面上铸有西夏文和汉文,又称“屋驮钱”。

五、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与发展

党项早在唐末、五代时期,因受中原的影响,社会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接近汉族地区或同汉族杂居的党项诸部,逐渐采纳了中原地区的封建生产方式,出现了所谓“熟户”。公元881年,拓跋思恭建立的夏州藩镇,已是一个具有封建色彩的割据政权。李继迁率领党项诸部反对宋朝时,对招聚的蕃族酋豪不仅授予官职,而且分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属民,享有一定特权,逐渐形成为贵族采邑制。元昊建立西夏政权后,正式建立起封建领主制,到公元11、12世纪之交崇宗统治时期,逐渐转变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其形式大体有以下几种:

国有或皇室所有制。土地属国家所有,皇帝是这些土地的最高支配者,他们或者把土地置于国家的直接支配之下,或者把土地赏赐给权贵勋戚。皇帝把国有土地中的大部分攫为私人占有,这就是规模庞大、数量众多的“御庄”。其他的闲田旷土、河渠、水利也主要掌握在国家手中。

贵族和官僚所有制。贵族占有着大量土地,其中一部分来源于原部族所有的土地,一部分是皇帝赐予的。贵族官僚多依仗权势巧取豪夺,以扩大自己的土地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占有的土地越来越多。

寺院所有制。西夏统治阶级崇奉佛教,寺院建成后,除国家通常给予大量的土地外,皇帝、官僚、贵族还时常给寺院布施钱财。据法律规定,一个新建的或重建的寺院,接受一千缗钱,可设两名常住;接受两千缗钱,可有三名常住;接受三千缗钱,可有五名常住。寺院的住持相当于一个封建领主。

农牧民小土地所有制。据仁宗时修订的《天盛年改定新律》规定:生荒地归开垦者所有,其本人和族人可永远占有,并有权出卖。在夏、宋相邻地带的蕃部和属羌居民,常有买卖或抵押土地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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