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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土司官职的设立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时间:2022-07-0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元朝土司官职的设立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元朝土司的官职都已齐备,计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并各具不同职能。即该司在为行省与郡县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行政机构。[3]除土司外,元朝在云南民族地区还与内地一样,设有路、府、州、县的建制。“元代土司各蛮夷洞长官参用土人。”长官司 元朝在安抚司之下,则设蛮夷长官司以管理当地蛮夷。

元朝土司官职的设立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元朝土司的官职都已齐备,计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并各具不同职能。据《元史·百官志七》云:“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即该司在为行省与郡县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行政机构。这是由于元朝疆域颇广,其间只设十一行省难以管理,故设道以补其不足所致,而在边陲之地即民族地区,设宣慰司即兼都元帅府。其设置原因,以“军事未附者尚多,命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1]。此外,在边地还有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五月“改云南乌撒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2]。

这都说明宣慰司兼都元帅府或管军万户府,同是为镇抚“蛮夷”而设。换言之,他们都具有土司性质,可视为明代宣慰司前身。宣慰之下,“在其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又在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可见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则是专门在民族地区设置的机构,均属于土司职名。[3]

除土司外,元朝在云南民族地区还与内地一样,设有路、府、州、县的建制。由于元代在民族地区的郡县政权,任用当地酋长为官,故史家往往冠以“土”字之名,如天历元年(1331年),所置顺宁府(今凤庆),《续文献通考·四裔考六》,即称为“顺宁土府”。可见明清时期的土府、土帅、土县,由此发展而来。但“土官”也有异议,也有些学者认为“除土官外,也设有流官”,近人余贻泽在《清代之土司制度》一文中写道:

元代官制中直接为土官者,为各溪洞之长官司。“元代土司各蛮夷洞长官参用土人。”而宣抚、安抚、招讨诸司等官,则“本皆为流官”。到明代“以之授投降之大小土酋”,才“列为土官名称”。(www.guayunfan.com)在《元史·百官志》中,只在诸蛮夷长官司条下载有“参用其土人为之”的字样,而其他诸司条下则无此明文,故由此引申而来,以说明元代在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普遍实行参用土官的用人原则。

宣慰使(司)或宣抚使(司)都元帅都是同级官职。

宣慰使 《元史·信苴日传》载云:

至元十八年(1281年),信苴日为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

《元史·文宗纪四》载云:

至顺二年(1329年)五月,置八百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

《元史·泰定帝纪二》载云:

泰定四年(1327年),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司都元帅。……以思州土官田仁为思州宣慰使。

宣抚使 《元史·李德辉传》载云:

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鬼国为顺元路,以其酋为宣抚使。(按:《元史》中因任命土人为官者均称蛮夷官,故蛮夷宣抚司即以蛮夷为宣抚司官属。)

《元史·顺帝纪一》云:

至元元年(1335年)三月,平伐、都云、定云酋长宝郎、天都虫等来降,即其地复立宣抚司,参用其土酋为官。

安抚司 《元史·地理志六》云:至元十六年(1297年),西南诸番受招降后,共设置了罗番遏蛮军、小龙番静蛮军等9处安抚司。

长官司 元朝在安抚司之下,则设蛮夷长官司以管理当地蛮夷。如《元史·地理志六》云:受番民总管辖有小程番等“蛮夷军民长官”。《新元史·云南湖广四川等处蛮夷传》载云:大德元年(1297年),实招到平林独山州摇和洞唐开珠罗等处八百四十四寨,民五万余,朝廷立长官司以统之,而以蛮妇阿初充长官。《土官底簿》亦载僰人张宗前元任都万户的长官司长官。见云南“英武关巡检司巡检”条。按:以上所载管军民司、蛮夷军民司、长官司均是蛮夷长官司的别称。

总管 元职之称谓,分为路总管府或军民总管府土官。如《元史·世祖纪九》云:至元二十年(1283年),“立亦奚不薛总管府,命罗鬼酋长阿里为总管”。《元史·成宗纪一》云: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元史·泰定帝纪一》云:“泰定二年(1325年),置车里军民总管府,以土人寒赛为总管,佩金虎符。”《土官底簿》载,僰人高改之祖父,元代曾授威楚、开南等路军总管。

土官 元代设置的土官分为府土官、州土官、县土官三级。

府土官 《元史·地理志四》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置木来军民府,“以布伯为达鲁花赤,用其土人马列知府事”。《元史·文宗纪四》载:至顺二年(1293年),“云南威楚路之蒲蛮猛吾来朝贡,愿入银为岁赋,诏为置散府一及土官三十三所”。

州土官 《土官底簿》载:云南董赐、罗罗人安崇、罗罗人子与、僰人高义均曾任元代土官知州。僰人段良,“前元任本州土同知”(见“镇南州同知”条)。

县土官 《元史·世祖纪十三》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九月,金竹府知府招降竹古弄、古鲁花等三十余寨后上言:“乞立县,设长官、总把,参用土人。”又据《土官底簿》载:云南百夷人阿鲁曾任元代定边县土县尹,景东县百夷人阿吾曾袭元代土官知县。

可见,元代在西南诸行省的广阔地域内,从宣慰都元帅到宣抚、安抚、长官诸司与路、府、州、县诸官,都大批地引用契丹人和土人为官,并雄辩地证明了元代设立土官确已形成“一代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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