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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推动”因素――圈地运动

时间:2022-06-1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16世纪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推动”因素——圈地运动_英国的历史农业人口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群体,农业劳动力无论在地域抑或行业间流动程度较之其他非农群体而言都是最小的。从此,圈地作为一种运动进入了政府视野和官方档案,开始以较大规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圈地都会导致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都意味着公地的共有权利消失。因此,圈地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骤然增加了。

16世纪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推动”因素——圈地运动_英国的历史

农业人口是一个相对静止的群体,农业劳动力无论在地域抑或行业间流动程度较之其他非农群体而言都是最小的。当地“家庭团聚的欢乐、熟悉的社区环境和长期形成的社交网络”等都使农民依恋本乡本土,安土重迁,而“流动带来的骨肉分离、陌生的生产生活环境及激烈的竞争压力”等也使得迁移者前途晦暗不明,逡巡不前。[19]因此,背井离乡的“生存型”移民和主动迁徙、谋求生活地位改善的“发展型”移民只是农村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农民依然固守家园,从事着祖祖辈辈不变的职业。迈克尔·泽尔通过考察16世纪乡村工业比较兴旺的肯特郡威尔德地区,发现该区尽管人口流动性很大,但迁移路程很短,居民绝大多数依然在本郡内部的各个教区之间往返,流动半径如数百年前一样保持在10~20英里之内。[20]农村社会发生的一场变革——圈地运动改变了这种劳动力流动局面,由此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进入一个新时期。

关于圈地运动对农村经济和人口流动及城市经济的影响,中外学者作了较详尽研究[21],大都认为圈地运动造成“大量农民脱离了土地”,许多村庄“荒芜”,出现资本主义大农场和大量无地农业雇工,为城市工业提供了劳动力,城市里流民数量“急剧增多”。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也认为圈地运动加速了“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过程,如此等等,都为我们研究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现象提供了有益帮助。

作为一种个体和偶然的行为,圈地现象很早就发生了。从14世纪中叶时,一些富裕、积极进取的农民合并、圈围自己的条田,以便于耕作和收割,多数时候征得了邻里的同意,没有引发什么争论和骚动。[22]也有一些农民圈围公共牧场,放牧羊群踏坏庄稼,被村民告上法庭,这种状况在庄园法庭卷宗中也常有记载。据记载,1358年12月12日,在约克郡布拉福德(Braford)举行的庄园法庭上,罗杰(Roger)起诉艾丽丝(Alice),她本应该将双方在米克尔顿(Mickleton)的份地之间“圈围”起来,但她没有这样做,结果水牛闯进农田,吃掉了他的庄稼(黑麦和燕麦),造成10先令的损失。但艾丽丝为自己辩护说,负责“圈地”的是罗杰而不是她,于是她要求陪审团审判。陪审团判决如下,罗杰为其过失承担4便士罚金。[23]法庭卷宗中同时还有数起牲畜践踏庄稼的诉讼,当事人都受到不同额度的罚金。从中可以发现,庄园当局和村民们并不反对圈地,相反认为圈地是防止牲畜损坏庄稼、维护他们各自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不过在庄稼收割后要拆除圈围条田的篱笆墙作为公共牧场。

敞田制度在缓慢地变化着,并没有造成什么社会动荡。早期圈地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无论是支持圈地还是抵制圈地的各种行为主要来自“农民自身”,领主并不是此类事件中的主角,只是偶尔被拉进这种冲突中,当然他们常常保护和偏袒“圈地者”,因为圈地后“地租收入增加了”,领主们的首要目的是“维持良好治安,保护其地租收入”,而不是“促进或阻止变化(指圈地行为)”。[24]大约从15世纪中叶起,封建领主越来越多地圈围耕地、公地,圈地行为影响扩大了,农民出现请愿、抗议并酿成骚乱和起义。从此,圈地作为一种运动进入了政府视野和官方档案,开始以较大规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16世纪时期的圈地形式多种多样:有个人主动积极圈围条田耕地的,获得领主许可或没有征得领主同意,也有采取集体协议圈围土地的,当然并不都变耕地为牧场。有些地主圈地是为了提高土地价值以增加地租收入,有的变耕地为牧场是为了降低劳动成本,用当代人的话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将一块耕地交到一些仆农手里更无利可图,因为主人不能时常监督管理它们”[25]。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圈地都会导致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都意味着公地的共有权利消失。“凡是圈地的地方,需要少得多的劳动人手”,其中小农、小屋农、无地者受到打击最为严重。对于他们而言,公地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圈围之后给予他们的补偿。(www.guayunfan.com)对于小屋农而言,圈地之前他是有土地的劳工,圈地之后,他变成了没有土地的劳工,同时也失去了原先所享有的有关使用公地的一切权利。他不能再在公地上割荆豆、挖泥炭,也不可以喂养牲畜。[26]大多数小屋农根本得不到任何补偿,拥有小屋的主人可以得到一小块菜地,通常在很远的地方。按规定,这一小块菜地要圈围起来。小屋农大多承担不起圈围费用,只好卖掉,所得之钱仅够喝一顿酒而已。[27]无地者是落魄的外来户,一般说来,居住长达20年者才能享有使用公地的权利,按习惯也可以在公地上放牧。当然,像小屋农一样他们也一无所有了。

因此,圈地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骤然增加了。我们发现,1560年前,只拥有一间茅舍和园地的农村劳动者只有约11%, 1640年后,他们的数量增加到40%,没有牲畜的农村人口比例从5%上升到13%。……乡村中最贫困的居民占农民总数的1/3~1/4,无力购买正常年份所必需的事物,许多16世纪编年史家提到,芜菁、葡萄渣、根菜类、花球根类、树叶野草都是饥荒时期仅有的充饥食物;根据16世纪20年代的课税记录,大约有1/3~1/2的人口生活在或接近贫困之中。当时人描绘说:“除了蔽体的衣服、干活的工具和几件家具之外,别无财产。”[28]此外物价急速攀升,工匠、小屋农、日工们的实际工资购买力减少了50%。[29]对于这一时期贫困人口的增加,即“劳苦大众”(the labouring poor)[30]的大幅度上升,圈地运动显然负有主要责任

随着农业经济结构和耕作制度的变化,英国农村社会人口迅速分化,地主、资本家农场主和劳工三个阶层阵野逐渐分明,同时“季节性”失业现象更加严重。史学家K. D. M.斯内尔(K. D. M. Snell)研究发现,农民失业状况由圈地前的一年中均匀分布变为集中于每年的冬季,夏秋之后的失业现象明显突殊起来,同时圈地教区的济贫税较敞田地区也大为增加。[31]可见,大部分农村人口的生存压力较以往任何时期都要严重,小农或者移民美洲,或者移民工业城镇,或者沦为日工。贫穷的农村移民潮一波一波,像浪潮一样涌向城镇。生存压力在近代早期依然对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产生重要影响,贫穷和救济恰在此时成为城市主要关注的社会问题并非偶然现象。前文已述,这一时期移民中贫民数量巨大,需要大量工作和就业机会,但城市生产力并未随农村生产关系变革而发生质的飞跃和提高,传统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是很有限的,这是一种没有工业化同行的“城市化”,单纯的“城市化”不可避免地给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难题。

因此,圈地运动将农村社会大部分生产者“推出”了土地。据主持“圈地调查委员会”的约翰·黑尔斯(J. Hales)称,原先有1万或1.2万人的地方,现在不到4000人,原先有1000人的现在不到300人。[32]可见,圈地地区至少一半以上的农业生产者被“推出”了土地。一些地区采取和平的圈地方式,而有些地区采取暴力手段驱逐农民,后一种方式主要发生在英格兰中部平原和附近地区。[33]尽管圈地面积占英国耕地总的面积的比例不大,但因主要集中于英格兰中部地区数郡之内,实际上占到上述地区耕地的一半甚至更高的比例,致使这一地区的农民生活及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和影响,所以蒋孟引、耿淡如、郭振锋等许多学者强调圈地运动的“暴力”色彩和英国农村居民所遭受的疾苦,有时圈地和村庄的“人口灭绝”几乎成了同义语。[34]就此而言,托马斯·莫尔“羊吃人”的论断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因此,史学家克里德特认为:“圈地运动在乡村社会制度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必须寻求某种副业的家庭数量急剧增加了,当公地在私人所有者之间被分割时,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的小屋农实际上被迫转入乡村工业。随着英国农村社会分化成地主、佃农和乡村劳工,传统结构完全坍塌了。没有一个地方的乡村工业发展像在英格兰那样,依据市场法则与乡村生产关系的重组同时发生。”[35]可见,圈地运动剥夺了农村大多数居民依照“习俗和惯例”所享有的权利,摧毁了社会“传统结构”,重组了“乡村生产关系”,所以英国著名史学家G. R.埃尔顿(G. R. Elton)认为“真正的农业革命”就存在于这种“地权和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36],它迫使乡村居民向乡村工业或城市转移。

16世纪正是农业生产力开始大幅度提高时期,化农为牧或实行农场式经营显著地降低了农业劳动力需求。无论圈地采取何种方式,圈地运动实质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表现。关于敞田制下农业生产的低效率问题,学者们已经普遍达成共识,像西博姆(Seebohm)、格雷(Gray)、钱伯斯(Chambers)和明盖(Mingay)等人都是如此,人们感到困惑不解的是这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模式为什么竟会存在了千年之久,答案显然不是生产效率,而是它所坚守的“社会效益”——公平。[37]在落后的生产条件下,敞田制及其相联系的社会习俗无疑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某种慰藉和希望。随着敞田制的废除,大部分农村人口被迫离开土地,大量安土重迁、固守田园的农民或向城市迁徙或转入乡村工业,归根结底还是生产力提高的结果。因此,农业史专家侯建新说,通过明确耕地的归属和个体所有权,圈地运动打破了中世纪庄园共同体敞田制下的“平均主义”,最终降低了劳动成本,提高了土地价值和农业生产力;[38]所以,经济史家琼·瑟斯克将圈地定义为“提高土地生产率或利润率的一种方法”,其本质上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重要表现[39],史学家埃尔顿也认为,这是英格兰农村发生的一场土地所有权生产方式的革命,是一场“真正的农业革命”。当然,敞田制并不是一蹴而就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在中部诸郡开展圈地运动的同时,北部某些地区,如坎伯兰郡还出现了“引入敞田”、“扩大公地”的迹象。[40]

从表象上看,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与英国圈地运动有某种相似之处,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自耕农和佃农纷纷失去土地而变为流民,或涌向城市,或四处流浪。与英国不同的是,他们当中绝大部分并没有变成手工业者和手工工场的工人;元朝和清朝也有“圈地”行为,旗人权贵圈占了大量农田,将之转化成牧场,不过有清一代畜牧业并没有得到较大发展,也未形成农牧混合经济结构,更没有改变封建经济中农业的“本”位。因此,从结果看,英国圈地运动与我国古代的“土地兼并”现象存在本质区别,圈地运动不仅仅是贵族、领主通过超经济强制手段剥夺农民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一种暴力运动,也是通过经济手段、经济力量推动的一场经济和社会变革。被“推出”土地的许多农村居民辗转迁移到了大大小小的各类城镇,更多的则利用当地和附近现有的资源转入各种非农行业,他们间或作为雇工受雇于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各个大农场。简言之,随着圈地运动的发展,英国广大农村经济结构实现了转换,乡村各种非农产业获得蓬勃发展,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原工业”浪潮。

总之,圈地既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表现,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一种变革。16世纪农村劳动力转移既是在农业生产力提高、也是在生产关系变革的前提下出现的,原本“蜗牛般”的劳动力转移速度由于农村生产关系的巨变而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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