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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拔尖人才我校启动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

时间:2022-01-20 励志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设立专项基金 培养拔尖人才我校启动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2010年3月31日,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评审会召开。经专家民主评议、投票表决,报学校校务会议确定,有5人进入“腾飞计划”拟资助对象名单。“腾飞计划”每年资助5名以内优秀中青年人才。学校还将根据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发放“腾飞计划”专项津贴。
培养拔尖人才我校启动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_地大人2010

设立专项基金 培养拔尖人才我校启动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

2010年3月31日,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腾飞计划”(以下简称“腾飞计划”)评审会召开。此举意味着我校由“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摇篮计划”、“腾飞计划”共同构建的层次递进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体系正式启动。

我校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6名优秀教师参加了答辩。经专家民主评议、投票表决,报学校校务会议确定,有5人进入“腾飞计划”拟资助对象名单。

“腾飞计划”每年资助5名以内优秀中青年人才。根据申请者所具备的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及发展潜力,按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严格评审,择优资助。申报者原则上理科、工科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

“腾飞计划”入选者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腾飞计划”入选者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高水平学术教育与研究、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组建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经过培养,“腾飞计划”入选者的学术成果要达到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同等层次人才水平。

学校根据学科及“腾飞计划”入选者情况,提供“腾飞计划”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理工科类25~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25万元。“腾飞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补贴等待遇。学校还将根据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发放“腾飞计划”专项津贴。对期满考核评为优秀者,可以进行滚动资助。

“腾飞之翼系于人才,人才是所有创新的根本,也是学校发展的根基。”校人事处处长王华强调,“我们希望以这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科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和培养中青年拔尖人才,形成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后备梯队,培养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从而带动一批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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