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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评三荐”方法不断探索实践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有效途径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坚持原则在“三评三荐”过程中,紧紧围绕“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看党性、看政绩、看民意,具体坚持了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注重群众“公认”。
坚持“三评三荐”方法不断探索实践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有效途径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坚持“三评三荐”方法不断探索实践选好干部配强班子的有效途径

兰州市红古区委组织部

红古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法规制度的执行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积极推行以上级评荐下级、同级互评互荐、下级评荐上级为主要内容的“三评三荐”方法,大力选拔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对“一把手”用人方面的监督,形成了“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和用人机制,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执行能力、干部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干部选用的公信度明显提高。

一、基本做法

坚持“三评三荐”,就是坚持做到测评与推荐相结合,开好会议与掌握实情相结合,在科学设计区委委员测评、推荐票,县级干部测评、推荐票,科级领导干部测评、推荐票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上级评荐下级。召开区委委员、县级干部会议,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在乡镇党政正职、区直部门“一把手”的干部调整中,由区委委员、县级干部对现任的乡镇党政正职、区直部门“一把手”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对符合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区直部门“一把手”的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在乡镇党政换届过程中,我们把上级评荐下级这种做法更好地进行了推广应用。在乡镇班子成员、部门副职等其他干部调整中,我们也坚持做到了这一点。

二是同级之间互评互荐。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进行横向同级之间的互评互荐。综合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调整意见分为留任、提拔、交流、降职四项,通过互评互荐,对现任领导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调整意见。

三是下级评荐上级。根据测评、推荐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召开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以及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下级对上级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对推荐人选做出客观准确地评价。

最后,汇总上级、同级、下级三级测评、推荐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加权平均计分,得出评荐结果。同时,结合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和平时掌握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切实避免简单的“以票取人”。

二、坚持原则

在“三评三荐”过程中,紧紧围绕“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突出看党性、看政绩、看民意,具体坚持了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了解拟提拔人选的群众满意度,对拟提拔干部的“综合评价”以及“是否同意提拔任用”等项目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数据直观地把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呈现出来,全方位了解拟提拔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民意基础和客观依据。

二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通过届中考察、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专项调查、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部长约谈等形式,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树立凭德才、看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竞争择优原则,注重竞争性选拔。以组织实施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突破口,大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探索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在公开选拔中,通过合理划定公选资格条件和范围、严把报名资格关口、严密命制试题、严格设定竞争规则、科学确定测评方法、创新干部考察方式等措施,防止简单以分取人、以票取人,有效解决了公开选拔“干得好”与“考得好”的关系,以严格的程序、严谨的方法保证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科学性

四是坚持选拔使用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在干部调整中,区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的调整思路,大胆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基层和多岗位锻炼力度,探索建立党政机关从基层一线逐级遴选干部的选拔路径。同时,把更多的人文关怀渗透于干部选任和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既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又注意老同志、女同志、生活有困难同志的照顾性安排,努力从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关心,充分激发各年龄段、各岗位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三、严格程序

在“三评三荐”的过程中,严格程序,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六个关口”:

一是把好民主推荐测评关口。按照中央“四个坚持”和干部工作“十不准”的要求,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全区干部选拔任用中群众参评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严格执行两个“双过半”规定,即会议推荐、谈话推荐不过半,不作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优秀称职率和同意任用率不过半,不作为选拔任用对象,严把民意关。积极探索建立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提名制度,根据职位类型、职位特点,采取群众民主推荐提名、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推荐提名等不同方式,前移监督关口,严把提名关,落实提名责任,避免“少数人选干部”和“从少数人中选干部”的现象,切实增强推荐提名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二是把好会前酝酿关口。将征求意见环节前移,在考察程序启动前,充分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常委、副区长意见,征询纪检、审计、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表现,征求所居住社区意见,多渠道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实施考察,做到了充分酝酿、真诚沟通、集中意见、全面把握。

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口。考察是识别干部的关键,严格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认真制定考察方案,严格筛选考察组人员,以职位特点确定考察内容,以考察对象确定延伸范围,以专项调查核实谈话内容,以平时考核印证任职考察,以考察结果决定任职方向,重在了解真实情况上下功夫,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做到“六个不”,即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下级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干部任用票决制,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全委会票决或征求全委会委员意见。

五是把好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关口。坚持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同时,严格执行《红古区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注重加强干部的任期监督,通过公开干部选任程序、考察内容等信息,加强拟任前、拟任中、任职试用期各环节的监督,促进了干部选任主体和客体行为规范,保证了干部选任的客观公正性。

六是把好选任记实关口。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暂行办法》,对推荐提名、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酝酿、会议决定、公示调查、意见受理、重要事项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实,翔实填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记实表》,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一个程序和环节,都有“底”可查,为追究领导干部用人失察失误责任提供了依据。

四、主要成效

从推行“三评三荐”方法以来调整交流的班子运行情况看,这个做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有效增强了测评推荐的针对性。实行定向测评与定向推荐结合,单位内外荐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察相结合,减少了主观影响和长官意志,有助于公正选拔干部,使干部发挥特长。

二是有效提高了评荐结果的真实性。通过从不同层次、不同范围考察和分析,便于正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实绩与虚绩、真绩与假绩、现绩与前绩、显绩与潜绩,使获取的干部信息更加接近客观实际,全面准确地评价掌握干部的实际状况。

三是有效扩大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三评三荐”不但让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参与到干部考察中来,使用人与治事相结合,而且让作为被评荐对象的科级干部以及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中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选任工作格局,有助于形成以正确的导向使用人的良好氛围。

四是有效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评三荐”克服了“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通过扩大参与范围,把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至考察推荐环节,强化了监督力度,拓宽了监督渠道,使“一把手”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了“一把手”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公认度得到客观评价。

五是有效配强了班子。“三评三荐”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真正做到了好中选优,使班子的配备更趋合理,做到了取长补短,既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群众公认度,既配强了班子,又建好了队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几点启示

选准用好干部的关键是知人善任。“三评三荐”对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提高选任民主化公开程度、强化任前监督工作,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提高选任干部水平的基本前提。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方面要努力做到:一是要深化思想政治素质标准。具体要深化被考察对象在思想上的坚定、政治上的清醒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考评;深化被考察对象是否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相应理论水平的考评;深化被考察对象是否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能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考评;深化被考察对象作风是否民主,能否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考评。二是要量化能力和实绩标准。干部的实绩是干部德、能、勤等素质诸要素在实践终端上的物化反映,在考察中要认真处理好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关系,兼顾被考察对象所在地区该时期的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因素,综合加以确定。考察能力,重点是看被考察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三是要细化廉政勤政标准。关键是要把考察范围延伸到被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社交、生活、家庭,全面掌握被考察对象思想、作风、生活、工作多方面的情况。

第二,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是提高选任干部水平的重要保证。要搞好干部选任工作有关知识的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标准、选拔任用程序与方法、职位与资格。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考核述职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让群众全面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和作风表现;通过建立健全干部推荐预告制、考察预告制等制度,让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做到心里有谱,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要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重要程序,探索和建立干部考核中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重要方法,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拓宽选人视野的主要途径,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综合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情况,对干部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落实好群众的参与权。要切实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决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把群众赞成、信任和公认程度高的列为拟提拔人选的考察对象和后备干部。通过细致严谨的考察把群众的真实要求和干部的实际情况反映上来,体现在选任干部工作中,落实好群众的选择权。要在干部选任中拓宽监督的渠道。既要从考察预告、述职测评、任前公示等渠道让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正面公开监督,又要畅通平时的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投诉信箱,让群众对领导进行暗中监督,落实好群众的监督权。

第三,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提高选任干部水平的关键环节。“三评三荐”致力于解决当前干部选任中存在的“上级疏于监督、同级无法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问题。当前,结合贯彻好《党内监督条例》,应该把人选提出、组织考察和决定任免三个环节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对人选推荐、提出,都要经过不同层次、立体化和较大范围的民主推荐产生,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在组织考察环节要坚持做到平时考察与任前考察、定期考核相衔接,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加大平时考察力度,提高考察工作民主化、公开化程度,通过考察来监督干部。在讨论决定任用环节,要认真听取和考虑考察组的意见,认真听取与会成员发表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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