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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主体功能区问题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确把握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主体功能区问题,事关曲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选择。对此,我们应从国家、云南省对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云南提出的发展战略要求、曲靖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定位、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对曲靖的要求等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2014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这一规划对曲靖市及所辖区域做出了相应的功能定位。
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主体功能区问题_数说曲靖经济社会发展21个问题

正确把握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主体功能区问题,事关曲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选择。对此,我们应从国家、云南省对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云南提出的发展战略要求、曲靖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定位、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对曲靖的要求等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国家、云南省对曲靖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要求

2015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2014—2020年)》(云政发〔2014〕55号)。滇中城市经济圈包括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全境并拓展延伸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北部蒙自、个旧、建水、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个县(市)。按照规划,曲靖在滇中城市经济圈中的定位是:资源型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区,珠江源生态安全保障区,滇中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滇中城市经济圈跨越发展的东部增长极。

(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新要求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曲靖作为云南省经济大市、滇中城市经济圈东部增长极,理当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上走在全省前列。

(三)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对曲靖的要求

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这是面向“十二五”及今后较长时期,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分为不同形式的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为基准划分的。

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主体产品的类型为基准划分的。城市化地区是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农产品主产区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部分工业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一定的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

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都属于城市化地区,开发内容总体上相同,开发强度和开发方式不同。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必须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省级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省级及以下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他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

2014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这一规划对曲靖市及所辖区域做出了相应的功能定位。提出曲靖市境内国家级集中连片重点开发区为:麒麟区、马龙县、富源县、沾益区、宣威市、师宗县丹凤镇、师宗县竹基镇、罗平县罗雄镇、罗平县阿岗镇、罗平县九龙镇。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有重点县城陆良县中枢镇、会泽县金钟镇,以及重点小镇会泽县者海镇。限制开发区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包含曲靖的陆良县、师宗县(不包括丹凤镇和竹基镇)、罗平县(不包括罗雄镇、阿岗镇和九龙镇)、会泽县。

(四)曲靖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定位

2016年3月,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曲靖市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实施方案》(曲办发〔2016〕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曲靖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强化曲靖在云南省及周边地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着力提升曲靖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全方位构建开放合作交流新格局,推动实现曲靖新跨越。根据《实施方案》,曲靖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功能定位是:

1.“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中重大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产业聚集基地和产业腹地

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建立综合保税区为平台,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突破口,依托园区建设,加快机制体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承接以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的产业转移与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协同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配套和服务能力,提高经济外向度,打造“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中重大产业转移承接基地、产业聚集基地和产业腹地。

2.沟通连接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通道节点、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依托国家66个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布局及云南省战略通道布局,结合曲靖重大发展战略,推动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立体交通网络建设,联通成渝经济区和黔中经济区、链接长江经济带及珠江—西江经济带、接轨北部湾,将曲靖建设成为沟通连接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通道节点、区域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

3.支撑滇中城市经济圈跨越发展的东部增长极

加快构建园林宜居珠江源大城市,推动麒麟、沾益和马龙同城化,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曲靖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建设支撑滇中城市经济圈跨越发展的东部增长极。

(五)曲靖“十三五”规划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当前和“十三五”时期曲靖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曲靖实际,2015年年末,曲靖市委制定了《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6年年初,曲靖市政府印发了《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上述文件,曲靖市“十三五”发展的目标定位是:努力把曲靖建成云南经济强市、对内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城市、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曲靖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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