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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及采供血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的设置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血站注册登记机关为批准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血站只能对健康检查合格的公民才能采集其血液。

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要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

(一)血站的设置与审批

1.血站的设置 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负责指定地区的采供血工作。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所在市设血液中心,设区的市设中心血站,县及县级市可以设基层血站或血库,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因需要,经批准可设血站分站或采血点(室)。

2.血站的审批设立 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液中心的设置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的设置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二)血站的管理

1.执业许可证 血站执业以及中心血库开展采供血业务必须执业许可,并分别领取《血站执业许可证》或《中心血站采供血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未取得采供血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采供血业务。

2.注册登记 血站执业以及中心血库开展业务必须经注册登记。血站注册登记机关为批准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血站进行监督管理。

(三)采血

我国临床用血实行严格的采供血许可制度。未取得采供血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开展采供血业务。同时,血站的技术人员也必须经输血业务知识技术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为了充分保证血液质量,对采血过程的管理非常重要。采血时,首先应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血站只能对健康检查合格的公民才能采集其血液。为了保证每份血液都有据可查,采血后,还应在《无偿献血证》及献血档案中记录献血者的姓名、出生日期、血型、献血时间、地点、献血量,并由采血者签字,加盖血站采血专用章。

对检验试剂和采血用的器材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验时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和国家检定合格的诊断试剂,以保证血液质量。在采集检验标本、采集血液和成分血分离时,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和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器材,用后必须在血液管理监督员监督下按规定及时销毁并做记录,以避免交叉感染。

重点提示

血站不得单采原料血浆。

(四)供血

在血液供应方面,血站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是保证血液的来源有据可查。一旦发生因输血感染疾病的情况,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查明患者病因以及输血责任。《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10年。血液检验(复检)的全血标本的保存期应当在全血有效期内;血清标本的保存期应在全血有效期满后半年。此外,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血站基本标准》的要求。血液包装袋上必须标明相应信息:①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②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③血液品种;④采血日期及时间;⑤有效期及时间;⑥血袋编号(或条形码);⑦储存条件。血站还应当保证发出的血液质量、品种、规格、数量无差错。

为了保证应急用血需要,血站应当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从各方面保证预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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