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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促发展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五查五核对”,查出乱收费167万元,除全额收缴外,通报批评,从而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现象的再度发生。同时,与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签订
创新思路促发展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吉林省白城市纲目举张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吉林省白城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张胜财

近年来,吉林省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以“团结、拼搏、创新、发展”的八字方针为统领,以强位、强身、强责任、强管理为主线,以整顿、规范、增效为方向,以和谐发展为动力,大力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收支两条线”监管,有效地推进财政监督工作。2007年以来,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在该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关怀和指导下,在整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资金安全运转,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促进财务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与成效。他们的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按照“一个中心,两项工作,三个规范,四个创新,五个环节”的工作举措全面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他们通过不懈地努力,使白城市政监督工作做到了“生存有能力,发展有动力,创新有活力,壮大有凝聚力,执法有威慑力;在市领导心目中有位置,在社会上有影响,在部门单位中有地位”。

一、围绕一个中心四面切入力求与时俱进抓监督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财政管理就必须加强财政监督。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坚持围绕“完善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的工作中心,从“关注热点,攻克难点,选准重点,普查露点”四个方面切入,大力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不断规范行业行为,净化经济环境,严肃财经纪律,为增加财政收入、壮大政府财力、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很好的发挥了财政监督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第一,在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热点问题上,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及时作出了反馈和回应,并加大了工作力度,从而增强了财政监督工作的威慑力。比如,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学校收费问题,他们利用专门时间组织开展了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工作,做到“五查五核对”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即查学校班级数,核对班主任补贴金额;查入学人数,核对收费金额;查各班级学生人数,核对晚自习收费金额;查财政票据填开,核对收费标准;查财政票据使用,核对缴入财政专户金额。通过“五查五核对”,查出乱收费167万元,除全额收缴外,通报批评,从而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现象的再度发生。

第二,在攻克监督检查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上,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根据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使用情况复杂和违纪问题较多等特点,去年他们对土地平整项目采取了项目研究事前参与,项目实施事中监督,项目竣工事后检查的办法,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得到了社会各界赞誉和拨款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好评。

第三,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坚持将工作的重心放在选准重点的基础上、切实抓好需要实施监督检查的重点问题上,达到了通过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壮大财政实力的效果。他们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若干规定》,并按照白城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市本级开展“增收节支、过紧日子”活动的有关规定》(白政发[2007]19号)和《关于清缴政府非税收入及收缴违纪违规财政资金的若干意见》(白政发[2007]29号)及白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函[2007]53号)规定要求,对198户的执收执罚单位采取了“十查十看”的办法。即一查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看是否有《收费许可证》和执法权;二查执收执罚项目,看是否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三查票据领用和保管,看是否有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四查票据开具,看是否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和罚没票据;五查收费、罚没金额,看是否有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范围和提高标准的;六查收费和罚没款项,看是否实行票款分离;七查资金缴存,看是否有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违规行为;八查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九查银行账户使用情况,看是否有擅自开设银行账户或随意设立过渡户现象;十查扣押财物,看是否按规定时限缴入财政或送交财政保管。通过“十查十看”,查出违法违规资金3756万元,到目前已收缴343万元。不但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严肃了财经纪律,同时也为平衡当年财政预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四,通过普查露点问题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从而增强了财政监督“有职、有位、有为、有力”的重要地位。按照白城市政府办公室(白政办发[2007]32号)《关于开展市本级建筑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对市本级96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2005~2006年度纳税、缴费和会计信息质量采取了“十查十看”的办法,即一查工程立项,看施工企业和建筑单位;二查工程招投标,看是否有暗箱操作;三查资金来源,看资金使用;四查工程开工时间,看是否拖欠前期费用;五查工程总造价,看付款方式;六查工程竣工时间,看是否决算和完税;七查预收工程款,看是否转入工程决算收入;八查以物抵顶工程款,看是否记入单位账或销售入账;九查发票,看是否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十查挂靠企业,看是否按规定设置账目。通过“十查十看”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2.8亿元,现已收回533万元,有力地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了财经纪律,挽回了经济损失,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认知度。

二、“两项工作”并举切实加强财政收入监管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是通过以“权力约束权力”的形式来保障各种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执行的,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此,白城市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围绕财政中心抓了如下两项工作:

一是抓计划落实,实现均衡缴库。2007年年初,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按照市政府财税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白城市本级2007年度财政收入均衡缴库考核办法》和《白城市财政局2007年有收入和有偿资金回收任务的科(室)均衡缴库考核办法》。同时,与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并收取领导班子成员每人4800元均衡缴库风险抵押金和财政局有收入任务的科(室)科长、科员每人2400元和1200元风险抵押金。并按季下达收入计划,按月通报,按季考核,按季兑现奖惩。完成均衡缴库计划的,按同等金额奖励,反之,扣留风险抵押金。通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将均衡缴库同个人切身利益和评先选优结合起来。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年度计划的106.9%,同比增收6426万元,增长11.9%。

二是抓税源调查,强化税源监管。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税源调查和监测是一道“软肋”,他们就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税源监测上,为了确保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对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298户国有、股份、独资、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列入重点税源调查登记,建立税源档案。同时,每月15日之前要求国、地税和纳税企业将上期的留抵税额和当期的销项税、进行税、实现税、申报税、实缴税和超欠税情况及时上报。我们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核对、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采取强强联手的办法,促使纳税企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解缴入库。尤其是针对建筑行业税源散、金额小、实现税收集中、跨跃年度长和信息不真实及检查对象都是个体工商户,处理难度较大等特点,市政府授权财税督查办公室必要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纳税、缴费的,招标办不准实施工程招标,发改委不准立项,城镇规划管理局不准放线施工,对已施工的,要限制15日内停工,否则,完工后不验收、不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在市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下,仅3个月时间,协助税务机关就清回建安营业税和附加税2136万元,房契税1766万元,政府非税收入988万元。极大地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律性、严肃性、权威性,也提高了财政监督检查局在社会的地位、作用和威望。

三、“三个规范”实现财政监督工作强身健体

执法规范、作风规范、程序规范是财政监督工作强身健体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事业发展壮大的需要,更是执法监督的需要。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财政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促进依法行政,体现财政监督执法的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7年年初,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按照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白政发[2007]52号)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办法》,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了权力乱用而引发的腐败现象滋生漫延,同时也保护了我们的干部。

二是规范机关作风。2007年3月上旬,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按照市财政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集中教育整顿,集中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优良传统及“十要十不要”等相关文件。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整顿,使监督干部前进方向更加明确,反腐倡廉和防微杜渐的意识得到增强,机关作风建设明显改观。

三是规范检查程序。2007年年初,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根据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结合财政监督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工作要点。按照工作要点和时限要求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之前先搞好调研,将调研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在开展检查时必保“五样”具全方可调账,即市法制办检查准入通知书,市政府实施检查文件,财政监督检查通知书,财政监督检查公告和财政监督人员的执法证。具备这“五样”才能实施调账检查。从而避免了检查的随意性、盲目性,有力的提高了针对性、规范性、法制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四个创新”强化财政监督的职责与体系

创新是活力之源,是生存之基,是壮大之本,是财政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歇动力。该市的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财政管理这一中心,坚持预算、执行、监督的“三位一体”,积极稳妥的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同时采取“四化”的新型财政监督模式,即构建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内容全面化,监督环节全程化和监督行为规范化,提升了财政监督检查的实效性、权威性、法律性。

一是创新监督理念,准确定位监督职能。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财政监督应从监督支出向监督收入转变,特别是我们白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过小等原因,财政收入组织比较困难,组织收入工作一项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完成财政收入计划,他们及时调整工作新思路,采取新方法,拓宽新领域,创造新理念。我们忠实的履行了市政府所授予的“四权”,即预算编制参与权,协调调度权、监督检查权和绩效奖惩权。四个基本职能定位,对所有涉及到财政性资金管理和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单位都具有财政监督的职责,都是财政监督的主体。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不断的壮大、不断的成熟,不断的走向辉煌。

二是创新监督领域,坚持财政监督无“盲区”。财政监督的“盲区”难免成为财政资金浪费的重灾区,这种浪费表现为某种公共品的过度供给,而其实质恰恰是借公益之名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如何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确保财政监督无“盲区”?关键在于让监督权力“硬”起来,也就是说执法的“硬活别干软了”,冲破各种人为设置的禁区,让那些在“盲区”内上下其手者得到应有的惩戒。我们做到“四全”监督无盲区,即全范围、全过程、全方位、全广角,并实现“三个突破”,即突破收入计划编制和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关口前移;突破“禁区”和“雷区”监督,对局内所有科室财务收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突破“盲区”和“死角”监督,把国、地税的税收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监督范围,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再度发生,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是创新监督合力,形成检查成果共享。为了有效地解决检查部门多,检查时间长和避免重复检查,给被查单位带来不必要的工作压力。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去年与审计局、纪检委、监察局和国、地税稽查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制定检查计划上相互沟通,在检查结果上共享,在处理处罚上同法条以先查为主,不同一法条分别执行,做到即有分工,又有合作,互利互惠,相得益彰。防止出现有钱的单位相互争;没钱的单位无人查;棘手问题无人问;有利事情相互争夺的现象。

四是创新监督理论,提高政策业务水平。新的理论源于新的实践,新的实践需要新的理论指导。为促进财政监督理论研究与探讨,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把2007年确定为学习年,采取自学、教学、案例分析和定期传达新的法律法规等方式方法,来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同时,采用激励机制,激发监督检查人员学法用法的热情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监督干部运用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综合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有11人分别在《白城日报》、《白城财政》、《财政监督》杂志、《基层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实物全书》等报刊上发表各类业务研讨文章32篇。在省局领导的关爱下和兄弟市(州)财政监督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9月16日在武汉市与财政部《财政监督》杂志社共同成功地举办了“白城市财政监督理论专题研讨会”,针对当前地方财政监督的重点、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展开了专题研讨,还将会议交流的论文集结成册在全国发行,并在《白城财政》刊物上同时发表。与此同时,编辑出版了16.7万字的《“收支两条线”常见的错弊形式及处理处罚实用手册》,极大地增强了监督人员的检查技能和理论政策业务水平。为了极大地推动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健身运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财政监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各县(市、区)之间的沟通联系,于2007年6月2日~3日在洮南市举办了全市财政监督系统第二届排球赛暨首届拔河和乒乓球比赛。使全体监督干部形成了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也激发了监督干部的工作活力和前进动力。

五、“五环”相扣大力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质量标准

为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达到“五化”标准,即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在检查过程中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程序,统一检查,统一处理,统一收缴,白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在检查程序上注重“五个”环节,环环相扣:

一是审核环节。各检查组检查完每一个被查单位账目时,都要将检查记录、工作底稿和账簿及检查资料送交给检查组长,由检查组长负责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逐项、逐笔审核,发现事实有出入的要与检查人员重新查实。

二是审验环节。各检查组长对无异议的工作底稿签字后送交复合、验收、抽查组,由验收组负责对报送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验收,对违规金额进行复合,对账目和会计资料进行抽查,发现与事实不符或金额不对的送回检查组重新审核。

三是审批环节。验收组对无异议的工作底稿签字后报送领导,由我对工作底稿进行“五查五看”全面审查,即查检查记录,看与工作底稿登记是否相符;查违法违规事实,看相关账目和资料是否属实;查定性依据,看与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一致;查处理处罚依据,看法律法规适用的是否恰当;查底稿形成,看语言表述是否清晰顺畅。审批合格后送审理科,否则返回检查组重审。

四是审理环节。审理科对被查单位的检查记录、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和草拟的行政事项处罚决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进行审理。同时,对被查单位加强管理的建议要层次深、质量高、可操作性强。

五是审定环节。审理科将审理后的工作底稿报送审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科科长和聘用的专家人员组成,对工作底稿逐单位、逐项、逐笔、逐个进行集中研究审定,发现证据不全,事实不清,金额不符,法规适用不合理的,退回检查组要重新补证、核实。符合规定的工作底稿,由检查组负责制定行政事项处罚告知书,交检查科长审定签字后统一下达,被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的,由综合科统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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