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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日问题的途径

时间:2022-1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胡适之先生所主编的《独立评论》第二三号上登着一篇沈惟泰先生做的《解决中日问题的途径》。本文作者一方面承认中日问题不是靠“外交的方式”所能解决,一方面却也表示反对对日抗战。

胡适之先生所主编的《独立评论》第二三号(五月三十一日出版)上登着一篇沈惟泰先生做的《解决中日问题的途径》。当国难危迫到这样地步的时候,这个题目当然会引起我们特殊的注意,要看看这里面所建议的“途径”究竟怎样,充满着满腔的热诚和希望,平心静气地仔仔细细地拜读了一遍,但是所得的感触却是无限的诧异和失望!

本文作者断言“调整中日关系”在事实上已不可能,这一点是很对的。他很中肯地说:“我以为要用外交的方式与日本政府谋解除中日间的仇恨和改善两国的邦交简直是‘缘木求鱼’……日本谈‘调整中日关系’至今已有半年了,结果是不但冀东的‘自治’没有取消,现在却索性把这‘自治’区当为走私的根据地,以扰乱我们国家的财政,以破坏我们人民的工商业……一年的损失要近一万万元,这就等于我们整个关税收入的半数。总之,谈一次中日‘亲善’,谈一次‘调整’中日关系,中国就多一宗损失,恐怕将来达到日本所理想的中日亲善那地步,中国早已成为日本保护国或附属国了。”本文作者更进而作很坚决的表示:“让我们现在对于这条路绝望,然后才有希望打出一条新的途径来解决中日问题。”

我们所急于知道的便是这“一条新的途径”究竟是什么?本文作者一方面承认中日问题不是靠“外交的方式”所能解决,一方面却也表示反对对日抗战。你听他说:“胡适先生说,‘中日问题的根本解决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政治的外交的,一条是军事的战争的。’前一条我想大概是指用外交的方式来‘调整中日关系’,后一条是‘同文同种相屠杀的惨剧’。我以为这两条路都不是根本解决中日问题的途径,现在与日本谈‘调整中日关系’,我上文一再申述是‘缘木求鱼’,毫无效果的;至于‘同文同种相屠杀的惨剧’,依我们现在的实力而论,也是必败之道。”

既反对投降,又反对抗战,那末“途径”究竟在那里呢?本文作者说:“我以为根本解决中日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我所说的修明内政,巩固国防,和注意日本以外的外交。”关于“修明内政,巩固国防”,他提出三点:

第一点是“国防的增强”,他说“我们国家的实力和日本相差太远了,要在短期内赶上日本,自然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们的目标是要达到敌人对我们的实力有所顾忌的地步。”国防的增强,不能说不对,但是在敌人继续不断的侵略中,“准备”四五年了,中国的国土几送去了一半,再“准备”下去,“国”且不存,“防”将安附?本文作者自己也很慨然地指出敌人已破坏了我们整个关税收入的半数,这样下去,试问用什么来“增强国防”?如要阻止这种破坏,如要阻止继续不断地侵略我们的土地,外交既无效,用什么来阻止呢?我们能否“倚赖日本人发个大慈大悲”(亦作者文中语),哀求道:“请你暂停破坏,暂停侵略,我正在准备中啊!”其实淞沪之战,嫩江之战,喜峰口之战,还只是孤军作战,已使敌人疲于奔命,这都是铁一般的事实,整个民族的救亡抗战,有什么理由断为“必败之道”呢?

本文作者所提出的第二点是“民心的团结”。他说“我想政府更应当注意的是好好的利用人民爱国的热衷,对于爱国的言论和爱国运动只应当鼓励,而不应当摧残。对于汉奸及危害国家的罪人应当严重惩处,千万不能姑息。”这几句话我们当然是十分赞同的,不过在“民心的团结”标题下,似乎文不对题,因为由作者这几句话看去,显然不是民心团结不团结的问题,却是政府摧残不摧残民心的团结。

本文作者所提出的第三点是“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而再三注意于“绝对服从中央政府的意志”,“对于他们的施行军权政权应当给与极少的牵掣。”真正起来抗敌救国,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指挥,这是当然的。我们所要问的是“绝对服从”些什么?本文作者在他的这篇大作的开端就说:“‘调整中日关系’这名词,自从去年冬天发动于东京以来,好像至今还是被两国政府认为解决中日问题的唯一途径。”我们不知道本文作者所谓“绝对服从”是否“绝对服从”这个“唯一途径”?但是“调整中日关系”却是他所认为“缘木求鱼”的!

本文作者这样地提倡着以上所说的三点之后,很乐观地判定:“中国假使做到这三步,那日本即使要侵略它,也得三思而后行”!日本的凶猛的侵略从未停顿过,这里却轻轻加上一个“即使”字样;我国四五年来虽都在闹着“准备”,侵略者却从来未曾“三思而后行”!

本文作者除提出上面的三点来说明他的“修明内政,巩固国防”的主张外,还发表关于“注意日本以外的外交”的主张。他主张第一步是“无疑地联俄”,认为“俄国与中国利害相同,在日本独霸东亚的计划中,俄国和中国同是它的障碍;它现在的步骤是先慑服中国,巩固它在亚洲大陆上的势力,然后再以全力对付俄国”。这观察诚然是很对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只有发动自卫的抗敌战争,才有联俄的可能,投降政策只是帮助日本更“巩固它在亚洲大陆上的势力”,我们自己要这样跑上死路,别人是决不肯陪着我们同往死路上跑的!

本文作者在外交方面所主张的第二步是“应当促进世界和平的保障”。这在原则上当然也是对的。不过本文作者认为“要维持和平,一定要有为维持和平而牺牲的决心”。“不要因为某一国家的侵略行为暂时与我没有切肤的关系,我就可置之不理。要知纵容某一国的侵略行为,就是鼓励其他国家的效尤”。又说“大家具有制裁侵略者的决心”。这些话都对!不过中国不能不感到惭愧的,不必说什么“与我没有切肤的关系”的“侵略行为”,就是确与我们有着切肤关系的“侵略行为”,我们还在“纵容”着,现在我们所急迫需要的正是“具有制裁侵略者的决心”!

(原载1936年6月21日香港《生活日报星期增刊》第1卷第3号,署名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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