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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乡贤治村”视域下村民自治的发展走向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贤治村”,作为一种将群众自治和乡贤主导紧密结合起来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新形势下值得作进一步的培育和推广。同时,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当代中国乡村治理将呈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走向。其次,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村民群众对村民自治的程序性参与和实质性参与亦能更好地统一起来。而乡贤治村,正是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乡贤治村”,作为一种将群众自治和乡贤主导紧密结合起来的乡村治理模式,在新形势下值得作进一步的培育和推广。同时,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当代中国乡村治理将呈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走向。

(一)“法治”和“德治”的紧密结合

中国社会历来有人治的传统,这亦是“权威崇拜”和“清官情结”等传统政治文化心理迄今仍在不少民众心中挥之不去的重要原因。即便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出现的“能人治村”现象,其治村的绩效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治理能人的个人权威,是一种威权治理,明显带有人治的色彩。迈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乡村治理和建设的全面推进,人治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重要表征,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中国乡村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对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提出了越来越紧迫的要求。

能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5],大力推进民主和法治建设,是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能否切实走向现代化的关键。在“乡贤治村”的客观背景下,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规则意识的治村乡贤将会在主政村庄治理进程中更加重视村民自治有关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重视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的制定。在村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逐步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范畴。同时,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乡村治理会越来越重视德治的价值和作用,从而将法治与德治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国家积极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在乡村治理领域将德治和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既是一种建设美好乡村的客观需要,也是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的必然发展趋势。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具有良好道德素养的治村乡贤必然更加重视乡村治理中道德力量的运用,在主政村庄治理中将法律和规则的硬调控作用与道德的软调控功能紧密结合起来。

(二)精英主导和大众参与的有机统一

在能人治村的背景下,村民群众对村庄公共政治生活的参与常呈现出非均衡性。[6]一是普通村民群众选举参与和非选举参与的不协调。在村级选举阶段,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将村民选举作为推广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示范性窗口和突破性环节,因此往往竭尽全力地宣传发动和精心组织。同时,有意问鼎村庄领袖地位的能人为了能在选举中获胜,总是千方百计地动员有望投自己一票的村民参与选举,这就使得选举阶段村民群众的公共参与热热闹闹。而一旦村庄精英在选举中获胜进入村民自治后选举阶段,普通村民对村庄公共政治生活的参与就明显减少。治村能人在村级组织中处在核心地位的同时还往往掌控着村级权力的运作。二是普通村民对村庄公共政治生活程序性参与和实质性参与的不均衡。村民群众自治制度推行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通过爬摸跌打,积累了较多规则意识的治村能人,在主政村治中往往注重在各个治村环节中村民群众的参与,以增强自己村治的合法性。然而,在能人掌控下的村级权力运作中,普通村民由于受到自身素质、参与意识、参与精力的限制,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对村级治理的参与往往是程序性参与,难以在村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环节施加实质性的影响。

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具有较强治村能力和较高法律素养的治村乡贤将会在村民自治的各个环节更加重视村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实质性参与。首先,不管是在选举阶段还是在后选举阶段,治村乡贤都更有可能从村民自治的主旨出发,在村民自治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其次,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村民群众对村民自治的程序性参与和实质性参与亦能更好地统一起来。有研究者指出,村民群众对村民自治的程序性参与是村民公共参与的重要组织部分,制度和程序在农村的累进式增长,势必推动村民公共参与逐渐实现由形式化民主到实体性民主的转换。[7]然而,只有扩大村民对村级治理的实质性参与,才能从根本上体现村民自治的原则精神。鉴于此,为了提升乡村治理和建设水平,治村乡贤会在村民自治各个环节充分听取村民群众的呼声,发挥村民群众的集体智慧。

(三)经济发展和道德文化建设的齐头并进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中心任务。乡村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确实意义重大。现在,不少农村地区人才的流失乃至乡村空壳化现象的产生,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反映了城市和乡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由于城市比乡村拥有更多的创业和发展机会,很多有眼光、敢冒险的农民甘愿背井离乡去城市打拼。迈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战略任务的提出,党和政府加大了乡村建设的力度,从经济、科技、信息、政策等诸多方面支持乡村的治理和建设。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大力发展村庄集体经济,切实改善村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样成为治村乡贤在主政村庄治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调查表明,许多治村乡贤同时又是经济能人,在发展经济方面有眼光、敢冒险、善经营。当这些乡贤通过参与选举或组织任命等途径担任村庄领袖后,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就成为治村乡贤的重要任务。

“中国道路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意味着物质的丰富、制度的完善,也体现为精神的充盈、文化的振兴。”[8]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乡村的文化建设亦有望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更好的发展。农村空壳化现象的产生,既反映了现阶段农村和城市的经济差距,也凸显出两者之间的文化差距。新形势下,随着乡村现代化建设号角的吹响,农村的文化建设也需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而乡贤治村,正是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正如美国乡村研究学者姚渝生所言,乡贤治村,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乡村治理的士绅传统在当代的复苏,“这是中国历史的一种延续”[9]。乡贤治村的重要特色是既注重乡村经济的发展,亦注重在村庄治理中发挥自己的道德影响力,为乡村的道德文化建设奠定良好的治理基础。因此,在“乡贤治村”的背景下,经济发展和道德文化建设齐头并进,将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走向。

【注释】

[1]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49页。

[2][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5页。

[3]马永定,张伟光,戴大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样板——对绍兴市上虞区祝温村治村模式的调研》,《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4]俞可平,徐秀丽:《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年第3期。

[5]习近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人民日报》2014-10-28。

[6]裘斌:《能人治理背景下的村民公共参与》,《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

[7]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2页。

[8]刘奇葆:《我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几点认识》,《求是》2014年第20期。

[9]刘伟,严红枫等:《浙江“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的采访和思考》,《光明日报》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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