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专利性评估

专利性评估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性是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上专利三性,简称专利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也有与三性很相似的要求,例如要求相关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就相当于新颖性。

(一) 专利性评估

这是专利申请评估最基本的内容,主要就有关技术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和是否符合“三性”要求做出评估。

1. 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申请专利,必须先考察发明创造是否属于国家授予专利的范围。例如,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有: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发明专利保护的对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来说,专利中所说的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形成解决某种问题的技术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产品或者实际应用,但必须具有实用性。在这个前提下,除去上面提到的五种情况,只要是属于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相比来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要窄很多,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形状和结构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不是技术方案,而是“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有的国家将外观设计专利独立立法规范的原因。

如果不符合上述三种专利保护对象的规定,则应考虑能不能通过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或商业手段获得保护。专利不是保护创造的唯一手段。研究表明,没有哪个行业完全靠专利来保护,技术秘密和交付周期只是两个最有效的保护产品创新的手段。

2. 是否具备专利的三性

尽管规定不尽相同,世界主要国家对专利 (外观设计除外) 的授权都有三性的要求。三性是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上专利三性,简称专利性。在专利法中,专利性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它是专利申请能否授权的最基本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也有与三性很相似的要求,例如要求相关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就相当于新颖性。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又与创造性很相似。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