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生产材料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购入的生产材料
企业购入材料,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所购材料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5-14】公司2014年10月11日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60000元,其中货款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8500元、运费1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借:在途物资 513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605
贷:银行存款 60000
(二)自制材料
企业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材料”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三)委托加工材料
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应以实际耗用的材料物资,支付的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入账价值。
企业支付的加工费同时承担的增值税额应作为“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项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加工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区别不同情况加以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以销售,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账户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提货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账户
【例5-15】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应税消费品),材料价款75000元,应付给加工企业加工费用25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5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已支付。根据这项业务,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A.在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5000
贷:材料 75000
B.在支付加工费用与税金时:
应纳增值税=25000×17%=4250(元)
①如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企业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27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
贷:银行存款 31750
②如果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0
——应交消费税 2500
贷:银行存款 31750
C.在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时:
①如果材料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企业应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 1025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2500
②如果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 1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四)投资者投入的材料
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确认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确认的价值加上投入材料的进项税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投资者投入原材料的价值超过协议出资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5-16】公司2014年8月10日接受A公司投入的原材料,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投资者投入原材料价值为10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是公允的。A公司协议的出资额800000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
贷:实收资本——法人资本——A公司 8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70000
(五)接受捐赠的材料
接受捐赠的材料,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会计处理:
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等
【例5-17】某公司2014年5月份接受某外商投资企业捐赠的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资本公积 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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