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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在我国的机遇与挑战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众筹金融行业的发展,正在加速追赶美国,并缩小与其差距。虽然众筹行业在中国才发展两三年,但是各种众筹平台的诞生和众筹项目发起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呈出迅猛增长的态势。近两年我国众筹行业还将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眼下都在加紧研究和尝试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在美国,股权众筹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的网络众筹起步较晚,国内第一家专业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直到2012年7月才成立。在网站上线后不久,“点名时间”便迎来了它第一个成功的项目—《女孩的真心话》访谈。此前,项目发起人志伟曾想做一个随机访谈,并且试图在北京最热闹的西单“拦截”女生。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一个下午的时间里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接受访谈。于是,志伟把项目材料在点名时间网站上线。当天下午,他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表示很被志伟这个想法打动,愿意大手笔支持。最后,在一天时间内,《女孩的真心话》就顺利得到了3000元的支持。这个成功的案例不但让志伟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更让点名时间创办者看到:众筹这种融资模式,在中国看来是可行的。

特别在淘宝众筹、京东众筹大流量平台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接触众筹,愿意拿出部分资金去相应的平台的支持众筹项目。众筹在中国的成长如“雨后春笋”,难怪北京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会长王少杰大呼“众筹金融或金融众筹时代来了!”在“2015首届创业创新股权众筹高峰论坛暨全国投资人大赛开赛仪式”上,他说,“如果10年前错过了投资房地产,就错过了财富快速增长的机遇;如果现在错过了股权众筹,就会错过更大的财富增长的机遇。”

一、迎接众筹金融新时代

中国众筹金融时代来了,这主要缘于国家的政策鼓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这一改革方针。更早一些,2015年1月,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各方有志之士特别是创新创业投资人从此看到了众筹金融将在中国崛起的历史机遇和发展前景。他们清楚地感到,顺应创业浪潮高涨的趋势,政府政策导向除对创业的支持和帮扶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融资的机制,以求可持续化发展。

2013年余额宝发展的示范效应和2014年P2P网贷行业突飞猛进的推动效应,已经在悄然催生中国的众筹金融行业。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国内开展的众筹案例达1423起,众筹募集资金达到18791万元。而2014年上半年的美国,开展的众筹案例近5600起,众筹募集资金达到21509万美元。中国众筹金融行业的发展,正在加速追赶美国,并缩小与其差距。

虽然众筹行业在中国才发展两三年,但是各种众筹平台的诞生和众筹项目发起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呈出迅猛增长的态势。股权众筹家网站显示,北京现有天使汇、京东金融、中证众筹、人人投等12家众筹平台;上海有爱创业、众投社等5家众筹平台;深圳有大家投、创业易等10家平台;广东有蚂蚁众筹等平台。全国累计已有几十家各种各样的众筹平台,众筹行业呈现出各地同步发展及多元化发展的特点。从加盟众筹行业的机构看,不乏很多互联网大佬,包括阿里、京东等重量级选手纷纷入局。不过在众筹步入黄金发展期之际,众筹行业也面临着诸多发展痛点。比方说,目前众筹行业最火爆的奖励式众筹缺乏特别好的项目,更多是演变成了商品的预售和团购,这样一来众筹平台也成为各企业宣传自身产品的一个平台,而那些真正的创业项目,反倒容易被大众所忽视。可以预计,随着众筹行业的集中爆发,意味着行业洗牌期的到来,届时一些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久、资质正规良好的众筹平台将最终在一番大浪淘沙下壮大成长。业内人士认为,2014年为众筹元年,而2015年则是众筹的爆发年。近两年我国众筹行业还将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二、垂直众筹平台将成为未来潮流

垂直电子商务与多元化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两种模式。其中,垂直电子商务是指在某一个行业或细分市场深化运营的电子商务模式。垂直电子商务网站旗下商品都是同一类型的产品。这类网站多从事同种产品的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对用户)或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业务。

未来,垂直众筹电子商务平台将兼顾规模化低成本和个性化定制两个极致的客户需求,并且从资本众筹和劳动力众包两大生产要素人手,大幅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同时重构扁平化、透明化、碎片化的行业资源整合平台,进而全方位超越传统的垂直电子商务平台。

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人人出资,人人参与,人人创造”的众筹模式将由少数前沿人士的尝鲜行为变成不可阻挡的社会主流,包括文化事业在内的更多传统产业,也将借助互联网众筹平台轻松跨越资金成本及劳动力募集的高门槛。

三、欺诈风险

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极大地扩大了公众参与度,是一场去精英化、去平台化的大众融资革命。该模式借助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传播特点,建立了一种新的资金筹集机制,但本质上仍是一种低准入门槛的创业风险投资。故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众筹模式发展初期在制度监管和行业规范上的缺失,容易异化为诈骗或非法集资的工具,使得参与其中的组织和个体面临较大法律风险。一旦出现违约,它给金融系统造成的系统性风险也是比较高的。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眼下都在加紧研究和尝试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毕竟,众筹市场的蓬勃发展需要配套监管跟上,否则野蛮生长之下层层叠加的问题最终会集中爆发出来。参考其他国家在众筹方面的监管经验,置于首位的是加强投资者教育,普及众筹融资知识,充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而且,由于众筹尚处起步阶段,许多问题和风险尚未充分显现,因此监管法律应当以原则性为主,不必规定得过细。除此之外,还应强化市场准入监管,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实现众筹平台完全透明化。

四、政策风险

在发展过程中,随着股权众筹的融资规模越来越大,参与者越来越多,也可能存在P2P领域出现的鱼目混珠现象,也可能有很多不合格的参与者。在金融脱媒大背景下,作为传统私募股权领域的一种创新,股权众筹在发展中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把握合规性。

在美国,股权众筹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2012年,美国当局通过了《就业法案》(JOBS Act),该法案为创业企业进行股权众筹敞开了大门。其法案规定,在开放小企业融资限制、解除公开招股的限制的同时,也谨慎要求每一个股权众筹者每年通过股权众筹募的最高金额不能超过100万美元。在此背景下,美国多家股权众筹项目陆续通过资本市场项目筹资,获得了大量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股权类众筹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却多少有些“水土不服”。由于政策法律、配套机制的不完备,初期国内的部分股权类众筹模式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

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的经营模式包括:领投人—跟投人模式、合投模式、直接投资模式。以这些模式为代表的股权众筹平台在我国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股权众筹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困境就是法律障碍。参与到股权众筹中的企业和投资者利益尚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已经引起市场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众筹投资中的投资者数量受到限制,而中小投资者能提供的资金量都不是很大,项目所能募集到的资金就会非常有限,这将使很多项目无法进行下去。目前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普遍采用的手段是“线上+线下”两段式操作。即在线上展示项目信息,与潜在投资人达成意向后,操作转入线下。而很多零散资金则以股权代持的方式汇聚在潜在投资人名下,股份的转让以增资扩股的方式,由企业和潜在投资人直接协调。代持人因为有记名股权凭证,其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对于被代持人,由于是隐性股东,没有记名股权凭证,一旦出现风险,往往会受到损失。因此,如何控制风险,如何来保障投资者利益,怎样做既能促进股权众筹这个新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又不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就成了股权众筹管理办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众筹只是一种平台,一个让梦想有机会落地的平台。众筹模式也许无法像传统网购平台那样深入大众的生活,渗透到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但这种模式确实将作为一种新的互联网体验,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为当今的互联网世界创造一种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能以一种诚信和热忱的态度去接受新鲜事物,中国的众筹业就会真正迎来高速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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